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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稿《海國記》真偽辨析─對鄭海麟、胡新的回應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蔡根祥 参加讨论

    清朝沈復的《浮生六記》是一本際遇離奇的小說。它遇到了楊引傳、俞平伯、林語堂諸位先生,被翻譯成多國語言,蜚聲國際;被改編為廣播劇、舞臺劇表演,感人肺腑。俞平伯作序說:「儼如一塊純美的水晶,只見明瑩,不見襯露明瑩的顏色;只見精微,不見製作精微的痕跡。」林語堂英譯序中說:「芸,我想,是中國文學中最可愛的女人。」這文學上的讚嘆,在在都令人著迷。可惜如此純樸真摯的文筆寫來動人的小說佳作,竟然不幸遺失了最後兩篇─〈中山記歷〉、〈養生記道〉。所以,林語堂先生曾期盼說:「我在猜想,在蘇州家藏或舊書鋪一定還有一本全本;倘然有這福分,或可給我們發現。」或者因為他的這種願望,也代表著眾多讀者的心聲,因而激使某人以為有機可乘,於是多方蒐羅,找到曾在嘉慶五年擔任冊封琉球國王副使的李鼎元,並將李氏使琉球時所寫的日記《使琉球記》作底本,抄錄了其中大部分有關琉球民情風俗、風光物產等文字,冒充原來的〈中山記歷〉的內容;又收集了不少有關養生方面的文獻材料,來個「掛羊頭、賣狗肉」,頂替原作的〈養生記道〉,並且改名為〈養生記逍〉,於是就湊成了六記齊全的《浮生六記》了。這本書濫竽充數,蒙混了七十多年,欺騙了眾多讀者的真誠。這本「足本《浮生六記》」雖然欺騙蒙混了一般讀者,但是卻欺騙不了有識的學者,在偽作出版至今的七十餘年裡,有不少學者曾作過考證:如大陸的江慰廬先生、陳毓羆先生最有貢獻;而在臺灣,則有吳幅員先生、楊仲逵先生等出力甚多。而筆者經數年研究、撰寫之功,在2007年9月出版了《浮生六記後二記─中山記歷、養生記逍─考異》一書,則是總結前輩們的成果,更進一步證實「足本《浮生六記》」後兩記的確是偽作,而且作偽的時間是在1931年前後;總算粉碎了偽作後兩記欺人的伎倆,使這樁文壇作偽案,得以拍板定案。
    在2008年6月,香港《文匯報》刊登彭令先生的文章〈沈複《浮生六記》卷五佚文的發現及初步研究〉,說從清人錢泳手抄的《記事珠》一書中,發現了有關《浮生六記》第五記〈中山記歷〉原本文字抄錄的材料,並同時附上了七張清晰的圖片。筆者對《浮生六記》研究有年,心裡也曾懷疑「這是真的嗎?」經過仔細研究、對比彭先生的文章及圖片,證實這些抄稿中的琉球國記錄,應該就是抄自沈復的原本《浮生六記》初稿〈中山記歷〉的前身〈海國記〉,並撰寫〈沈復《浮生六記》研究新高潮─新資料之發現與再研究〉一文,發表於兩岸刊物和網路上,讀者當能看到。
    本人跟彭令本來並不認識,也沒有任何關係;站學術的立場,我希望資料受到保護,並且儘早發表,好安撫讀者的企盼,還有學術界研究所需的渴望。因此,筆者曾推薦這卷抄稿以「錢泳手錄沈復《浮生六記》卷五抄稿不分卷」的名義,向大陸文化部申請提報為第二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希望藉公家力量對這天賜重光的文獻,做到最好的保護與利用;筆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文化部補充陳述更完備的考證資料;最後,不得已還驚動溫家寶總理先生,並經香港《文匯報》披露後,就有很多人士發表意見。雖然大部分人士對這份抄稿給予正面的評價,不過還是有反對的聲音。其中以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中心鄭海麟先生在《海峽評論》2010/01/01第229期所發表的〈沈復《浮生六記.海國記》與李鼎元《使琉球記》之比較〉一文[1][1],以及胡新先生在網路「往復論壇 > 史學 > 史林雜識 >」發表〈《海國記》又系僞作,學術造假再擡頭〉的文章[2][2],最需要作回應,以為切磋砥礪,相觀而善。
