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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唯情文学观的逻辑解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河北学刊》2013年4期 肖鹰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 明代文学家汤显祖主张唯情论(至情论)的文学观。对此,既往学术界的论述失之于简单地说明汤显祖在《牡丹亭记题词》等文献中关于“唯情论”的主张,而没有就其“情”的观念作具体、系统的理论阐述。本文围绕汤显祖的“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三个重要命题,对其“唯情论”文学观的核心思想作了系统阐释,并在“情”、“奇”和“神”三个层面阐述了汤显祖文论观的逻辑结构。
    【关 键 词】明代文学/汤显祖/唯情论
    【作者简介】肖鹰(1962- ),男,四川省威远县人,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美学与文化学研究,清华大学哲学系。
     
    一、“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
    汤显祖的文论发端于对以“后七子”为代表的晚明文坛仿袭靡弱之风的不满。他说:“我朝文字,宋学士而止。方逊志已弱,李梦阳而下,至琅琊,气力强弱巨细不同,等赝文耳。弟何人能为其真?不真不足行。”[1](P1451)“不真不足行”,是汤显祖提出的文学能否传世的一个基本标准。在晚明文学语境中,“真”是以“情”为核心的,“真”就是自我情感的直率表达和抒发,以真情为文学的主宰——不仅文学表现的主题是真实情感,而且文学表现的方式也必须是真实和真诚的。在汤显祖之前,自李梦阳开始,唐顺中、焦竑、屠隆诸人都在倡导以直抒胸臆为内涵的“真情文论”,而以王阳明心学为宗的徐渭、李贽更将自我情感的自由表达推崇到超越楷法、美丑的自然主义层次。可以说,汤显祖的文学思想正是在徐渭、李贽诸位先驱开拓的个性情感理论的路线上展开的。
    然而,对于半生受“举业之耗,道学之牵”的汤显祖,“情”在文学创作中的主题化,就其内在心路历程而言,应当视作长久蕴积、抑制的自我情感释放所使然。五十以后的汤显祖,是毫不掩饰自己主情立场的。他创作张扬“为情而死,复因情而生”爱情主题的《牡丹亭》后,相国张新建当面婉言劝他说:“以君之辨才握麈而登皋比,何渠出濂洛关闽下,而逗漏于碧箫红牙队间,将无为青青子衿所笑?”汤显祖的回答是:“显祖与吾师终日共讲学,而人不解也。师讲性,显祖讲情。”[2](P82、84)张建新的话,是指汤显祖本来具有宏道传学的大才——他若登台讲学(“握麈而登皋比”),影响当不在宋代道学大家周敦颐(濂)、二程(洛)、张载(关)和朱熹(闽)之下,但却浪费在并无意义的戏剧中了(“逗漏于碧箫红牙队间”)。汤显祖的回答,明确表示自己与张建新的人生理念不同,“师讲性,显祖讲情”。值得注意的是,他不仅把道学家所推崇的“性”与戏剧家表演的“情”对立起来,而且认为戏剧艺术与道学宣教一样,都是“讲学”——这就是说,戏剧艺术是对人的一种情感教育。
    但是,相对于明代文坛情感论先驱者李贽、徐渭诸人把自我情感中心化、主题化而言,汤显祖更注重于为情感在人生世界中确立一个不可取代的合法位置。在写于辞官后的《青莲阁记》一文中,汤显祖提出了“有情之天下”与“有法之天下”的对立观。他说:
    有是哉,古今人不相及,亦其时耳。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唐人受陈隋风流,君臣游幸,率以才情自胜,则可以共浴华清,从阶升,娭广寒。令白也生今之世,滔荡零落,尚不能得一中县而治。彼诚遇有情之天下也。今天下大致减才情而尊吏法,故季宣低眉而在此。假生白时,其才气凌厉一世,倒骑驴,就巾拭面,岂足道哉[1](P1174)?
