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与朋友说到人生诸事、各色人等在社会上的生存之道。说有一位先生,绰号“旁人错”。在念书时和工作后,与老师、同学,与领导、同事,只要是发生了矛盾,就都是旁人的过错,他却是绝对的正确,起码是自以为绝对正确。作业没完成,竟推到老师身上,说老师布置作业不清楚,而全班只他一人未做。校里开运动会,他报了短跑跑在最后,竟说起跑时,体育老师在他没准备好的时候就发了号令放了枪。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他多次跳槽,因为在他眼里几乎没有一个单位的领导是公正的,都是偏向别人,而歧视他。做电器维修员的时候,上门为业主维修,他少带了要换的零件,却说顾客事先没说明白。做保险推销员的时候,业绩总是上不来,总是把客户得罪得撤户,他说,是这些客户欺负他,心眼儿不正。有一天夜里,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在大树上,摔了一跤,40多岁的他竟然能找块石头砸树。人们都对他敬而远之。 熟悉他的一位老邻居,与我细掰扯这位先生的家事,说到一个印象极深的细节。这位先生五六岁的时候,老邻居在他家闲坐,这孩子在屋子东跑西跑,被餐厅的一个板凳绊倒了,顿时大哭不止。当时他妈妈急忙赶过来,一口一个“宝贝儿”地叫着,随手拽过板凳,使劲地打,用手打不解恨,还操起笤帚打,一边打,一边反复责备:“叫你不长眼!叫你把我们宝贝绊倒!”这位母亲这样做仍觉得不够劲,就把笤帚交给孩子,让孩子狠狠揍板凳。这样的事不止一起。 “旁人错”,或许就是由一个被错怪的板凳长起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