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现代诗歌节奏与标点符号关系密切,标点不仅是诗歌语法的一部分,还是文本视觉呈现的重要组成部分,诗作者对标点的用与不用以及如何用,都应是基于标点有用性的判断和选择。标点的恰当使用有助于把握语意节奏、模拟语音节奏、表现情绪节奏,从而带来不同的审美感受,凸显现代诗歌的智性品质。但如果使用不当也会产生弊端。现代诗歌使用标点应在达意的前提下,注意停顿时值上的搭配,语气情绪上的配合,不可过频过滥。 关 键 词:标点符号/新诗/节奏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现代诗歌节奏形式比较研究”(13YJC751059)、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中国现代诗歌形式研究”(201413)、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新诗节奏生成机制与建构理论及技巧研究”(CCNU15A0613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雪松,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一 新诗标点弃留之争 现代标点符号融入文本之中,不仅是语法和文法的一部分,还承担部分修辞功能,改变了文本面貌,对于现代诗歌节奏来说,标点符号起到的作用也不可小觑。 尽管标点符号作为一种语言事实,参与到现代文学的构建之中,但文学界于标点符号的态度却不统一,这种争议既发生在新旧文人之间,也存在于新文学同仁之中。标点符号从启用之初就遭受守旧派文人的攻击、轻视乃至鄙视,对于过渡时期的文人来说,他们对古文那套文从字顺、文气灌注等传统文法已习以为常,不免质疑新式标点对文气的裁断。并且古文的圈点是游离在源文本之外,新式标点参与本文构筑,这些勾挑之状的符号与传统圈点相比,确实有些“奇怪”,以传统眼光看来,自然不甚美观。例如林琴南在译介外国小说时,宁可用“此语未完”,也不肯使用一个简单明了的省略号。 古文那种不靠标点,而以文气为主的大而化之、神而明之的做法,会带来许多歧义,造成理解困难。而现代人微妙的、个性化的情感心理非得借用标点符号才能表达一二。古人读书以吟诵为主,强调的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不追求阅读效率;而新式标点符号承担了部分语法功能,原来文法中冗长的过渡语、提示语等都可免去,故而在行文上跳跃更大(特别是在叙事文体中),段落篇章一目了然,眉目清晰,视觉上的冗余信息自然就少了,适合现代人“以看为主”的阅读习惯。正如郭沫若所说:“标点之于言文有同等的重要,甚至有时还在其上,言而无标点,在现今等于人而无眉目。”①刘梦苇也说:“国语文最显著地与文言相差异的地方,要算它底应用标点与注重文法了……标点符号对于文气文义上是很重要的。”②经过论战和政府的推行(政府先后在1920、1930、1933、1951、1990、1995年颁布过6个标点符号使用标准),新式标点得以逐步完善和规范。 在各方面努力下,古文施以标点加注和现代散文写作引入标点,已逐渐被文学界接受,但对于诗歌这种特殊文体来说,依然存有不少异议。传统诗歌是不需要标点的,文法和语词上的特点天然承担了句读功能。在中国现代诗歌中,诗行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停顿功用,那么新诗作者对于标点符号的态度如何呢? 有些诗人认为标点对于诗歌节奏有害。如穆木天认为:“我主张句读在诗上废止。句读究竟是人工的东西。对于旋律上句读却有害,句读把诗的律,诗的思想限小了。诗是流动的律的先验的东西,决不容别个东西打搅。把句读废了,诗的朦胧性愈大,而暗示性因越大。”③可以说这是标点之于诗歌节奏有害或有碍的代表性言论之一。穆木天在创作上,除了《苍白的钟声》外,尚有《我愿……》《落花》《心响》等诗篇都是弃用标点以追求朦胧含蓄、幽微远渺之境的典范。 不过从穆木天的理论和创作来看,他使用的概念是“句读”,而非“标点”。严格来说,“句读”是一个来自古典诗学的概念,强调韵律功能,主要指基本节奏单元间的停顿(如五言律诗的二三逗之间的停顿,或者现代诗歌音步间的界限),这种停顿是以区分节奏单元为目的,没有明显的外在停顿标志;而现代诗人使用的“标点”是现代语言学概念,强调语法功能,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一般来说在基本节奏单元(音步层面)间不使用标点,语流中明显可感知的切分和停顿才使用标点。从停顿时值上来看,任何一处有“标点”的停顿时值都要比基本节奏单元间的时值要大。标点不仅具有点断功能,还有标举语气、说明意义等功能,远比“句读”复杂。 穆木天所用的“句读”,混合有古典“句读”和现代“标点”义项。从其创作来看,一是取消标点,二是在基本节奏单元间以及原本该用标点的地方都用空格拉开语词间距,间接地承担了“停顿”之功能,这等于是放逐了标点的明示功能,以期获得一种朦胧的、暗示性效果。但他并非全然不用标点,如《苍白的钟声》中,他也使用了延音号“——”。大致说来,放弃标点只能趋向一种风格;采用标点,却可能营造多种风格,故而穆木天也有大量的诗作仍采用了标点。 闻一多则明确反对新诗废弃标点:“不用标点,不敢赞同。诗不能没有节奏。标点的用处,不但界划句读,并且能标明节奏(在中国文字里尤其如此),要标点的理由如此,不要它的理由我却想不出。”④就闻一多自己的创作来看,在把初作收录进《红烛》“雨夜篇”时,约有52%的诗作标点都作了改动,由此可见其对标点的重视程度。 