    汤显祖此文题为《青莲阁记》,主旨并非写青莲阁,而是将明代风流文士李季宣与唐代谪仙人李白(青莲)相比。在汤显祖看来,李白是金粟如来后身,孤纵掩映,风流遂远,八百年后才有李季宣。二李均文才盖世、风流绝代,且均孤傲任性,不为俗屈。但李白为上至天子、下至凡夫所重,生前生后光照寰宇;李季宣却为蜚语所中,不为当世所容,不仅仕途不远,而且才困气抑,终归于落寞余生。汤显祖认为,二李命运的差异,原因不在两人自身,而是时代差异使然。唐代君臣,任性纵情(“率以才情自胜”),创化的是一个人仙共游的世界(“从阶升,娭广寒”),这是一个“有情之天下”。明代与唐代相反,治国宗旨是“减才情而尊吏法”,吏法重苛,钳情缚才,即以法灭情,这是一个“有法之天下”。生于有情之天下,李白得以放达而成人间仙人;生于有法之天下,李季宣风流而无奈才困情滞——“低眉而在此”。
    以“法”和“情”二分天下,一则是明确了“情”与“法”在人生世界中两种对立的生活精神,一则是在情—法对峙中确立“情”的独立位置和价值。“法”,不止于“吏法”,还包含和联系着礼、性、理——儒学主导的道学体系。自宋代以来,周敦颐、二程(程颢、程颐)、张载、朱熹诸大儒,将儒家礼法学说体系化,形成了礼、法、情、性一统于“理”(天理)的道学体系。儒家道学的要旨是以礼节情,以性统情,以理约情。要明确“法”与“情”之别,就要明确“情”与礼、性、理之别——归根到底,就是要明确情与理的分别,即“情理之辨”。
    汤显祖的情理之辨,集中表现在他与达观禅师释真可的书信致答的辩论中。汤显祖入四十以后拜达观为师,达观劝化他的主旨是“去情返道”。在致汤显祖信中,达观说:
    真心本妙,情生即痴,痴则近死,近死而不觉,心几顽矣,况复昭廓其痴驰而不返,则种种不妙不召而至焉?……故知能由境能,则能非我有;能非我有,岂境我得有哉?此理皎如日星,理明则情消,情消则性复,性复则奇男子能事毕矣,虽死何憾焉?仲尼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为是故也。如生死代谢寒暑迭迁,有物流动,人之常情。众人迷常而不知返道,终不闻矣。故曰反常合道。夫道乃圣人之常,情乃众人之常……近者性也,远者情也,昧性而恣情,谓之轻道[3](P366—368)。
    达观讲学,受宋儒道学影响,以“心统性情”(张载语)立义,即所谓:“夫理,性之通也;情,性之塞也。然理与情而属心统之,故曰心统性情。”[3](P2)他认为,理与情,是心的两种活动状态:理是心的觉悟状态,而情是心的痴迷状态。“觉”则是“理”,“迷”则是“情”。因此,理与情又是互相转化的。“性”指本心,即心的本然状态。“理”是“觉”,也就是“性之通”;“情”是“迷”,也就是“性之塞”。达观劝导汤显祖出离迷情、复归明理(“反常合道”),认为汤显祖的情感执着为“昧性而恣情”的“轻道”行为。
    然而,汤显祖并没有接受达观师的劝导,正如他回答张新建的劝勉而称“师讲性,显祖讲情”一样,对于达观的教训,他也答以同样的拒绝。他说:
    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真是一刀两断语。使我奉教以来,神气顿王。谛视久之,并理亦无,世界身器,且奈之何?以达观而有痴人之疑,疟鬼之困,况在区区,大细都无别趣。时念达师不止,梦中一见师,突兀笠杖而来。忽忽某子至,知在云阳。东西南北,何必师在云阳也?迩来情事,达师应怜我。白太傅、苏长公终是为情使耳[1](P1351)。
    “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这是汤显祖对达观千言长信的极简要的概括。汤显祖引白居易(太傅)和苏东坡(长公)毕生钟情于文学创作而非以宏扬道学为己任(“终是为情使耳”)作辩,不仅是以古人为标榜,而且也是委婉呈其“讲情不讲性”之志趣。为戏剧即不为道学,这当是汤显祖的文学思想要义。
