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然文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含有风景、声景及心景的多维画面。既然有了这三景,就衍生了其审美的情趣,有了其审美价值。本文旨在从“自然文学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结合”、“自然文学是优美和壮美的联姻”、“自然文学是自然之美与伦理道德的交融”三个方面阐述自然文学的美学价值。 关 键 词:自然文学/自然美/优美/壮美/美学价值 作者简介:程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语学院 自然文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含有风景(landscape)、声景(soundscape)及心景(soulscape)的多维画面。①既然有了这三景,就衍生了其审美的情趣,有了其审美价值。近年来,自然文学之所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兴趣,并非仅仅是由于自然环境屡遭破坏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而且也是由于它包含的美学价值、道德伦理和精神之光。可以说,从美学诞生之后就有了关于自然美与艺术美、优美和壮美的说法与讨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美应该是自然与心灵的统一体。自然文学中的“心景”要体现人的审美理念与判断力,所以必然要体现出美学价值。众所周知,作为美国自然文学及超验主义的先驱及代言人,爱默生(R.L.Emerson)于1836年发表了《论自然》,并于同年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成立了超验主义俱乐部。《论自然》所关注的是自然与心灵、自然与文学及自然与美学的问题。而在此书中他专门写了“论美”一章,并将美的形式分为三类:自然的形态之美、精神之美及智慧之美。当然,爱默生将自然与美学及精神相连也有其历史渊源,这一点我们从英国哲学家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1848-1923)所著的《美学史》(A History of Aesthetic,1892)中可见一斑。首先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Alexander G.Baumgarten,1714-1762)创始了美学(Aesthetics)这门新学科,随后又由康德、黑格尔等人的美学理念逐步使之丰满。我们不妨可以认为,自然文学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结合,是优美和壮美的联姻,是自然之美与伦理道德的交融。 自然文学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结合 德国哲学家康德以先验主义的观点为基础,主张美是感性经验和先验范畴的综合。他认为美主要来自心灵,美的判断标准在于我们的精神中(斯特龙伯格 223)。深受先验主义影响的爱默生在《论自然》中表达了带有美国特色的超验主义哲学思想,他将自然与心灵连在一起并明确指出“自然总是带着心境的色彩”,“自然是精神之象征”(876,880)。美国学者科斯特(Donald N.Koster)教授在其专著《美国的超验主义》(Transcendentalism in America,1975)中归纳道:“无论人们怎样看待超验主义者,他们都是一些充满学识、有着审美情趣和文学情结的人”(25)。提出了“艺术美与自然美”观念的黑格尔给美下的定义是:“美就是理念的感性体现。”他在讲述“自然美”一章的开篇就写道:“理念最浅近的客观存在就是自然,第一种美就是自然美”(142,149)。但是他在《美学》全书序论中又指出:“艺术美高于自然,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也就比自然美高多少。”在简述了自然美与艺术美之后,黑格尔承认,自然美与艺术美之间的关系,以及何以要把自然美排除于美学范围之外这些问题,目前还不能加以证明,只有等到将来再去讨论证明(4-6)。可以说,自然美与艺术美之间的关系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关注它的人们。比如,英国学者彼得斯(Julia Peters)在2015年出版的《黑格尔论美》(Hegel on Beauty)一书中就依然表达着这种疑惑。