    首先要說明的,是本人從讀書到任教,都是以研究經典中的《尚書》為專業,現任教於臺灣的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也是以《尚書》為專業研究。因《尚書》有「偽古文《尚書》」的問題,所以,本人對古書真偽方面的考證,自問頗有所得。所以,我考證《浮生六記》,撰寫《浮生六記後二記─中山記歷、養生記逍─考異》一書,是將它當作像清朝閻若璩著述《尚書古文疏證》一樣來鑽研,並且獲得不錯的結論。因此,在任教上庠,除教授《尚書》之外,也另開設了「《浮生六記》賞析」的課。筆者以為考證真偽是要講證據的,平心靜氣把證據羅列出來,排比論述,是非自然就有公論,這才是對學術、社會有益處的諍論(不是爭論)。
    首先,針對鄭教授的文章來說。鄭教授文中有兩點論述:
    第一是「出使琉球的正、副使為齊鯤和費錫章,沈復至多是個隨從人員,其所撰《浮生六記.海國記》只能算作私人筆記,不具有官方文獻價值」。所以,勸本人不要過分誇大其價值。
    第二是鄭教授考察「沈復所撰《浮生六記.海國記》中《冊封琉球國記略》所記釣魚台事,與一八○○年(嘉慶五年)出使琉球冊封使李鼎元撰《使琉球記》在文字上最為接近」,進而推論說「可知沈復「記略」是以李鼎元《使琉球記》為底本」。他還引證原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王爾敏教授的意見,以為沈復「曾閱讀過李鼎元撰《使琉球記》,所撰《浮生六記》中有《中山歷記》一卷,完全抄自李鼎元《使琉球記》,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觀察和想像編寫而成」。
    先就第二點來說,其實自明朝至清朝,歷次冊封琉球使所記的記錄,都大同小異,除非琉球國本身真的有所改變,記錄中才會顯示出來。比如說:琉球國俗裡,家裡有人遠赴他鄉,都會在門庭之中用竿子豎掛一艘小木船,來聽候南風,祈求順風送征人歸家。這見於徐葆光撰〈球陽竹枝詞〉第一首說:
    小船矗起半天中,一尺檣懸五寸篷;渡海歸人當有信,竿頭昨夜是南風。(渡海之家,例造小木船,桅帆畢具;置竿頭,立庭中候風,以蔔歸期。自閩歸國,皆以南風為候)。
    到李鼎元時,還是有同樣的習俗。李鼎元寫的〈竹枝詞〉也說:
    雙乳垂垂學抱瓜,庭中獨立望天涯;竿頭笑指南風到,脫卻襟裙嬾去遮。(家有渡海者,率造小木船,置庭中竿頭,桅帆畢具,後南風以蔔歸期。)
    這樣的風俗,在熟讀古籍的冊封使者來說,很自然就聯想到我國古代的「五兩」旗。周煌的《琉球國志略》卷四下、李鼎元的《使琉球記》裡,都有提到「五兩旗」。李鼎元說:
    庭中豎長竿,上置小木舟,長二尺,桅、柁、帆、櫓皆備,首尾列風輪五葉,挂色旗以候風。渡海之家,率預計歸期,南風至則合家歡喜,謂行人當歸。歸則撤之。即古五兩旗遺意。[3][3]
    然而到了嘉慶十三年的費錫章,在他的竹枝詞裡,卻記錄了這種風俗的轉變。費錫章所作竹枝詞說:
    中華遙望比仙都,破浪全憑十幅蒲;楊柳簡書誰會得,獅王不挂挂於菟。(球俗遠賈他處,家懸一虎,旁畫楊柳。詢其故,則以風從虎,但求順風而已;若楊柳則相沿如是,並不知取義。)
    從費錫章所描述的,卻已經不是用竿子豎掛小木船,以候南風了,而是改懸一個虎形偶,取其「風從虎」之意,其實也是祈求順風吧了。至於其他沒有變化的風俗民情,冊封使的記錄都差不多,只有詳略之異而已。而在眾多冊封使的記錄裡,李鼎元的《使琉球記》是以日記的方式記的,比較貼近生活,也多了些描述的文學辭藻;沈三白的〈中山記歷〉(前身為〈海國記〉)也是講究文學手法的。所以,沈復所記的跟李鼎元所錄的文字,在風格、措辭、語氣上自然就比較接近。至於引證王爾敏教授的意見,老實說,王教授根本還不知道他所看到的「足本《浮生六記》」中的〈中山記歷〉,本來就是偽作的,是偽作者抄錄了李鼎元的《使琉球記》中的文章段落而成的,那當然十分相似了。這從鄭教授引述王爾敏教授的話還在說「沈復自謂曾跟隨冊封琉球正使趙文楷、副使李鼎元前往琉球」,就可見而知了。關於這一點,請參考拙著《浮生六記後二記─中山記歷、養生記逍─考異》一書,即可了然。
