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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笺记》:第一部中国“史诗”的西行之旅(5)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学评论》(京)2014年第 王燕 参加讨论

    除了包令译作的启发,法国人阿米奥(P.Amiot)与杜赫德(Du Halde,1674—1743)的中国诗歌翻译也激励着汤姆斯,并促使他小心翼翼地思考着自己的翻译文体。阿米奥翻译的乾隆诗歌(Eloge de la Ville de Mougden,Poёme composè par Kien-long Empereur de la Chinae)被小斯当东称为“欧洲人拥有的最完美的中国诗歌译本”。但是,小斯当东并不赞成他翻译文体上的“以文译诗”,他说:“如果以散文翻译诗歌,哪怕是在最有利的条件下,也会被认为是极不恰当又不尽人意的。”(20)对此,汤姆斯在《花笺记》前言中进一步说:阿米奥翻译的中国诗歌“没有保留原文的形式,翻译得再怎么准确,也只能给欧洲读者一个关于中国诗歌结构的不完善的概念”。同时,汤姆斯还提到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Description De La Chine)中辑录的几首《诗经》,他说像阿米奥的翻译一样,这些译作虽然形式上更为自由,有利于表达原作者的感觉和意图,但却因“文体过于散漫而不能反映原作的勃勃生气”(21)。小斯当东是19世纪早期最有权威的汉学家,他给予阿米奥译作的肯定,必然会激励汤姆斯在中国诗歌翻译领域有所作为;在翻译文体上,他也必然会主动规避“以文译诗”的前车之鉴。要保留《花笺记》这部“东方文学作品”的“原作精神”(the spirit of the original),汤姆斯自然会优先选择“以诗译诗”。
    汤姆斯在翻译文体上的考虑不可谓不周详,但他的译本出版后,仍然在英语世界遭到猛烈抨击。《评论月刊》(The Monthly Review)指出这部译作缺少生动的叙事,尽管在形式上披着诗歌的外衣,却完全不具备诗歌的韵律,甚至很少有超过一般水平的散文性的书写(prose-composition)值得称道。还批评译作最后附录的中国女诗人小传和中国税务资料与该作内容迥异,附在最后实在不伦不类(22)。《东方先驱》(The Oriental Herald)指责汤译本用词野蛮拙劣,毫无美感。还说:“汤姆斯先生似乎不懂语法,他对英语语言的美妙,也所知不多。”又说:“我们相信他在很多地方都不幸地歪曲了原作。也许因为他对中国知识的一知半解,也许因为他对英语知识的了解更不全面;更有可能的是,他对两种语言都不甚了了。或许久居东方,破坏了他对记忆中的词语的精确辨析;无论如何,再也没有哪个作者能给一个词语做出更为不幸的选择了。”紧接着,评论员毫不客气地逐页挑出了19个带有语病的句子(23)。《评论季刊》(The Quarterly Review)的评论员称汤姆斯的翻译是“反韵律的译作”(anti-metrical translation);他结合故事发展脉络,找出了许多在西方读者看来荒诞不经的情节。文章结束时甚至不惜以侮辱性的口吻揶揄道:“在英国读者看来,中国诗歌碰到这么一个无能的译者实在是太不幸了!而且为了他自己的声誉,我们强烈建议他放弃中文研究,至少要等到他对自己的母语掌握得更加熟练之后再去研究中文。到那时我们再建议他继续从事铸字、排印的机械作业,而不要投机取巧地去做自己不懂的事。这种建议或许会被认为是与本时代的自由精神格格不入,而且,‘向知识进军’(march of intellect)的口号是想把我们的鞋匠和裁缝都变成哲学家和政治家,我们坚信这就是我们能给汤姆斯先生的最好忠告。”(24)这种夹枪带棒的忠告,无非是讽刺身为“印刷者”的汤姆斯就不该梦想着成为一个翻译家或汉学家。
