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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对立形式与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外国文学评论》2012年第 冯季庆 参加讨论

    二
    福克纳的主要创作年代,大致在1925年至1945年之间,此时正值美国南方处于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之中。第一次世界大战毁坏了资本主义在其上升阶段所描绘的良好预期,也冲击了人类本已动荡的思想信仰和价值观念。而对战后的美国南方而言,其精神价值领域所遭受的重创则更为深重。南北战争和南方的失败对古老南方的传统文化、道德意识以及南方固有的家庭观念等都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处于这一历史背景下的福克纳,同当时的许多学者、作家诸如泰特、华伦、沃尔夫、兰瑟姆等一起,开始以世界历史的眼光重新审视南方社会中的种族主义、奴隶制等社会问题,质疑南方社会的政治经济构成、宗教文化信仰以及伦理道德取向,最终形成了当时南方的反叛的文学运动。在福克纳的作品中,历史是左右个人存在的决定力量,个人无论怎样反抗历史终归难逃劫数,同时南方传统的优秀价值观念也在他的小说中得到了延续。作者的心在怀恋着南方:“对我来说,旧有日子、旧有时代的消逝是件悲痛的也是悲剧性的事。”[9]也就是说,福克纳的思想和创作中存在着双重性,一方面,他以宿命的观念描绘了南方的颓势和个人应对历史的无能为力;另一方面,他又没有放弃对他心目中的人类的良知和品质的信念,他理解南方社会的道德观念是由历史环境造成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反复地描绘了作家本人推重的也是古老南方沿袭的某些人类品质,这就是“作为历史生物忍受命运的能力以及因这种忍耐力而产生的自豪。”[10]
    我们以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为例来分析福克纳作品的表怔层面所呈示的语义学意义上的二项对立的深层意义。我们注意到,该小说中各功能间的关系性质可纳入一系列的二元对立形式,如喜剧-悲剧、存在-非存在、现实-幻觉、清醒-疯狂等等,而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存与死亡的对立,这种种对立表现了作品结构和意义的复杂性,以及福克纳作品一贯的对话性质和戏謔、反讽的风格,其中,主人公的辅助者和反对者两种力量之间的争斗,更是反映了两种矛盾的价值观念的剧烈冲突。作品提供的现存秩序是一种苦境,在显得紧张的生存状态下,本德仑一家人人都有些被异化,个个性情古怪、行为诡秘。在这种情势下,叙事便引入了一个精妙的调节机制:全家人必须实现早年男主人对其妻的允诺——在艾迪死后将其遗体运回到40英里外的娘家人墓地去安葬。这一实现允诺的事件犹如使本德仑一家获得展现的契机,他们每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经过一系列的考验和奋斗中实现亲人的嘱托,同时也接受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磨炼。在这个特殊的时段,本德仑一家所代表的不争气的南方的丑陋性格也得到了完满的展现,从而间接地投射出了南方在世界的存在状况。
    我们看到,在这个叙事文本中,上述一些相互矛盾的叙事因素和价值观念以聚合形式凑在一起,堆积了一系列的二项对立组合模型,其中最重要的词位是:生/死,火/水。由于在一个相对局限的上下文中,一个不变量词位是由一个拥有多个变量的类来定义的,我们只需找出含有以上词位的多个新词位,使之构成一个序列,就有可能阐明福克纳作品中反复出现的生与死、火与水场景的语义内容。实际上我们很容易在作品中提取出符合生死状况语境的同时具有足够的品质词信息的新词位。我们来看下面的一些片段:[11]
    第一个系列:死亡
    1、她的脸瘦得只剩皮包骨,显露出一根根白色的棱条。她的眼睛像两只蜡烛,那种烛泪可以滴落进铁烛台槽孔里的蜡烛。(第19页)
    2、可是我从未想到怄气的原因会是一具死了都有四天的尸体,而且还是一具女尸。(第113页)