    二、“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
    汤显祖论文主“情”,同时也主“奇”——“情”与“奇”是汤显祖文论的一体两面。清人姚康说:“悲夫,死于哭者,死于情也。古忠臣孝子不过钟情之至。故凡异,皆生于情。”[4](P67)“凡异,皆生于情”,这是从“异”的方面来说,从“情”的方面来说,则是“凡情,皆见于异”。在《合奇序》中,汤显祖集中表达了他的“文奇观”:
    世间惟拘儒老生不可与言文。耳多未闻,目多未见。而出其鄙委牵拘之识,相天下文章。宁复有文章乎?予谓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物寻常得以合之。苏子瞻画枯株竹石,绝异古今画格,乃愈奇妙。若以画格程之,几不入格。米家山水人物,不多用意,略施数笔,正使有意为之,亦复不佳。故夫笔墨小技,可以入神而证圣。自非通人,谁与解此?吾乡丘毛伯选海内合奇文止百余篇,奇无所不合,或片纸短幅,寸人豆马;或长河巨浪,汹汹崩屋;或流水孤村,寒鸦古木;或岚烟草树,苍狗白衣;或彝鼎商周,《丘索》《坟典》。凡天地间奇伟灵异高朗古宕之气,犹及见于斯编。神矣化矣。夫使笔墨不灵,圣贤减色,皆浮沉习气为之魔。士有志于千秋,宁为狂狷,毋为乡愿。试取毛伯是编读之[1](P1138)。
    汤显祖在此提出了关于“文奇”的几个要点:其一,文章之妙,要在打破规范体例,故不能用常规的标准来识别。其二,文章之妙,不能靠模仿学习得到,而是作者可遇不可求的灵感之产物。其三,不仅文章之妙,凡一切艺术之妙皆以出格为要端,都是无意为之的佳作,有意为之则不为佳。其四,“奇”是打破常规习气的自由超越的创作境界,达到了自我与创作对象(乃至于世界)的高度沟通、融合——“奇无所不合”。所以,“奇”是自我内在的心意和世界更深刻的、真实的化合,但前者更为根本,所以“奇”就是“宁为狂狷,毋为乡愿”人格的艺术体现。
    在晚期所作的《艳异编序》中,汤显祖从宇宙的广大丰富证明“奇”的合理性——“奇”就是超越迂腐习气之见的天地万物的丰富性。他说:“尝闻宇宙之大,何所不有?宣尼不语怪,非无怪之可语也。乃龌龊老儒辄云,目不睹非圣之书。抑何坐井观天耶?泥丸封口当在斯辈。而独不观乎天之岁月,地之花鸟,人之歌舞,非此不成其乎三材?”在此前提下,他将一切被讲经论道的“正统”排斥的“奇异”文艺都纳入到宇宙生气活跃、灵机创化的大景象中。他说:
    吾尝浮沉八股道中,无一生趣。月之夕,花之晨,嘟脑赋诗之余,登山临水之际,稗官野史,时一展玩,诸凡神仙妖怪,国士名妹,风流得意,慷慨情深,语千转万变,靡不错陈于前,亦足以送居诸而破岑寂……是集也,奇而法,正而葩,秾纤合度,修短中程,才情妙敏,踪迹幽玄。其为物也多姿,其为态也屡迁,斯亦小言中之白眉矣、昔人去,我能转《法华》,不为《法华》转。得其说而并得其所以说,则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纵横流漫而不纳于邪,诡谲浮夸而不离于正。不然,始而惑,既而溺,终而荡[1](P1503)。
    在这里,汤显祖明确将“八股道中”的文学与他所欣赏的一切“奇异”的文学相对比,以前者的“无一生趣”反衬后者的“风流得意,慷慨情深”。他赞赏奇文“奇而法,正而葩”,而且套用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似乎有矫奇归正于儒家道统之意。但是,他的要旨是推崇“奇文”所呈现的心灵的自由和文学景致的丰富生动,进而言之,他认为“奇”必须有深刻的精神内涵,要体现作者对宇宙人生的生动觉悟,否则,“奇”就会因为迷惑于表象而沦陷于淫荡——这显然不是汤显祖所肯定的“文奇”。
