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似乎很难理解,皮尔斯从逻辑上回答了形式/内容分野的大难题:形式就是一般项的普遍品质,它具有广度(覆盖许多文本),而特殊项具有深度(单个事物有无穷细节),在形式研究中,特殊项被暂时“悬搁”了。皮尔斯说数学是最纯粹和最典型的形式科学,原因在于数学是“得出必然结论的科学”,而无须牵涉到所研究问题的实际状态。例如,数学显示哪些形式特征是等腰三角形成立的必要条件,这些条件派生出什么结果,而不考虑某事物(某个河口、某个楼)如何成为等腰三角形。 回答了究竟什么是形式、什么是内容,就引出了本文的结论:这二者究竟何者为主导?如果可以转化,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如何转化? 因为内容是个别性,是信息表达中特殊的东西;形式是共同性,是文本与其他文本可以合起来讨论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理论思维都具有形式化的倾向,因为所有的理论都追求普遍性,也都等待着应用到不同的事物之上,以显示这种普遍抽象的可操作性。当我们要理解事物的共项,就不得不找到其形式。 说具体一些,我们可以看到:接受任何符号文本表达的意义时,内容是主导的,如黑格尔说的,“一定的内容决定一种适合于它的形式”。任何读者观众接受一部作品,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首先提出的是内容:“我刚看了一部某某与某某恋爱的故事,很感动。”然后,当我们重读这部作品,当我们审视这部作品,当我们把这部作品在文本网络中归类,我们就走入形式。此时,形式成为主导,普遍性成为我们关注的对象,因为普遍范畴决定了文本的文化集群。 因此,可以粗略地说:就作品而言,内容是主导,就类型而言,形式是主导;在初读时,多半内容是主导;重读时,往往形式是主导;对于一般读者或评者,内容常为主导,对于文学理论或文学史,形式常是主导。要证明这一点太容易了:我们上“豆瓣影评”,可以看到读者争论激烈的都是“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而我们上专业影评家的博客,会读到形式的分析,因为“一个新的形式不是为了表达一个新的内容,而是为了取代已经丧失艺术性的旧形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