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大众文艺评论价值观念 大众文艺评论对于大众文艺实践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评价导向作用,当然前提是它要有比较切合实际的文化立场和价值观念。从价值观念方面而言,需要自觉探寻与之相适应的价值观念构建。 笔者以为,大众文艺评论的价值观念构建,应当包含三个层次的要求:其一,可以将审美娱乐视为大众文艺的基本价值功能,但这种审美娱乐应当是健康有益的,以此作为大众文艺评论的基本价值观念和评价基点。只要大众文艺作品的内容和趣味是健康有益的,并且形式生动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就应当给予积极的评价和鼓励。 其二,进一步倡导“寓教于乐”,既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娱乐消费需求,同时又尽可能给人教益,努力提高大众的思想道德和文化艺术修养,这可以说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这里的意思是,肯定大众文艺的基本价值功能是审美娱乐,不应当导致只接受审美娱乐而排斥思想教育,而是可以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教育与娱乐并不矛盾,更不是对立的,“寓教于乐”的古老命题所蕴含的思想智慧,值得我们去深刻领悟。对于大众文艺评论来说,应当努力去发现和褒扬此类优秀作品的意义价值,从而形成更加积极向上的评价导向。 其三,应当坚守底线,反对娱乐消费的庸俗化、低俗化、媚俗化倾向。对于大众文艺评论而言,就是要勇于站在正面价值立场,对各种消极腐朽颓废的文艺价值观给予必要的批判和抵制。如果我们在对大众文艺特性和价值功能认识清楚的基础上,能够把大众文艺评论的这三个维度的价值观念及其评价机制建立起来,或许有助于改变当今文艺评论的某些混杂局面,更好地发挥其评价导向作用。 (本文系2015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研究”(15JZD039)中期成果)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