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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与日常的辩证法:“黄金时期”侦探小说与现代性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长江学术》2013年1期 卢冶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在19世纪现代资本主义体制下催生的新文学类型中,侦探小说无疑是最特别的:它既是现代性的新产品之一,又是它的象征和论据。这是因为,作为全新的生活经验与知识系统,现代性话语要证明自身的合法性,急需建立关于当下生活的诗学,处理与“过去”和“未来”的关系,来重新整合宗教时代之后个人与集体的联通方式,这正是促使侦探小说这一文类诞生的“心理基础”。侦探小说的本质,是“设置和解答现代生活之谜”,作为一种以为现代都市生活辩护而“立身”的通俗文学类型,它集中和系统地运用了作为社会学范畴和美学范畴的“现代性”的一切元素,也反映出它的悖论与困惑。本文试通过对欧美“黄金时期”侦探小说的历史及其主题、人物、叙事方法的分析,来指出这一“次生文类”与现代性话语深刻而内在的联系,以及它如何面对自身与现代生活中的形而上难题。
    【关 键 词】侦探小说/现代性/启蒙理性/谜题/日常生活
    【作者简介】卢冶,北京大学中文系。
     
    一、侦探小说:现代性的表意面孔
    在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发表于1841年的《莫格街凶杀案》中,尽管还弥漫着浓浓的哥特式恐怖,其侦探和助手角色的设置以及逻辑推演的方式,却已为侦探小说奠定了“现代化”的基础。当时不被社会欣赏的爱伦·坡坚信自己创立了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学形式。果然,不到三十年,侦探文学已在英美国家蔚然成风,从大侦探福尔摩斯诞生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被称为侦探小说的“古典时代”,又称“黄金时代”。柯南道尔、切斯特顿、范达因、安东尼·伯特莱,约翰·狄克森·卡尔、艾勒里·奎因……这个时代“出产”的英美侦探小说家几乎在“元叙事”的层面上穷尽了侦探小说所有“逻辑”和“人性”的想象,留给后人的只有“变奏”的可能。一方面,侦探小说在文学领域拥有最大规模的读者,另一方面,却仅被人当成消遣读物看待,忽略了这一文类与现代性深刻而内在的联系。
    侦探小说成为“现代性”最初的文学表征,并非空穴来风;而“谋杀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印量在西方世界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戏剧,也并不仅仅是出版宣传的噱头。按照约翰·凯里的说法①,19世纪末侦探小说在英国风行、继而“传染”美国并非偶然——70年代开始推行的初等教育普及制度导致了新阅读大众的产生,他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而渴望娱乐活动。这要求作家要创立独树一帜的风格,抓住大众想象力最深处的恐怖和欲望并转化为文学实践。加之我们耳熟能详的现代启蒙主义理念和制度——科学、民主和自由等诸多条件俱备,侦探小说就这样诞生了。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读者的教育水平和阅读需要”,实际上反映了彼时科学话语尚不稳定的处境——科学如何抓住大众心理并为社会服务?侦探小说的叙事方式,特别是主人公——私家侦探,就是现代启蒙理性的自传,其职业、外貌、癖好、性格和出身,回答了作为新生事物的科学话语在与宗教神学争论的过程中,如何证明自己在工商业主导的世界中的统领地位。
    1.向过去致敬:现代知识的诡辩术
    通常对侦探小说的定义是以犯罪案件为中心,以错综复杂的犯罪手法和勘察取证为主体,直至揭开真相的小说文本。就此,一些论者将侦探小说的核心机制描述为“法”与“理”的冲突。事实上,侦探小说自始至终并不必然与“犯罪”发生关系,它真正的核心在于“解谜”。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被称为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又称“古典解谜时代”。而谜团,正是现代性的“初始情境”。
    现代性的本质是一种断裂性的经验,它面向“过去”时的表情首先体现为一种惊诧。波德莱尔在《论现代生活的英雄》②一文中,认为现代生活的崇高和史诗性,并不逊于已经消逝远去的古希腊伟大传统,所以现代人自有其美。现代性在其理论原点上的乌托邦,是一种关于现在时的神话,其合法地位的建立,不仅仅要将过去整理为一种知识,也要将现在建构为一种美学,使个人主义的行动和其环境都具有诗性特征。波德莱尔著名的“恶之花”,正可以为侦探小说界的先锋作家G.K.切斯特顿提出的侦探小说美学作一注解。既是作家又是哲学家的切斯特顿专门撰文《为侦探小说辩护》(1897年),将侦探和这一文类提升到哲学高度,以现代人的精神、用古典主义的眼光图解新时代的罪恶与反叛。
    ……关于警察行动的传奇,在某种意义上却提醒人们时刻记住这个事实:文明本身就是最耸人听闻的叛变,最富传奇色彩的造反。……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全副武装的营地里,正在跟一个混乱世界作战,而罪犯们则是混乱的子女,他们不过是我们内部的叛徒。侦探单枪匹马出现在警察传奇里……正是这位社会正义的代表才是原始的、诗意般的人物,而破门贼和拦路匪不过是些平静的、古老的、宇宙间的保守分子……警察队伍的传奇故事就是人类全部的传奇故事。它是建立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的:即道德是最黑暗和最大胆的密谋。它提醒我们,我们受统治和保护的那整个不声不响、不为人所注意的警力部署不过是成功的游侠骑士而已。③
