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初那场白话与文言之争,即“五四”白话运动的是非功过虽说早有定论,事隔七十多年之后,运用新的视角对其重新评价,应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遗憾的是我们看到郑敏先生发表在《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题为《世纪末的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国新诗创作》(以下简称《回顾》)一文,却对那场运动作了不很适当的评判。无疑郑敏先生是怀着学术探索的良好初衷,在回顾过去近一个世纪的中同新诗创作三次面临的道路选择三次都与语言的转变有紧密关联的具体描述等方面确有精采之处。但综观《回顾》全篇。也确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将就有关问题发表一些粗略看法,并就如何评价这场运动就教于郑敏先生。 一、关于“语言学本质上的错误”《回顾》在评价“五四”白话文运动时指出,文言文在20世纪已不称职是显然的,因而其受新文化新政治的冲击也是必然的。问题的关键不在汉语言文字的现代化改造本身,即文言文要不要改造,而在如何对其进行改造。《回顾》认为这种改造应在旧的本质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而不应当从推倒传统出发来加以革新。但从历史资料看来我们的白话文及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即胡适、陈独秀他们却是从推倒传统出发来革新汉语言文字的。这就犯了“语言学本质上的错误”。因为根据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这种“语言学本质”便是“一个民族与它的母语之间的无选择的关系”①,并且“语言总是前一个历史阶段的继承者”②,“事实上没有一个社会,除了从祖先继承过来,而且照样接受的语言之外,还知道什么其它的母语”③。这种语言的不可更改性在于“它是唯一任何社会成员都参与的一种社会行为。它的稳定性在于它与社会生活的全面认同。” 我与郑敏先生的分歧不在于对索绪尔理论的赞成与否,而主要在于对我们民族“母语”的理解。因为这种对于“母语”理解的分歧将直接影响到对胡、陈倡导白话文运动的不同评价。 在《回顾》看来,我们民族的母语就是文言。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种观点有无其它理论依据,仅就《回顾》本文引为理论基石的索绪尔语言学理论而言,也是不能给予证明的。上文已经提到,索绪尔关于“母语”的定义是“唯一任何社会成员都参与的一种社会行为”,并且是“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认同”。那么文言是否具有索绪尔所规定I的“母语”的语言品格呢?从文言数千年的运用史来看,并不具备这种品格。因为社会的“大多数”是被排除在文言的运用史之外的。至少说文言在其历史演进之中早已失去了母语的品格与地位。依据这一语言学理论,真正称得上我们民族母语的应该是“白话”即白话的口语与书面语。只有白话才是唯一任何社会成员都参与的一种社会行为,也只有白话才有可能与社会生活全面认同。因为无论是谁,来到这世界第一个学会的语词便是白话,此后一辈子也注定要与白话打交道。正如鲁迅所言:“即使是几位雅人也不能如《镜花缘》里说的君子国的酒保一般,满口‘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菜要一碟乎,两碟乎’的终日高雅,却只能在呻吟古诗时显出高古品格;一到讲话,便依然是‘鄙理浅陋’的白话了。”④ 其实,从语言发生的角度来看.文言与白话同出一源。初民在其最初的语言交际中当无文白之分。只是文字产生之后形成书面语才开始有所分别。那是因为书面语发展受到记载工具的制约而相对简约并各自发展自成体系。自宋元以来除了文言的书面语之外还并存着一种白话的书面语-—白话文就其运用的实绩而言诗词、戏曲、小说、议论都有典范作品传世。我们并没有理由否定李、杜、白、陆诸人自话诗词的书面语地位;也没有理由否定王实甫、马东篱等人白话戏曲的书面语地位;更没有理由否定施耐庵、吴敬梓、曹雪芹等人白话小说的书面语地位。 古代的白话文学作品,作为文学记录也显然存在口语与书面语的区别。象宋代的话本及其后来的评话之类分明是一种口语的书面记录,而其后的长篇章回小说虽仍存一些话本痕迹,但毕竟已经脱离了话本案臼成为文人创作的定型文本,不再是可凭说书人即兴发挥的话本了。而元代的杂剧也多出自名家之手,为白话书面语无疑。 我对于古代白话文书面语地位的强调除了对干《回顾》关于古代白话只是口语的观点表示异议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于说明我们民族的母语“白话”不仅是口语的,而且也是书面语的。因而胡、陈倡导白话文运动并没有违背“语言学本质”。胡陈的革新运动是在民族母语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在这种语言变革过程中做到了“旧的本质不变是主要的”。“对过去的否定只是相对的”。《回顾》试图以语言的变化是一个渐进过程,而每一次都是以基本不变为前提这一理论来说明胡、陈倡导白话文运动的失误,但却忽略了中国古代本来就存在着两个并列的语言系统。胡陈所为也只是在干终止一个业已失去生命力的语言系统而完善一个充满生机充满活力的语言系统而已,说到底是为白话文争一个官方书面语地位。因而《回顾》的努力便由于自己的疏忽所消解了。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