    3、一切都矗立在动荡不定的水面上——树、芦苇、和蔓藤——没有根,与土地隔断,周围是一片广漠却又隔绝的荒凉,显得鬼气森森,空气中响彻着……哀怨的水声。(第134页)
    4、这片景色有点从右朝左倾斜,让人害怕,仿佛我们来到的这个荒芜的世界正在加速运动,差一点就要掉到万劫不复的悬崖底下去。(第138页)
    5、我又一次看见两头骡子出现在两个波峰之间。他们一头接一头地在水上翻滚,四脚朝天,直僵僵地叉开着,它们跟土地失去联系时姿势就是这样的。(第141页)
    6、卡什滑回到水里去时,脸朝天仰起了一下。那张脸灰溜溜的,眼睛闭着,脸上横着长长一道污泥。接着他松开手翻身跌进水里。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包靠在岸边一上一下洗涮着的旧衣服。(第146页)
    7、我只能依稀记得我的父亲怎样经常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安眠作准备。(第160页)
    8、停栖在谷仓屋脊上的秃鹰足足有十来只之多,小鬼像赶火鸡似的在空地上追赶另外一只,那只秃鹰仅仅飞起几步不让他逮住,……刚才小鬼就是在这里发现那只秃鹰蹲在棺材上面的。(第175页)
    第二个系列:生命
    1、……卡什在将逝的天光下一直弯低了身子在锯木板,他对着暮色干活,逐渐投入了暮色,好像拉锯这个动作自会发光,木板和锯子都是有能量似的。(第53页)
    2、爹呼吸时发出一种安详的、刺耳的声音,他在用嘴在牙龈前努动那团鼻烟。“上帝的意旨要实现了,”他说。“现在我可以装假牙了。”(第57页)
    3、我的孩子都是我一个人的,是席卷大地的那股狂野、沸腾的血的,是我和所有活在世上的人的。接着我发现我怀上朱厄尔了。(第165页)
    4、……那股狂野、汹涌的血液流走,它的喧哗声也停下来了。现在剩下的只是奶水,温暖、平静……。(第166页)
    5、我们在那儿时爹说他要到理发店去刮刮脸。到了那天晚上他说他有事要出去一下,说的时候眼光移了开去,他头发蘸了水梳得光溜溜的,喷了香水挺好闻的……。(第237页)
    从上述两个序列可以分别提取出两个次类:
    1、疾病——尸体——老朽——断裂——恐惧——挣扎——假象——衰败,等;
    2、信心——能量——真理——美感——骨血——哺育——爱情,等。
    这样,我们就找出了这部描写送葬历程的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序列——死的序列和生的序列。其中我们提取出的每个品质词都与相关序列保持着上下位关系。我们尽可能地从附属于该同位关系的小说上下文(语料库)中提取了大部分有关的意义成分,使之能有效地涵盖作品叙述所包容的主要信息,从而使我们的论析具有可适性和完整性。格雷马斯曾说,人生由生与死组成,它们是人类精神状态中的两项,既相互矛盾又相互补充。老实说,在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演绎的人生的生与死的苦斗中,提取与死亡相关序列的词位相当容易,这正对应了研究者所分析的:“该小说的主题是死亡,它的中心意象是一具死尸。”[12]而寻找与生命相关序列的词位却要费一番工夫。也就是说,在这部被死亡鬼魂般缠绕住的小说中,作为标示生存状态的由生与死构成的二项对立的基本结构完全找不到平衡。本来人类的生存状态理应是生优越于死,死亡是为了新生,反映在叙述的语义学中,生命与死亡顺序位居正项与负项,生存与死亡形成的聚合项当然要向生命这个正项倾斜,使生命居于主导位置。但这部作品的设置刚好相反,这里的负项力量过大,它占据了描写的主要情节和内容,使正项的比重大大降低,在作品中处于且战且败的尴尬地位。原本在生命序列中起支撑作用的词位如生育、爱情,在作品中不但不能与死亡脱离干系,而且还沦为向死亡逆转的缘由和引擎。婚后不久,艾迪就把爱情、孕育这类概念打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在第40节的“艾迪”篇中,艾迪全面反省自己的婚恋和人生,她的表白让我们体悟到,她本人从未对婚恋、生育、儿女这类与女性生命有重要关系的活动和概念发生过兴趣,相反,这些活动倒成了她向死亡过渡的筹码。这一节里她断断续续地表达了以下看法:“于是我接受了安斯,后来当我知道我怀上了卡什的时候,我才知道生活是艰难的,这就是结婚的报应。