    汤显祖认为,正如自然界的奇景异观无害于天地山川之美、奇花异鸟无害于珍禽佳卉之丽,稗官小说也无害于经传子史、游戏墨花无害于涵养性情。汉代名臣东方曼倩,以辞令机巧幽默著称,在朝廷上谏时也杂以滑稽;汉末硕儒马季长(融)不拘儒节,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宋代文人石曼卿,以朝臣之身,野饮狂呼,成为巫医皂隶沿街戏仿的对象。南朝颜之推对前两人均有批评之语,“东方曼倩滑稽不雅”,“马季长佞媚获诮”[5](P19)。刘勰也说:“昔楚庄齐威性好隐语,至东方曼倩尤巧辞述,但谬辞诋戏无益规补。”[6](P14—15)但汤显祖却为这三人正名,他认为:“之三子,曷尝以调笑损气节,奢乐堕儒行,任诞妨贤达哉?”[1](P1252)
    在汤显祖看来,奇文异书,不仅无害于经传子史,而且是调养性情、获得“真趣”的必要资源。李白有“不读非圣之书”之说,而李梦阳劝人“不读唐以后书”。汤显祖批评道:“语非不高,然不足以绳旷览之士。”他说:
    太白故颓然自放,有而不取,此天授,无假人力;若献吉(李梦阳)者,诚陋矣!《虞初》一书,罗唐人传记百十家,中略引梁沈约十数则,以奇僻荒诞,若灭若没,可喜可愕之事,读之使人心开神释,骨飞眉舞。虽雄高不如《史》、《汉》,简淡不如《世说》,而婉缛流丽,洵小说家之珍珠船也。其述飞倦盗贼,则曼倩之滑稽;志佳冶窈窕,则季长之下绛纱;一切花妖木魅,牛鬼蛇神,则曼卿之野饮。意有所荡激,语有所托归,律之风流之罪人,彼固歉然不辞矣。使咄咄读古,而不知此味,即日垂衣执笏,陈宝列俎,终是三馆画手,一堂木偶耳,何所讨真趣哉[1](P1252)!
    “讨真趣”,是汤显祖鄙弃八股习气之作、推崇奇文异书的要旨所在,而在“讨真趣”的背后,则是做真人,发真性情,这就是他所谓的“奇士”:
    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士奇则心灵,心灵则能飞动,能飞动则下上天地,来去古今,可以屈伸长短生灭如意,如意则可以无所不如。彼言天地古今之义而不能皆如者,不能自如其意者也。不能如意者,意有所滞,常人也。蛾,伏也。伏而飞焉,可以无所不至。当其蠕蠕时,不知其能至此极也。是故,善画者观猛士剑舞,善书者观担夫争道,善琴者听淋雨崩山。彼其意诚欲愤积决裂,挐戾关接,尽其意势之所必极,以开发于一时。耳目不可及而怪也[1](P1252)。
    “士奇”,指为人如东方曼倩、马季长和石曼卿,不拘俗套,有出格之行;“心灵”,指精神自由,而且想象力无限生动活跃。汤显祖认为,只有达至自我行为的解放,才能实现自我心灵的解放——“士奇则心灵”,而自我心灵的解放,实现的是对天地古今之义无所不至的“自如其意”的感知和表现。奇士与常人之别,就在于奇士“无所不如其意”,而常人却不能如意——“意有所滞”。值得注意的是,汤显祖并不认为“奇士”与“常人”之间的区别是与生俱来的,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飞蛾在还是只蠕虫的时候,不仅不能飞,也不知其可能,但待成熟则任意飞翔。引申为说人,则人的心灵是具有自由超越的潜力的,只是常人伏于意滞,而奇士则“愤积决裂”、“尽其意势之所必极”。
