内容提要 《史记》所记,前822年“伐西戎”,与《不其•簋》所记“伐玁狁”的内容、时间均不相符合,二者所记不是一件事。李学勤先生,没弄清“不其”与“白氏”的关系,就把《不其•簋》和《秦本纪》联系起来,因此自相矛盾,不知所云。 《不其•簋》的年代,为周宣王十三年(前815年)。 关键词 《不其•簋》、“不其•”、“白氏” 一、《不其·簋》的器主——秦庄公。 《文物》1981年第9期: 1980年山东《滕县后荆沟出土不其簋等青铜器群》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有“秦庄公名其”。如果“其”是秦庄公之名,那么《不其·簋》就应该是秦庄公(前821—前778年)之器。 而且《史记》记载,庄公的父亲是秦仲,秦仲的父亲是公伯,这也与《不其·簋》中“朕皇祖公伯”的记载相一致。 看来,器主是秦庄公,似乎没有分歧。只是,甘肃天水(西垂)秦庄公的《不其·簋》,不知怎么弄到山东滕县后荆沟去了? 二、“不其”与“白氏”的关系? 李学勤先生的《不其簋与秦早期历史》曰: 〖“不其·簋所记是周宣王时秦庄公破西戎的战役”。“不其·和他所称的伯氏(长兄)就是本纪的庄公昆弟,不其·的‘皇祖公伯’就是本纪所载庄公昆弟的祖父公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载,秦庄公名其。……簋铭的不其·很可能便是文献里的秦庄公”;“《秦本纪》说庄公是昆弟五人中的‘长者’,也许不其是最年长的……”。〗[1] 李先生认为:不其是秦庄公。又说:“不其和他所称的伯氏(长兄)就是本纪的庄公昆弟”、“也许不其是最年长的”。[1] 此说自相矛盾。也与《史记》不符。 《史记.秦本纪》:秦仲“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2. P38] 《史记》中根本没有什么“伯氏”,何来“不其和他所称的伯氏(长兄)就是本纪的庄公昆弟”。《史记》中的“伐西戎”,显然是以庄公为首,而不可能如《不其·簋》铭文中所写,以白氏为首。 《不其·簋》铭文中,“白氏曰:‘不其·女小子,女肇誨于戎工,易女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用[從]乃事。’”。白氏这些话,不是长兄、更不是昆弟所能说的。 《不其·簋》中的“白氏”,是“不其·”的上司——可能就是作虢季子白盤之人。 李学勤先生,还没弄清“不其·”与“白氏”的关系,就把《不其·簋》和《秦本纪》联系起来,因此自相矛盾,不知所云。 三、《不其·簋》的年代为周宣王十三年(前815年) 陈泽先生《秦公簋銘文考釋與器主及作器時代的推定》曰:“秦器不其簋,是秦莊公於前825年9月所作。早于虢季子白盤9年”。[3] 李学勤先生《不其簋与秦早期历史》:“秦仲被戎人所杀,《年表》列于周宣王六年(前822年),《后汉书•西羌传》则说在宣王四年(前824年),后者大约本于古本《竹书纪年》。无论如何,不其簋的年代当为公元前820年左右,是最早的一件秦国青铜器。”[1] 李学勤先生和陈泽先生之說,均有待商榷。 1、前822年(前824年?)秦仲死於戎之后,周宣王才召庄公伐西戎。故秦莊公不可能在前825年,参与伐西戎、作不其·簋。 2、根据《史记》:“(前822年)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把《史记》记载和《不其·簋》銘文(见附件2)对比,可以判定: 《史记》所记“伐西戎”,与《不其·簋》所记“伐玁狁”的内容、时间均不符合,故二者所记不是一件事。 《不其·簋》既然不是记前822年的“伐西戎”,李学勤先生的“不其簋的年代当为公元前820年左右”的說法,就失去了依据,不能成立。 3、根据《虢季子白盘》,周宣王十一年,命虢季子白搏伐玁狁,“不其·”是虢季子白的部下。周宣王赏虢季子白之后,虢季子十二年(前816年)正月作白盤,叙述了搏伐玁狁的战事。十二年或十三年,白氏赏“不其·”……乃作“不其·簋。”从《虢季子白盘》和《不其·簋》的内容看,两者多相印证,当为同一件事。“不其·簋”应略晚于“虢季子白盤”。可能作于前815年。4、铭文中:“唯九月初吉戊申”。根据七秩龄童先生的推算:为周宣王十三年(前815年,周九月初二,与“初吉戊申”合。)与历日最合。[4] 四、周宣王十一年搏伐玁狁与方叔无关。 许倬云《西周史》:〖配合三器(兮甲盘、虢季子白盘、不其簋)铭文,及“小雅•采薇”、“出车”、“六月”、“采芑”四诗,玁狁与周人之间的战事,大约有过两次。第一役在宣王五年四、五月至冬季。