直至当代,“新诗要不要标点”的争论仍在继续。古苍梧、卞之琳、李毅三人曾在《读书》杂志上展开过关于新诗标点的讨论,他们三人分别对同一首诗的几行做了点断。可以说是代表了作者、专业诗人、普通读者对待现代标点符号入诗的态度。试看: 一张脸在微笑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只手 握着一只手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具人体 在雨水中缓缓的溶去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个声音在说我爱你我爱你 ——古苍梧《雨夜》 一张脸在微笑。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只手握着一只手;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具人体 在雨水中缓缓的溶去;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个声音 在说“我爱你,我爱你。” ——卞之琳所作的标点 一张脸在微笑,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只手握着一只手,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具人体在雨水中缓缓的溶去,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个声音在说: “我爱你,我爱你。” ——李毅所作的标点 先看原作者的观点,古苍梧认为,他在创作的时候,并不是“故意”地不用标点,而是“有意”地运用标点,他认为诗行间接替代了部分句逗的功能,至于“?”“!”“:”“……”这些符号,有时可以补充或增加文意,故而这类符号他用得多些,用与不用都是为了营造一种文字外的效果。若按卞之琳替这首诗标点和分行的形式,则在“一张脸在微笑”之前还必须加上一句“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他原意如此);但若依原文,此句可省,且加强了“你”“我”混成一体的效果。在标点了和分行了之后,“你”“我”混成一体的感觉就没有原来那样强烈了。 李毅则认为卞之琳的点断不够准确,而自己的标点和分行更能体现作者的意图。对此,卞之琳认为,自己的标点和分行在行文上很清楚,又无碍于意境的朦胧。关于李毅的点断法,卞之琳认为其突出了叠句“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而自己突出了“脸在微笑”、“手……握着……手”、“人体……溶去”、“声音在说‘我爱你,我爱你’”;李毅着重了诗中事物的朦胧,而自己着重了诗中朦胧的事物。卞之琳认为,原作看起来真是浑成一团,这样排列,是怕加了标点就把意思隔断了,但诗不等于仅仅写出来、印出来看的文本形态,并非写成和印成一团就能表示一团的感受。作为读者,他们共同的可能是需要句读,需要标点,要不然谁也把握不住诗人要他们怎样念这节诗。⑤ 从上面这段有趣的讨论可以看出,李毅的点断法让意义明晰,层次清楚,但减弱了朦胧意味;古苍梧原作追求朦胧之感,但诗句“团”在一起,视觉感知效率低,意图用形式之混成表现意境之朦胧,这一点倒是和穆木天有相似之处,但是其意图能否被读者接受,并不明朗。卞之琳认为原文有形式主义之嫌,他不仅看到了作者原始之意,而且重视诗作的传达过程,而标点是作者和读者之间重要的沟通工具。对于新诗要不要标点符号,卞之琳持肯定态度。他旗帜鲜明地提出: 至于“五四”以来,引进新式标点,是出于时代和科学的需要,不存在合不合民族形式问题,事实已证明如此。取消标点,在一部分西方现代诗当中,早已经不是新花样了。我不怕被称为“头脑僵化”,敢说是故弄玄虚。这种办法,先是在台湾,后来在香港,现在在内地,仿佛也成了一种风气。《铜莲》集诸诗也还保留了这点“时髦”余痕,我认为是美中不足。⑥ 从节奏上来说,上面三种点断法的节奏效果也是不同的,古苍梧原作的视觉节奏比较迟滞,甚至会不断回视,因为里面的公有项太多,导致句法叠合,节奏必须放缓才能对语意节奏作出判断和选择,整首诗迂缓喟叹,声息趋于弱化,并且构成节奏的回环效果;李毅每行末都使用标点,将“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作为主要节奏行而不断重复强调,且中间用分号(“;”)标明层次,视觉节奏清爽流利,通篇突出了这种疑惑感,节奏比较明快。卞之琳隔行使用标点,在“一张脸在微笑”后使用句号(“。”),以较长时间的停顿,构成一个特写般的效果,接着“微笑”、“手”、“人体”、“声音”分别作为强调项留在行末,意思上清楚,凡是出现“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这些文字时一律不加标点,在节奏上仍然追求这种勾连效果,但在回环性上不强。李毅和卞之琳都将“我爱你我爱你”的内容以加冒号和引号的方式,处理为直接引语,而原作是间接引语。从诗歌节奏上来说,直接引语的节奏有别于叙述节奏,两种节奏的差异凸显出来,而间接引语是归化在整体节奏中的。 这里面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揭示出一个道理:标点在新诗中何其重要!不用并非无用,用与不用以及如何用,都是基于标点有用性的判断和选择。那么新诗中,标点发挥哪些功用,对于节奏又有哪些影响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