    汤显祖对奇文、奇士的推崇,是与王阳明重新开启的孔学“乡愿狂者之辨”所包含的精神意向一脉相承的。自王阳明始,而后徐渭、李贽等士人,均以“宁为狂狷,毋为乡愿”的气节立世。不为俗屈,不守儒节,纵性恣情,任人非议而无悔,这便是明末士人之狂者风尚。汤显祖相比于李贽、徐渭,在行为上自然是检束有加,但他与后两者在精神意气上则是同调的。他在《答岳石帆》信中说:“兄书,谓弟不知何以辄为世疑。正以疑处有佳。若都为人所了,趣义何云?似弟习气矫厉,蚩蚩者故当忘言,即世喜名好事之英,弟亦敬之未能深附也,往往得其疑。世疑何伤,当自有不疑于行者在。”[1](P1333)汤显祖在此所谓“正以疑处有佳”,与李贽所称“今我等既为出格丈夫之事,而欲世人知我信我,不亦惑乎”[7](P57),表达的是同样的自信和自负气节。而在《艳异编序》中,汤显祖更以“余与世两不相可”自许。他说:“不佞懒如嵇(康),慢如长卿,迂如元稹,一世不可余,余亦不可一世。萧萧此君而外,更无知己。”[1](P1203)不相与可,即不相容,汤显祖的奇士精神正在独立不倚、傲世而行。这种狂者精神呈现在其文学观念上,则是对“高广而明秀,疏夷而苍渊”的奇文的推崇。他说:
    子言之,吾思中行而不可得,则必狂狷者矣。语之于文,狷者精约俨厉,好正务洁。持斤捉引,不失绳墨。士则雅焉。然予所喜,乃多进取者。其为文类高广而明秀,疏夷而苍渊。在圣门则曾点之空衮,子张之辉光。于天人之际,性命之微,莫不有所窥也。因以裁其狂斐之致,无诡于型,无羡于幅,峨峨然,沨沨然。证于方内,未知其何如。妄意才品所具若兹,于先正所为同而求独而致者,或不至远甚。各公卿郎吏贤豪好修之士,时而试天下第一者,将有在与。嘻,此诸君子所自为,岂世目所得定也[1](P1337)。
    “世目”,即常人的眼见,因为拘于俗套陈规,只可为鄙委牵拘之识,自然不能见识高明隽丽的“奇文”。为文必须奇士,识文亦须狂者。
    三、“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
    汤显祖论文,“奇异”之外,则讲“灵性”。奇士之文,是如意之作,亦必是灵性之作。他在《秀才说》中说:“秀才之才何以秀也?秀者灵之所为。故天生人至灵也。”[1](P1228)显然,他是将“灵性”作为人之为人的优异特性来看,而这正是他论文的前提。
    在《张元长嘘云轩文字序》一文中,汤显祖论及作文中灵性与习气的关系时说:
    天下大致,十人中三四有灵性。能为伎巧文章,竟伯什人乃至千人无名能为者。则乃其性少灵者与?老师云,性近而习远。今之为士者,习为试墨之文,久之,无往而非墨也。犹为词臣者习为试程,久之无往而非程也。宁惟制举之文,令勉强为古文词诗歌,亦无往而非墨程也者。则岂习是者必无灵性与,何离其习而不能言也。夫不能其性而第言习,则必有所有余。余而不鲜,故不足陈也。犹将有所不足,所不足者又必不能取引而致也。盖十余年间,而天下始好为才士之文。然恒为世所疑异。曰,乌用是决裂为,文故有体。嗟,谁谓文无体耶。观物之动者,自龙至极微,莫不有体。文之大小类是,独有灵性者自为龙耳[1](P1139)。
    汤显祖提出,为什么能文的人少于有灵性的人?他认为这一现象不是由个人禀赋差异(“性”)造成的,而是由机械模式化的训练活动造成的。“试墨”是科考文章,“试程”是官场行文。科举前习于试墨,中举后习于试程,就导致绝大多数人灵性丧失,规模步趋,不能为灵性之文。汤显祖承认学习的必要,但却不能以放弃自我灵性为前提,更不能受制于规范体例。万物皆有体,但龙之体却在自在超越——“独有灵性者自为龙耳”。在这篇文章中,他特别赞赏张元长,称其文章“离致独绝,咸以成乎自然”,究其原因,是因为张元长“以灵性习之者也。度其十余年中,习气殆尽”。以灵性习之,就能超越习气而返于灵性——“龙何习哉”[1](P1139—1140)。汤显祖认为,文学创作的内在动机是自我情感高度积蓄状态下的意气渲发。他说:
    万物当气厚材猛之时,奇迫怪窘,不获急与时会,则必溃而有所出,遁而有所之。常务以快其慉结。过当而后止,久而徐以平。其势然也。是故,冲孔动楗而有厉风,破隘蹈决而有潼河。已而其音泠泠,其流纡纡。气往而旋,才距而安。亦人情之大致也。情致所极,可以事道,可以忘言。而终有所不可忘者,存乎诗歌序记词辩之间。因圣贤之所不能遗,而英雄之所不能晦也[1](P1098—1099)。
