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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初诗歌与同题集咏(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 李文胜 参加讨论

    二、元初诗歌同题集咏出现的原因
    在众多的如分韵、联句、和韵、次韵等群体唱和方式中,宋遗民为何单单对同题集咏情有独钟呢?我认为大致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采用同题集咏的形式是元初诗社规模急剧扩大的必然选择
    元代以前,唐代的诗社很少,宋代开始各类诗社多了起来,但总的来说规模都不大,欧阳光在《宋元诗社研究丛稿》里曾作过较为详细的考证,可以说至多20人以下的诗社占了绝大多数。而元初的宋遗民诗社规模之大可以说远远超过了前代。
    分题分韵是唐宋诗社经常采用的形式,它适合的是少数人的群咏,且娱乐性较强,经常采用一、两句诗或一首诗作为韵这样的话经常会有人没有分到韵,而另用其他字代韵,如宋代一次分韵活动《梅林分韵得梅字序》:“客有十五,韵止十四,吕义父别以诗为韵。”[3]21657可见其局限性,不适合人数较多的大合唱。元初遗民群咏动辄几百甚至数千人,以往的所有群体唱和形式在如此众多的参与者面前都显得捉襟见肘,难以满足需要,于是同题集咏成为诗社规模急剧扩大后,诗人群咏的必然选择。
    (二)采用同题集咏的形式是理学背景下的遗民集体表达情感的需要
    对于汉族文人来说,元初可谓是天崩地裂的时代,崖山败亡、三宫北上、文天祥被杀、谢枋得绝食而死、南宋帝陵被挖掘这些事件密集出现,深深地刺激着他们,引起了内心巨大的悲痛。南宋遗民受理学影响较深,方凤是金华理学家,文天祥也是理学家,不能不说他们坚守气节的行为与理学影响有着密切关系。遗民熊禾“总角能属文,志濂洛关闽之学”,“入元不仕”[4]213;卫富益“宋亡日夜悲泣”,“重不敢当北面”,“礼悉究性命之学”[4]230。魏新之“受业于清溪方蛟峰,得程朱性理之学。”[4]273史蒙卿“蒙卿尽传其学,由是朱学盛于四明。”[4]284黄超然“往来王鲁斋先生门,得性理之传,而尤深于易。”[4]287刘庄孙“方逊志称其理学渊源”,“宋亡自谓遗民”[4]298。王宏“崇事理学。”[4]329俞琰“宋亡,隐居读书,不复仕进,以义理之学淑诸人。”[4]352可见遗民群体受理学影响很大,是大规模遗民群体成熟的重要原因,也是文学史上大规模同题集咏形成的客观条件。
    理学把儒家礼教与道教、佛教结合后,上升到宇宙的高度,儒家三纲五常具有无可撼动的合法性在士人心中深深扎根。元初这些违背“天理”的恶性事件,践踏了遗民心中的伦理道德,事件的残酷性让广大遗民无法接受,严重伤害了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帝王是君主,君为臣纲的理念被践踏,“至断残肢体,掘珠襦玉柙。焚其胔,弃骨草莽间。”“越七日,总浮屠下令裒陵骨,杂置牛马枯骼中,筑一塔压之,名曰镇南。杭民悲戚,不忍仰视。”[5]43“截理宗颅骨为饮器”[6]7315实际上等于礼教被践踏,“比皆夷狄禽兽所不忍为而为之者也,”[7]186遗民把挖陵看作是禽兽行为,唤起了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他们内心极度的痛苦。
    当时这种痛苦不是一个人的痛苦,而是整个遗民群体共同的民族情感,根深蒂固的理学在元初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天道不存,以担负正义,传承文明为重任的士人来说,“礼”被践踏这是比亡国更难以接受的痛苦,士人通过存道以存身,元初道之不存,身心亦不存。面对儒家礼教人格与残酷的现实发生了激烈的冲突,遗民们活在痛苦之中,故国之思,兴亡之感等种种不同的情感交织在一起,彷徨、痛苦、悲伤、绝望、焦虑等种种心情困扰着他们,他们的内心在呼喊,痛惜道德的沦丧,未来的生存出路也因科举被中断而变得更加晦暗,科举的废除使得遗民“学而优则仕”的优越感失去了往日的光环,“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道德使命和历史责任感,促使他们自觉地死守道德底线,去维护心中那份理想中的“完节”,不出仕的遗民比比皆是,甚至为“义”可以死去。
    文天祥没有死的时候,一些遗民担心文天祥变节,希望他快死,王炎午写下了《生祭文丞相》,汪元量《妾薄命呈文山道人》:“君当立高节,杀身以为忠,”鼓励文天祥为“义”而死。
    文天祥就义前南向再拜以死,其赞曰:“孔曰成仁,孟云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8]376在遗民眼里“义”比生命重要,这与理学“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道德伦理一脉相承。理学家眼里的“气节”超越了生命,元初士人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现象很普遍,遗民们充满了“正气”,与孟子主张的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一脉相承,这种“气”不是一日养成的,正如吴师道所说:“以直见赏,其刚大之发沛然,而莫之御者,岂一日之至哉?”[9]473受理学长期熏陶的结果,这种“气”慢慢内化为“义”,从思想逐渐付诸行动,元初同题集咏就是遗民坚持“正气”的行动。
    南宋灭亡之际很多士人放弃了苟活,而选择了壮死,极其悲壮,看看南宋末士人的气节,黄文政“文政被执,大诟不屈,元军断其舌,以次劓刖之,文政含糊叱咄,比死不绝声。”[10]505牛富“赴火死”[10]415,钟季玉“兵至不屈而死”[10]486,贾子坤“城陷子坤朝服,与其家十二口而死”[10]397,钟寅“被执不屈死”[10]568,清溪二生“跳入弄水亭下而死,二生姓名不传”[10]445,李成大“终不屈笑曰:子为父死,臣为君死,卒杀之”[10]451,范天顺“仰天长叹曰:生为宋臣,死当为宋鬼,即所守处缢死”[10]413,牟大昌“力战死,元兵屠其家,从妹则娘投崖死,兄士伯二女及笄,皆自缢死。宗族男女死者不可胜计”[4]9,这样壮烈的场面彰显了理学的成功,由此可知元初遗民内心情感悲痛的程度,元初遗民用什么方式进行抒发剧烈的悲痛之情呢?
