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史上,有这么一种现象,一些作家的处女作就是他们的成名作,甚至成为他们的代表作。这种现象,中外皆有,外国的有小仲马的《茶花女》,莫泊桑的《羊脂球》;中国的有鲁迅的《狂人日记》、曹禺的《雷雨》、茹志鹃的《百合花》,等等。这些作品,都是作家的处女作,然而一经问世,就引起世人瞩目,甚至引起社会轰动,由而奠定了作者在文坛上的地位。应该承认,它们的确是一批文学精品,已经载入文学史册,成为传世之作。它们的作者后来都成为专业作家,写出了一系列作品。然而当我们论及这些作家的时候,上述的几个作品都是我们不能忽视的经典之作,都代表着这些作家某一方面的创作成就。而且,像小仲马的《茶花女》,像曹禺的《雷雨》,甚至可以称为其创作成就的最高代表。本来,文学创作的成就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作家的笔触应该是越来越老到才有道理,但为什么就有人(而且不止一个)写了一辈子,就是超越不过第一个作品的高度。这种“处女作现象”成了一个令人费解的谜。 那么,如何解释“处女作现象”的合理性,是什么原因造就了这一现象? 首先,我们必须从文学创作与生活的关系去探讨。应该说,作家的第一个作品,抒写的总是自己最熟悉、最有感触、理解最深的生活内容,甚至其中就有自己亲身经历的影像(如小仲马的《茶花女》)。也就是说,这是他们积累最为雄厚的部分,深厚的生活基础给他们的创作以充足的养分,这是其一;作家对作品中的人物、故事已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并且有着自己的思考和评价,可谓烂熟于胸,这是其二;而且,作家的创作冲动特别强烈,已经到了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的地步,是在强烈的创作欲望的指使下,把作品写出来并非世俗功利目的的驱使,而是自我心理需要的满足,这是其三。有了这三个条件,作家的创作可谓进入了最佳状态,写好作品自然也在情理之中。尽管这时他们的创作经验和表达技巧还不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但却不妨碍他们在作品中表现出人物情节的真实状态,表达出自己对社会人生的真知灼见,抒发出对作品描写对象的真情实感。尤其是那股强烈得难以抑制的表现欲望,形成巨大的写作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可遇而不可强求的创作机缘。即使彼时他们在技巧上略欠火候,却也是瑕不掩瑜,无伤大雅。当然,上述的三个方面集中归纳到一点,就是处女作往往写出了作者本真的自我。可以说,处女作是作家一腔心血浇灌出来的,而非简单地运用技巧写出来的,是作者心血的结晶。更何况那时候,他们的头上还没有作家的桂冠,因此也不用考虑如何表现得更专业些,没有太多清规戒律的束缚,而只是想着写出生活的本来面貌(当然不仅是现象)和自我的本色思想情感,是受作品人物故事驱使的创作,创造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这一点,在所有的写作过程中是最难得,因而也是最珍贵的,这却是处女作的专利。 处女作的成功引领许多作家走上文坛,给他们戴上作家桂冠,赢得了或大或小的声誉,这对作家们来说,既是幸事,却也可能是一种负担,一种包袱。正如贝多芬在一篇书简中一语道破的那样:“获得名声的艺术家常受名声之苦,使得他们的处女作往往是最高峰。”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名声,也就开始要为这名声付出代价。说好听点是社会责任感加强了,说不好听的则是要小心翼翼地维护已经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对于前者,作家们在创作时经常要为生民立言,为社会尽力,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文以载道”传统的国度里,“文章千古事”是人们常津津乐道的古训,作家当然不可随心所欲地“我手写我心”,他们写作时要考虑社会责任、社会影响,甚至有奉命写作的嫌疑,过分的责任意识难免造成画地为牢的局面,创造力和想像力难免会受到限制。或者换一种说法,在文化传统的影响下,文学的创新必然受到某种程度的约束,导致传统文化规范对文学创作的限定,充满活力的创造性活动将受到制约。至于如后者,则难免处处谨小慎微,惟恐触犯了固有的文化范式或世俗社会的清规戒律,让已获得的名声蒙上尘埃。在这样的情境中,作家如何能挣脱思想的桎梏,如何能放得开手脚?创造力和想像力的萎缩在所难免,要写出震撼人心的作品只能是一种奢望。总而言之,两类情况都让作家戴着有形无形的镣铐(或曰戴着面具)去探索和创作,名声之累使得他们失落了真正的自我。因此,才会出现巴金先生晚年写《随想录》所说的“我有一种大梦初醒的感觉”,并把《随想录》称为“真话的书”这样痛彻肺腑的感慨。