    對於鄭教授所說的第一點,以為沈復所寫的是私人筆記,不足以跟冊封使者的述職報告記錄相比。本人當初也只表示沈三白的撰述,是代表民間的描寫角度,跟官方的記載不同,這也正是沈復的書最有價值的地方;而兩種資料當然都有價值,不過官方的記錄已經不算少,而民間的筆記卻如鳳毛麟角。從前曾應冊封使之邀,以從客身份前往琉球國的王世禎、王文治,雖然都曾經有所採記,然而他兩人名氣大,地位高,與官方關係密切,因此他們的描寫不能算是純民間的,而這正顯示了沈復記述文字的重要性。在這裡舉個琉球紅衣人的例子來說明:
    明清以還,冊封琉球十數次,歷來派遣冊封琉球使的記錄裡,都有提到琉球國土妓的事,因為她們身著紅衣,所以冊封使都稱她們為「紅衣人」,認為是風俗中的特色之一。然而,所有冊封使──包括趙文楷禁止使團人員接觸紅衣人以前──的記錄,從來就沒有任何一位官員將「紅衣人」的相關情狀,描摹得像《海國記》那麼詳盡、細膩、真實,都只對「紅衣人」作隔岸觀火,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因此我們對「紅衣人」的事知道的也不多。抄稿「海國記」裡對「紅衣人」的描述,比之所有冊封使的記錄都詳盡,都深入;此無他,原因很簡單,因為官員們寫的記錄都是要向朝廷報告覆命的,如果寫得像沈復那麼清楚詳細,那無異於告訴朝廷自己在琉球曾經光顧過「紅衣人」的閨幃,那後果會如何呢?又有誰會那麼愚蠢呢?這正是官方記錄的罩門。當然,誠如鄭教授所說的,沈復頂多只是一位冊封使的隨從,而作私底下的記述,他所看到的事情並非全面,所掌握的資料也不可能完備,甚或他在回想過程中,記憶有誤,以致於記載失實,也在所難免的,但是可以體諒。官方的資料有時也會刻意扭曲呢!難怪顧頡剛先生不太相信正史的記載,倒寧願相信《山海經》等書了。至於沈復的記載能不能證明釣魚臺的歸屬,那是另一回事。
    筆者以為,王爾敏教授以偽作真,鄭海麟教授引誤論真,似乎都可以再三思而後行。
    至於自稱是「琉球歷史愛好者」的胡新先生所撰寫的〈《海國記》又係僞作,學術造假再擡頭〉一文,光標題就足以聳動視聽,也令我不得不作回應。胡說「這些所謂的佚文純屬僞造,絕大部分改寫自康熙五十八年冊封副使徐葆光的《中山傳信錄》,根本不是沈復在嘉慶十三年隨冊封使齊鯤、費錫章出使琉球時對中琉宗藩關係的真實記錄」,洋洋灑灑列出七大條、兩小點所謂「論證」,就宣告「彭令先生公開的兩頁《冊封琉球國記略》條文加以考證,揭示其招搖撞騙的欺世盜名」。也由於本人對彭先生的發現抄稿《海國記》給予高度的評價,當然也被描述為「自持浮學專家,自以為是」,只是「紙上談兵」,「猶如井底之蛙、幼稚可笑」,甚至質疑我「是否有起碼的學術良知」,「令人齒冷」,要我「不要再誇誇其談,好好自我反省,以免貽誤後人」。雖然胡說對我的批評用詞甚重,貶損太過,不過我依然認為從胡新的文章裡,展現了他研究的勤奮,閱讀的仔細,若持此以恆,有朝一日或許會成一家之言的。如果是我的錯誤,我也願意承認不足,虛心受教。以下我就針對胡說所舉「論證」,一一分辨如下:
