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实践美学终结论”是一种极其有害、不利于学术多元发展的论调,而且,实际上实践美学没有并且也不会终结,只会与时俱进,开辟通向美学真理的新道路。首先,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就是与时俱进的、开放的,不可能终结的;其次,“实践美学终结论”对实践美学的基本原理和发展进行了有意无意的误解和曲解;再次,“实践美学终结论”的理论根据是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形形色色哲学和美学的观点,而这些观点本身的真理性就是值得分析和质疑的。 关键词 实践美学 实践美学终结论 真理性 在全球化“终结论”的喧闹声中,尾随着20世纪末诸如“历史的终结”(福山)、“意识形态的终结”(丹尼尔·贝尔)、“哲学的终结”、“艺术的终结”、“男性的终结”等等,在中国也出现了一种“实践美学终结论”。章辉博士在《实践美学:一段问题史》(以下简称《问题史》)中郑重宣告:“实践美学作为一个具有理论规定性的学术流派走向终结”,“蒋孔阳综合了前人,成为实践美学的总结者和终结者。邓晓芒试图提出不同的理解,但其结论并无新意。张玉能在实践美学面临挑战和颠覆时对其加以维护和发展,但其观点与传统实践美学相比并没有增加新的东西,可看做实践美学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1] 且不论这种“实践美学终结论”的追风性质和西化倾向,就其实际情况来看,《问题史》充满了误解和歪曲,所据以下判断和结论的理论又是在真理性上大可商榷的理论和原则,因此,这种“实践美学终结论”就是不具有真理性的,对于中国当代美学得来不易的多元共存、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发展格局和态势是极其有害的,对于当代中国学术的良好学风也是一种败坏。对此必须加以澄清。本来一个有生命力的理论和学术流派是不可能由于谁宣布其“终结”而终结的,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对于非科学的学术态度和不实事求是的学风还是应该予以提醒,对于不合事实的轻率结论还是应该进行商榷的。 我们认为,实践美学不仅不会终结,而且会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与时俱进,在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的深广开掘之中,在吸取中国优秀美学传统与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美学精华的过程中,更加焕发青春和更加富于生命力,完全可以在中国当代美学的多元格局之中继续成为最有影响的一个美学流派。不信,我们可以拭目以待,先不要轻率地下结论。多少次有人宣告过某种有生命力的思想、流派“已经终结”,然而,最终终结的恰恰是宣告者自己。这是有客观依据的,不是可以任人随意言说的。 一 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不会终结 首先,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这种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是不会终结的,因为它是与时俱进的、开放的、科学的、具有真理性的思想体系。 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845年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之中就宣告他们是“实践唯物主义者”,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中就已经对于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作了精辟的阐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中对于实践范畴也作了原则性的论述。但是,由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苏联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忽视了实践唯物主义,把实践的观点仅仅当作是认识论的观点,甚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本体论(存在论),而中国哲学界也由于一种“冷战的”政治思维而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走着与前苏联哲学界相同的道路。只是到了“文化大革命”以后,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经过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经过了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理论探讨,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指导下,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才逐步达到了全面、系统、科学的理解。正是在这个时候,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才得到真正的理解和研究。这也真正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与时俱进、开放性、科学性和真理性。 