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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五种宋人“杜甫年谱”平议——以鲁訔谱对赵子栎谱、蔡兴宗谱的承袭为主要线索(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学遗产:中文版》 曾祥波 参加讨论

    四 鲁訔《杜工部诗年谱》的问题与价值
    带有“集成”性质的鲁訔《年谱》的原创性贡献又如何呢?抛开鲁訔《年谱》中承袭蔡兴宗《年谱》与赵子栎《年谱》的部分,再来看鲁谱的原创性观点,我们发现在这方面鲁谱显得极为贫乏,仅有一处!即:厘清杜甫初至成都之“主人”为裴冕,而非严武。关于这个问题,樊晃《杜工部小集序》、元稹《墓系铭并序》、《旧唐书·杜甫传》、王洙《集记》、《新唐书·杜甫传》、吕大防《年谱》、蔡兴宗《年谱》都只留意到严武在成都对杜甫的帮助,皆未注意杜甫初至成都倚靠之居停主人的问题。在今存杜甫传谱与杜诗编年文献中,鲁訔《年谱》是第一个提出这一问题的:“上元元年庚子。裴冕公为公卜居成都西郭浣花溪。《成都记》:‘草堂寺,府西七里。浣花寺,三里。寺极宏丽。’公《卜居》曰:‘浣花流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吕大防)《年谱》与《史》云:‘严武镇成都,甫往依焉。’《新(按,新当为‘旧’)史》云:‘上元二年冬,黄门侍郎郑国公严武镇成都,奏为节度参谋检校尚书工部员外郎,赐绯鱼。’公先赴成都,裴公为卜居浣花里,《谱》《传》皆非是。”鲁谱所说为是。故黄鹤《年谱辨疑》从之并进一步发挥:“乾元三年庚子,改上元元年。是年先生在成都,裴公为卜成都西郭浣花寺居。高适诗云‘闻道招提客’是也。二月,裴归朝,以京兆尹李若幽(后赐名国桢)为成都尹。《旧史·李国桢传》云:‘为京兆尹。上元初,改成都尹,兼御史大夫,充剑南节度使。’而先生未尝与之交,故诗文无一语及之。”此说已经为今天的研究者所公认。另外还需指出,鲁谱的这一点原创性贡献,也还存在某种不确定性。按,黄氏《补注杜诗》卷二一《卜居》注云:“鲍(彪)曰:上元元年岁次庚子,公年四十九,在成都。剑南节度使裴冕为卜成都西郭浣花溪,作草堂居焉。所谓‘主人为卜林塘幽’是也。”则鲍彪《少陵诗谱论》亦提出杜甫初至成都之居停主人问题。鲁訔《年谱》作于绍兴二十三年(1153),鲍彪建炎二年(1128)进士,致仕于绍兴三十年(1160),二者孰先孰后,遽难断定。然而鲁訔说引用吕大防《年谱》与《旧唐书·杜甫传》,具有明晰的“学术史”意识,故暂定鲁訔为最早提出此说者。
    在原创性贡献寥寥的情况下,鲁訔《年谱》的失误一面倒是颇为严重,主要在于:未能区分杜甫开元二十四年与天宝四载(745)两次齐赵之游,将其混为一谈:
    “(开元)二十五年丁丑。史云:‘公少不自振,客游吴越齐赵。’故《壮游》曰:‘东下姑苏台,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遗恨,不得穷扶桑。归帆拂天姥,中岁贡旧乡。忤下考功第,拜辞京尹堂。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春登吹台上,冬猎青丘旁。’《游梁》亦曰:‘昔我游宋中,惟梁孝王都。忆与高李辈,论文入酒垆。气酣登吹台,怀古视平芜。’《昔游》曰:‘昔与高李辈,晚登单父台。’《山脚》曰:‘昔我游山东,忆戏东岳阳。穷秋立日观,矫首望八荒。’公居城南,尝预京兆荐贡,而考功下之。唐初,考功试进士。开元二十六年戊寅春,以考功郎轻,徙礼部以春官侍郎主之。公之适齐赵,当在此岁以前。”
    正因为如此,采用鲁訔编年的蔡梦弼《草堂诗笺》、托名王十朋《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皆未能区分出天宝四载后杜甫第二次前往齐赵间所作之诗文。按,《草堂诗笺》《杜陵诗史》于安史之乱前的系年部次为“开元间留东都所作”“齐赵梁宋间所作”“天宝以来在东都及长安所作”“天宝十五载丙申夏五月挈家避地鄜州及没贼中所作”,故天宝四载之后李白与杜甫交往之诗篇多编次混乱,往往误入开元二十四年时期。这一失误也影响到黄氏《补注杜诗》。另外,林继中辑校《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由于甲、乙、丙前三帙已佚,不得不以《杜陵诗史》编次为序,故亦不得不沿袭此误。考蔡兴宗《年谱》编年由“先天元年”直接转入“天宝五载”,想亦未曾区分两次齐赵之行,故鲁訔年谱之误,很可能是承袭蔡兴宗谱而来。即便如此,鲁谱亦当负失察之责。
