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学翻译工作是沟通各族人民思想感情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因此,如何将少数民族作家用母语创作的文学作品及时翻译介绍给全国各族广大读者以至世界各国的读者,如何将汉语文学作品翻译介绍给各兄弟民族,都是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于2011年启动实施“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俗称“双翻工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千万元,重点扶持和出版资助文学原创作品和翻译作品。从2013年起,“双翻工程”扩大范围,不仅限于民汉互译,还增加了少数民族作品间的互译,旨在进一步扩大各民族间的文学交流。至今,这一工程共出版了173部作品,其中翻译作品73部,原创作品100部。 在短短3年时间里翻译出版了如此多的作品,这在新疆文学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对文化交流、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说来,“双翻工程”大大激发了新疆文学原创的活力,涌现出许多的文学写作者;翻译队伍从青黄不接到不断壮大,并逐渐形成规模;汉族读者通过“双翻工程”了解了少数民族文学的丰富性;少数民族读者通过阅读翻译的经典作品,进行学习和借鉴。 对于“双翻工程”,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1.关于文学的翻译标准问题 文学翻译作为翻译实践的一个重要分支,长久以来一直呼唤着与之相关的科学、系统的理论研究。翻译在总体上讲究“信”、“达”、“雅”,不同文体的翻译又有其各自的翻译标准及策略。 在文学翻译中译者必须遵循忠实、通顺、真实地反映原作的艺术风貌以及符合译作的本民族的语言习惯等原则。朱生豪的“神味”之说、傅雷的“神似”之说、钱锺书的“化境”之说,说法各异,但其指向无不是对美的忠实与再现。文学翻译是美的艺术,译者要领会原作艺术上的美妙,让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文学翻译也是再创造的艺术。 从“双翻工程”作品观察,可以将翻译分为工匠型翻译、学者型翻译、才子型翻译,工匠型亦步亦趋,学者型中规中矩,才子型惟妙惟肖。真正好的翻译,其标准和价值在于“和谐”。文学翻译是两种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对抗、对话与融合,文学翻译应该追求译作整体的审美效果。原作的不可译、抗译、译入语语境对原作的同化,造成一个对话性的对立结构,凸现了“异”的审美意义。两种有差异的事物的有机结合产生“和谐”。译者在差异对立中把握分寸,按照既要适中又要协调的准则行事,随时做出恰当的选择,最终达到“和谐”。翻译过程中译者不仅要通观全局,还要把握局部和细节,处理好翻译过程中各个方面的关系,如译者与原文、译者与译文、译作与原文、译作内部、译作与读者等关系,使之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文学翻译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的大系统,大系统包含着许多小系统,小系统下面又包含了各种艺术要素。翻译过程就是要发挥大系统、小系统和各要素的作用,最终形成一个新的和谐的艺术整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