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是个别性,是信息表达中特殊的东西;形式是共同性,是文本与其他文本可以合起来讨论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理论思维都具有形式化的倾向。 这是一个令人疲倦、让人生厌的题目。古今中外,讨论这一问题的文字,犹如车载斗量,但是每个文艺学研习者,依然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笔者一生从事“形式论”(符号学、叙述学)研究,理该做一番慷慨激昂、引经据典的论辩,证明形式优先,以示敬业精神。其实我也明白,形式优先论与内容优先论,不可能一者驳倒另一者。但是我又不同意二者不必分,本文旨在说明,哪一种情况出现于何种场合? 传统学术一般认为内容优先,18、19世纪有各种调和论出现,而形式优先论拥护者,多半是一个世纪以来的现代艺术家与现代理论家。一般学者与学子普遍接受的文艺美学主流思想,往往从传统论进入调和论,然后对形式论做一些介绍,并警告小心此“魔术”危险,切勿自己尝试。由此,调和论几乎成为这问题的标准答案。 调和形式与内容,其方法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互联论”,不可能有独立于形式的内容,也不可能有独立于内容的形式,两者无法互相剥离;二是“合一论”,形式、内容实为一体,无法区分,形式即内容,内容即形式,因此争论何者主导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三是“转化论”,形式、内容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是随时随地在互相转化,无法讨论何者优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