    那么,享有宋人杜诗编年中影响最大之地位的鲁訔《年谱》,其价值究竟何在?笔者以为,鲁谱之地位与价值,在于有时能对前人说作进一步、较为细密清晰的推敲,有整合之功:
    如关于《皇甫淑妃碑文》撰写时间问题。赵子栎《年谱》提出:“开元二十三年乙亥。有《开元皇帝皇甫淑妃神道碑》云:‘野老何知,斯文见托。’甫时白衣。”(17)然而鲁谱则有进一步论证推进之功:“开元二十三年乙亥。公年二十四。公作《开元皇帝皇甫淑妃丰碑》曰:‘岁次乙亥十月癸未朔,薨。’又曰:‘野老何知,斯文见托……不论官阀,游夏入文学之科。’意公尚白衣。天宝十载,始上《三大礼赋》,起家授河西尉。或以为是年未应称野老,当是天宝十载辛卯,铭曰:‘列树拱矣,丰碑阙然。’乃知后来方立碑也。但未能考其定于何年?”鲁訔以碑文所载皇甫淑妃卒于“乙亥”,故系其事于开元二十三年(乙亥)。然亦指出杜甫是年二十四,似未应自称“野老”;又且立碑之日在皇甫淑妃卒年之后,故未能考定撰文为何年。如欲迁就“野老”之称,当系于杜甫释褐任官(“野”)的时间下限(“老”),即天宝十载(751)。当然,鲁谱最终未能解决杜甫撰写《皇甫淑妃碑文》的时间问题,但它提出了“天宝十载”的合理下限。黄氏《补注杜诗》黄鹤补注进一步提出“天宝四载”说:“天宝四载,为开元皇帝皇甫淑妃作墓碑,云:‘公主戚然谓左右曰:自我之西,岁阳载纪云云。于是下教有司,爰度碑版。’案,《尔雅》:‘自甲至癸,为岁之阳。’妃以开元二十三年乙亥十月癸未朔薨,其月二十七日葬于河南县龙门之西北原,故至今年乙酉,为岁阳载纪矣。”所谓“自甲至癸,岁阳载纪”者,即十年之谓。开元二十三年至天宝四载,正合十年之数。可以说,鲁訔谱在赵子栎谱提出问题、黄鹤补注试图解决问题之间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起到了推动深入思考的承启作用。对这一问题,闻一多《少陵先生年谱会笺》在黄鹤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天宝五载”说,认为“《碑》述潜曜之言曰‘自我之西’,故知所云郑庄必在长安”,可知此时郑潜曜由洛阳已西迁长安,故杜甫不可能在洛阳遇见郑氏,故《碑文》必作于天宝五载杜甫至长安之后,“至‘岁阳载纪’之语,乃约略言之,文家修词,此类甚多,不得以为适当乙酉之岁也。”(18)而最新《杜甫全集校注》则提出更合理的“天宝九载”说:“此《碑》中‘自我之西,岁阳载纪’之语,乃是临晋公主所说……应从临晋公主下嫁郑潜曜之时算起。据独孤及《郑驸马孝行记》,临晋公主于开元二十八年下嫁郑潜曜,往下推十年,则此碑文当作于天宝九载(750)。”(19)
    再如赵子栎谱指出天宝六载杜甫黜于“野无遗贤”之试,鲁訔《年谱》进一步提供证据:“(天宝)六载丁亥。公应诏退下。元结《谕友》曰:‘天宝六载,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李林甫相国命尚书省皆下之,遂贺野无遗贤于庭。’公《上韦左相》曰:‘主上顷见征,倏然欲求伸。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上鲜于京兆》曰:‘献纳纡皇眷,中间谒紫宸。破胆遭前政,阴谋独秉钧。’正谓此邪!”所举二诗,以杜证杜,可谓犁然有当!
    当然,此类整合推进之功,较之鲁谱对前人年谱原创性贡献及失误之处的承袭,以及黄鹤《年谱辨疑》的后出转精,其分量比重皆颇嫌不足。
    总的来说,就原创性而言,蔡兴宗《年谱》、赵子栎《年谱》的原创性远远高于鲁告《年谱》,鲁訔《年谱》的价值主要在整合二谱,一方面承袭其原创性,一方面也照搬了二谱的错误。然而因为鲁谱有集成便览之效,论证时或较为充实清晰,有承传前说之功,故两种现存最早的宋人杜诗编年集注本(《草堂诗笺》《杜陵诗史》)皆采用鲁谱为编年框架。编年集注本是读杜的最佳版本(20),鲁谱遂藉二书之流行,其影响日盛。此后,即使是对杜诗编年有最多新创获的年谱及注本——尤以黄鹤《年谱辨疑》与黄希、黄鹤《补注杜诗》为代表——也不得不以鲁訔《年谱》为嚆矢;且因黄氏之书采用分体本之故,不如编年本之便于阅读使用,影响亦不及鲁谱。而曾经为鲁訔《年谱》提供养分的年谱——主要是赵子栎《年谱》、蔡兴宗《年谱》——更是渐渐隐没在历史深处。“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样的情形在文献传承接受史上并不少见。我们起诸谱之故纸骷髅于地下而问之,也自有一番探究世事真相的乐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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