参加者是吉甫、南仲、张仲、兮甲诸人。战事在朔方、太原、焦获、泾阳、镐、■■诸地。南仲戍方,以为偏师。吉甫兮甲一军,败狁于■■,北追至于太原;南仲一军,也北至朔方,二人分别筑城防塞。第二次狁之役在宣王十一年(前817年),参加者有方叔、虢季子白、不窋诸人。战事在■、西俞、高陵、洛阳诸地,均在王畿西俞一隅。“采芑”诗中以荆蛮与狁连举,大约二者之间,多少有些呼应,是以有“征伐玁狁,荆蛮来威”的诗句,而虢季子白盘全篇叙述玁狁战事,末尾却加上“用征蛮方”字眼。方叔是主将,兵力有三千乘,故“采芑”:“方叔莅止,其车三千”。虢季子是方叔部将,杀敌五百人俘虏五十人。不窋又是虢季子白的部下,是以十二年周王赏虢季子白,次年不窋受赏于白氏,志其转战西俞高陵的功绩(白川静,1970C:834以下)。〗(《西周史》第九章 西周的衰亡与东迁第一节 西周末叶的外族) 但是,从《虢季子白盘》、《不其·簋》铭文及《采芑》诗中,均看不出宣王十一年搏伐玁狁之役有方叔参加。 《小雅•采芑》诗中,前三章: “方叔莅止,其车三千……”,都是写军容、军威。 “其车三千”是诗中的夸张说法:周宣王时周天子,总共也没有三千辆战车。 《采芑》第四章:“蠢尔蛮荆,大邦为讎。方叔元老,克壮其猷。方叔率止,执讯获丑。戎车啴啴,啴啴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玁狁,蛮荆来威。”也只是泛指蛮荆、玁狁,并非实指某一次征战。 许倬云《西周史》:“第二次玁狁之役…… 方叔是主将,兵力有三千乘……虢季子是方叔部将……”。这个说法,没有证据,难以成立。 再说虢国是一个军事强国,国君多兼任周王的卿士,经常统领周朝的军队对戎夷蛮作战,作为国君的虢季子,也不可能做方叔的部将。 附件: 1、虢季子白盘铭文:(前816年) “唯十有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寶盤。丕顯子白,庸武于戎工,經維四方。搏伐玁狁,于洛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子白,献馘于王,王孔嘉子白義,王格周庙,宣◎爰飨,王曰白父,孔顯有光。王賜乘馬,是用左王。賜用弓,彤矢其央;賜用戉,用政蠻方。子子孫孫,萬年無疆。” 2《不其·簋》铭文(前815年) 唯九月初吉戊申。 白氏曰:“不其·馭方玁狁,廣伐西俞,王令我羞追于西。余来歸獻禽,余命女御追于[洛]。女以我車宕伐玁狁于高陵,女多折首执訊。戎大同[從]追女,女[及]戎大敦搏,女休,弗以我車陷于艱,女多禽折首执訊。” 白氏曰:“不其·女小子,女肇誨于戎工,易女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用[從]乃事。 不其拜稽手,休,用作朕皇祖公白孟姬尊簋,用丐多福,眉壽無疆,永屯霝終,子子孫孫永寳用享。 3、七秩龄童先生的历日推算: 〖系《不其·簋》于周宣王十三年(815BC)与历日最合。其年“周历”: 正月朔辛亥(大);二月朔辛巳(小); 三月朔庚戌(大);四月朔庚辰(小); 五月朔已酉(大);六月朔已卯(小); 七月朔戊申(大);八月朔戊寅(小); 九月朔丁未(大);十月朔丁丑(大); 十一朔丁未(小);十二朔丙子(大)。 《不其·簋》:“唯九月初吉戊申”,为周九月初二日,与”初吉“合。 依李学勤氏议排于周宣王八年(820BC),则只能安在夏正六月朔丁未497(经朔 ),只有订为”秦九月“才行。可是其时并无”秦历“之说,将引发另生枝节。 依陈泽氏议排于周宣王三年(825BC),其年周九月朔丙午153(经朔),历合,不一定合于史? 供参考。 2003-11-20 〗[5] 参考资料 [1] 李学勤《不其簋与秦早期历史》 http://www.zgxqs.org/bbs/dispbbs.asp?BoardID=3&ID=664&replyID=&skin=1 [2]《史记》岳麓书社出版 1988年10月 [3] 陈泽《秦公簋銘文考釋與器主及作器時代的推定》 http://zgxqs.org/ztwh/qtqyj/qtqyj200409002.htm [4]许倬云《西周史》第九章 西周的衰亡与东迁 “第一节 西周末叶的外族” http://zgxqs.org/zlzx/xzs/0001.htm [5] 七秩龄童先生的历日推算 http://www.zgxqs.org/bbs/dispbbs.asp?boardID=3&ID=669 (第二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