    这么复杂、强烈的情感是一个时代一个特殊群体的情感,同题集咏的抒情方式满足了这种情感需要,成为成熟的遗民群体抒发悲痛的最佳方式。通过民族守节大合唱以互相激励,元初元世祖派程钜夫江南搜寻遗民故老,举荐了很多人,大部分遗民坚守气节,谢枋得“终不食而死”,[10]524遗民们为了互相激励,发起了多次同题集咏,清代全祖望《跋月泉吟社后》:“月泉吟社诸公,以东篱北窗之风,抗节季宋,一时相与抚荣木而观流泉者,大率皆义熙人相尔汝,可谓壮矣!”[11]85
    他们需要道德认同,需要互相认可,情感急需要共鸣,希望通过同咏一个主题以肯定自己行为的合理性,以集体抗节守住道德底线以“维完节”,诗歌成了他们抒发情感的最好武器,陈一发“宋亡,归故山青林洞,吟咏自娱”,[4]392宋秉孙“入元不仕,以吟咏自娱”[4]382,吴大有“退处林泉,与林昉、仇远、白珽等七人以诗酒相娱,时人以比竹林七贤”[4]316,杨子祥“相与吊古赋诗,徜徉湖山间”[4]317,许嗣“生元季,义高不仕,善吟咏”[4]299,牟及“宋社既屋,屏迹山林。服衰麻终身,每赋诗以见志”[4]289,方凤“先生宋时未及仕而宋亡,遂抱其遗经隐仙华山,往往遇遗民故老于残山剩水间,握手嘘唏,低徊而不忍去。缘情托物,发为歌诗,以寓麦秀之遗意。”[12]342“寻隐者方凤、吴思齐,昼夜吟诗不自休。”[13]345
    《谢翱传》:“及宋亡,天祥被执以死,翱悲不能禁。…失声哭严有子陵台。…号而恸者三,复再拜起,悲思不可遏”[13]344,《吴思齐传》:“思齐与方凤、谢翱无月不游,游则连日夜。或酒酣气郁时,每扶携望天末恸哭,至失声而后返。夫以气节不群之士,相遇于残山剩水间,奈之何而弗悲。”[13]344郑思肖“初名某,宋亡乃改今名思肖,即思赵,忆翁与所南皆寓意也。”“哭南向拜,人莫测识焉,闻北语必掩耳亟走,”“坐卧不北向,”“精墨兰,自更祚后,为兰不画土根,”[4]187-188《跋胡方柳黄四公遗墨后》:“(方凤)终身思宋,一饭不能忘。每语及之,则涕泗交颐,世称为节义之士。”[14]1049
    可见内心极度痛苦,很多这样的情感需要共鸣,集体群咏是必然趋势。同题集咏所吟咏的主题高度集中,同一个题目,同声相求,很容易引起情感的共鸣,而遗民群体恰恰需要情感共鸣,也适合表达严肃的政治性主题,所以元初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题集咏作为群咏方式。其他群咏方式是无法恰当的表达遗民群体深重复杂的感情。分题、分韵、联句、次韵、和韵等适合中等规模的群体唱和,无法满足主题高度集中,人数成百至数千人的民族大合唱。《春日田园杂兴》寓意很深,“杜鹃”、“蕨薇”、“渊明”、“麦秀”意象反复出现,“愁”字频频出现,遗民悲伤情感的交汇在诗句里得到很好的体现,他们通过吟咏田园,将个人遗民情感寄托在“杂兴”中,寄托遥深的沧桑兴亡情怀借助诗歌抒发出来,涓涓细流汇集成了一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遗民大合唱,产生了强烈的群体共鸣,这就是同题集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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