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的达成,有赖于文艺在身处的时代发展中的自我革新。文艺批评必须与时俱进,才能形成符合时代需求的新形态。而一切变革,最终要落实到文艺批评家群体的变化。这一新变化将使文艺批评家以更积极的姿态投身符合现代国家要求的文艺活动之中,与公共空间呈现为一种“嵌入”关系,他们与艺术领域形成“内生”的状态。文艺批评家应以公共利益作为评价文艺的价值底线,就美、艺术等基本问题达成一系列谅解和共识,进而就文艺现象作出权衡、评判和对话;尊重中华民族现代国家构建与善治的内在要求,尊重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规范,或已经在当代中国社会受到普遍认同的关于是非、美丑、善恶的基本理念,以及中华民族延续至今、仍处于“活态”的传统观念等。当批评家从事批评活动时,也从个人的审美体验、经验出发,却不挑战或背离这些基本底线,在此基础上,通过言说和传播独具个体体验的审美心得来推动文艺的发展进步。 (作者单位:《中国文艺评论》编辑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