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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中国缘”(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光明网-《中华读书报》 段若川 参加讨论

    三
    “投桃报李”,这是中国人的一句老话。用在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身上也很实用。他了解中国人民,他也是中国人民最早地了解和最敬重的一位西班牙现代作家。而且,最早提到他的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在他的《华盖集》中,1926年7月的日记里写道:“最近两年我们听说来了四个有名的文人……也有西班牙的布拉斯科·伊巴涅斯,是早些时候介绍过的。问题是在欧战期间他为人道和世界主义唱赞歌。问题是根据教育部的纲领,他是根本不适宜于中国的。所以谁也不理睬他。因为我们的教育家们是竭力推崇民族主义的。”
    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到好几个信息:首先,早于1926年,中国人已经认识布拉斯科·伊巴涅斯了,也许已经读到过他的一些短篇小说了。第二,鲁迅先生已经知道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都做了些什么,至少已经听说过他写的《四骑士启示录》这样一本书了,并且知道此书在世界文坛上的反响了。第三,由于当时鲁迅先生在教育部任职,可是他是站在罢课学生一边,反对军阀政府的,因此,为逃避军阀迫害,那一年他跑到南方谋职。所以谈到布拉斯科·伊巴涅斯,他才会说什么“谁也不理睬他”,“根本不适宜于中国”等反话。当鲁迅先生说这些话时,也许他脑子里还在想着牺牲了的刘和珍等烈士流下的鲜血。他曾于1926年4月12日,在《语丝》上发表了《记念刘和珍君》一文。
    1928年,鲁迅先生又一次提到了布拉斯科·伊巴涅斯,说他同皮奥·巴罗哈都是“西班牙当代文学最重要的作家”(《鲁迅论外国文学》,福建师大中文系编,外国文学出版社,北京,1982)。1929年鲁迅先生提到皮奥·巴罗哈时又一次提到布拉斯科·伊巴涅斯,说前者不如后者知名,是因为后者的小说被美国的好莱坞改编成了电影,在上海上映,市民是花了钱去看了才知道的。这里指的就是《血与沙》。因此,鲁迅有点为巴罗哈鸣不平,于是,他亲自出马,翻译了巴罗哈的《山民牧唱》。
    而正式向中国读者介绍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是戴望舒先生。他与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经历有一定的相通之处:都是为正义事业而奋斗,都曾经被捕入狱;他们都才华横溢,他们的心都充满爱和善。所以,戴望舒先生对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作品情有独衷就不难理解了。戴望舒先生解放以前就翻译和发表过这位西班牙人的一些短篇小说。比如,1928年1月23日在《文学周刊》第5期上有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一个悲惨的春天》;1928年1月25日在《未名杂志》第2卷第1册发表他的译作《巫婆的女儿》。
    很可惜,戴望舒先生英年早逝。但是,他的《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短篇小说选》于1956年由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了,该书是从1922年法国恩奈斯特·福拉马荣出版社的一个法文本翻译过来的,包括《巴伦西亚最后一头狮子》、《巫婆的女儿》、《一个悲惨的春天》、《墙壁》等作品。总之,这是解放后我国最早出版的一个译本。
    此外,从解放以后就有一些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短篇小说零零星星地发表在我国的报刊上,如《扒车人》(又译为《无票旅客》)、《一枪二鸟》等等。
    1958年《血与沙》的汉译本由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是吕漠野先生从一个世界语译本和一个英语译本译出的。而第一部由原文直接翻译成汉语的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长篇小说是《茅屋》,是庄重先生翻译的,于1962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想当初,《茅屋》在西班牙刚刚问世时,命运并不太好,只印刷了700册,卖出去500册。但是一个法国译者给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写了信,要求作者同意他将其翻译成法文。由于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太忙,就没有理会。过了一段,这个执着的人又寄来了同样内容的信,一次又一次,他还是没有在意。但是忽然有一天,马德里满街的报纸都在说,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小说《茅屋》被翻译成法文,大获成功,受到法国评论界的很高评价。从此,一国跟着一国,争相翻译和出版这部小说,《茅屋》走向了世界。而他当初与老友一道卖掉的那500本书,每个人才分到78个比塞塔,还多亏当时的印刷费便宜!
