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胜“有爱”,“粉丝”变“用户” 曾于二○○二年创办起点中文网的吴文辉和他的团队被称为“中国网络文学产业现行商业规则缔造者”,十余年来,吴文辉团队一手打造的起点中文网所走出的每一“关键步”,几乎都是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的一大步:二○○二年首创网文VIP收费制度并于次年完善推广成功,从此结束了网文作者“成于网络,归于纸媒”的传统路线;二○○六年前后,建立旨在培养中下层作家的“保底年薪制”等福利制度和旨在打造“大神”的“白金作家计划”,建立月票制和打赏制,在拓展“粉丝经济”的基础上,完善网络写作的职业化进程,使网络文学生产从“商业萌芽”进入到“行业市场化”;二○一二年前后,融入移动互联网大潮及对网文IP价值的开发。正是在最后一步上,吴文辉团队与盛大发生分歧,未能将商业模式打造完成,遂于二○一三年“出走”腾讯。事实证明,“被出走”的起点中文网果然因无线运营和IP运营的双重乏力而于二○一四年走向“终点”。而这个甚至有“中国网络文学之父”之称的团队,是否可以在腾讯资金的支持下再度“创世”?在深化网文原生机制的基础上再嫁新枝,开出“泛娱乐化”的花蕾呢?事实也似乎并非如此乐观。 “起点模式”之所以成功,正是因为它把“有爱”和“有钱”这两个网络文学发展的核心动力落实进以“粉丝经济”为基础的商业模式中,从而建立起一支覆盖全国的、号称百万的写作大军,汇集起无数以各路“大神”为号召、以各种书评区/贴吧/论坛为基地、以月票/打赏/年度评选等制度为激励的“粉丝部落”。这个生生不息的动力机制才是网络文学的核心资源。或许是进入腾讯以后已经从“管理方”变为“资方”,或许是谁也拧不过资本的大腿,吴文辉团队进入腾讯以后,似乎工作重心已经不在网站建设而在IP运营和“泛娱乐化”。这一重心的转移自然呈现在新生儿腾讯文学的面目上。 所谓“腾讯无大神”,这一在网文界流传甚广的说法并非指腾讯真的没有大神——腾讯创立之初还是从别的网站挖来几个大神的,如猫腻、林海听涛、风凌天下,但却没有“土著”的大神。外来的大神们带来的粉丝往往只关注自己的大神,很少为其他作品付费,缺乏对腾讯网站建设的参与性。大神不是一天炼成的,作为一个后起网站,腾讯缺乏粉丝文化积淀可以理解,但问题是网站政策本身并不利于粉丝文化的培养。 比如,为强化充值用户的VIP特权,刻意压低读者经验值。在粉丝文化建设中,积累经验值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中最重要的是写书评。各大网站的书评区建设数晋江最好,起点也有一套完善的评论鼓励机制。腾讯的书评机制基本上是起点模式的简化版,但是却极大削弱了其重要性,写书评获得的积分不再能用于订阅,书评区几成鸡肋。种种的政策倾斜显示了一种“战略态度”,这里真正需要的不是“有爱”的粉丝,而是“有钱”的用户。当腾讯文学网将自身彻底定义为腾讯公司资本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学网站的商业化也就达到了极致。 再如,用“低保”换“流量”。为扩大用户数量,腾讯文学在作者福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则是优厚的创作保障。腾讯文学为其广大签约作者提供网文界最优的创作保障,绝不仅仅是“有钱任性”的行为,更是扩大用户群的策略——以优厚的创作保障将大量低端作者吸引、绑定在腾讯文学网之中,每一个低端作者又联系着若干亲朋好友作为腾讯的潜在用户群,对于腾讯而言,这些“水军”同样是“好用户”(二○一四年秋季学期在笔者于北大中文系开设的“网络文学研究与创作”课程上,几位同学在腾讯注册集体写作《妖店》并获签约上架,对这一套新手入门机制有亲身体会)。(21) 就这样,广大低端作者和少数大神分得了腾讯文学给出的绝大部分资金支持,而具有一定上升空间和成神潜力的中层作者却无法得到腾讯文学进一步的支持。对于这些距离“成神”还有相当距离的作者而言,写得好一点还是差一点都不过是拿“低保”,很难获得足够的进步动力。这是腾讯“造神难”的内因。 无论是“腾讯无大神”,还是“粉丝”变“用户”,都让人看到资本逻辑的“折射”。“大神霸榜,新人难上”的问题几年前就已出现,说明运转了近十年的“起点模式”出现了某种僵化和危机,而这一轮以IP运营、“泛娱乐化”为重心的大资本介入显然加剧了这一危机。没有“爱”的“钱”目的只在“卖蛋”而非“养鸡”,对“泛娱乐化”的拔苗助长难免导致对网文机制的釜底抽薪,其结果很可能是对网文成果杀鸡取卵式的掠夺。 二○一五年一月号称拥有“百亿元阅读市场”的阅文集团的成立,在网文界被称为“网络文学教父重回起点”(见著名网络文学评论论坛“龙的天空”官方微博标题)。如此一统江湖之势是否有助于“教父们”喘一口气,深挖洞,广积粮,继续像当年那样“养孩子一样”(22)地养网文呢?这是我们要拭目以待的。 “主流化”与“部落化” 二○一四年初,与“资本行动”同时发生的是“净网行动”。其实,早在十年前网络文学就已列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审查对象,彼时正是资本首轮进入网络文学领域之时,政治与资本总是同时行动。