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描述了结构语义学的二元对立原则的结构和功能意义,讨论它作为一种叙事方法所能标明和达到的语义学深度。提出《我弥留之际》中呈现的语义学意义上的二项对立体现了角色分配和功能分配的主体性,作品对死的序列的有向运作蕴涵了作者的伦理道德评判和意识形态倾向。 关键词 结构语义学 二元对立 生与死 语言学分析中的二元对立观念自索绪尔以来已为学界广泛注意,索绪尔的共时性与历时性、组合关系与聚合关系以及能指与所指这些最基本的语言学范畴都表现为二元对立形态。在这里,索绪尔所关注的,是语词的意义值取决于诸词在语言系统中的区分性关系,特别是在聚合关系中各词项之间的否定性的区分关系,进而把语词在语言结构中的一切值项都看成是相互对立的,而非肯定性的或绝对性的。事实上,这一二元对立的认识原则一直是欧洲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基础,也是结构主义语义学的基础,雅各布森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主要特征就是承认对立关系在语言结构中所占有的中心地位,列维-斯特劳斯对俄狄浦斯神话所作的经典分析也利用了这种双项对立模式。格雷马斯在总结了诸多结构主义学者的叙事理论后,建构了著名的符号学方形语义分析模型,同样将二元对立原则运用于叙事文本分析,用它表明叙事结构中具有制约意义的诸种因素间的相互作用。 这里,特别引起我们关注的,是这种语言系统的二元对立原则和叙事理论的二项对立方法在叙事文本中所能标明和达到的语义学深度,以及我们是否可能循着这一思路去揭示叙事表层形式所蕴涵的伦理道德意义和意识形态意义。从理论上说,语言是多重意义的聚合体,任何表达和概念都需要依靠对立面获得意义,道理很简单,若想把任何的两个对象词项区分开来,它们就必须具有某种形式的差异。[1]因为如果只有共同性,那就意味着完全的均等,而完全的均等就没有辨析的前提;另一方面,如果只有差异,那就表明是两个互不干涉、完全独立的符号,二者没有发生冲突的可能,也就形不成判断。因而,以共同性为前提的、具有差异性的对立结构,是产生意义作用的基础。特别有意味的是,在叙事表层由肯定和否定的关系所构成的聚合轴中,肯定的一方占有确定的组合段位置,而且表现出意义指向。这种意义指向体现了叙事主体预设的价值判断和潜在的道德取向,因而具有某种意识形态倾向。我们注意到,格雷马斯对叙事结构的分析已经达到了叙事表层之下的语义深层,他的理论毫无疑义地成为我们研究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石。我们将从格雷马斯的叙事语义学生发开去,集中研讨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呈现的语义学意义上的二元对立形式对叙事结构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这种形式的叙事与作品的道德倾向和意识形态倾向的紧密关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