    除了这种正面的批评,西方学界对于汤译《花笺记》更大的否定来自于根本上的漠视与忽略。最典型的莫过于第二任香港总督德庇时,他1815年翻译的李渔小说《三与楼》(San-yu-low, or The Three Dedicated Rooms)就是由汤姆斯印制的,两人应该彼此认识,但对汤姆斯翻译的作品,德庇时显然不屑一顾。他1829年出版的《汉文诗解》(On the Poetry of the Chinese)是全面、系统地介绍中国诗歌的第一篇长篇大论,1834年出版了单行本,在英国汉学史上可谓史无前例。该作在时间上比汤译《花笺记》晚出5年,其中提到小斯当东、马礼逊等人关于中国诗歌的看法,对于汤姆斯及其译作却只字不提。不但不提,有时还暗讽。有评论员指出,德庇时在他翻译的《好逑传》(The Fortunate Union)序言中讽刺有人用“女主人”或“小姐”来称呼中国的婢女,实际上是剑指汤姆斯翻译的《花笺记》和《宋金郎团圆破毡笠》(The Affectionate Pair)(25)。又如,美国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1812—1884)1848年出版的《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在论及中国诗歌时,对于汤姆斯的译作同样三缄其口、避而不谈,直到1883年推出修订版时,才添加了一句:“被译成英文的最长的(中文)诗歌是汤姆斯翻译的《花笺记》;该诗采用七步格(Heptameter),译文相当乏味。”(26)
    从主流媒体来看,汤译《花笺记》几乎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人们很容易单纯地从诗歌翻译质量方面来分析这一问题,事实上,汤姆斯的身份与汉学界的偏见在当时或许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汤姆斯是为印刷马礼逊字典来华的印刷工。笔者发现,经汤姆斯之手刊印的书籍,封面上除了印着作者或编者的名字,往往同时还印着“印刷者汤姆斯”的名字,我们不该把这一举措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最初以印刷工招聘来华,后来成为著名汉学家的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1796—1857)和卫三畏,除了以作者的身份署名的情况之外,笔者至今没看到他们以印刷者署名的作品。汤姆斯执着地把名字印在自己刊印的书上,或许恰恰因为这是他唯一的身份代码。没有资料表明他在来华之前受过良好教育,而当时从事汉学研究的英国人——小斯当东爵士、马礼逊博士、德庇时爵士等,或者受过高等教育,或者具有显赫地位。与他们相比,汤姆斯难免自惭形秽,为了自我推销,他似乎不肯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哪怕是作为一个印刷者。
    汤姆斯显然并不满足于仅仅做个印刷工,遗憾的是这个身份却陪伴了他太久,甚至是他一生的职业标签。他没有像麦都思和卫三畏那样成功地完成了由印刷工向传教士或外交官的身份转型,更没有像此后来华的英国人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1845—1935)那样成为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汉学教授。但在书籍印刷和出版过程中,汤姆斯的身份确实发生了变化。2013年,笔者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借到汤姆斯于1851年编译的另一力作——《中国商代古器》(A Dissertation On The Ancient Chinese Vases of the Shang Dynasty from 1743 to 1496,B.C),书里夹着一份汤姆斯同年翻译的罕见小报,虽然这时他早已结束了澳门的工作回到英国20余年之久,汤姆斯名字后面唯一的身份标签还是印刷者。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商代古器》译者的名后,却悄然添加了新的身份标签:“《宋金郎团圆破毡笠》与《花笺记》等著的作者”(Author of“the Affectionate Pair,”“Chinese Courtship,”&c.,&c.)(27)。两年后出版的汤姆斯的新作《中国皇帝与英国女王》(The Emperor of China V.The Queen of England)的作者名后,同样添加了类似的身份标签,只不过作品中又多出此前出版的《中国商代古器》(28)。由此可见,汤姆斯一生引以为荣的是他的文字著述,这是他用来定义自己的最大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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