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是当今文艺研究领域总体学科格局中唯一由我国学者自己创立的学科,而且,还是迄今为止对文艺做整体研究的诸多学科中最年轻的一门学科。它伴随当代中国文艺的蓬勃发展而逐渐显露出其鲜明的学科特色。然而,与创立之初学科建设的高涨情形相比较,近年似乎呈现出举步维艰的态势,文艺美学学科发展的路在何方?我们认为,“分化—综合”是其必经之路。 所谓的“分化—综合”规律是指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不同的门类逐渐从最初的物质生产劳动中一步步分化出来,演化成为某个特殊领域,并以此为观照对象而逐渐形成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学科,因此,社会发展程度越高,社会门类就越表现为明细化和狭窄化,这就是“分化”态势。“综合”是指,尽管社会分工日趋繁杂,但诸多领域、学科的演化却不是无交集的特立独行,而是处于众多因素构成的错综复杂的交互关系的“力场”之中,甚至相互依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一方面,某一学科的发展可能以其他学科的最新成果为基点再提升,同时,这一学科自身的提高与拓展又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学科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驱动力。毫无疑问,任何学科的前进都是社会整体格局推进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这里的“分化”与“综合”并非孤立存在和线性运动,而是形成了辩证互动关系:学科领域的“分化”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独立发展空间,“综合”则可以源源不断地输入新鲜养分,可以有力地促进自身的发展,避免陷入“无源之水”而枯竭的绝境,“分化与综合”二者在终极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都是为了发展。由此可见,“分化”离不开“综合”提供的“给养”支撑,“综合”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分化”——保持学科自身的独立性存在与良性发展。 具体到文艺美学学科,同样也是在“分化—综合”的框架下诞生与发展的。以“分化”视角观察,文艺美学是在已有的文艺学、美学学科等基础上“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新学科,它“综合”了其他相邻学科的研究成果而推进自身的独立发展,因此,文艺美学是“既同文艺学、美学、艺术学密切相关,但又同它们有着质的区别的新兴学科”。以往的文艺学学科研究,更多地局限于文学这一领域,实质是文学理论,而对文艺旗下的诸如音乐、绘画、影视等其他的具体艺术门类的研究相对遮蔽。即使对文学的研究,也往往偏重于以文学与社会等诸多关系范畴以及文学语言、结构等视角来探讨其发展规律,审美化的探索相对薄弱。就美学学科而言,它之所以长期在西方被称作“艺术哲学”、“哲学美学”等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它存在的价值往往是为了构建哲学体系的需要——譬如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就是为了搭建其哲学大厦,沟通《纯粹理性批判》与《实践理性批判》;另一方面,美学的理论体系是以哲学的自上而下的逻辑建构为特征,相比审美实践经验的观照,它更侧重形而上的抽象思辨。一言以蔽之,文艺美学是对美学、文艺学的辩证否定后的“凤凰涅槃”,正如马龙潜先生概括的,文艺美学超越了美学所把握的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界限,进入到纯粹的人类文艺精神的领域。就文艺美学与文艺学比较而言,文艺美学突破了文艺学特定的研究对象的限制,从而大踏步地进入了更为广阔的审美关系空间,它所展现的不仅仅是文艺具有的那种感性魅力和使人愉悦的美感,更揭示了深深蕴含于文艺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诸多关系中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之间内在的沟通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