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散文诗的诗性问题,要从源流入手,弄清其来龙去脉。毫无疑问,她是从诗发展来的。诗歌同源,最早以民歌形式活跃于人们的口边,然后才有以文字为载体的诗,但仍保留“诗歌”称谓,并以押韵与句式整齐为固定规格,这便使“无韵非诗”观念深入人心。从四言、五言、七言,到词、曲、赋的演变,走过漫长道路,规格从严到松的迹象是鲜明的。新诗诞生,从文言到白话,又经历了一次由有韵到无韵,从格律走向自由的历程。由此可以看出,形式上从严到松,即逐步解放是诗的一条发展规律。散文诗正是适应着这一规律应运而生的。我提出散文诗是自由诗的必然发展,散文诗是诗的延伸之说,其依据便在于此。 诗观念的演变,也为散文诗的诞生提供了重要的舆论支持。试举几种重要论点: 郑振铎说:“只管他有没有诗的情绪与诗的想象,不必管他用什么形式来表现,有诗的本质——诗的情绪与诗的想象——而用散文来表现的是诗,没有诗的本质,而用韵文来表现的,决不是诗。”他所说的诗的本质,便是我们现在强调的“诗性”。 昌耀说:“我是一个‘大诗歌观’的主张者与实践者,我并不强调诗的分行,也不认为诗定要分行,没有诗性的文字即便分行也终难称作诗。相反,某些有意味的文字即便不分行也未尝不配称作诗。诗之与否,我以心性去体味而不以貌取。”他所强调的,同样是“诗性”。 戴望舒则说:“韵和整齐字句会妨碍诗情,或使诗情成为畸形的。倘把诗的情绪去适应呆滞的、表面的旧规律,就和把自己的足去穿别人的鞋子一样。愚笨的人们削足适履,比较聪明一点的人选择较合脚的鞋子,但是智者却为自己制造最适合自己的鞋子。”为能得心应手地表现复杂多变的现代生活,为使诗的语言节奏和现代人的生活语言包括新鲜口语“顺利接轨”,散文诗便成为诗歌智者所选择和制作的“最合自己脚的鞋子”。明确了这一点,散文诗是诗的一种延伸,而不是什么诗与散文相加的“杂交”产物,便不难理解了。 在某些文学体裁和艺术门类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艺术因素掺杂的现象并不罕见。以小说为例,它的主要素质在于讲故事,即人物与事件情节的展开,这是决定其文体性质的依据。所以,虽然它是以散文来写作,却不称之为散文,也不是什么“散文和故事的杂交品种”。再如古典戏曲中京剧和昆曲,其剧本的文学性是很强的,尤其昆曲,唱词的典雅纯然是诗,对白则是散文,但它们的“性”,却是那最关键的“戏”,没有戏剧性,再美的唱词也无用。从没有人说:京剧和昆曲,是诗歌、散文和戏剧的“杂交品种”。这是因为,为一种文体定性的,只能是作为其艺术核心、灵魂的那一关键因素。散文诗文体的关键因素是“诗性”,以之为其定性,便是天经地义的了。从“散文诗”的命名也可看出,“诗”是定语,其本质是诗,一目了然。散文诗、自由诗、格律诗,不过是诗谱系中的不同分支而已。 二 中国散文诗自草创至今,已有90多年历史,在探索前进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不同认识,走过一段曲折道路,是正常现象。其中影响最大的,便是诗化与散文化的“文体之争”了。最为流行的一种理论是“杂交论”,认为散文诗是介于散文与诗之间的“边缘文体”,有着“两栖性”;或是诗与散文相加形成的“混合物”。这种理论模糊了文体归属的界限,使散文诗出现亦诗亦文,可诗可文的不固定性。实践上则易为散文化敞开大门。上世纪30年代,散文化形态几乎成了散文诗的主流,其影响至今犹在。曾有人倡导的所谓“报告体散文诗”、“应用体散文诗”,更将其降低到报道性文字的水平,连文学散文也算不上了。还有人喋喋不休地宣扬散文诗“易读、易懂、易写”,让粗制滥造之作畅行无阻,心安理得。这些现象,都和散文化倾向息息相通,和散文诗的诗性本质背道而驰。由此可见,诗化与散文化之争,关系着散文诗的兴衰存亡,不可等闲视之。 公正地说,杂交、边缘、混合、两栖等对散文诗的定位,在这一新兴文体的发展初期,作为一种理论探讨,是无可厚非的。而且,若不经实践的深入检验,也难预知其可能导致散文化变异的后果。问题在于,经过这些年的实践之后,是应该重新认识,作些修正的了。值得欣慰的是,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对散文诗的诗性本质给予了确认。谢冕先生认为:“散文诗只是散文的近邻,而却是诗的近亲。”近亲乃血缘归属,近邻不过是文体的外部接近而已。邹岳汉先生多次提出,对于散文诗的发展来说,“对散文诗‘诗性’的确认和现代审美意识的确立最为紧要”。李耕先生在给我的信中提到:“散文诗若不是诗,将走投无路。”