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文学是优美和壮美的联姻 提起“优美”一词,人们耳熟能详。但“壮美”一词却还有些历史。早在公元1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朗基诺斯(Longinus)就写了《论壮美》②这部有关美学和修辞技巧的文学批评专著。公元6世纪希腊女诗人萨福(Sappho)有着欧洲第一位抒情女诗人之称,同时也被柏拉图称作“第十位缪斯”。《萨福诗集》(The Complete Poems of Sappho,2009)的英译者巴恩斯通(Willis Barnstone)在其译序中指出,与中国唐代王维等著名诗人同期的萨福“知道如何从真实生活中积累素材,呈现给我们电闪雷鸣般的壮美”;“她的诗歌中包含了西方诗歌中狂喜和壮美的最早范例”(Sappho xiii-xvi,xxxviii-xxxix)。康德早在18世纪60年代就在其著作《优美感及壮美感之评析》(Observation on the Feeling of Beautiful and the Sublime,1764;Bosanquet 255)之中表达了他对优美及壮美的兴趣,后来又将这种兴趣表述于《判断力批判》这部美学论著中(Wicks 11-12)。康德还发现了两种不同的“壮美”的体验:“庞大恢宏的”(mathematically)壮美和“动感无穷的”(dynamically)壮美。③英国学者威克斯(Robert L.Wicks)在其专著《欧洲的美学》(European Aesthetics,2013)中进一步解析了上述两种壮美,称前者是指对于特别庞大的物体及现象的感知,后者是指具有排山倒海之势的物体及现象的感知,两者都会使我们感受到痛苦、恐惧或受挫的经历。但他继而表明,“当我们从审美的角度来欣赏自然或艺术中特别庞大的物体或现象时,便可想象到无限的时间或空间……”(29)鲍桑葵和朱光潜先生分别在《美学史》及《西方美学史》中提到:康德把壮美局限于荒野或自然界(Bosanquet 277-78;朱光潜 410),而这正是自然文学作家钟情的领域。 美国自然学家及第一位美国自然散文作家巴特姆(William Bartram,1739-1823)根据自己当时在美国东南部荒野中的数年亲身经历写就了《旅行笔记》一书。巴特姆将此次荒野中的旅行称为“孤独的朝圣”,而他的《旅行笔记》被誉为“淳朴自然之美的颂歌”(Slaughter 178)。在此书中,作者面对纯洁而荒凉的高山和峻岭、河流和平原,感受到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悲壮和令心灵震撼的美感。他写道:“那些原始的自然景色之壮美令我心醉神迷。”他“惊奇而全神贯注地凝视着令人肃然的、连绵不绝的山的世界,那充满着力量与威严之壮美的景象”(106,295)。美国作家及文学评论家纳什(Roderick Nash)认为,巴特姆“首次将荒野中的壮美引用到了美国文学之中”(54)。巴特姆描写的在阿拉塔马哈河畔经历的那场暴风雨,则像一幅自然之壮美的画卷:“灰紫色的云聚集在清晨那皱起的眉毛上;来自东边的骚动的风开始显示它的威力。啊,原本温柔而沉静的阿拉塔马哈!你是如此地被激怒!你那摇动的表层使得一切都变得面目皆非、模糊不清,而最终消失在迷蒙之中。暴风骤雨压弯了孤傲的丛林,吹倒了战栗的小草,把惊恐的动物驱赶进它们的洞穴”(65)。巴特姆正是巧妙借用了“壮美”这种表达方式,来展示或确定独特的美国自然与心灵的风景。因为正是在自然风景中,他证实了伯克(Edmund Burke)对壮美的定义:“对心灵的震撼……是壮美最高层次的体现”(Scheese 1)。 英国作家D.H.劳伦斯则在沙漠中找到了这种心灵的震撼。20世纪20年代当他应邀去美国的新墨西哥州时,望着那广袤的土地他感叹道:“当我看到那灿烂自豪的朝阳在圣达菲(Senta Fe)的沙漠上升起的那一刹那时,陡然屏息凝神……苍天中有种辉煌,那种令人敬畏的庄严。在新墨西哥这个炽热灿烂的早晨,你感到刹那间心灵觉醒,内心中的新世界取代了旧世界”(qtd.in Wild 138)。王尔德(Peter Wild)于1991年出版的《沙漠读本》(The Desert Reader)中,专有一章题为“沙漠之壮美”(“The Desert Sublime”),这种壮美是以美国西部的大峡谷及其边际的沙漠为背景,并指出,大峡谷本身就是一种艺术、一处神圣的遗址、一种世界奇观,令人一眼望去心神便超越了物质王国的边际,高高地飞扬。编者继而解释,描写峡谷沙漠的作者所面临的环境或许不足以造就一位美学家,“但是或许正是在沙漠生活的严酷压力下,产生了相反的效应,那种近乎如梦如幻的心醉神迷。于是乎,仿佛每一只小沙鼠都能吐露美的语言”(87-88)。