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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释义没有错——答王均熙《〈上海方言〉差错多》一文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钱乃荣 参加讨论

    《文汇读书周报》7月25日发表王均熙《〈上海方言〉差错多》一文,对我的《上海方言》一书提出尖锐批评,主要是指责我书中对上海话词语的释义差错多。我写此文,只是想对王文中所提及的全部“差错”作一个辩解,说明一个事实:我的这些词语注释都并无什么“差错”。
     一开头,王先生指出我“刮皮”一词只解释了“刮小利,得便宜”一个意义,没有把现今常用的意义写出来。但是,“刮小利”是此词的原始义,解释完全没有错,在这方面曾经有一个滑稽戏的段子,就是讲一人如何一处一处“刮皮”的。我在《上海方言》书中,常常在一句长话里排列一长串词语例子,在每个词后面用个括号,括号里面只能简单写上该词的一条本义,不可能将所有义项都一一列出。在我举此例的112页前面,我写的是上海话新词产生出现高潮的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注释了这个词语的本义,即当时产生时的意义,有什么错呢?王另举许多报上例句,来证明“刮皮”在现今常用的引伸义“吝啬”,但是报上也有许多例句可以说明此词的“原始义”,王为什么不举呢?这样做怎么能证明我注释的在20年代以后出现的“本义”是错的呢?
     王先生之所以这样提出问题来,指责我的“差错”,主要在于他在思想方法上存在一个大的差错,他是用了编写词典的思路,认为对一个词语必须注释出它的全部义项,包括基本意义和引伸义,否则就是“差错”。其实,我在《上海话大词典》上,对各条词语正是这样做的,比如“刮小利”一词列出现今用得较多的引伸义“吝啬”。但是,这是编词典的任务,而我的《上海方言》一书是一本普及性读物,每段文字是集中阐述一个道理的,看过这本书的人知道,我一般都是在一句长话里,一连举出十几个词语例子,在这样列举词语的情况下,只能是在词后的括号里用几个最简明的文字注一下词语的主要意义或在叙述背景下的意义,不能一一列举引伸义,因为我重在举出例词,而不重在词的释义。这种场合下,是不能判为释义“不全面”的,更遑论错误。然而由于王先生的那个思路笼罩了他的全文,所以他指出我的所谓“差错”时几乎都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
     下面我们就再来看王提出的具体“差错”。“王伯伯”的“本义”就是“忘伯伯”。“忘、王”两字谐音。托事不牢靠,源于健忘一义。王先生一定说不是“健忘”而是“言而无信”,其实“无信”是此词的引伸义,我用在文中并列“谐音词”的地方,当然用词的本义。“瘟生”的本义是“onecent”(一分钱),是一文不值的意思,这是初造此词的本义,见于《上海通志》;与“瘪三”初造时是“begsir”一样,起源于金钱社会里骂穷人。我并不写它后来的引伸的“常用义”。我是在书上101页“洋泾浜语的生成、活跃和消亡”大标题下某段一连列举21个例词的括号里写到的,在这样的叙述背景下,当然只释原始的洋泾浜英语意义。王先生不知有此“原始义”,可以在文中提出疑问,不能说我的注释“实在是太离谱了”。