……接着我发现自己又怀上了达尔。起先我还不肯相信。接着我相信自己会把安斯杀了。这好像是他骗了我,他躲在一个词儿的后面,躲在一张纸做的屏幕的后面,他捅破纸给了我一刀。可是接下去我明白欺骗了我的是比安斯和爱更为古老的言词,这同一个词儿把安斯也骗了,……科拉总是对我说我对我的孩子们、对安斯、对上帝欠了债。我给安斯生了孩子。我并没有想要得到他们。……我的父亲说活着的理由就是为永久的死做好准备。我终于领会他的意思了,……我给了安斯杜威·德尔来抵消朱厄尔。接着我又给他瓦达曼来补偿我从他那里夺走的那个孩子。现在他有三个属于他而不属于我的孩子了。于是我可以准备死了。”(第162-166页)艾迪求死欲望的坚决,用安斯的话来说,就是:“我越来越清楚了。她的主意已经拿定了。”(第51页)可以说,艾迪从头到尾都是被死亡笼罩着的人物。相同的例子也存在于描写杜威·德尔的篇章中,在杜威·德尔这里,怀孕也是引发她堕落的原因,她为了能尽快堕胎,不惜受人侮辱,结果是以新的过错掩盖旧的过错。而且即便以错换错也不可能达到堕胎的目的,因为杜威·德尔拿到的所谓堕胎药是药店的流氓伙计给她装的六个塞着爽身粉的胶囊。而我们知道,堕落又是组成死亡序列的重要词位。
    可笑的是,与死亡相关的事在本德仑家得到了异乎寻常的重视。先是他们家那个气质和人品均还属上乘的卡什,在为其母所做棺木时显出的一丝不苟、尽善尽美,而且大有以此作为创作,当成事业干的劲头,已使读者觉得滑稽可笑且悲从心来。接着这家人发生的送葬途中的故事,更让读者哭笑不得,以致摸不着头脑。艾迪重病时,安斯老嘀嘀咕咕的觉得这么个壮劳力忽地就躺倒了实在是冤枉。她的两个儿子由于不肯放弃一笔三元钱的活儿,而没能赶上送别母亲。他们说,拉一车货挣三元钱简直是笔买卖。但就是这样的一家人,却都能加入到送葬的活动(尽管动机并非都那么纯粹),为自己的亲人奉上最后一份爱心。我们这里关切的倒并非是本德仑家良心尚存,还有基本的伦理道德意识,而是想搞清,福克纳出于什么考虑,要如此倚重死亡意识,要让死魂灵死死缠住本德仑一家,并且在送葬途中设立了那些不可逾越的困难,让本德仑一家备受折磨,使艾迪求死的灵魂不得安息。从作品中我们得知,本德仑一家要实现艾迪的嘱托,把她的遗体送回40英里外她娘家的墓地。途中遭遇洪水,桥被大水冲掉了,他们只好多走八英里,去过另一座桥,但是那座桥也被冲走了,他们又返回来从浅滩上涉水过去。结果骡子淹死了,他们又想法子再弄来一对骡子。卡什为了护住棺木不落水,折断了一条腿。接着又发现路也被水淹没了,他们又不得不绕道走另一个镇子。就这样在路上足足折腾了六天,直闹得尸体发臭才赶到下葬地点。他们沿途一路奋斗的狼狈和滑稽场面足以与唐吉诃德遭逢的某些场面相媲美,具有流浪汉小说的许多特点。
    显然,福克纳忍心让他笔下的人物陷于如此尴尬而悲惨的境遇,是有其苦衷的。作者对本德仑一家和他们所代表的美国南方的以崇尚家庭观念为基础的思想结构和社会价值判断的质疑,是对当下缺乏思想传统、缺乏道德意识和精神价值观念的南方人的激烈抨击,并以此告诉他们,现存的世界和社会秩序不属于他们。同时作家也借助这个残酷的小说印证了他心目中的古老南方永恒的优秀品质,即“与(《喧哗与骚动》中的)那些无法适应改变了的世界、已处在毁灭中的贵族式的康普生们不同,这些处在社会底层的穷苦白人,在福克纳看来,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他们不论遇到‘死亡’、‘洪水’、‘火灾’还是其它什么艰难险阻都会生存下去,并达到自己的目的。”[13]
    显然,《我弥留之际》的叙述中显现的生与死的二元对立关系,其着眼点并非生死界所代表的物质内容,而是这一相互矛盾又相互转换的二项复合的基本结构所能显示出的人类精神状态的向度。符合理想的生存状态是其正项(生命)压倒负项(死亡),反之,即本书中时时出现的情况,就是负项处于主导地位,以致几乎吞噬了正项。“棺材”、“尸体”、“水”等这类标示死亡的品质词频频向作品中有限的生机挑战,它们纠集相应的词位使语义轴在死亡一线构成了一个基本的语义衔接,而使叙述真正成了一个有向的运作。更为重要的是,被这类向死的品质词所缠住的男女主人公无论从思想品质还是从行为方式上,竟然都与这类死亡字眼保持着高度的亲和力,鬼使神差地帮助发展了小说的死亡主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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