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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尊严的文学观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李建军 参加讨论

    也许,没有哪个学科的爱好者,像文学的爱好者那样多;也许,没有哪个学科像文学那样,鼓励人们按照自己的趣味来选择,——刘勰所谓“文术多门,各适所好”(《文心雕龙·风骨篇》)、“各师成心,其异如面”(《文心雕龙·体性篇》),说的就是文学的这个特点。
    如果说,哲学像天空一样高远而深沉,历史像大山一样巍峨而静穆,那么,文学就像雪天的火炉一样亲切而温暖。“情往似赠,兴来如答”(《文心雕龙·物色篇》),文学慷慨地拥抱所有向它走来的人,大度地包容一切合乎情理的阐释。它允许人们通过自由的理解和言说,而体验一种美好而丰富的快乐。你可以说它是苦闷的象征,也可以说它是庄严的快乐;可以说它是酒神陶醉的狂欢,也可以说它是日神宁静的缅想;你可以说它是一种“陌生化”的形式,也可以说它是最令人觉得熟悉的表达。即使一个如希利斯·米勒这样的教授,也无妨在《文学死了吗》这样严肃的著作中说说“文学作品总是狂暴的”这样的话,尽管我们可以用采菊东篱的陶渊明和坐看云起的王摩诘来反驳他,也可以根据中国的经验得出一种完全相反的结论。
    当然,关于文学的阐释,也是有个边界的。文学之事,正像刘彦和所说的那样,“思无定契,理有恒存”(《文心雕龙·总术篇》),因此,无论你如何高论宏议地阐释,大体上总得有个样子,至少不能把文学说成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怪物。然而,在“后现代”文化语境下,文学似乎已经丧失了它曾经享有的光荣和尊严,已经成了被“恶搞”和羞辱的对象。许多关于文学的理论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其中的有些观点,不仅是我闻所未闻的,而且是我做梦也不曾想到的。
    有一位名叫陈希我的小说作者,在其新作《冒犯书》的“引言”中这样说道:“这是一个可怕的世界。不管你是否承认。反正我是看到了。你会问,你看到了什么?我告诉你。但你仍会说:这不是真的,你怎么就看到了?你病了。是吧,我病了,我是个不幸的人,因为我看到了你看不到(或者只是不愿意看到)的世界。我所有的不幸就是因为我看到了。生命的本质就是骷髅。”一通呓语式的东拉西扯,给人一种扭曲作直、弄鬼掉猴的滑稽印象,至于别的有价值的东西,仿佛很是寥寥。
    在我看来,一个人的文学观和人生观之间,存在着耐人寻味的对应性,也就是说,从一个人如何看文学,多少是可以看出他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的。反过来讲也成立: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学观念。所以,一个认为“生命的本质就是骷髅”的作家,会有什么样的文学观,就是不问可知的了。
    你知道这位某出版社正在为他启动一个“冲击诺贝尔计划”的陈希我是怎样理解文学的?那可真是一种令人想不瞠目结舌、拍案称奇都不行的文学观哩!
    他在一篇题为《文学是一种变态》的文章中说:“文学正是一种变态。文学之所以让我喜欢,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变态。”然而,似乎觉得光说文学“是一种变态”还不够,他竟然将文学比喻为“蛆”;似乎觉得光自己认为文学是“蛆”还不够,他竟然还要马尔克斯也认为文学就是“蛆”,——正在“冲击诺贝尔”的陈希我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了已经获得了“诺贝尔”的马尔克斯,说这位哥伦比亚的伟大作家认为“文学是人类腐败躯体上的蛆”。
    事实上,马尔克斯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读过几乎所有翻译成汉语的马尔克斯谈文学的文字,但从来没有看到他把文学比喻为“蛆”。恰恰相反,我通过阅读所了解的马尔克斯,是一个很有正气和正义感的小说家,是一个充满社会责任感的现实主义作家,是一个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文学的大师。马尔克斯在《番石榴飘香》中对门多萨说:“对我来说,一个作家能起到的、重要的影响是他的作品能够深入人心,改变读者对世界和生活的某些观念。”(加西亚·马尔克斯、门多萨:《番石榴飘香》,林一安译,第68页,三联书店,1987年8月)他向门多萨解释自己为什么越写越慢的原因:“问题很简单,就是责任心越来越强了。现在我觉得,每写一个字母,都会引起更大的反响,会对更多的人产生影响。”(《番石榴飘香》,第31页)可见,在马尔克斯心目中,文学是重要而神圣的;它不是作家个人的事情,而是人类的事业,因为,它会对读者的精神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马尔克斯反对作家退回到自我,仅仅在“内心现实的基础上创作”,并因此批评博尔赫斯的文学是一种“回避文学”。略萨接着他的话说:“我觉得回避文学是一种逃避具体现实、逃避历史现实的文学;我们可以说,与从具体现实中寻找素材的文学相比,这种文学肯定不如前者重要、不如前者有意义。”马尔克斯认同略萨的判断,说道:“就个人而言,我对这种文学不感兴趣。我认为一切伟大的文学都必须建立在具体的现实之上。但是,说到这里使我想起我们曾经交谈过的一件事。我记得你曾经得出结论说我们小说家是啄食处于瓦解中的社会腐肉的秃鹫,我觉得能回忆起你当时对我说的这一点是有趣的,不知你记不记得起来,我们曾在加拉加斯交谈过。”(《拉丁美洲小说两人谈》,见林一安编《加西亚·马尔克斯研究》,第174-175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
    不知那位准备“冲击诺贝尔”的陈希我先生“记不记得起来”?他的“文学是蛆”的奇谈,是否来自对马尔克斯这段话的误记和误读?如果是这样,那么,不妨再认真地读上一遍,看看马尔克斯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意思。
    也许,有人会说:将文学比作蛆,这不过是一个偶然发生的话语事故,不值得小题大做。
    但是,先生,我可不这样认为。
    在我看来,如此肆无忌惮地贬低文学,决不是什么个别的现象。难道我们的一些非常“著名”的作家不是通过他们的“消极写作”来降低文学的旗帜吗?难道我们的某些批评家不是通过天花乱坠地吹捧“消极写作者”伤害了文学的尊严吗?所以,“文学是蛆”乃是这种语境的病树上必然会结出的丑陋的花果;所以,我们要说它典型地表征着我们时代文学精神的危机。
    那么,为什么要将文学拟喻为“人类腐败躯体上的蛆”?我们的作家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徇俗立论呢?
