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特曼在《故事与话语》中提出一个著名的“叙事—交流情景”示意图:“真实作者→隐含作者→(叙述者)→(受述者)→隐含读者→真实读者”(西摩·查特曼:《故事与话语:小说和电影的叙事结构》,徐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这个示意图让叙事文学的交流显得很清楚,但这个示意图由于经典叙事学对文本中心的关注,关注的是文本内部(即由“隐含作者”到“隐含读者”之间)的交流。叙事文学的交流不仅仅是文本内部的交流,总体上看,它大致包括四个层面的交流:叙述层面的交流、文本层面的交流、阅读层面的交流和事件层面的交流。 叙述者与受述者 就叙述层面的交流看,它主要有两方面的体现:其一,是所叙述的故事内部的交流。故事中一个人物(叙述者)对另一个人物(受述者)说话、做动作、传递某种信息,都可看作人物之间的交流。但这种交流是可选择的,对叙述者发出的信息,受述者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查特曼将叙述者和受述者加了括号,意味着这种交流未必一定发生。其二,如何叙述故事所形成的交流。一般来说,故事如何叙述属于文本层面的形式表现,但一些固定的叙述套路,可以显示出叙述者和受述者的在场,这些套路的运用意味着叙述者和受述者正在进行交流。 中国的“话本”模式通过“话说”、“各位看官”、“且听下回分解”这些说话套路的运用,说书人在叙述的同时就已经预设了听书人在场,叙述故事就是为了与在场的听书人进行交流。为了进一步促进交流,说书人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加上“看官听说”之类的套话,以代替听书人说话。表面上看,这是一种说书人对听书人单向度的交流,但说书人在交流的时候,并不只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来说故事,同时还设身处地地替听书人考虑,代听书人说出他们心中的想法,因而这种交流也是一种双向交流。 隐含作者与隐含读者 就文本层面的交流看,主要是隐含作者和隐含读者的交流。隐含作者是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来的,是真实作者写作时的“第二自我”,这样看来,隐含作者和真实作者多少是有联系的。同时布斯又认为,隐含作者又完全隐含在文本之中,离开文本就不存在,这又意味着隐含作者依赖于文本,与真实作者无关。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其实是布斯的一种策略,他既希望通过“隐含作者”这个术语来发挥他的小说修辞的引导功能,又希望通过这个术语来迎合当时流行的“新批评”。 与隐含作者对应,存在一个隐含读者。隐含读者是一个隐含在文本之中的能够理解隐含作者意图的理想读者。文本层面的交流效果,在于隐含读者对隐含作者叙述意图的把握。作为理想读者,隐含读者是能够体会隐含作者用心的读者,但这个理想读者又是隐含作者心中的读者。所以,文本层面的交流是隐含作者和自己心中理想读者的交流,换言之,隐含作者总是认为自己的叙述能被隐含读者所理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