    而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血与沙》的命运要比《茅屋》的好得多,《血与沙》自从一问世,就得到读者的青睐,也被各国争相翻译出版。加上它被美国好莱坞改编成电影,借着银幕的翅膀,飞遍了全世界,以至于早在1926年,鲁迅先生就提到这位作家和他的这部作品。《血与沙》是属于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第二创作时期的作品。此时的作家已经把他的写作范围扩大到巴伦西亚以外的地区,使自己的创作题材更加广泛了。据我认识的一位研究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的专家说,虽然《血与沙》的主要舞台是在塞维利亚,而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在这个城市逗留的时间却非常有限,但是,他能把塞维利亚的城市风貌、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写得那么准确生动、细致入微,着实令人惊叹。这就像他在《一位小说家的世界旅行》中一样,他在中国才旅行了几十天,就写出了近200页的文字,而且,还稳稳地抓住了问题的实质。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位作家的敏锐的洞察力,当然,也感叹他的那支生花妙笔。
    五六十年代,当《血与沙》在中国出版时,在比较“左倾”的政治环境下,人们囿于当时的认识论水平,对这部著作的评价和对人物特征的把握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比如,他们把西班牙的斗牛看作是一种野蛮的行为,把它看成纯粹的服务于上层阶级的消遣。其实不然,西班牙斗牛与古罗马时代的人兽之间的格斗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人身安全有了较大的保障,虽然如在任何行业一样,死人的事情总是免不了要发生的,但不可能、也不应该因噎废食。斗牛用的公牛是西班牙的一种特产,如果没有了斗牛业,这种猛兽恐怕就不会在西班牙存在了。相反,斗牛业的兴旺,促进了西班牙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也造就了许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斗牛,固然是有钱人的消遣,但是每个斗牛场上的一万多名观众不可能全都是有钱人,西班牙喜欢斗牛的人并不都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发展到今天,西班牙已经成了世界三大旅游国之一,它靠的是什么?旖旎的风光、灿烂的太阳、沙滩和海岸、动人心弦的斗牛、撩拨激情的弗拉门戈舞……你能笼统地用“有钱人拿穷人开心”一句话来说明斗牛这一西班牙国粹吗?当美国作家海明威在介绍了潘普洛纳的奔牛节以后,每年有多少外国人自愿地从世界各地奔向那里去体验那一份刺激,那一份疯狂,那一份欢乐!你能说那都是资产阶级的无聊消遣吗?
    当时对书中的莫拉伊马侯爵的评价也欠公正。书中有很大一段描写他与他饲养的一头名叫“上校”的公牛的感情。由于侯爵的社会地位,中国的评论家就认为他不会有什么真挚感情,他的这种感情只是一种虚伪。这样看问题就把问题简单化、格式化了,把人物脸谱化了。不论是哪个阶级的人,他的性格都具有多重性,每个人物都有多方面的表现。其实,莫拉伊马侯爵是这部作品中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他与“上校”之间那种人与兽的沟通,那种情谊,那种心灵感应,正是这部作品中感人至深的部分,起码对于我来说如此。我觉得布拉斯科·伊巴涅斯也是用了他的全部感情和心灵来写这一段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作品才具有极强的感染力。莫拉伊马侯爵可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土财主、牧场主,牲口贩子。他的封号是从他那骁勇善战的先人那里继承下来的,他家的领地是祖辈与摩尔人拼死作战的功绩中挣来的。侯爵也从他们那里继承了世界著名的西班牙骑士精神,他们豪爽、慷慨、大度,乐善好施,连对强盗小羽毛都网开一面,采取宽容的态度,给他留下生存空间。他虽然享有爵位封号,但是却没有离开土地,他对于自己喜爱的养牛事业还事必躬亲,对观气象、做农活、看收成、骑烈马、围公牛、轰牛群等劳动者的活计样样在行。夏天,他也会光着膀子与朋友一道喝啤酒,冬天踏雪去狩猎。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更多的是继承了西班牙民族的优良传统,有西班牙人的那种既勇敢又善良的优秀品格,而想不起来把他看成一个伪君子。我觉得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在使用了那么多的笔墨来赞赏他的美德之后,并不是为了把他写成一个伪善者。而相反,对于一个来自底层的人,一个真正的劳动人民,加亚尔多的姐夫,那个制鞍匠,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好像从来就没有拿好脸看过他。事到如今,恐怕再也不会有人用老一套来说什么布拉斯科·伊巴涅斯是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污蔑劳动人民了吧!
    世界上的事物是千变万化的,看待一部文学作品也不应简单地、带着框框地去分析。如果我们能懂一点文艺理论,懂一点美学,那样去阅读文学作品固然更好。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读者来说,读小说就是为了消遣,我们看到布拉斯科·伊巴涅斯给我们讲了一个这么动人的故事,又使我们领略了西班牙的如画风光,神奇风情,了解到这么多的斗牛知识,收获也就很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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