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的盛况可谓有目共睹。据统计,目前我国网络文学网民用户约为2.74亿,占网民总人数的47%;以各种形式在网络上发表过作品的人数有2000多万,注册网络写手200万人,市场年收入40多亿元。单就创作数量而言,网络文学毫无疑问正进入一个井喷时期。 然而,繁华背后的批评声音也不绝于耳,其中最主要的意见集中在网络文学的作品质量方面。由于迎合市场需要和追求商业利益,当前网络文学创作中的跟风写作、雷同创作、注水长篇、趣味低俗等问题日益突出,不少作品缺乏文学基本的审美质素,情况令人担忧。 笔者认为,这种创作数量与质量的反差,其实质是网络文学的 “网络性”和“文学性”之间发生了某种深刻的断裂。网络性和文学性是网络文学的两个基本属性。一方面,网络性绝不仅仅意味着写作和传播平台相较传统文学作品发生了变化,它还带来了创作群体、创作方式、传播方式、读者反馈机制的变化,乃至作品市场运营模式的变化,意味着作品言说方式、叙事文体和语体的变化,意味着审美趣味的更新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另一方面,在关于网络文学的讨论中,已有不少论者反对以传统的“文学性”标准来衡量网络作品,但在文学的多元价值视野中,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应当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审美自由创作,以及由这种创作所唤起的情感共鸣、想象力的激发、新奇多元的阅读体验和审美感受等。 应该说,网络文学在发生之初,其“网络性”与“文学性”的双重属性曾密切结合,互为因果,互相促进。网络文学的网络性意味着自由的写作、发表与传播,作者也尚未以网络写作作为谋生方式;同时,不同于传统文学作者的创作身份和言说方式,让他们较少受到以往的束缚,其作品呈现出别具一格的审美特征,带给读者崭新的阅读体验。反过来,这些作品所表现出的文学性质素及其审美感染力,也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网络文学的影响力,促进了网络写作的发展,强化了网络文学的网络性特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