    胡說「關於吳安邦官職錯誤等問題」,可能胡氏認為這是個小問題,錯誤明顯,不必論述;但是我卻認為這正是證明抄稿真實無虞的明證。根據費錫章《一品集》頁15中,有〈以球刀二柄分贈吳游擊安邦、陳都司玉龍,因系以詩〉一首,稱吳安邦的官銜為「游擊」,而抄稿稱「福州左營副將吳公安邦」,兩者明顯有異。表面看來,的確是個問題;然而,細心的人是否想到,誰會知道「吳安邦」其人曾經擔任過冊封使的護送守備員呢?除了真的跟隨齊鯤、費錫章前往琉球的人外,大概只有看過費錫章《一品集》的人了,因為齊、費所著的《續琉球國志略》沒有記載這位小小的地方武官,齊鯤的《東瀛百詠》也都沒有提及;胡先生不也是看到《一品集》才知道的麼?要知道「吳安邦」並不是甚麼名人,普通點的「學者」都可能一無所知,大師如陳毓羆先生也是幾經辛勞才找到費著《一品集》來研究的,而抄稿的作者憑甚麼知道呢?如果他是因為看了費錫章的《一品集》而知道的,那他為甚麼不直接稱他的官銜為「游擊」,就不會被質疑,何必留下個尾巴呢?只有蠢才才會如此。
    如果胡君認為這只是推論,不足為憑,還是執著官銜「游擊」與「左營副將」的差異,那我就所知說明一二,當可瞭然。先看徐葆光《中山傳信錄》裡說:「護送守備一員,註:海壇鎮左營守備蔡添略。千總一員,註:蔡勇。官兵二百名。註:閩安鎮、烽火營、海壇鎮左、中 、右三營各四十名。」可見冊封使護送的工作,一向就是福州海壇鎮、閩安鎮的左營水師的官員負責的。就官銜來說吧,這要從福建的軍防政制說起。福建的閩安村,位於閩江出口,跟臺灣隔海峽遙遙相望。清朝初年,為了在此對抗鄭成功,清政府實行遷界令,同時在閩安進行大規模攻防設施的改造。清政府對閩安的正式軍事管理,從順治七年(1650年)開始,當時清廷在閩安設協副將,下轄官8名,兵2000人,爲綠旗營兵。順治十五年(1658)築城,置戰船、南北岸炮臺。康熙二十一年(1684),清政府在此設立了閩海關,當時的閩海關總口有二:一駐南台,一駐閩安鎮。因此,今日的閩安還有官府署衙遺迹可尋,左營游擊署在南門外澳裏,右營游擊署在土地堂;兩官署原稱左營守備廳、右營守備廳。其中駐閩安鎮城,原左營游擊,在乾隆三十九年改稱左營都司,右營也相同[4][4]。由此可見,抄稿中稱吳安邦為「左營副將」,不是隨便稱說的,費錫章稱吳安邦為「游擊」,也就是「左營游擊」的省略,只是用了傳統的舊稱而已。同時,根據清朝陳培桂、林豪纂輯《淡水廳志》[5][5]卷八(下)表二〈選舉表〉裡,列舉了武進士,其中就有吳安邦其人,記載說:「吳安邦,嘉慶元年丙辰科。籍彰化。官至閩安副將。」這更可見抄稿的作者既不是看費錫章《一品集》而知,也不是看《淡水廳志》的資料而知的,而是其人身在現場,才會知道「左營副將」這個職銜的。如果作者他具有這樣的學識,他要是作偽的話,那胡君又憑甚麼能找得到他的馬腳呢?
    至於琉球國「紅衣人」的問題,我在前面已經有所論述,在此就不再重複贅述了。
    至於胡說的七大條考證,現分論如下:
    甲、 「守禮坊上的匾額只書『守禮』二字嗎」的問題
    《海國記》說:「過此百步,又一牌坊,大書『守禮』二字。」胡氏所辨析的內容:從歷代的使錄所載,牌坊上牓的確是「守禮之邦」四個字,周煌的《琉球國志略》,李鼎元的《使琉球記》都有相同的記載。不過,沈三白的記述,很可能是事後追記的,前文說先有一牌坊牓曰「中山」二字,以致後來類比誤記為「守禮」二字,是有可能的。何況,胡先生所舉的齊鯤《東瀛百詠》的句子,不也是只有「守禮」兩個字嗎?這種文學之筆,誤記或省略,應該是不足為奇的;當然也是美中不足了。然而,如果是「偽作」,那隨處可見的「守禮之邦」四字,為何他偏偏只寫「守禮」兩個字,以啟人疑竇呢?這正可以推論作者並未參考前人的資料,純粹根據自己的記憶而書,才會產生這種現象。
    乙、 「冊封使到閩及啓行日期錯誤」問題