     同样的例子还有“起蓬头”,我在括号里写的也是该词的一个常用义项“造声势”,如:“伊事体上手还呒没上手,外头已经辣起蓬头了。”“做功课”的初始新义是先从IT行业形成的,所以我也同样对此词释其一义,怎么能说“错”?“落场势”一词我在114页中该词的括号里注上“下场、下台”一义,王说注释得不对。然而,此义现在上海话中也常用,如“伊忒会阴损人,到今朝,迭个就是伊个落场势!”“侬看伊个落场势呀,一点都勿好!”这两句话中的“落场势”就是“下场”的意思,而不是王释的“收场的机会”意思。王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不能随便说人家的释义是错的。133页我写“十分鄙夷……给人‘吃空心汤团’和‘放鸽子’给人‘吃药’的人”这句话,王指责我“吃药”意义用错释成“爽约失信”义了,但是他没有看懂我的全句话意思,我在这里是用“和”连接,批评两种人,一种是“答应而不兑现”的人,一种是“爽约失信”的人,后种人我的重心是在他“放鸽子”行为,“给人吃药”只是后果,我的中心词是那种发出不“遵守规则”的“人”,而不是受害者。我在这里括号里的字是指明这两种坏行为,而不是解释词义,只是排版时有一个后引号排错,但应该看得出来,句子意思还是明白的。
     还有的就是王先生自己的明显错误了。“头子活络”,当然是指“交际能力强”的意思。王说“‘头子活络’即‘脑子灵活’”,难道“脑子聪明”就是“头子聪明”吗?“脑子活”就是“头子活”吗?“螺蛳壳里做道场”,王批评我“对号入座”、“望文生义”。其实我不是对这熟语“释义”,而在前面写清了,是说商务用语的“蔓延”,日常生活用语引申用到商业行为上去,在此例前并列举例的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自然现象变为商业上大企业并吞小企业,接着说“螺蛳壳……”熟语用法也会“蔓延”,形象描绘在局促之地做精密仪器,这是上海60年代报纸上对街道工厂办大事经常出现的用法。上海话“吃”有一义是“敬佩、被人所羡”,他也认为错,认为应是“特别喜爱,乐于接受”才对,请看:“迭个老教授上课真有噱头,我老吃伊个!”“搿个小青年生活做得漂亮,我老吃伊!”难道这里都不是“敬佩他”,而是“特别喜爱”这个老教授或小青年吗?“喜爱”是不能瞎喜爱的。王硬说我把“老吃伊(很在乎他)”、“我吃煞侬(爱你没商量)”释义为“咬住”,他疏忽了,我在“咬住”的冒号后只有一个“吃牢”的例子,再后面我是用的分号,而且这两个例子我专门用了括号说明简单意思,你怎么可以把分号当作冒号呢?王先生批评我这段文字“标点符号用得很不规范”,实际上却是他没有看懂的缘故。在谈到“吃”在上海话中有各种意义时,我是在谈上海人的“吃文化”的场合下,说到上海人“吃”字用到了哪些含义。我对上海人常用的“吃”的各种含义进行列举,王先生用了大量篇幅批评我把普通话里也用的含义说成是上海话里的含义了。请问,上海话说“吃”,为什么不能包括上海话和普通话共用的意义呢?难道这些就不是上海话了吗?“我”这个词普通话也说,“阿拉”来自宁波话,难道它们都不是上海话词语吗?难道“吃饭”上海人不能说吗?“好”、“坏”都不是上海话词语吗?上海话的“嗲”、“灵”、“挺刮”,苏州话也用,就不是上海话吗?这里又是王先生的一个误区。
     王先生还在“举例不当”的小标题下指责了我在25页到27页上两个例子是错的:“自来火→火柴”“眼火→眼光”,前者我是在“开埠后在上海诞生的一批新词,也随着普通话的推广而改用普及形式”的前提下说的,共列22个词,其中之一“自来火”改说“火柴”,我是有我在20世纪80年代调查的数据统计证据,才这样说的,当时的年长者当然大多说“自来火”,但上海籍大学生在问到“买自来火”时,有58.5%的人说“买火柴”,问到“自来火盒子”时,有82%说“火柴盒子”,问到“自来火商标”时,除不知是何物的以外,有90.5%说“火柴商标”。“上海自来水厂”现在仍然称“上海自来水厂”,但是过去叫“上海自来火厂”的,后来不是叫“上海火柴厂”吗?王先生文中只说了一个理由:“笔者就从来没有听到过一个上海人用上海话来说‘买包火柴’之类的话”,怎么能只凭自己的感觉“自说自话”,判别人家“错”呢?在谈到“老上海话的一些强地域性的词语逐步被吴语中通用词语和书面语词更替”的场合,我列举的41个词中,有一词是“眼火”被“眼光”逐步更替。我并没有说被替代的词一定是与原词“等义”,许多词的被替代都有意义不重合的问题,如“恘(音‘丘’)”被“坏”替代,也不是等义的。我并未说到“眼火”的释义,王先生又怎么来批评我不懂“眼火”的含义了?
