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论:传奇的娱乐精神 由于唐代国力的强大、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繁荣、交通的发达,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融合和创新,外来的佛教因为宣传的需要逐渐利用了中国民间固有的传统“说”(“小说”),并且与表演结合(21),在唐代城市市民阶层中产生了一种开始具有宗教性而后来娱乐性逐渐增加的说唱结合的市井表演艺术或技艺——民间“说话”(22)。作为唐代传奇小说产生基础的文人“说话”或“小说”,其“说”“话”的内容与传播的目的不同于宗教性的口头宣传,也不同于当时民间具有表演性的“说话”,但从产生形态看,它是对自秦汉魏晋南北朝一直流行在上层社会和文人阶层中的“说”或“小说”传统的继承:和“市人小说”、话本小说以及佛教“俗讲”相比,唐传奇似乎完全不同,没有表演性,属于一种“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而且是使用文言写成的,或是干脆创作出来供阅读的书面文本,但其口传形态及其文化品格——口传性、娱乐性与民间“说话”并无差异(23)。正是在唐代特定的背景下,这种民间说故事自古以来所特有的民间精神、娱乐品格被融入庄严的宗教宣传、杂史杂传写作,从而改造了后者,才出现了文化精神的改变和文体性质的脱胎换骨(传奇得以脱离其母体——史传)而诞生(24)。当然,必须指出,当我们注意到传奇小说与“小说”传统的关系,也不得不承认传奇小说并非是后代白话通俗小说的源头,后者对先唐“小说”以及唐代民间“说话”才是真正的一脉相承,而这个区别正是中国古代贵族与民间底层的社会分层、文人创作与民间文学文化差异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