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船山学刊》1990,年1期李若晖先生《船山(诗经)著作两种校勘补遗》,甚觉纠讹有据,但我觉得李校仍有不足和遗漏,故谨撰此文,商榷于《船山全书》终审终校用力甚勤的第一责编杨坚及李若晖二位先生。 其一,李文有的补校未深究原校致误之由,如李校指出:《全书》第三册483页校记一不当改“情至而无馀志”之“情”为“诚”,因为“‘情’、‘诚’古通”,并以《吕览》、《淮南》证之。所言虽是,但因例单而说服力似嫌不足。如能再进一步引前代名家之言证之,并从音韵上深究其所以然,那就更完备更有说服力了。为此,我不揣冒昧试补校于下: 《墨子·非攻上》:“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 对此,孙治让曾于《间诂》中说:“王云:‘情、诚通用。”’孙氏所言之“王”,乃清代校勘名家王念孙。又杨树达《词诠》也曾指出:“情,诚也。”不仅如此以音韵而论,“情”,从母、耕部;“诚”,禅母、耕部。从、禅邻纽,耕部迭韵,故“情”、“诚”二字乃因音近而于义可通假。兹谨陈于此,庶几可补李校之不足。 其二,该册还有几处误校,李校未曾校出,兹补校于下而偶见正文之破句,亦一并析之,今以此二者求教于方家。 (一)44页5行云: 柳恽诗:“汀(州)洲采白蘋。” 该页校记一云: “洲”:据《四库》本改。 逵按:此系误校,其所以误,理由于下: (1)以造字先后而论,“州”为初文,“洲”为后起字。《说文·川部》:“州,水中可居者日州。水周绕其旁,从重川。昔尧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日九州。《诗》曰:“在河之州”段注云:“州字俗作洲。”又云:“州本州诸字,引申之乃为九州,俗乃别制洲字。”又小篆.“洲”为“州”字重文,“洲”古本作“州”。盖“州”字己从川.故添水作偏旁而为“洲”,实为蛇足。一言以蔽之,“州”为初文,“洲”乃后起字。 (2)以通假而论,“州”通“洲”。如上所述,“州”、“洲”实为古今字,但也有学者以为二字乃通假关系,如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云:“州”字亦作洲。《诗·关雎》:“在河之州”,毛本作“洲”。即是其例。又如朱起风《辞通》卷十一之十一尤“半州”、“半洲”按云:“洲与州同音通用。”又如高亨所编《古字通假会典》即收有《史记·司马相如传》:“行乎洲淤之浦。”及《汉书·司马相如列传》“洲”作“州”之例。盖“州”、“洲”声韵均同,故有视二字为通假者。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