    所谓“为侦探小说辩护”,实质上就是在为“现代生活”辩护:
    侦探小说首先的根本价值在于这一点:它是通俗文学中最早和惟一的形式,它能表现现代生活中的某种诗意。④
    值得注意的是,与波氏一样,切斯特顿为现代生活和它的新文学唱赞歌的方式,都是引用代表传统的古典文本,而切斯特顿更加上乡村、大自然等意象,来说明侦探小说中的“现代生活”,像传统一样神秘、古老而永恒。现代性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向过去的时代致意。事实上,作为一种新的时空体验,不管它的概念如何复杂,现代性的诸多表情——先锋、颓废、媚俗、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都内含着处理过去、面向未来的意向;它们的自信与失败,都包含着向“前现代”的各个时期致敬的渴望。
    这种引用“过去”的心理特征,首先表现在侦探这一人物形象上: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为“黄金时代”的侦探们定下了基调:漫画式的标志性形象、遗世独立、富于艺术气质,有各种怪癖。这意味着所谓科学、自由和平等是中性的、“无动机”的,却永远富于激情、崇尚精确和冒险,这正是马克思·韦伯式的“资本主义清教精神”,反映了资本主义上升期的清心寡欲和野心勃勃。与此同时,侦探的身份,却不是贵族的后裔、神父、维多利亚时代的老古董就是富于品味的欧洲人,如鹰钩鼻的福尔摩斯与克里斯蒂笔下的比利时大侦探波洛都有不凡的品位,切斯特顿笔下的布郎神父则是百科全书式的诗人和哲学家,约翰·狄克森·卡尔描写的菲尔爵士、范达因的菲利普等都是贵族后裔;同样,在“黄金时代”小说的犯罪手法中,也隐藏着强烈的怀旧感,不仅体现在老派英国绅士淑女们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怀恋和对现代公寓设备的不信任之中,也体现在罪犯优雅的犯罪手法中:毒药和匕首比手枪更安静。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中,对古典的怀恋和对现代的热爱与嘲讽是循环往复的:在《伯特伦旅馆》⑤(1937年)中,古典是现代罪恶的布景,其中的旧日风情是一种戏仿和讽刺,而《白马酒店》⑥(1932年)中,各种新式机器在厨房中发出怪物般的声音——现代化令人难以适应,这故事里发生的罪恶却依旧洋溢着莎士比亚时代的“古典激情”。
    “漫画贵族”式的现代侦探、优雅的杀人手法,以一种对古典时代既揶揄又怀恋的双重态度,来表达现代知识确定自我时的谨慎心情。现代性,意味着作为系统的知识概念的诞生,如同巴别塔,知识系统一经产生就分裂为各个专家的文明。私家侦探职业的出现,既是财产私有制也是知识专业化的产物。就此而言,小说中神奇侦探的特殊之处在于,他同时象征了知识系统和它的分化:一方面,他不拘一格、熔实证和推演于一炉的行动和思维模式,暗示着古典时代百科全书式的教育方法;另一方面,他赋予现代知识一个想象性的整体形式。福尔摩斯是“现代知识的诡辩术”,他的技巧体现了技术—工具,道德—实践的一体性,他拉小提琴和搞化学实验的“怪癖”,与科幻小说的主人公们一样,提示着科学家与中世纪巫师的亲缘关系,他将已经分化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重新熔铸在神学的背景中——他有能力同时解释一个古代铭文和一个化学公式,他反对婚姻,却可以为陷入情网的华生描述一个恋爱女子的全部身心特征。
    2.现在时的神话和美学:新的都市游侠
    然而,在切斯特顿的“辩护词”中,引用“过去”来为自己“贴金”的方式只是第一步,切斯特顿真正要说明的是:“这种对伦敦诗意的体会,可不是一件小事。严格地讲,城市比乡村更富于诗意,因为大自然是一团不自觉力量的混乱状态,而城市则是一团自觉力量的混乱状态。”⑦
    言下之意,现代城市生活是启蒙理性的实践产物,而现代侦探更加诗意之处,就在于以科学、理性的精神,来破解城市之谜。就此而言,切斯特顿的“宣言”,实际上完整地提出了现代性—侦探小说的表意逻辑:谜题与日常。
    福尔摩斯“既古典又现代”的设定,集中体现在他广为人知的“魔法”之中:在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尚未开口前,他已能从其全部形象细节推断出对方的职业、经历甚至困扰。
    福尔摩斯的断案方法,体现的正是现代性的时间观念:重视当下性——通过对现在时的判断,推及历史和未来,将过去的死亡情境和未来的危机情境统统转变为一种思维游戏。这正是进化论式的、抑古扬今的逻辑。
    了解真相后,是解决问题。福尔摩斯的推断过程是“静”的——只发生在头脑中,而解决问题却往往需要进行“动作冒险”。而同在“黄金解谜”时代,福尔摩斯的破案过程也与二十年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侦探波洛不同,后者更加“单纯”地用“灰色脑细胞”思考,这体现了法制体系的成熟——只需要解谜,剩下的留给警察。而在福尔摩斯的时代,法制与科学的关系还在博弈之中。于是,这位19世纪的侦探不卑不亢地与权贵合作,不时在法律的边缘搞些小动作。他表现得与大众——如女房东和来自下层社会的委托人们——息息相关却又格格不入。他在贝克街的旧公寓中“大隐隐于市”,用鹰眼穿透伦敦的浓雾,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在“雾气”中正发着什么——这正是切斯特顿所谓的“现代的诗意”。
    继柯南道尔之后,“黄金时代”涌现的作家纷纷打造都市中的“侦探美学”——奥希兹女男爵的“坐在角落里的老人”、欧内特·布拉玛的盲侦探卡拉多斯、切斯特顿的布郎神父、奥斯汀·弗里曼的“微物侦探”桑戴克、福翠尔的“思考机器”凡·杜森教授……这些侦探破解新兴的工业城市之谜,在下水道中也能看出美感——科学将自身内化为一种美学体验,并以诗学的视角打量“都市”这一现代性图景,而这种现代美学正是建立在对古典主义的赞美基础上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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