    《海國記》說:「至閏五月二日,始從福建省城啓行,【南台】登舟……次日,兩冊使奉節、詔至。」胡氏辨析以為眾多資料清楚記載顯示,齊鯤、費錫章於五月初二日行抵閩省,於閏五月初三日由南台海口登舟,到閩和啓行的日期前後相差一個月。而在《海國記》裡的記載「不僅同在一個月,而且順序也前後顛倒」。我請讀者(包括胡君)再好好閱讀原圖片中的語句,作者是說閏五月二日那一天,冊封團隊從福建省城的南臺登舟,到初三日(即次日),兩冊使才奉使節、詔書來到渡頭,準備上船啟行;而不是說閏五月初三日(次日)兩冊使才奉使節、詔書來到福建省城。那又何來所謂「不僅同在一個月,而且順序也前後顛倒」的問題呢?胡君是看過李鼎元《使琉球記》的人,李鼎元在嘉慶五年閏四月初八日到福建洪山橋,並與閩令譚掄等同「奉詔敕賞卹登岸,舁以龍亭、綵亭送館安奉」[6][6],到了五月朔日(初一)夏至,因為「向來封中山王,去以夏至,乘西南風」,所以,要「早起,命僕襆被登舟。午刻,具龍、綵亭奉詔敕、節、幣,安放中倉;同介山(冊封正使趙文楷)先至南臺館馹,點驗兵役,盡令登舟」。李鼎元因為要處理兵員的問題,而且要候潮汐,所以延至初四日才正式「起定」。[7][7]對比來看,一目了然,抄稿所陳述的,完全沒有問題。問題是胡君閱讀文言文時讀錯了,而且對冊封琉球的過程不甚瞭解,才會提出這樣的「論證」來。
    丙、 「過釣魚臺遙祭黑水溝改寫自李鼎元《使琉球記》」的問題
    《海國記》說:「十三日辰刻見釣魚臺,形如筆架。遙祭黑水溝,遂叩禱於天後,忽見白燕大如鷗,繞檣而飛。是日即轉風。十四日早,隱隱見姑米山,入琉球界矣。」胡說「冊封使清楚記載,當冊封舟行至赤尾嶼後的黑水溝時,才祭祀海神,從沒有在過釣魚臺時遙祭過黑水溝」。並認為這種說法的來源是李鼎元的《使琉球記》裏有「琉球夥長雲:伊等往來不知有黑溝,但望見釣魚臺,即酬神以祭海」,而且認為《海國記》的「見釣魚臺,形如筆架」、「忽見白燕大如鷗,繞檣而飛」等語句,都與《使琉球記》所寫相似,因此推論說「改寫的痕迹異常明顯」。我則認為,齊鯤、費錫章要將整個冊封的過程,鉅細靡遺地記錄下來,以備回朝廷時述職之用;而沈三白則是私人筆記,不需要記述瑣碎的事,這是文學作品與工作報告的不同。而且,抄稿只是沒有逐個島嶼都記載罷了,按順序而言,過了釣魚臺之後才祭黑水溝,並無不妥;如果在釣魚臺之前就祭黑水溝才有問題呢!「筆架」的形容,前文已經說過。有關「白燕大如鷗,繞檣而飛」的記載,胡君何以不看看齊鯤的《續琉球國志略》說:「見白鳥似燕而大,五六為群,飛繞前後,若導引然。」[8][8]比起李鼎元《使琉球記》中所說的「有白鳥無數,繞船而送」[9][9]如何;不然,汪楫也寫過:「白鳥不可數計,環檣而飛,迎櫂之神鴉不足異矣。」周煌也說:「將至姑米,萬鳥亦復迴翔。」[10][10]請試比較一下,《海國記》所寫的,跟哪一位冊使的記述最接近呢?不要昧著良心說話,當然答案是齊鯤的記述最像。那何以會那樣呢?如果不是抄稿的作者看過齊、費的《續琉球國志略》,就只可能是他本來就在現場,親眼所見,所以跟齊鯤看到的景象是一樣的,當然記述的文字也差不多了。
    丁、「冊封大典日期取自徐葆光《中山傳信錄》」的問題
    《海國記》說:「至七月二十六日,始行冊封大典,前一日,從官先往王府演禮。」胡君辨析說:「琉球《歷代寶案》收錄的《琉球國中山王臣尚灝謹奏爲恭謝天恩事》和《琉球國中山王臣尚灝謹奏爲頒封大典已竣懇在舊禮以勞使臣事》都提到,『續於八月初一日荷蒙宣讀詔敕,封臣灝爲中山王。』《續琉球國志略.志餘》中也提到『故自八月朔日恭行冊封大典。』另外齊鯤《東瀛百詠》的《冊封禮成書事贈中山王五言八十韻》中還有『嘉慶十三載,仲秋月初吉。琉球尚氏孫,詔許襲王秩』之句。既然三種資料都顯示冊封大典是八月舉行,爲什麽《海國記》說是七月二十六日呢?」並以為這個日期是從《中山傳信錄》裡所記載的「續於七月二十六日,宣讀詔敕,封臣敬爲中山王」移花接木過來的。我以為這個錯誤,就跟「守禮之邦」四字誤記為「守禮」二字一樣,是因追記而產生的。不妨看看,其他的冊封日期,大概都不離七、八月。如嘉慶五年的那一次,根據李鼎元的記載,就在七月二十五日,也跟徐葆光那一次僅差一天而已;時間的相同,只是偶合。
    至於胡說「諭祭先王日期所在的頁面,彭令先生沒有公佈,不過不出所料的話,時間是在嘉慶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胡氏這個推測,已經有人在網路上引用彭令所告知回應,抄稿寫的是在「七月朔日」。其實,真正的時間是嘉慶十三年六月十有五日己酉。之所以有此差異,我以為還是老話,隨從私人寫作追記時,偶然錯誤。