    “气往而旋”,是指“气”在舒畅流动的条件下才能达到和缓从容的状态;“才距而安”,则指个人才能(如文才)具有自我展现的要求,但只有在其充分展示中才能安定。文学创作的本质是情感达到极致状态的以“气”与“才”结合的方式产生的自我表达。“终有所不可忘者,存乎诗歌序记词辩之间”,这就是说,文学表现是因为情感具有非文学不能表现的情致。
    但是,汤显祖并未将文学创作归结为情感渲发的自然主义文论——在这一点上,他与李贽、徐渭是不同的。他在讲“气往而旋,才距而安”的同时,还认为:“声音出乎虚,意象生于神,固有迫之而不能亲,远之而不能去者。”[1](P1099)“虚”否定了单纯的喧嚣,“神”否定了直白的表达。“虚”和“神”这两个概念实际上对“气”和“才”的展现提出了更高的、超越的艺术要求——它们不能被认同为自然主义的渲发。“迫而不亲”、“远而不去”,便是对自然表现主义失误的指认。
    综观汤显祖的文学主张,如果说“情”是其文学的出发点,而“才”、“气”是“情”的表现载体,那么,“神”则是他所追求的情感表现的理想境界。正是对“神”的强调,使汤显祖与李贽、徐渭诸人分别开来。我们比较一下汤显祖与徐渭的两则言论:
    汤显祖认为:“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天下之声音笑貌大小生死,不出乎是。因以淡荡人意,欢乐舞蹈,悲壮哀感鬼神风雨鸟兽,摇动草木,洞裂金石。其诗之传者,神情合至,或一至焉;一无所至,而必曰传者,亦世所不许也。”[1](P1110—1111)。
    徐渭指出:“人生堕地,便为情使。聚沙作戏,拈叶止啼,情昉此也。迨终身涉境触事,夷拂悲愉,发为诗文骚赋,璀璨伟丽,令人读之喜而颐解,愤而眦裂,哀而鼻酸,恍若与其人即席挥麈,嬉笑掉言于数千载之上者,无他,摹情真则动人弥易,传世亦弥远,而南北剧为甚。”[8](P1296)
    汤显祖、徐渭两人论诗,都以情为主,而且将情归本于人性——在此,两人的着眼点当然略有差异,汤说“世总为情”,是从人生总体讲的;徐说“人生为情使”,是从人生个体讲的。汤显祖认为“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即诗歌表现情感的要件是达到高度的艺术性——“神”,而“神情合至”,是诗歌表现情感的理想境界;徐渭讲诗歌传情感人,只说“摹情真则动人弥易,传世亦弥远”,“真”在徐渭是“不可着一毫脂粉,越俗越家常”的本色表现。同是以情为出发点,徐渭归于“真”,汤显祖则归于“神”,两者之间具有俗与雅的理念冲突——准确讲,是情感表现的自然化与艺术化的冲突。
    进入暮年的汤显祖,发生了由情复道的思想转化。因此,其六十岁后的文论逐渐开始强调理和学。在六十二岁时,汤显祖明确指出须“学”与“才”结合,才可使“情”得以广传久远。他说:“先王既往,而钟鼓筦磬之音未衰。自汉以来,至于胜国,冠带之士,闾巷之人,或鼓或罢,或笑或悲,长篇短章,铿鋐寂寥,一触而不可禁御者,皆是物也。昔人常因其情之卓绝而为,此固足以传。通之以才而润之以学,则其传滋甚然。”[1](P1112)“通之以才而润之以学”,这句话从普通学理来看似乎很周全,但在晚明倡导个人情感主义自由表现的思想背景上来看,这确乎表现了汤显祖的思想逆复——这对于其个人和整个文坛都是如此,因为此说所传达的是“学”的主导意义,而不是“情”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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