这让我们想起了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衣》,那个一语道破皇帝光屁股真相的孩子,并不需要太高的智商与太多的知识,只是保存着一份童心无忌的真实。它启示我们,在很多时候,真相的发现不在知识才华之类的东西,而取决于心中无邪,这就足够了。写作处女作的时候,作者正是保持着这样的心态,因此他能获得成功。 当然,处女作是作家正式发表的第一个作品,却不会是作家动笔写的第一个作品。说句开玩笑的话,处女作绝对不是“处女”。在此之前,作家的练笔已经历了一个过程,已经有过长时间的训练。莫泊桑就曾经在福楼拜长期的关心指导下,练习如何观察生活,如何刻画人物抒写故事,如何用最精确的语言表达,而且要求他不急于发表。经过七年的艰苦训练,具备了文学创作的必备修养技巧,所以才能一鸣惊人。曹禺的《雷雨》,采用古典主义的结构方式(即通常所称的“三一律”),将主要故事和人物冲突浓缩在一天时间里,证明此前他对戏剧的表现方法和技巧当然有过长时间的琢磨。因此,处女作的成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作家艰苦努力和长期锤炼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作家相当长一段时间心血的结晶,可能比之其后的大量作品投入的思考与精力有过之而无不及。从这个意义上讲,处女作是精雕细琢的结果,绝不是随意为之的东西。 上面所述,都是处女作成功的创作因素。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方面,即读者的欣赏期待心理,也是处女作成功的相关因素。因为艺术发生的过程是一个包括了创作、欣赏、批评三方面内容的系统工程,简单地说,也就是艺术的传达、接受和评说活动。仅有创作(即审美信息传达),没有读者的接受(即欣赏),那么,作品就只是一块“化石”,没有社会效应。正如林兴宅先生所分析的,“艺术魅力的本质是一种美感效应,作为一种效应,一方面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有效的作用(即效力),另一方面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心理反应。艺术魅力是审美主客体辩证运动的动态结构”,因此,分析作品的成功与影响,还必须从审美心理角度进行探究。 在我们看来,与“处女作现象”相关的审美活动中,欣赏心理期待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处女作问世之前,它们的作者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甚至是默默无闻的平凡的人。此时,读者对他们作品的欣赏心理期待值近乎零,没有特定的标准高度。因此,当他们的第一个作品在思想涵义、人物塑造、题材选择或叙事方式有所创新或成功之处,人们往往精神为之一振,很快地被吸引进入作品创设的艺术境界或氛围之中,接受作品的熏陶。然而,当处女作获得成功之后,作者随即成为文坛“新星”,引人注目在所难免。此后,读者对他们的创作的期待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这种期待心理的提升是以处女作的成就为基准的更高要求。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读者的胃口被调高了,此时,一般的创作水平已经无法满足读者的心理期待,引不起他们的兴奋,甚至得不到认可。因此,读者每每要求作者的创作比他们先前的作品有新的突破,惟有如此,作品才能获得读者的认可。但是,创作中的突破并非随时可以获得的,需要一个艰苦的积累和探索过程,还需要一点机遇。难于突破与期待创新便成为纠结在一起解不开的心结,这样一来,处女作留给读者的印象更是难以磨灭,获得读者更加牢固的认同感。在这样的欣赏心理作用下,处女作的“首因效应”不但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而且被牢牢固定在了衡量与评价该作家的座标体系的基准线上,因而被固定化了。读者但凡接触该作家的作品,总忘怀不了他的处女作,这也不断抬高了作家处女作的地位。这应该也可以看作“处女作现象”的社会心理原因之一。 当然,“处女作现象”的产生还有更多复杂的社会和个人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此外,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处女作——成名作——代表作现象,只是发生在一部分作家身上。还是有许多作家,随着思想的历练、情感的丰富、技巧的日臻完善,当然还有生活阅历的积累,他们的思维空间和视野日渐扩大,因而能不断推出新的力作,一步一步登上文学生涯的巅峰。在这个问题上,不能以偏概全,而应该有实事求是的态度。 原载:《文艺报》2007年4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