他认为,余光中对散文诗的看法,很大程度上是由非诗的散文诗引发的。“我们”散文诗群提出“大诗歌”的概念,理直气壮地将散文诗与自由诗并列于现代诗的谱系之中;《诗刊》前常务副主编李小雨明确提出,中国诗歌基本由三个方面组成,这就是古体诗词、新诗、散文诗。三者共同构成了当代的中国诗歌。 我自己在初涉散文诗时,也接受过“杂交说”,随着创作实践的深入,才确认了她的诗性本质,认为散文诗是诗的延伸和发展,并提出了与“散文化”完全不同的“化散文”主张。什么是“化散文”呢?这就是:在散文因素被吸入后,要服从并服务于散文诗的诗性表达,溶入散文诗是化整为零的过程,甚至是脱胎换骨的过程。具体建议是: 1.诗、散文诗和散文,对题材的选择有所不同。一般说来,诗最精致,偏于片段性、抒情性,较宜于虚;散文往往求全,可容纳较庞大、复杂题材,容许铺叙,往往实些;散文诗或可吸取一些情节性片段,比诗的容量略宽,但毕竟不能如散文那样“开放”。其中差别,或可以点、线、面来表述。诗取其一点,散文诗连为线,散文往往铺成面,这自然也影响到它们的结构方式。 2.散文化的散文诗在结构上沿袭散文的“块状”,很少分段。一大块,一五一十地娓娓道来,促膝而谈;散文诗则以一当十,做简约性勾勒,结构上轻捷灵活,多节段地快速流转,省略跨越,即适应于文体的精练简洁、节奏起伏跌宕的要求,也体现了建筑美的视觉快感,这已形成了它文体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3.散文诗引入散文因素,我以为很重要的一点是吸取其“散文美”的精神,求其神似,而不必照搬它的一招一式。什么是“散文美”的“神”呢?就是舒放、灵动的美。由于溶入了“散文美”的精魂,散文诗才形成了她独特的艺术魅力。 4.至关重要,也最难处理的,是语言。由韵文到散文,从文言到白话,到以口语为主要语言资源,是一大进步。但并非所有散文语言都可以无选择地直接进入,对那些烦琐啰嗦、拖泥带水、芜杂混乱的语言,应予淘汰;进入的语言,应兼具诗美和散文美,这里有一个磨合、溶化、升华、成熟的过程。这种凝练而又舒展、自由灵动而又有所节制的语言,不仅平易亲切、活泼生动、朴素清新、充满活力,而且具备一种贯穿其间的音乐性、旋律美。这是比押韵的诗更为高级的音乐素质,它自然、自在、自由,不单调刻板,不束缚拘泥,完全顺应着诗的内容、感情的悲欢疾徐、情绪的松紧变化,起伏跌宕,婀娜多姿。前辈诗人穆木天说得好:“散文诗是诗的旋律形式的一种”,“不是用散文表诗的内容,是诗的内容得用那种旋律才能表的……”可以说,音乐性之有无,是区分散文诗和散文文体特征的主要标志之一。 三 在认定了以诗为本,即维护散文诗的诗性本质这个关键性问题之后,我觉得,对于散文诗的文体建设来说,还要从放眼未来的高度,思考一些问题。在这里,难以展开来详细讨论,只能简略地提几点意见,以供参考。 1.散文诗发展至今,已经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只属于她自身的美学特色,既区别于自由诗,也区别于散文。譬如选材上的以小见大;结构上的灵活流动,跳跃性强;语言上的自由自在而又贯穿全诗的内在音乐旋律,等等。这些美学特色非常可贵,需要珍惜、巩固、发扬,并继续发展。 2.T.S.艾略特曾惊叹:汉字天生就是用来写诗的文字。古代汉语在前辈诗人手中创造出了《诗经》、《楚辞》和古典诗词中那么多不朽之作,作为以现代汉语特别是口语为主要语言资源的散文诗,与自由诗一起,肩负着用现代汉语创造当代“唐诗、宋词”那样优秀诗歌的历史重任。我觉得,散文诗作家们要有这种神圣的使命感和创造精神,将散文诗的现代汉语的诗化水平,不断提升至新的更高境界。 3.要清醒地认识散文诗的局限性。任何一种文体,均有局限性,有所长,必有所短,不可能“万能”。扬长避短,承认局限,有所为有所不为,是科学的求实态度。譬如:散文诗较之自由诗,表现空间有所扩展,但毕竟有一个“度”,超越了这个“度”,就“不灵”了。叙事因素可以适当增加,但终难达到小说、戏剧那样的复杂程度,无力承担的,就不必强求,还要善于运用诗性特长,巧为适应和消化这些叙事性素材。再如,散文诗是高度精练、含蓄、抒情性强的文体,短小的篇幅,是其大量存在的常态。除非有十分充实的内容,且又适于诗性表达的题材,对于长篇巨制的尝试,应取慎重态度。所谓厚重,所谓“大诗歌”,不等于越长越好。作品的价值,不取决于篇幅的长短。贪大求全,盲目追求宏大叙事,往往导致大而无当、走向散文化的后果,不可掉以轻心。承认散文诗的局限性,也是维护其诗性本质的一个方面,需给予适当的注意。 原载:《文学报》2012年09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