    戊、「頭號船人數嚴重失實」的問題
    《海國記》裡說:「冊使與從客共一舟.名曰頭船.上下柁工兵役共計四百五十餘人。」請注意我引文的標點,用中性的「.」,主要的原因是我認為胡君的標點有問題。胡君的引文是「冊使與從客共一舟,名曰頭船,上下柁工兵役共計四百五十餘人。」而我認為應該是「冊使與從客共一舟,名曰頭船。上下柁工兵役共計四百五十餘人。」胡說引用費錫章《一品集》中的《閏五月初三日南台開行步費西墉給諫韻》詩句說:「中山使者持絳節,高坐南台點士卒。當街一踴上舳艫,異軍五百蒼頭突。」下有小注說:「兩舟共五百十二人。」胡君以為「《海國記》說頭號船就有四百五十餘人」。就算抄稿是偽作,偽作者也不至於愚蠢到那麼離譜吧。其實只要翻一下李鼎元的《使琉球記》,就知道「每船約二百六十餘人」,後來又要增加四十名兵丁,因人數過多,所以「每船減役二十餘人」[11][11],要兵丁替代役丁的工作,故仍然維持每船二百六十餘人左右。原抄稿中有句讀,不過沒有「逗號」、「句號」之分;我以為四百餘人的數字是指兩船「上下柁工兵役」的總數,不是指頭船的人數。查考歷次冊封使團的人數,大概都是三百多至五百出頭,如果頭船有四百五十餘人,兩船當共有九百多人才對,這是傻瓜也知道不可能的事。胡說用心可知。
    至於費錫章說「兩舟共五百十二人」,而抄稿則說「四百五十餘人」,二者不同,我以為當然是費錫章的數字準確,而抄稿作者可能是大約的估計。何況抄稿說的人數是「上下柁工兵役」;而冊封使團中,還有正、副使、從客、接封使臣、其他隨行官員,或者還有其他應邀之客,當亦有數十人,都不能計算在「上下柁工兵役」之內;如果加上去的話,數字就相當接近了。
    己、「冊封舟尺度改寫自徐葆光《中山傳信錄》」的問題
    《海國記》說:「舟長八丈有餘,闊二丈餘。」胡君有用心的找尋嘉慶十三年冊封舟尺度的相關記載,在齊鯤後人齊上志先生《福州齊氏六代書香父子翰林》一文中,說是冊封舟長15丈、寬3丈多;兩者之說有差異。胡君又引證「徐葆光冊封琉球,隨團人數318人,兩艘冊封舟爲寧波商船,一號船長十丈、寬二丈八尺、深一丈五尺,二號船長十一丈八尺、寬二丈五尺、深一丈二尺」。在此,我先提出修正胡說徐葆光冊封團的人數,不止318人;我知道胡君是根據《中山傳信錄》中卷一頁8的〈渡海兵役〉條來算的,不過,胡君忘記了這個數字只是「兵役」的人數,而忘記了算「柁工」數,即是掌控航船的船戶。徐葆光在〈渡海兵役〉條之前,有說「每船船戶以下二十二人」兩次,兩船合共四十四人,加上之後,就有362人;再加上前面說過的正、副使、從客、接封使臣、應邀客人等,應該也接近四百人左右。
    齊鯤、費錫章前往琉球冊封,隨團人數512人,照常理來說,封舟的確不應該比康熙五十八年徐葆光那次還小的;胡君之說,不無道理。所以,他認為《海國記》中冊封舟的尺度,是模仿自《中山傳信錄》卷六〈舟〉條中所說的琉球貢舶「船長八丈余,寛二丈五、六尺」。不過,胡說的結論下得太快了些,相信他也應該看過《中山傳信錄》卷一〈封舟〉條下,歷數每次封舟大小的資料。從資料表面的數字看來,徐葆光以前的冊封船長,從二十丈到十二丈不等,反而是徐葆光所用的封舟最小,一號船才十丈,二號船十一丈八尺。如果像胡說的那樣推測,那徐葆光冊封團的人數四百左右,相信從前的冊封團人數也差不多;那為甚麼封舟長度反不如康熙二年張學禮那次的十八丈長呢?胡君能不能也給個解釋呢?相信胡君也是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了罷。