虽然一直有着“和谐”压力,但二○一四年的“净网行动”确实是网络文学发展十几年来最严厉的一次政治介入,特别是“新浪读书(23)和晋江“大灰狼事件”(24)发生后,一些从小“宅”在“二次元”空间的“网络土著”才惊觉,原来“圈规”之外还有“国法”,“写网文也是会被抓的”,一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假若说年初的“净网运动”重点在“破”,那么,此举应该重点再“立”。虽然有些具体条文引起网文界热议,但事实上,这也是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次”对网络文学既成的影响力和发展成就进行了事实上和法理上的“追认”。在力图“规范化”的同时,也可以看到明显的促进网络文学“主流化”的意图,如强调发展“精品工程”,“引导网络文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并且,这种“主流化”意图与资本有着共同的指向,即以网文精品为带动的多媒体产业开发“激发网络文学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创造热情”,“加大推动网络文学与新媒体的融合力度,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以此,网文的发展也被作为打造国家“主流文艺”的基础,“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在世界舞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发中国精神、展示中国风貌”。 这种国家文化战略上的“主流化”引导,与在“媒介融合”时代网络文学的发展方向并不矛盾。考虑到在未来的媒介格局中“孵化器”的新位置,网络文学应该更自觉地向“主流化”方向发展,更主动地承担起打造“主流文艺”的使命,如此才能在与资本的对抗中获得更好的谈判资本,在“文学场域”的多重博弈中占据更主动的位置。当然,如无论是主动地“主流化”还是主动地“泛娱乐化”,网络文学必须首先保持自身的“原生机制”和“自主原则”,否则也就没有了“被主流化”、“被泛娱乐化”的资本。从另一角度说,无论是对网络文学的引导还是开发,都必须以尊重、呵护网络文学为前提。否则,别看这棵大树如今枝繁叶茂,一旦伤了根须,很快也会叶落枝枯。到那时,它就既开不出“泛娱乐化”的花蕾,又无力打造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实力”了。还应看到的是,即便大树枯萎了,地下的根须仍然会蔓延,并且会越来越具有“抵抗性”。正如麦克卢汉在半个世纪前所预言,网络时代人类将重新“部落化”,网络文学的兴旺蓬勃正是建立在一个个粉丝“部落”生机盎然的基础上的,而网络媒介为“部落化”发展提供的技术支持远非印刷时代的“手抄本”和“复印机”可比。 所以,网络文学的“主流化”发展必须与其“部落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有关政策管理部门的角度说,在制定有关“国法”时,特别是落实到实施细则时,或许可以更多地参考一些网文圈内部约定俗成的“圈规”。网络文学在十几年“自由”发展的进程中,“自然”形成了一套维持行业运转的规则和默契。那些多如牛毛的社区、小组都有自己的“规矩”,这些规矩是经过多次“掐架”后经“协商”建立起来的,大都行之有效,有的颇具原创性和建设性。比如,在一向坚持“以读者为中心”的晋江文学城,就有一个由精英粉丝组成的“小粉红”论坛,其功能相当于一个“内部监察系统”,上到网文内容的“性政治”倾向,下到作者“刷分”“盗文”等行业规范,一旦有人发帖“举报”,都会严格审查。“彪悍的小粉红”的舆论导向强有力地影响着整个网站的运营风格,有力地保障了“女性向”文学探索在各种压力下的顽强推进。(25)晋江是“耽美文学”的主要基地,由于“耽美文化”的亚文化性质,这里长年进行着有关色情概念的界定以及伦理底线的讨论。据杨玲、徐艳蕊两位多年深入耽美社区进行调查采访的学者的研究报告,经过一次次“事件”,一次次论争,这里逐渐形成了各种反色情的成文或不成文规定。其中最严厉的一条规定就是禁止“恋童文”。“恋童文”曾在一九九○年代末期一度出现、流行,通过激烈辩论,耽美粉丝社群达成共识:认定对于恋童的描写是一种令人厌恶的、违反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二○一四年“净网行动”前,国内主要的耽美写作社群都已经明令禁止“恋童文”的存在,耽美社群对恋童言论和作品“零容忍”的态度,比国家对于儿童色情的处置更为严厉。经过多年实践,耽美社区还自创了一套简便的“分级”制度,主要是运用设置会员登录密码和类型文贴标签(如“清水文”、“十八禁”)等方式,区分阅读人群,阻挡青少年读者和普通“游客”,同时也保障成年读者和资深耽美读者的阅读权利。(26)这样一些复杂多样的管理规定,虽然不如“脖子以下都不能写”(“大灰狼事件”后,晋江号召读者志愿参加“自审”的审查标准(27))简单易行,却是在社区成员反复磋商的基础上建立的,更加行之有效。 除了明确的“圈规”约法外,“舆论导向”也在网络社区自治中发挥着重要功能。几乎在所有的网络社区,“三观不正”的作品都会被群体而攻之。“三观不正”这一出自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课本的概念,居然被如此高调、频繁地在网络社区被运用,多少有些匪夷所思。