他先是指出德国哲学家阿多诺(Theodor Adorno,1903-1969)关于黑格尔在美的观念中对自然采取的敌对态度是一种误解,继而写道:“对黑格尔来说,没有心灵的参与就没有美,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至少在我们讨论到这个阶段时,似乎也可以说没有自然的参与也没有美”(57-58)。 在自然文学这片园地耕作多年之后,我认为,黑格尔关于自然美和艺术美关系的疑惑似乎在自然文学中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化解。自然美在自然文学中表现为一种艺术形式,人类在大自然中所产生的心灵反应沟通了自然美与艺术美。毫无疑问,自然文学是一种艺术形式,而它要表现的就是自然美,因而使得两者可以融为一体。 对于美学的创始者鲍姆嘉通而言,最精细的美来自自然,因此艺术最高的目标是模仿自然。而法国18世纪哲学家狄德罗也声称,自然永远都不会不正确;自然所造的一切东西都是整体的节约所必需的,因而都是“正确”的(Bosanquet 281,329-30)。在自然文学中上述观点得以充分证实,因为自然文学的首要特点就是把自然作为文学艺术的灵感源泉。众所周知,美国自然文学的先驱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深受超验主义影响。他的散文《秋色》(“Autumnal Tints”,1862)被称为“最接近诗歌,有着诗歌一样的浓缩和丰富的象征意义”(米尔德 325)。在《秋色》中,梭罗进一步阐明了自然与文化艺术的关系。他由衷地赞美新英格兰的秋叶,声称是十月的晴天推出了它们绚丽的色彩,是灿烂的阳光赋予了它们亮丽的光泽。他把整个森林比作一个花园,而秋叶则是“森林之花”。与这些秋叶相比,他感叹道:“我们的颜料盒显得那么单调贫乏。……想想看,所有的画家、印染家、造纸商、壁纸制造者及无以计数的其他人,他们从秋色中能学到多少东西?”他将秋景比作路边画廊,说明室内的画廊无法与路边的画廊相比。“让我们春季有杨柳,夏季有榆树,秋季有红枫、栗树及梓树,冬季有常青树,而四季都有橡树”(Wild Apples 127,129)。这种精细的美,不仅在田园林地中展现,而且延伸到荒野沙漠。对于美国作家范戴克(John C.Van Dyke,1861-1932)而言,沙漠本身就是一个画廊。色彩、光泽及变幻的天空在沙漠这片独特的土地上展现着无以伦比的画卷。范戴克在其专著《沙漠》(The Desert,1901)一书中描述了沙漠一天的色彩变化:“清晨,当太阳还没有升起时,其色彩湛蓝,宛若头上的蓝天;正午,它呈现出一道道闪烁着橘黄的暗淡的光线,呈波浪形在天空的热浪中翻滚;日落时,它通常都充满了玫瑰或淡紫色;在蓝色的月光下,它闪烁着如同北方海洋中那种白色的光芒”(qtd.in Wild 114)。有评论家认为,“范戴克在沙漠中看到了一幅美轮美奂、千变万化的风景,沙漠本身就是艺术,它自身具有延绵不断的画卷,用不着任何人类或画家之手再去增添色彩”(Wild 113)。这说明自然有其本身的美,而人类所做的是体验和表达这种美。 自然是美的化身。对自然文学作家而言,大地总是美丽的。英国作家杰弗里斯(Richard Jefferies)认为,“人的心脏从开始跳动的那一刹那起,就对美有着一种本能的渴望”(qtd.in Thomas 303);他设想能否“根据自然景物来建立一种鲜活的丰富多彩的语系”(qtd.in Thomas 299)。甚至他在人类艺术中所看到的也是自然之美,并试图从自然的角度来解析欣赏人类艺术之美。在《卢浮宫中的自然》一文中,他描述了三次去看维纳斯雕像的情景。这件艺术品之所以引起他浓厚的兴趣,是因为它唤起了作者对可爱的大自然的回顾: 站在这里,产生于鲜花及微风摇曳的树叶中的往昔记忆涌向心头,我看到那花与叶的记忆与眼前的雕像是如此和谐。这件艺术品的生动独特之处在于她再现了人类在自然中神秘的感应力,那种曾呼唤我到森林及河畔的感应力。她以可爱的形态表现了夏日的阳光与色彩……尽管我无法描述她的完美,但对我而言,她在某种程度上与大自然中的理想之美紧密相连。(qtd.in Thomas 300-01)从自然的角度来欣赏艺术,感受艺术,这是自然文学作品的特征之一。美国学者圣阿曼德(Barton Levi St.Armand)教授曾大胆预言:“只有当自然文学趋于成熟时,文学才会作为艺术之女王超越音乐与绘画”(204)。 所以,我们不妨说在自然文学作家的心目中,自然也进入了文学艺术的殿堂,成为历史与文化的载体。他们写的作品并不仅仅是对自然印象的简单复印,或者是纯粹地折射自然。他们是把对自然的领悟与人类特有的智慧结合起来,用艺术的手法来解读自然。他们的作品虽然是自然的习得,也堪称是艺术的创作,可谓画中有诗,诗中有画,而且既是文章又是乐章,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结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