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下,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为哲学基础的实践美学,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日益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实践美学兴起于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在它兴起之初,由于当时的历史语境,对于实践观点、实践范畴的理解和阐释,当然也带有当时的历史局限性,带有“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偏差,可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实践观点和实践范畴的文本本身所蕴含的真谛在实践美学中还是在主要方面得到了贯彻,因此,实践美学才可能在当时的美学大讨论之中兴起,而且成为多数美学家认同的美学流派。也由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学风的影响作用,实践美学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经过蒋孔阳、刘纲纪、周来祥等美学家的努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并不断走向完善,从而自然而然地成为中国当代美学的主潮。当实践美学正在继续发展、不断自我超越的时候,一部分本来是实践美学的信奉者的年轻美学家,在大量引进的西方现代和后现代思想和美学流派的影响下,觉悟到了实践美学的某些不完善之处,因此提出了“超越实践美学”和建构“后实践美学”。这是中国当代美学发展的契机和多元格局形成的标志。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随着中国当代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的重新认识和发掘,另一部分人就着手对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进行重新认识和发掘,力图克服长期以来“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某些不良影响,重树实践美学的话语威信,完善和发展实践美学的理论和范畴体系。 在这种研究和探索之中,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美学学人都已经论证了,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就是一个开放的、科学的、真理性的完整体系,因此,实践美学也是一个开放的、科学的、真理性的完整体系,它们是不会终结的,只会与时俱进,不断开辟通向真理的道路。 在通向真理的道路上,我们可以做、应该做的事情还很多很多,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学说及其文本之中所蕴含的真理性的东西发掘出来,让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的基本原理和概念范畴与时俱进地彰显出来,使它本身澄明起来。只有在这样的哲学基础之上,实践美学才可以与时俱进地彰显出来,澄明起来。而这样的发掘工作刚刚开始,章辉博士就要宣告“实践美学已经终结”,并把这种工作本身刚刚取得的一点点结果称作是“实践美学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这未免也太性急了一点吧?! 二 误解和曲解是“终结论”的手段 其次,《问题史》宣扬“实践美学终结论”的手段就是无意或有意地误解和曲解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及其观点。以误解和曲解为手段所作的结论当然就是不具有真理性的。 误解和曲解之一:“实践美学的基本知识结构仍然局限于西方古典哲学范围,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除了后期李泽厚外,实践美学的倡导者没有吸收当代西方新的人文科学知识。”这种看法和结论,完全是一种误解和曲解,也是一种老调重弹,只不过,《问题史》说得更具体、更武断。后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早就把实践美学宣布为一种“古典形态的美学”,对此,笔者早就予以反驳。笔者的《实践美学:超越传统美学的开放体系》和《从实践美学话语的生成看其生命力》等文章已经做过比较系统的论述和辨正,在此就不必赘述了。的确,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对于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比较熟悉,李泽厚、蒋孔阳、刘纲纪、周来祥等学者堪称中国的这方面的研究专家甚至“大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所建构的实践美学就局限于“西方古典哲学范围,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如果认真地翻一翻蒋孔阳的《美学新论》、刘纲纪的《传统文化,哲学与美学》、周来祥的《再论“美是和谐”》等等著作,那么这种误解和曲解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消解了。况且,除了李泽厚以外,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都十分注意吸收西方当代人文科学知识。蒋孔阳在上世纪80年代曾经给复旦大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过《西方现代美学》课程,他对叔本华和尼采的精彩评述,笔者至今记忆犹新。叔本华和尼采不是西方现代和后现代人文科学知识的开启者吗?蒋孔阳曾经翻译过英国美学史家李斯托威尔的《近代美学史评述》(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此书原书出版于1933年,基本上就把西方现代主义的哲学和美学的主要流派和观点都介绍了。请看目录:表现论、快乐论、游戏论、外观论和幻觉论,实验论、移情论、现象学论、折中论,关于艺术和美学的一般心理学,艺术科学论、自然论、社会学论、形式论、发生学的美学……这些流派和观点不是在当代西方和中国仍然都是新的人文科学知识吗?后现代主义的一些流派和观点也还经常要回到这些流派和观点上来。