老实说,作为一个成长于一九八○年代、受启蒙文化和先锋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笔者经常感到有些网络社区讨论的“舆论导向”不是太偏了,而是太“正”了,不是太激进了,而是太保守了。这其实显露了网络文学作为一种大众通俗文学的意识形态保守性质——通俗文学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是抚慰人心的,是最安分守己的,它的任何突破冒犯都必须在一个安全值范围内,超过这个安全值,就会让同样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感到不舒服,不舒服就不可能大流行。这个安全值就是“主流价值观”。可以说,正是通俗文学相对于精英文学的“保守性”,先天保证了它在政治上的安全性。表面上看(特别是从“圈外人”的审查角度上看),网络文学中充斥着大量负载“负能量”的内容,但如果深入内里,就会发现“正能量”才是网络文学的“正常态”,这不是法规所限,而是人心使然。并且,网络空间本身是欲望空间,消解“负能量”本身就是营造“正能量”的一部分。当然,并不是说网络文学不需要管理,也不是说在“社区自治”外不需要法律法规,而是如果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充分借用其“自治法”功效,调动其内部“正能量”,就更能获得上下一致的“由衷认同”。 网络文学创生十几年来一直在体制外生长,也一直满足于自娱自乐,对于“主流价值观”缺乏足够的承担意识。经过二○一四年“净网行动”,相信网络文学将更自觉地接受“规训”,也会更主动地尝试将“主流价值观”移植进自己的快感机制——这是一件充满挑战性的事,但更具挑战性的是,到底什么是当今时代中国人的“主流价值观”?它与“主旋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传统文化”、“普世价值”,乃至无数网民个人的YY之间是什么关系?可以说,目前中国并没有一套上下认可、多数人共同享有的思想方式和文化方式。事实上,在所谓的“历史终结”之后,全世界都处于“启蒙的绝境”的精神危机中,人们不得不重回“黑暗森林”去探索生活的法则。当今中国“主流价值观”的重新建构,恰恰需要网络文学这样的“文学肉身”,去形塑大众欲望、传达时代焦虑、探索道德底线、缔结深层共识,需要通过一部部饱受争议的作品(如《甄嬛传》)扭结各种力量的交锋和协商,需要文学想象力——这是时代对网络文学提出的严正要求,也是网络文学向“主流化”发展的难得契机。事实上,网络文学在十几年的发展中已经自觉不自觉地为“主流价值观”的建构做出了很大贡献,只是这些贡献尚待确认和总结,这就涉及网络文学研究批评的作用。 在广电总局此次颁发的《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了要发挥“网络文学批评的引导作用”。尤其值得称道的是,要求研究者“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认可作为衡量标准”,重视“读者口碑”,“凝聚社会共识”,在“遵循网络文学创作传播的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切实改变文学网站单纯追求点击率倾向”。这一指导方向应该说有助于来自学院精英阵营的研究者在网络文学场域找准自己的位置和职责。 不同于印刷时代的“精英中心”,网络文化是以粉丝为中心的。这就决定了批评研究者的“引导”不能是“自上而下”式的,只能是“自下而上”式的。学者们必须从“象牙塔”进入“控制塔”,(28)以“学者粉丝”的身份“入场”,按照网络文学场域自身的逻辑去影响精英粉丝中的“意见领袖”,甚至自己成为“意见领袖”。当务之急是总结研究网络文学发展十几年来的重要成果(包括优秀作品、生产机制、粉丝社群文化等),特别是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经典性的作品,做深入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相对独立的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和批评话语,并将之与传统文学批评体系连通,在一个广阔的文学史视野脉络里,确立网络文学的价值意义。在这一批评体系主导下推出的“精英榜”必然有别于商业机制主导的“商业榜”,同时也必然有别于“主流意识形态”主导的“官方榜”。在网络文学场域的三方博弈中,学院研究者要坚定不移地站在网络文学“自主力量”这一方,将“网络文学”的“自主原则”与“伟大的文学传统”连通,将粉丝们的爱与古往今来人们对文学、艺术的爱连通。只有这样,精英批评的“引导”才是真正有效的。如果再谈到文明的引渡和文学传统的传承,想必也没有比“学者粉丝”、“精英粉丝”、“精英作家”之间的联盟互动更有效的通道了。 总之,在网络文学发展的历史上,二○一四年将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网络文学能不能在各方压力下保持“自主力量”,其结果不但影响着网文的兴衰,更直接影响着中国在网络时代整体的文化生态。如今序幕刚刚拉开,或许各种抵抗力量也正在悄悄生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