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妮丝·格雷的痛苦 如果说简·费尔法克斯从未涉足家庭教师的行业,对职业的恐惧主要基于一种群体的想象,那么安妮·勃朗特根据亲身经历完成的《艾格妮丝·格雷》,真实地再现了女教师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为我们分析这些痛苦背后的个人及社会原因,提供了一个更鲜活的依据。《艾格妮丝·格雷》发表于1847年,距离《爱玛》(1816)虽三十载有余,家庭女教师的境遇不但没有实质的改变,反而进一步恶化。 在勃朗特三姐妹里,安妮性情最温柔,当家庭教师的时间也最长,先后跟两个家庭相处达六年之久。由于生性拘谨,体质纤弱,又不受雇主的尊重,她的家教生活并不愉快,为帮家里减轻负担,才委曲求全,勉力坚持。这份难与人言的苦痛,只有在小说里,才得到了淋漓畅快的抒发。 小说的女主人公艾格妮丝,跟现实中的小说家脾气很像,温顺内向,善于自我克制。她的父亲在一位商人朋友的劝诱下,将家产变卖,投资贸易,结果损失惨重,使全家陷入困境。这样,艾格妮丝也和简·费尔法克斯一样,因为境遇的变故,被命运推到了生活的浪尖上。两人对于职业的理解和期待,却极为不同。简始终抱着恐惧的心理,回避现实,不做任何主动的安排,连埃尔顿夫人提供的帮助,也爱理不理,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婚姻上。艾格妮丝呢,则是自己主动要求去当家庭教师的。她对这份职业不但不排斥,还怀着美好的憧憬:“当个家庭教师该多有意思!去见见世面,过一种崭新的生活,自己对自己负责,施展一下我那从未发挥的能力,试一试我那无人知晓的力量。自食其力,不仅免去父母和姐姐负担我伙食和衣着的麻烦,还能给予他们安慰和帮助。”[15] 跟简相比,艾格妮丝显然更勇敢主动,更有独立的愿望,对职业有了更积极的认识:可以多见世面,独来独往,减轻父母的压力,还可以施展自己的才华。然而,令我们略感遗憾的是,一些更实际的问题,比如,从事这份工作,会面临怎样的困难,付出怎样的代价,承受何种艰苦,应做何种准备,她压根儿没有考虑。当艾格妮丝提出想去当家庭教师时,她遭到了家人的全体反对。其中,姐姐的反应最激烈:“到一个全是陌生人的家里,没有我和妈妈为你说话、给你拿主意,你能做什么?除了照管自己,你还有一群孩子要照顾,又没有人给你忠告。你甚至会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Agnes: 68)。父母也反复劝阻,并且说,家里的生活虽然艰苦,却还没有“落到这一步”。 家庭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仔细揣摩这家人的态度,就会发现,它既流露出艾格妮丝习惯依赖的事实,也暗示了英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这个时期的英国虽崇尚自由主义的贸易政策,却仍然固守严格的等级秩序。自由绝不意味着平等。女子一旦从业,一旦要依靠劳动谋生,就意味着从原来的等级上降了半截。这从社会地位论,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变。可是艾格妮丝满心欢喜地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对于即将面对的困难,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教书育人,在她的眼里,既是有趣的,又是崇高的:“培育娇嫩的幼苗,看着花蕾一天天绽放!”(Anges: 69)当这样一种单纯的理想与残酷的现实发生碰撞,会引发何等的失望与痛苦,也就不难预想了。 艾格妮丝有直面现实的勇气,却因为年轻和不谙世事,缺乏把握现实的能力,或者说,她有独立的愿望,却还不具备独立的能力。家里人对她“百般疼爱,养成了软弱和依赖的习性,根本不适于应付生活的烦恼与忙乱”(Agnes: 62)。而且,当时的风气所趋,是提倡女子恪守谦卑温驯的妇德,正如穆勒所言:“所有妇女从最年轻的岁月起就被灌输一种信念:她们最理想的性格与男人的截然相反:没有自我的意志,不是靠自我克制来管束,而是屈服和顺从于他人的控制。”[16]女性很难形成独立的思想和坚强的品格,管理自己,尚不堪胜任,还要扮演老师的角色,建立有效的权威,就更形捉襟见肘,勉为其难了。这种情状对于处境原本尴尬的家庭教师,无异于雪上添霜。