更何况有目共睹的事实是:蒋孔阳一贯重视吸收中西方的一切优秀人文科学知识,大家称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蒋孔阳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主编《西方美学通史》(7卷本),其中关于20世纪西方当代美学部分就有两大卷(6、7卷),将近140万字,尽管他没有亲自撰写,可是他不是名誉主编,而是亲自审定全部计划,对每一部分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尤其重视西方当代人文科学的知识,甚至指定了西方当代的最前沿的流派和观点,例如,意大利的凡蒂莫、法国的布厄迪尔以及英国的文化批判等等,都是蒋先生在写作讨论会上亲自强调的。蒋先生不仅注意吸收西方当代人文科学知识,而且能够运用到自己的研究之中去。请看看《美学新论》关于丑的历史的发现和总结,那里面有多少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哲学和美学以及文学艺术的知识背景和材料啊!此外,刘纲纪主编过《现代西方美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其中他亲自写了绪论和维特根斯坦,而且在主编这本书之前,刘纲纪还给研究生开了西方现代美学这门课,写了详细的提纲,从该书的后记中我们知道,他的讲课提纲已经写了:克罗齐、柯林伍德、贝尔、桑塔耶那、苏珊·朗格、弗洛伊德、阿恩海姆、杜夫海纳、海德格尔、萨特,这些难道不是西方当代人文科学知识?刘纲纪没有吸收这些知识?周来祥主编过的《西方美学主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也是从古希腊一直论述到后现代主义,他的“美是辩证发展的和谐”的观点就渗透着西方美学发展的历史,也具有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视野。至于朱立元、邓晓芒、张玉能等人,虽然对实践美学的发展贡献有限,但是都是研究西方哲学和美学出身的,都主编或撰写过诸如《西方现代美学史》(朱立元,上海文艺出版社),《西方文论思潮》(张玉能,武汉出版社),邓晓芒与易中天合写过一本《西方美学史》,张玉能还专门写过《后现代主义与实践美学同步》和《后现代主义与实践美学的回答》等,这些都只能证明,所有的实践美学的倡导者都吸收了西方当代人文科学知识,而且注意到了运用这些知识,传播这些知识。当然他们只能批判地吸收,不会也不应全盘接受和吸收。 《问题史》没有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研究的对象没有深入、细致、全面的了解,就敢于下绝对的、否定一切、打击一大片的结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不良的学风,必须引起重视,并且大力反对。 误解和曲解之二:“实践美学有几个对立的范畴:认识(理性)/表现(情感),美感功利/审美直觉,人类主体/个人接受,美感普遍性/个人差异,现实美/艺术美,作品/接受者,美/美感等等。在这些对立范畴中,前者决定后者,表现出实践美学一种追求普遍性、理性、社会性、集体性的精神取向。” 这种说法也是重复着后实践美学的倡导者的言论,我们也已经对此做过反驳和说明。不过,在此,我想着重指出,《问题史》是在有意地做出一种建构虚幻论敌的歪曲和误读,以此来宣告“实践美学走向终结”的“终结论”。因此,有必要做点剖析。 《问题史》所列举的实践美学的“几个对立的范畴”,似乎在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那里并不存在,而是《问题史》作者根据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的哲学家德里达批判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逻格斯中心主义”及其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思路而臆想和建构起来的。不过,《问题史》在臆想和建构的过程中采取了鱼目混珠的手法。把其中可以成对的列举出来,比如,美/美感,美感普遍性/个人差异,现实美/艺术美,然后把似是而非的对子混杂其中,例如,认识(理性)/表现(情感),美感功利/审美直觉,人类主体/个人接受,作品/接受者。后面这些对立,也许有人谈过,但并不是普遍的。一般来说,再现/表现,理性/感性,认识/情感,社会功利/审美直觉,人类主体/对象客体,社会(群体)/个人(个体)倒是可以成立的。不过,即使《问题史》所列举的这些对立的范畴可以成立,也不可能推导出“表现出实践美学一种追求普遍性、理性、社会性、集体性的精神取向”,因为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非常强调在社会实践中的这种对立因素的统一。李泽厚在分析美感矛盾的二重性时就说得十分清楚:“美感是有客观必然的社会功利性的,在这一方面,它与科学与逻辑思维是一致的,它们都揭示事物之间的联系,而为人类服务;但是美感却又有不同于科学和逻辑的独具的特征,这就是它的直觉性质,没有这一性质,就不成其为美感,就会与人类其他的认识方式完全等同起来。所以美感的矛盾二重性是一个统一的存在,忽视或否认任何一方,都是错误的。”[2] (P16)这里既没有谈什么谁决定谁,也没有谈什么二元对立,而是谈美感中社会功利性与审美自觉性在实践中的矛盾(对立)统一。在《美的历程》中李泽厚运用“积淀说”来解释美和美感中的内容与形式,理性与感性的对立统一:“凝冻在、聚集在这种种图像符号形式里的社会意识、亦即原始人们那如醉如狂的情感、观念和心理,恰恰使这种图像形式获有了超模拟的内涵和意义,使原始人们对它的感受取得了超感觉的性能和价值,也就是自然形式里积淀了社会的价值和内容,感性自然中积淀了人的理性性质,并且在客观形象和主观感受两个方面,都如此。这不是别的,又正是审美意识和艺术创作的萌芽。”[3] (P23)这里不仅没有强调理性决定感性、内容决定形式、社会决定个人,恰恰相反,倒是突出了审美和美由于社会实践的积淀而形成了内容积淀为形式、理性积淀为感性、社会积淀为个体,这才是实践美学所强调的实践中的对立统一及其感性表现、个体感受、形式符号的审美特征。其他的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也都是如此,只要不有意误解和曲解,就不会得出《问题史》的那种错误而片面的结论。 