     王先生对什么是“褒义词”、什么是“中性义词”的认识上,也存在误区。“褒义词”指的是词义本身的褒义,并非是必须用在褒义句中,与“褒义句”有别。比如说,“忠心耿耿”是褒义词,但可以说:“他对他的黑主子忠心耿耿”,“团结”肯定是一个褒义词,但是用在句里,可以说:“几个无证摊贩团结起来对付一个警察”。“熟门熟路”有一个主义项是“得心应手”,“一门心思”主义项是“专心致志”,当然是褒义词,经常“歌颂优良品质”,这并不是说此成语不能用到贬义行为的句子中去。“有的四字格描写那些贬义的行为”,我举“炒冷饭头”、“看西洋镜”等例有什么错?我并没有说它们是“贬义词”。王列出批评的还有几个词同属此情况,不再一一辩解。
     王先生最后还列举了一些“硬伤”,并被他判为“无庸置疑的差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1378页指出:“现在规范词形写作‘毋庸’”),却也是有问题的。比如他不了解方言学与普通话语言学的区别,有的字在普通话中可以视作一字的异体,但在古汉语里或方言里就是两个词,用法不同。他认为我“捱”字是异体字,用错了,要改为“挨”。“捱”在中古汉语里是“疑母字”,“挨”是“影母字”,两字在古汉语和上海方言里都是音、义不同的字,比如“捱(音同上海话‘外’)到夜里”和“挨(音如上海话‘啊’)勿到我”用法是不一样的。“捱”是被印刷厂改掉,又被责编改回来的,说明责编的水平很高。“引以时髦”这个用法我认为不能说是毋庸置疑的错,现在“引以自豪”、“引以时髦”的用法报上已经多见,“为”的省略是为了四字的节奏,何况“以”在古汉语里有一个意义就是“以为”的意思,这样省好不好当然还可商榷,并非“毋庸置疑”。王还批评“资格老的人遇失策”的“遇”为衍字。“失策”有一义为“失算”,“失算”有一义为“谋划不当”,“遇”有“碰到、遭遇”意思,联系起来,用上“遇”字并无差错。“十分揶揄”只是一个词语的“活用”,为与“十分鄙夷不屑”联用排比,这属于修辞学范畴。“于是快餐革命高潮刮起”,不是一个动宾搭配问题,话题和下面说明的动词联系可松得多,何况青年人口中的上海话“刮起”已经扩义,用“刮起”是说得更形象一点,不能用普通话中只好用于“风”的规范,来套到上海话用法上去,这里也可理解为修辞上比拟,拟体是“像台风一样”不能出现。王批评我sauce释义错,认为并不是单指“番茄酱”,但是我是在前面“有的纯音译的借词也会再与汉语的词或语素合成新词”的前提下举例说“番茄沙司(sauce)、苏打饼干(soda)”等的,这里并不是对这个英语词进行释义,因此并没有错,况且上海人过去一般仅在“番茄沙司”时用“沙司”,其他时候不用这个音译词。王指出的“毋庸置疑的差错”的另一条:“‘铜钱眼里穿跟斗’这词”的“词”用错了,“而是词组”。这近于“鸡蛋里面寻骨头”了,王先生何不先去叫《现代汉语词典》“正名”为《现代汉语词和词组典》呢?
     最后只剩下几个英语字母的错误和个别标点符号了,如“ssint”等,谁不知道英语中没有一个词是双字母ss开头的?或者是打错,或者是排错。除了这些“硬伤”外,王先生全文提出的“差错”,我都在上面回答了,就王先生提出的各条,我认为我的释义等都没有错。写书写文章应该容忍和欢迎人家“挑刺”,在此我谨向王均熙先生请教。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王先生文章首段中,对我的介绍,有三处差错。一是介绍我的专著“《当代吴语的研究》”中,多了一个“的”字;一是说我“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就读于复旦大学中文系语言专业”,其实我是1962年至1967年就读复旦中文系的;一是那时没有“语言专业”,现在有的,也是“语言学专业”,“语言”和“语言学”的区别,王应该知道。我七十年代末在复旦读硕士学位时,读的方向(不提“专业”)名称是“现代汉语和吴语方向”,也不是“语言专业”。
     介绍“上海方言”的书,和编写《上海话大词典》等,都是刚刚开始进行的工作,撰写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不少缺点和错误,我衷心希望全体上海人民大家都来修正和补充这些上海话书的内容,正确记录和整理好上海话。
    原载:《文汇读书周报》2008-08-1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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