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文教授克鲁奇(Joseph Wood Krutch)当人到中年之际,在反复阅读梭罗的著作之后,认真地采纳他所领会的梭罗的人生忠告,最终迁移到美国西部的亚利桑那州,把沙漠作为自己的写作对象,发现了沙漠及高地的形态及色彩与那些传统的优美风景区不同。那就是其壮美。在其著作《沙漠岁月》(The Desert Year,1952)中他描述道,由于充满阳光且很少下雨,沙漠北部那片大峡谷切开的高原便成了“石雕”,令人惊叹。风沙堆积并将红、黄、白色雕刻进岩石,使之成为万里晴空下矗立的一座孤独的“历史遗迹”,成为“天地之间的巨物”,其宏伟壮观非任何人类所期望、所模仿的雕塑能够表现(9-10)。但这又说明,自然的展现力和人类对自然的表现力也可以在艺术中得以发挥。由此可见,从自然中寻求壮美、描述壮美是自然文学的特性之一,此种范例从古至今不胜枚举。 然而由于自然文学又是一种如诗如画、以文释画般的文学形式,它必然是壮美与优美的结合。美国哈德逊风景画派(Hudson River School)之父科尔(Thomas Cole,1801-1848)于1836年——即爱默生出版《论自然》的同年——写了一篇著名的文章《论美国风景的散文》(“Essay on American Scenery”),也画了一幅名画《河套》(The Oxbow,1836)④。在前者中,我们先看看科尔笔下的山: 新罕布什尔的山脉是一种集壮美、优美和宏大为一体的组合。荒凉而光秃的花岗岩山峰,是云的摇篮,而山谷和山间的空地都歇息在各种林木那高贵的树荫下……自然从未像在此地这般将壮伟和可爱融为一体。壮美与优美相联姻,野性被心性所调和。而当秋季来临时,每一道丘陵和山谷都在华贵的色彩中微笑——每一种色彩都在这里,从最活泼的绿色到最沉着的紫色,从金色的黄到强烈的红。艺术家绝望地盯着那闪烁着的风景,在旧世界里(此处指欧洲)他对美国森林最逼真的临摹,在这个季节,只能被称作失真的鲜艳、童话中的景色。在科尔的笔下,瀑布则是美国风景之声音。“瀑布奏起了它的和弦,岩石和山脉报之以响亮的回声。面对着大瀑布……我们感到心中是一片空白——我们的想象力开始扩展——我们与所视之物成为一体……它的声音,使我们联想到巨大与无限。它的流程,使我们联想到持久与永恒。它的急促,使我们联想到无法控制的力量”(Cole 98-109)。科尔的神来之笔可说是对康德关于“壮美”“庞大恢宏的”和“动感无穷的”两种解释的完美体现。有学者认为,科尔的《河套》这幅画是“从优美及壮美之类的风景中派生而来的”(Andrews 160),它用画笔展示了雷雨后由霍利奥克山俯视康涅狄克河的景色。这幅画的左侧是荒野即壮美的象征:崎岖的峭壁、昏暗的森林、被雷电劈断的树干和汹涌的乌云;而画的右侧则是一幅安详和谐的乡村景色,是优美的体现:康涅狄克河在此处打了一个牛颈弯,河岸上是一方方平整的田地,绿色的矮树丛中坐落着整齐的农舍,阳光给这田园风光增添了欢乐的色彩。科尔的《论美国风景的散文》及《河套》在自然文学研究中多次被学者们引用,因为前者被视为自然文学作品的精品,显示了自然文学的主题、创作源泉及表达方式,后者说明哈德逊画派与自然文学相辅相成,有异曲同工之妙。而正是在这两个作品中,让我们看到了自然文学中壮美与优美结合的美学价值。 然而,科尔是依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及感受来确切把握优美与壮美之间的平衡关系的。根据美国学者纳什的《荒野和美国精神》(Wilderness and the American Mind,1968)一书记载,在卡茨基尔山脉中,科尔曾经历了一场雷雨。起初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这荒野的自然景观之中,并称那种情景“十分浪漫”。可是随着雷雨越来越强烈,那种心醉神迷变成了担惊害怕。当雷雨过后,科尔不无欣慰地看见“在附近的一个山谷中,一家农舍的烟囱中那缕缕袅袅的蓝色炊烟”。这种感觉在他的日记中也有所披露:“一个人可以在荒野的探索中寻到这种景色并为之感到欢乐,可随即又会被一种神秘的恐惧所慑服而不得不慌忙离去。自然那种壮美的特征过于严酷而令孤寂的人望而生畏,难以欢乐”(79),而优美则让人感到安宁祥和。优美的浸入让人始终感受到美的愉悦,所以无论是科尔还是其他自然文学作家,大多是将自然中的壮美与优美联姻,在描述自然中的壮美时加上了如蜜蜂采蜜酿蜜过程中的那一滴“蚁酸”⑤,因为他们深知,自然之壮美引起的令人震颤的欢乐,与真切的恐惧之间只有一步之遥。 可以说自然文学中展现出了康德的“优美及壮美”、尼采的“刚性美和柔性美”、东方文化中的“阴阳”之美,因此就不仅仅是单纯地描述自然,而是各种美的体现,是面对自然时那种心醉神迷的心灵感应,是自然中优美与壮美相辅相成的画面。诚如克鲁奇所述:“我相信更大的魅力是美感。”他继而写道:“然而,我认为,这里还有一种精神因素。这里的自然之道、其进程及心绪迎合了我在自身寻到的某种情绪”(Krutch 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