    如果只是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法來堵住胡君的嘴巴,相信胡君也不會接受的。現在,就我所知,說明一二,關鍵就在《中山傳信錄》的資料裡「虛梢」二字上。李鼎元《使琉球記》卷二頁15有記載李鼎元去檢驗封舟說:「舟身長七丈,首尾虛艄三丈,深一丈三尺,寬二丈二尺,較歷來封舟,幾小一半。」試想想,李鼎元冊封團的人數五百二十人左右,封舟才長七丈,他還是可以前往冊封,齊鯤、費錫章封舟長八丈餘,已經比李鼎元時的封舟長了,為何不可呢?再來如果將李鼎元的封舟長度,加上「虛艄」三丈,就有十丈了;如此類推,齊鯤的封舟八丈餘,前後「虛艄」應該更長些,那麼可以粗估四丈,加起來就有十二丈左右,這跟《中山傳信錄》裡所說的「烽火營鳥船一隻長一十二丈三尺,寬二丈五尺;閩安中營鳥船一隻長十二丈二尺,寬二丈六尺五寸」,長度大小就相差無幾了。至於齊上志先生《福州齊氏六代書香父子翰林》一文中所說的封舟長15丈、寬3丈多,那就恕我淺陋,不得而知了。
    庚、「腳踏綿的描述改寫自《中山傳信錄》」的問題
    《海國記》說:「殿中無寶座,而有一台,高僅尺許,曰臨政台,圍以朱漆欄,亦鋪腳踏綿,與庶民居室相等。」胡君以為這是根據《中山傳信錄.屋舍》條中記載的「室中以席裹草,厚寸許,緣以青布,佈滿室中。入室,必脫三板,故名腳踏綿。自王宮以至民間皆然」,刻意模仿寫作的。光憑這樣的對比材料就提出如此「想當然爾」的質疑,真的魯莽而且可笑。
    彭令所公開的七張抄稿圖片中,「腳踏綿」出現了兩次,除了宮廷中,還有紅衣人的居所,也有寫著鋪上腳踏綿;那真的是「自王宮以至民間皆然」。胡說認為這是改寫自徐葆光的《中山傳信錄》。不過,李鼎元《使琉球記》裡,有以下的記載說:
    (八月)十六日,丙寅晴。遣人入王府,謝食後皆介山遊圓覺寺。渡觀蓮塘橋,橋亭供辨才天女,雲即鬥姥。將入門,有池曰圓鑑,荇藻交橫,芰荷半倒;國王迎於山門外,王叔以下跪迎。門高敞,有樓翼然。左右金剛四,規模畧仿中國,佛殿七楹。更進,大殿亦七楹,名龍淵殿;中為佛堂,左右奉木主,亦祀先王神位,兼祀祧主,與《志畧》所載同。左序為方丈,右序為客座;皆設席,周緣以布,下襯草極平而淨,名曰『踏腳綿』。使院見之而未得其名也;前楹板閣護雕欄。[12][12]
    由這段文字看,不單是王宮、民間,連天使館、寺廟都有鋪設「腳踏綿」,或稱「踏腳綿」的,這並不是抄稿的作者刻意摹寫,琉球國俗本來就是如此。此外,齊鯤《東瀛百詠》裡,有〈中山雜詠〉十首,其中第一首說:
    鬥屋當空四角懸,樓居雅欲慕神仙;重重布席吳餘地,脫履偏誇腳踏棉。(球俗席地而坐,凡入戶,必須脫履,名曰腳踏棉。)
    齊鯤也見到家家戶戶,以及天使館都鋪設了「腳踏綿」,他沒有記載王宮中的情形,因為述職報告《續琉球國志略》中不需要寫這樣瑣碎的事,這也正是沈復私人筆記可貴的地方。胡說的質疑是捕風捉影、昧於事實罷了。
    針對胡說所舉的七大條、兩小點的質疑作了回應辨證,有識者對比而觀之,自能分曉,無須我再贅言了。我強調的論析方法就是「拿出證據來」說,不要只在推推敲敲、指指點點,一派胡言。胡君的論點有些也是有「拿出證據來」說的,不過,要不是以偏蓋全,不然就是瞎子摸象,復以不夠深入悉心查考,仔細鑽研,所以得到「《海國記》確系僞造」的結論,就是謬誤的。荀子說:「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足以欺愚惑眾。」所以,我必須如孟子所說:「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其實,我還真的誠心欣賞胡君的;我也應該感謝他,如果不是他這篇文章的刺激,我不會那麼專心地將我本來還沒有完全成熟的論點,加速鑽研,撰寫出來;寫著寫著,幾乎進入忘我的境界,也越寫越有心得。學術研究的趣味就在這裡;孔子說:「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這一章的涵意,我或者稍有體會。
