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当代文学 >

当代的文学制度问题(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洪子诚 参加讨论

    这种理论、方法的可能性,建立在强调文学与社会生活密切关联这一理解的基础上;也就是说,社会事实外在于个人,对个人的行为跟认知(文学创作也是其中一项)有深刻影响、制约。理解这一点对我来说倒不是难事。大学一年级(1956)上“文艺学引论”的入门课(当时使用的教材是苏联毕达科夫的讲稿),首先传授的便是马克思关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论。大学毕业后一两年间,认真读过的三本理论书,也都和这个主题相关。虽说恩格斯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张仲实译,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普列哈诺夫的《没有地址的信艺术与社会生活》(曹葆华、丰陈宝、杨民望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与丹纳的《艺术哲学》(傅雷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不属同一思想体系,但在强调文学与社会境况的密切关系上持有相同的态度,就如普列汉诺夫在为丹纳的书辩护时所说的,“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由它的心理所决定的,它的心理是由它的境况所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是由它的生产力状况和生产关系所制约着的”⑦。——从这些书,当年我坚定了对“唯物主义”文学观的信仰,坚信文学艺术的状况是由人的社会生活“境况”(在丹纳那里,“境况”指的是种族、环境和时代,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则是体现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阶级状况)决定。现在看来,这种“信仰”对我来说是利弊参半。这既让我后来的研究与“本质主义”观念保持距离,接受“历史化”方法也不必那么费力,但也让我本来不多的想象力更加欠缺,对世界、人的生命应持的神秘感,也更为稀薄。
    虽然在文学观上这么“唯物”,但80年代理解埃斯卡皮的“文学社会学”,还是需要克服观念、情感、方法上的一些障碍。这里涉及如何看待“文学”,和如何讨论文学的方法。说起来很矛盾,五六十年代接受的文学教育,既十分强调文学的社会性,但又继承着18、19世纪浪漫派的那种文学想象。我想,当代文学的建构者其实有他们的难处:在拆解文学神秘性的时候,如何不让它沦为“俗物”,损害其意识形态功能的神圣感?因此,在将文学写作看作灵感、想象的施展,和将它看作“一种经济体制范围的职业”,将文学书籍看作“一种工业品”,“受到供求关系的支配”,以及是否可以使用实证、社会调查和统计的方法来处理文学事实之间,确有不少障碍需要跨越;这也包括在文学分析中使用投资、消费、供求关系等经济学语词。
    埃斯卡皮的论述对我的启发,主要还不是细节和方法上的,最大的启发是书开头的“文学同时属于个人智慧、抽象形式及集体结构这三个世界”⑧那些话。在他那里,“文学”展开了我以前没有意识到的空间;“文学事实”既是一个“过程”(由作者、书籍、读者组成),也指使这一过程得以实现的,包括文学生产、市场、消费等组成的链条中的“机构”。
    这样,我在80年代末,便开始将当代文学制度问题纳入当代文学课的内容之中。这个问题比较全面展开,则是1991-1992年在东京大学教养学部的当代文学专题课上⑨;讲稿后来经过整理,以《中国当代文学概说》名字由香港青文书屋出版⑩。《概说》的第二、第三章,集中谈的就是当代文学的制度问题。它们涉及作家组织和文学团体、文学批评和文学运动、读者反应和书报检查、作家收入和社会地位这四方面。第二章开头的两段话,是我在当时对当代文学制度问题的基本理解:
    基于政治上的原因,或基于道德、宗教、社会秩序等的考虑,国家政权和社会组织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对文学的写作、出版、流通、阅读加以调节、控制。这种调节、控制,不同社会性质的国家会采用不完全相同的办法。
    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来说,这种调节、控制有其特殊性。这首先表现为,从50年代初开始,逐步建立了严密而有效的文学管理干预体制。在这一体制下,作家的文学活动,包括作家的存在方式、写作方式,作品的出版、流通、评价等被高度组织化。这种“外部力量”所施行的调节、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又逐渐转化为大多数文学从业者(作家、文学活动的组织者、编辑和出版人)和读者的心理意识,而转化为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
    后来在北大上课,又有进一步的补充、发挥,这体现在《问题与方法——中国当代文学讲稿》(11)一书之中。可以看出,由于当代前三十文学写作、传播、消费的市场因素的制约还不是十分明显,或与政治权力的控制相比几乎可以忽略,所以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市场这方面的问题。
    我在这方面的研究上也留下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纯属于我个人,在其他研究者那里可能并不存在,或已解决),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制度与思想、精神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开始接触这个问题的时候,基于50—70年代中国文学的境况,“制度”在我的心目中有负面的价值预设,认为它与“创作自由”相对立,需要加以批判性解构。后来检讨了这种绝对的“创作自由”想象,当然理解了“文学制度”并非是某一特定时空的现象,也不会笼统、一律地将之置于批判的位置。在制度研究上,我觉得罗岗说得好。他在引述了陈寅恪的话(12)之后说,思想和制度之间有着错综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思想的落实必定需要依赖制度性的保护;而制度的沿革变化,若不从思想上加以说明,则往往流于史实的铺陈,无法呈现内在的理路”,紧要的是要了解“这种依存关系下两者的尖锐矛盾:一方面思想在制度化的过程中逐渐被体制收编;另一方面思想又在反抗体制的过程中显示出自身的活力”(13)。普列哈诺夫在《艺术与社会生活》中说到,社会境况是通过人(作家、批评家、读者、文学决策者等)的“心理状况”作为“中介”而影响、制约艺术的。因此,某一时空的文学制度的展现与对作家等心理状况的细察之间,如何取得在研究方法上的有效关联,这是个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这个探索,旨在我们描述一种总体趋向的同时,不致抹去历史的多层构成和偶然性。我最近写的“材料与注释”的系列文字,也是试图在总体制度情境的描述之下,来看看人的活动,他所采取的不同应对方式有着怎样的空间。这样,就不至于将一个时期的文学状况单一从思想层面加以解释,但也防止将一切都归结于制度因素。而“外部制度”和“内部制度”(如果可以这样区分的话),或者说,外部的“物质”制度与文学作品文本的内在制度、文学成规之间的另一层关联,也因此得以有开展探索的可能。
    说起来,文学制度研究对我来说,最大的困惑可能是,在理解一个时期的文学和理解个别作家创作的时候,它的可能和有效性究竟有多大?物质制度的研究,不论是否抱有这样的明确的目标,最终是达到破坏作家、文学写作、阅读感受上的神秘性,将“文学过程”解释为一种可视的,或许也可量化、如实验室般的可分解的物质生产过程。这是对文学的“祛魅”。这当然是研究空间的开拓,也是研究的深化。我们因此得以了解过去被遮蔽的现象,也让写作者和阅读者(批评者)处理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上增加自觉性。但是,回过头也要约束这一“世俗化”过程的速度和程度,在它的限度上有所警觉。我们无需将文学过程浪漫化,但同样无需让自己成为“制度拜物教”的信徒。要是这种解析导致文学精神性的削弱,导致其应有的神圣性的坍塌,那么,我们也许要重复一位诗人说过的那句话:文学就是不祛魅!(14)
    2014年8月,台湾新竹清华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