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阅读2005《语文学刊》第二期时发现程小林先生在他的《关于〈琵琶行〉论白居易的抑商思想》一文中明确地提以《琵琶行》体现了白居易的抑商思想,现在将其观点略述如下:在文章开篇即指出评论家长期以来认为白居易写作此诗是为了表达自己天涯沦落之感伤的。按下来程先生即指出这种感情只是表面的。他主张理解诗歌应该抓住诗歌的本质。他认为白居易主张“诗歌和为时而作”,强调一定要“深乎义”,故而他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个结论,即白居易的《琵琶行》中所要表达的“义”绝非评论家“所认为的,所写的是被压迫妇女的遭遇及其所触发的诗人被贬的‘沦落之情’,而是应该集中表现了白居易的抑商思想”。 而笔者细读全文,程先生在后面的分析中细致入微的分析了琵琶女的心境,道出了琵琶女辛酸痛楚的个中由来,“青春的年华已在流逝的时代中凋谢”“现实中巨大的落差 让她倍感身世的凄凉”,“弦弦掩抑声声思”,“然而,今不如昔,过去没有的,现在依然没有;过去有的,现在也都失去……没有家庭的温暖,夫妻的恩爱”,只能“江口守空船”,应该说这种分析是切中肯挈。但接下来却突然冒出这样一句“……琵琶女到了晚年,为什么还会出现“梦啼妆泪红杆”。笔者认为此处用“晚年”措辞欠妥,我们从全篇中很难得出此时琵琶女已处于中暮年的结论。 程先生在下面的行文中又有这样一段“……与其说她是在对过去的一切表示依稀的留念,不如说她是在对商人进行愤怒的控诉。”诚然,琵琶女因对现实的小如意故而对以前繁奢的生活有着一定的眷念,但是若因为“商人重利轻别离”而对他进行如程先生所讲的“愤怒的控诉”则不在情理之中,也不与当时的社会现实相吻合。我们知道,唐中朝在我国封建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物质经济极度繁荣的王朝,而且人们的精神生活与娱乐生活也是丰富多彩的。而歌妓作为这种生活的点缀,她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容我们忽略的。但是,她们的命运并不会因此而改写。“朝去幕来颜色故”,这是自然的法则,这是那些靠声色谋生的歌妓们需要惨然面对的现实。而她们在“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情形下又可以而且应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呢?由于她们民年生活在灯红酒绿的环境中,对于物质的欲望较一般人来说要高得多。试想若要她们下嫁于贩夫走卒,那恐怕是行不通的。一方面那些人不一定肯去娶一个只会进行高消费的女了来做自己的老婆,事实上,他们也确实满足不了这群人的需要,哪怕是最廉价的情感需要。另一方面,歌妓们一般也不u会习惯与 安于那种“贫贱夫妻百事哀”,而且,他们之间也缺乏必要的共同话题。因此,歌妓们只能将目光投向商人,而不是高门大户。 我们知道,门第观念从魏晋以来影响一直很大,在唐代尽管统治者试图从多个方面对那十族大户予以压制与打击,但总的说来,直至中晚唐时期,在唐的统治内部,婚姻上讲究“门当户对”乃是不易之原则,下面略举一例:薛元超常对人说“吾小才,高贵过人;平生有三恨:是不以进士摧地,不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新唐书·李冲传》从中我们发现,一个士人,即使权倾当世,也以未能与名门联姻为眼事,这足可说明门第在唐代婚姻中是极为重要的。这在唐代的许多文学作品中也都有反映。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