艾格妮丝耐心、温柔、善于克制,却独独缺乏坚强的个性和果断的作风,面对桀骜不驯、不服管教的孩子,只能束手无策,听任他们摆布:“我发现,他们根本没有跟从我的概念;而是不管他们愿意上哪儿去,我都得跟着他们。不论跑、走或站,完全要投他们所好。我觉得这是本末倒置”(Agnes: 81)。她很快发现,家庭教师这个称呼,用在她身上简直是个讽刺。 事实上,艾格妮丝的东家也没有把她当教师看待,与其说当她是老师,不如说是一位“高级仆人”。雇主要求女家庭教师的工作相当繁杂,通常既要做幼儿的保育员,又要做大一点孩子的教员,教授各门语言、音乐、手工、针线等,除了脑力劳动之外,更多的是体力活,正像安妮的姐姐夏洛蒂所形容的那样——需要“巨大的耐心、自制力和无休无止的体力”。[17]像在第一个家庭,艾格妮丝除了负责孩子的初等教育,还要照料女孩的起居,帮她梳洗、穿戴,陪他们玩耍。东家暗示她对孩子不能直呼其名,要称他们为少爷、小姐——哪怕他们只有四、五岁!表面是恪守礼仪,实则是尊卑关系的确立。正因为有严格的尊卑之分,温顺谦卑就成为雇主挑选家庭教师时格外看重的品质。艾格妮丝的第二位雇主明确表示,“最重要的必备条件是温柔开朗的脾气和乐于施惠的品格”(Agnes: 113),学识尚在其次,东家太太反复叮咛她对孩子“不要急躁,要自始至终保持温柔和耐心”(Agnes: 120)。艾格妮丝的温顺性格,其实也是她痛苦的一个根由,正如马克思所言:“女子的美德反而害了她们。她们天性中一切良善的、体谅他人的心意,竟成为她们受奴役和苦难的手段。”[18] “教师”和“仆人”,本来就是一对矛盾: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必需树立尊严和权威,仆人的职责则是侍侯照料看管,以听命于人为本分。两种彼此矛盾的职责,施于一人,造成了人为的悖论,使家庭女教师被迫陷入双重的困境:从身份看,她介于淑女与女仆之间,从职责看,又介于教师与仆人之间。更麻烦的是,在身份和职责的认同上,劳资双方常有分歧:女教师把自己更多地看作淑女和老师,雇主则更多地把她当作仆人。 艾格妮丝找第二份工作时,特意挑选了一个绅士家庭,希望这个家庭的人有良好教养,“会给予家庭教师应有的尊重,将她视为一位可敬的、有涵养的女士,视为孩子们的教师和引导者,而不仅仅是一个高级仆人”(Agnes: 113-4),可结果呢,这位在广告中申明“会教钢琴、唱歌、绘画、法语、拉丁语和德语”的女子,体会不到丝毫的师道尊严。孩子们任性惯了,上课从不考虑老师的意见和方便,他们想在早饭前把“讨厌的功课”全部做完,就会在清晨五点半钟派女仆把她叫起来,毫无顾忌,也不作任何解释;家长“十分在意孩子们的舒适和快乐,对她的舒适和快乐却绝口不提”(Agnes: 121);雇主的傲慢和孩子的胡闹甚至影响到仆人的态度:他们看到父母和孩子对家庭教师这么不尊重,也都相继效法。“有时,我觉得这种生活降低了我的身份,而且也耻于忍受这么多的羞辱”(Agnes: 128)。可见,在艾格妮丝的内心深处,依然执着于淑女的身份。假如她预料到了身份的变化,相信等级论有它庸俗势利的一面而努力不去介怀,或者认识到这是为求独立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也就不至于过分地痛苦了。某种意义上,她的苦痛,跟这份执着不无关联。 1845年6月,安妮离开任职的罗宾森家,回到家里,这年秋天,完成自传性小说《艾格妮丝·格雷》。可见她内心的苦痛,实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痛苦有多方面的原因:不谙现实的天真幻想,不甘屈服的坚持以及惯于顺从的个性。相比于简·费尔法克斯想象的,虚张声势的痛苦,艾格妮丝的痛苦更实在,更能引发读者的同情。透过她的理想和现实的冲突,我们可以看到女性从业的另一重困境,并体会到社会施于女子的枷锁何其隐蔽而坚固。 安妮在经历了六年的家庭教师的生活后,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职业——写作。可惜,留给她的时日已经不多。三年后,1848年5月,怀着未尽其才的惋惜,年仅29岁的安妮默然辞世。临终的遗言,今天读来,仍令我们感慨伤怀:“愿上帝宽限我一些时日,不仅为了父亲和夏洛蒂的缘故,也因为我想在离开人世前做一点有益之事。我脑海里有许多计划等待付诸实践——尽管卑微而有限,但我不想它们化为乌有。”[19]这一切停留于想象中的计划,随着安妮的离世,终于葬于尘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