《问题史》采取主观臆想和建构的方式,有意或无意地误读和曲解别人的观点和理论,然后就根据这种主观武断的臆想和建构的论战对手的所谓“精神取向”来下结论,宣告“实践美学走向终结”,这也是一种不良的学风,理应引起重视,并且加以大力反对。 误解和曲解之三:“从现代性视角来看,实践美学获得的是启蒙思想的精神资源,实践美学为近代美学,并未获得审美现代性。” 这同样是后实践美学的倡导者的论断,笔者也写了一篇《实践美学与现代性》作了论述:实践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哲学基础的美学流派,在19世纪中期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奠定了基础和运思路向,在中国它产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成熟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它与整个世界的现代性展开是同步的,它以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对待西方社会的现代性,超越西方启蒙主义美学和德国古典美学所构建的审美现代性,为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而倡导审美教育,它具有真正开放的现代性。该文即将发表,在此不必多说。 关键是,《问题史》关于“审美现代性”和实践美学的“古典性”的规定也是建立在误解和曲解之上的。《问题史》规定审美现代性是“审美活动走向个体性、否定性、自足性、超越性、非主体性等”,而认为“实践美学的古典性表现在:一,理性主体性。……二,人类中心论。三,科学方法论。……四,是乐观主义历史进步观。……五,现实主义文艺观。……”如上所述,实践美学的倡导者们是一贯强调在实践中的各种审美构成要素的对立统一,而且并没有否定审美的个体性、超越性、精神性、主客体间性、主体间性,同时,他们也没有任何人主张“理性主体性”、“人类中心论”;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也包含着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自觉,因为他们非常突出地强调美学、审美、美与人、人类社会、人类历史的联系,蒋孔阳在《美学新论》中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哲学是美学的理论基础,艺术则是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和主要内容。”“我们学习美学,特别是现代美学,如果不掌握心理学的方法,又如何可能呢?”“自然科学对于美学的学习和研究,也很重要。”“此外,人类学、发生学、现象学、考古学、社会学、伦理学、文化学等,都无不与美学的研究具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都可以成为美学研究的一种途径或方法。美学之所以具有这样广泛的联系,那是因为美学是关于人生价值的一门科学,凡是与人生有关的学问,都与美学有关。”[4] (P47~49)章辉博士说“乐观主义的历史进步观”和“现实主义文艺观”就一定是“古典性”的表现。那么,按照这样的逻辑,悲观主义的历史观、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文艺观就是“审美现代性”的事,如此我们学习和研究这样的“审美现代性”的美学对于人生又有什么价值呢?更何况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发展历史、理论建构都是开放的、具有真理性的,是真正具有审美现代性的,因此是不会终结的。 误解和曲解之四:“实践美学”“一,作为美学基本理论,它没有包容现代西方美学和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它因此二,无法解释现代审美现象如丑和荒诞以及中国古代感兴论美学。三,它没有能为现代人的生存提供生命意义的阐释系统。四,实践美学甚至错误地理解了美学的问题域,没有深入解决美学的根本问题,其核心命题自然人化说对于揭开美的奥秘而言还嫌太空泛。” 对于这些指责,我们只看到判断,没有看到论证,它本身就太空泛了。如果《问题史》的作者能够静下心来,仔细地读一读李泽厚的《美的历程》,蒋孔阳的《美学新论》、刘纲纪的《传统文化、哲学与美学》、周来祥的《再论“美是和谐”》,而且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和偏见,那么这些质疑和指责就不会出现了。如果我们一一列举例证来说明,那么就实在是太浪费时间和篇幅了。 《问题史》这种不作认真、仔细、深入、全面的文本解读就妄下论断的治学方法和态度同样也是一种不良学风和浮躁心态的表现,似乎也应该引起注意,并且加以大力反对。 总之,“实践美学终结论”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它建立在有意无意的误解和曲解的基础之上。实践美学会在自我超越的过程中,以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为哲学基础,努力融合中西古今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和美学资源,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中国当代美学多元格局中的极其重要一元。 三 非真理性的西方现代和后现代思想是“终结论”的根据 《问题史》中有一段话表明了作者的评判根据和标准:“从现象学美学视野看,实践美学忽视了存在本身;从解释学视阈看,实践美学有保守倾向;从存在主义美学观点看,实践美学缺乏对生命的尊重;从分析美学的角度分析,实践美学存在语言误置等等缺陷。当然,我们还可以引入其他参照系,比如东方美学来看实践美学的逻辑言路。”由此可见,《问题史》所谓的“实践美学终结论”的评判根据和标准就是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形形色色思想和美学。 本来,以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思想和美学作为参照系来审视和反思实践美学也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研究思路,那样可以使得实践美学变得更加完善、更加严密、更加具有现代和后现代的问题域。