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文艺作品的社会效益是指什么呢?它应该指文艺作品能够并且应该以其特有的审美的方式引导和促进政治共同体的成员过有德性的生活。这种方式是其它任何方式所无法替代的,因为只有文艺是“用栩栩如生的作品形象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因此,“文艺作品的社会效益”本质上是一个传播—政治学意义上的命题。关于这一点,《讲话》中也有明确的论述,即“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任何文艺产品一经问世和传播,都会产生一定社会效应,艺术形式越好的作品社会效应往往也越大。这种社会效应是有助于敦风化俗,还是败坏社会道德,委实关系重大。从这个角度说,文艺的人民性应该对文艺的自由性有所制约,只是这种制约是就操作层面而言,而不是针对文艺活动的本体自由。在这个问题上,《讲话》与七十多年前的“延安文艺讲话”一脉相承。不过,两次“讲话”是在十分不同的时代语境下发表的。在当前语境中,《讲话》一方面更加注重文艺创作和研究的自由性,指出要“尊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个性和创造性劳动,政治上充分信任,创作上热情支持”,“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这些表述意在促进政治与文艺的良性互动,避免重蹈由于过于直接干预文艺而导致文艺本体自由失落的覆辙;另一方面,《讲话》也更加关注文艺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这是因为,在整体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作品的传播已经离不开市场,失去市场就意味着失去传播的主要渠道,意味着文艺作品的社会效用无法正常发挥,而经由市场传播,就难免与经济利益挂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话》提出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命题。关注“经济效益”的核心不在于国家需要通过文艺市场的繁荣来获取多少经济收入。重要的是好的作品能否“在市场上受到欢迎”,这实际上是一个传播的有效性问题,它不仅关系作品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直接关系作品的社会效益。好的作品在国内市场受欢迎,有助于抵制歪风邪气,改善道德滑坡的现状,在国际市场受欢迎,则有助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进而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因此,增强文艺作品的社会效益,与摆正文艺与市场的关系,说到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处理好这个问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需要创作者、政府主管部门、媒体以及评论和研究界等各方面的努力以及相互之间的有效对话和通力配合。举其要者,大抵可从以下诸方面着手。创作者应该“坚守艺术理想”,把审慎考虑社会效用问题当作自觉的德性要求。政府和主流媒体应该在创作和发表条件方面扶持优秀创作者,同时为青年创作者营造良好的成长空间。研究者应该在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调研文艺生产机制,尤其是商业化运作的过程及其细节,向政府提供干预和引导当下文艺生产机制的可行对策。文艺评论的导向作用也应得到更高的重视。文艺评论能够通过对文本的理性分析和解读,通过阐述艺术水准高低的缘由,直指作品思想性、艺术性的核心。高水平的文艺评论远不止是消费的体验,不会轻易埋没于众声喧哗之中,它可以同时对文艺作品的接受者和创作者,甚至对政府的激励方向和媒体的取舍构成积极引导。当然,评论导向功能的充分发挥需要评论家与创作者自觉加强精神对话,形成“思想碰撞上的张力”,同时也需要更加理性化、机制化和透明化的公共评论空间的建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