    这是因为,在某些先锋作家看来,只有变态的、畸形的文学,才是真正现代的文学;这是因为,很多时候,作家越是粗俗,越是没有教养,越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关注甚至崇拜;这是因为,最根本的,在我们这个时代,一切优秀文学内蕴的那种正气,似乎已经受到巨大的冲击——文学所赖以扎根生长的土壤,被严重地沙漠化了。1961年,安·兰德批评濒临“破产”的美国文化时说:“在哲学上,我们被告知人的智力是虚弱无能的,现实是不可知的,知识只不过是一种幻影,理性是一种迷信。在心理学上,我们被告知,人是一种无知的自动装置,被种种他无法控制的力量所左右,被天生的堕落所驱动。在文学上,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系列杀人犯、嗜酒狂、吸毒犯、神经病和精神病患者,这就是现今人类灵魂的代表——并且邀请我们自动对号入座——还不无挑衅意味地宣称生活就是下水道、散兵坑或者就是鼠窜(恶性竞争),同时哼哼唧唧地强调:我们必须爱一切,除了美德;必须原谅一切,除了伟大。”(《致新知识分子——安·兰德哲学》,冯涛译,第4-5页,新星出版社,2005年4月)从自我认知的角度讲,兰德的几乎每一句话都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
    是的,文学不是向人类的弱点妥协的投降书,不是把庸俗当做荣耀的无聊游戏,恰恰相反,文学表现的是人类战胜自己弱点的光荣记录,是人类为摆脱庸俗奴役所进行的卓绝的努力。所以,席勒在《关于在艺术中运用庸俗鄙陋事物的想法》(1793-1794年)中说:“庸俗的头脑会以庸俗的加工作贱最高尚的质料,相反,卓越的头脑和高尚的精神甚至善于使庸俗变得高尚,而且是通过把庸俗与某种精神的东西联系起来和在庸俗中发现卓越的方面来实现的。”(席勒:《秀美与尊严》,张玉能译,第219页,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年8月)他又在《论激情》中说:“一个人当他仅仅服从于他的感性本能的启示时,他就是庸俗地行动;当他考虑到原则而服从于他的本能时,他就是合适地行动;当他仅仅服从于他的理性而不考虑他的本能时,他就是高尚地行动。”(同前,第160页)
    那么,文学之所以成了我们时代的某些作家表现自己的“恋污癖”的手段,之所以成了他们发泄“施虐狂”激情的通道,之所以被某些作家贬低为肮脏的“蛆”,原因就在于他们乐于向自己内心的黑暗的力量屈服,就在于他们满足于渲染庸俗的、反文明的生活事象,或者,像席勒所说的那样,他们不仅缺乏“卓越的头脑和高尚的精神”,而且局限于自己的“感性本能”。
    其实,退一步讲,如果只是没有“卓越的头脑和高尚的精神”,也不打紧,因为,只要他对文学怀着起码的敬畏之心,那么,就不至于把问题弄得很糟,就不至于把文学的尊严降低到尘埃里。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说:“……故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剽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惧其弛而不严也;未尝敢以昏气出之,惧其昧没而杂也;未尝敢以矜气作之,惧其偃蹇而骄也。抑之欲其奥,扬之欲其明,疏之欲其通,廉之欲其节,激而发之欲其清,固而存之欲其重,此吾所以羽翼夫道也。”这是何等庄严的情感!这是何等虔诚的态度!倘若以这样的情感和态度对待文学,即使不能止于至善,恐亦不远矣,至少,断断然不会生出匪夷所思的怪异心思,断断然不会发出将文学比为秽物的奇谈怪论。
    文学是关乎尊严的伟大事物。倘若我们爱自己,那就应该爱文学;倘若我们尊重自己,那就应该尊重文学;倘若我们将文学说得一钱不值,那么,事实上,我们是在让自己蒙羞受辱。
    所以,像“文学是蛆”这样的有伤尊严的文学观,还是越少越好。
    最好是,过去既不曾有,将来也不要有。
    因为,这实在太煞风景了!
    2007年10月23日夜,北京
    原载:《文学自由谈》2007/0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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