    最後,我要為彭令先生說幾句話,也是胡說的另一個盲點;胡說「不知道《海國記》藏者彭令先生從哪雇傭了一位寫手」來偽作《海國記》。彭先生公開發現的是手抄稿,書法之精彩,令我這個曾經在大學教「書法」課的人也動容。手抄稿裡署名的是「錢泳」,錢泳本來就是清代書法名家,六書八體,靡不精通,號其居曰「寫經堂」;錢氏曾臨書諸多漢碑刻版,作為學者臨摹範本,可見其書法功力與價值於一斑。如果彭令真的能找到一位有此功力的書法家(已經不是寫手而已)來替他作偽,那這位「人士」應該早就是名滿天下的巨匠大師了,他會願意替別人作偽麼?彭令請得動這樣的大師級人物來造假嗎?
    再者,錢泳的書法流傳至今,還有不少被保存著,只要找出被公認是錢泳手跡的作品來與《記事珠》抄稿對比考較一番,不就一目了然了嗎?在網路上就可以找到不少錢泳的書法圖片,其中一幅錢泳〈與徐問蘧(楙)書〉的墨跡圖片,是公認的錢氏手跡(網路圖片,為尊重權利,不加轉貼,讀者自尋),跟彭令公開的圖片比較,署名、筆法、風格等都明確顯示兩者同出於一手,無庸置疑;以此當可正面證明抄稿乃是真正錢泳手抄的墨跡《記事珠》。彭令不可能請「錢泳」來造假吧!我也不知道〈與徐問蘧(楙)書〉的墨跡現在收藏者是誰;況且,《記事珠》裡除了《海國記》之外,還有不少錢泳所著《履園叢話》內容的草稿,以及其他可與錢泳生平對照而不為一般人所知的記錄材料,如果這也是造假的話,那偽作者造假的城府之深,部署之精,考慮之密,手法之妙,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了。那麼,縱然是偽作假的,我想也就認了吧!
    

蔡根祥 撰寫於臺灣 高雄師範大學 經學研究所
    

2010/01/13,11:40
    

    



    (作者系台湾高雄师范大学经学研究所教授。)
    [1] 見《海峽評論》2010年1月號。筆者於http://www.haixiainfo.com.tw/SRM/229-7774.html《國際與外交》〈沈復《浮生六記.海國記》與李鼎元《使琉球記》之比較〉下載,時間於2010,01,09,21:00。
    [2] 參見:史林雜談。作者:太史政〈《海國記》又系僞作 學術造假再擡頭〉。 (2010-01-10 13:01:42)標簽:雜談。又在網路的天涯社區『煮酒論史』 [版務處理]《海國記》又系僞作 學術造假再擡頭(載)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52148.shtml。作者:liuchiu 提交日期:2010-1-10 12:49:00。內文署名:胡新。筆者於2010/1/10,22:00下載。
    [3] 李鼎元:《使琉球記》(臺灣:文海出版社,《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四十八輯,師竹齋藏板)卷六,頁3,總頁255。周煌所記亦相似。
    [4] 以上的閩安村的論述資料,參見翁偉志、薛菁所著〈涉台遺存與閩台關係〉一文,刊登於《閩江學院學報》2008年(3)。 
    [5] 【台灣文獻叢刊.第 172 種】等二種。
    [6] 李鼎元《使琉球記》卷二,頁13、14,總頁82、83。
    [7] 李鼎元《使琉球記》卷三,頁1、2,總頁105-108。
    [8] 齊鯤、費錫章《續琉球國志略》卷三,頁34,總頁511。
    [9] 李鼎元《使琉球記》卷三,頁5。
    [10] 周煌《琉球國志略》,卷十六,〈志餘〉,頁3。
    [11] 李鼎元《使琉球記》卷三,頁2,總頁107-108。
    [12] 李鼎元《使琉球記》卷五,頁7,總頁218。
    原载:作者投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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