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以来许多实践美学的倡导者都是在进行着这种工作,而且将来还要继续进行这种审视和反思。但是,《问题史》却以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形形色色思想和美学来颠覆实践美学,宣布“实践美学走向终结”。这不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吗?这时候倒使笔者想起了中国古代兵书上的一句话:置之死地而后生!实践美学到底是否正在走向终结或者已经终结?恐怕凭着这样的根据和标准还是不可能决断的。实践美学的真理性和历史命运还是要由社会实践本身来评判和决断的。 实际上,实践美学并没有忽视存在本身,而是非常重视世界和人的存在本身,不过实践美学重视的是社会实践中和社会实践视域下的存在。实践美学的逻辑起点是社会实践,存在只是它的出发点,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这种考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5] (P73)也就是说,实践美学的研究出发点是人,人的存在,而逻辑起点是社会实践。我们的思路是:存在→社会实践→创造→创造的自由→审美关系→美和美感→艺术。不过,我们倒是并不从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存在”出发,因为现象学的“存在”并不是社会实践之中的现实的存在,而是经过了“现象学还原”的“纯粹的存在”。所以,实践美学是现实的、历史发展的审美关系的科学,用西方现象学的“存在”来规范和评判是文不对题的。 笔者不理解,从解释学视阈看,实践美学怎么就有保守倾向呢?那只有一种逻辑:按照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解释学来理解和解释美和审美就是进步的、先进的,否则就是保守的。《问题史》没有具体解释,我们不知道它的确切含义。是否是指,实践美学讲的美和审美的意义和价值太固定,太确定,应该像解释学那样多讲讲它们的不确定性、多义性?关于这点笔者在《后现代主义与实践美学的回答》一文中已经做了明确的回答。我们认为,美和审美的意义和价值是确定和不确定的历史辩证,不能只强调任何一面。不过,说到这里,笔者倒是想起了《问题史》对笔者的一个批评:“张玉能继续发掘世界的审美本性,泛化实践,但实践美学的毛病仍然存在。”如果按照解释学的观点,文本和话语是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意义的,文本和话语的意义是文本和读者的“视界的融合”和“效果历史”的产物。那么,对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实践”范畴,我们就可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新的解释,而且我们认为,这种新的解释要依据于文本和话语的原本。所以,笔者就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原文把“实践”的类型划分为: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实践三大类,这本来是符合解释学的原理,而且也比仅仅只强调不确定性的解释学更注意了文本和话语的原本的依据。可是,这就被《问题史》指责为“泛化实践”。这是不是也反映了《问题史》并不真正知道解释学的含义或者有点双重标准呢? 至于存在主义美学、分析美学、精神分析美学、心理分析美学、符号学美学、形式主义美学等等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美学,实践美学肯定是要吸收的,但是,也只能批判地吸收,不可能也不应该全盘接受,更不能以它们为依据和标准来“终结”实践美学本身。因为它们只具有部分的真理性,有许多非真理性的成分。它们不可能“终结”实践美学,也不可能代替实践美学。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曾经做过一些“修正”、“结合”和“改造的工作,曾经产生了精神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美学(马尔库塞),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美学(萨特),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美学(阿尔杜塞)等等,但是,都因为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的基本原理而并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是无情的,也是应该记取的。 中国的实践美学和新实践美学以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为哲学基础,融合古今中外的一切优秀的美学资源,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尽管它现在还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由于它的哲学基础及其体系本身的开放性、真理性,它一定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所以,“实践美学终结论”是站不住脚的。“实践美学终结论”可以也应该休矣! 【参考文献】 [1]章辉.实践美学:一段问题史[J].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美学,2004,(9):5~9. [2]李泽厚.美学旧作集[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李泽厚.美的历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4]蒋孔阳.蒋孔阳全集(第三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原载:《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