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旧体诗词入史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如今,让旧体诗词入史已是大势所趋,但不必急于一时。 既有现代文学史著本质上是某一历史观念的文本实践。旧体诗词长期不能入史,正是现代文学史的书写长期为进化论的阐释体系和新旧二元对立的认知模式所宰制的结果。目前,尽管文学史观已几经更新,但旧体诗词仍然难以融入现代文学史中。 现代通俗文学与旧体诗词同属旧文学范畴,所面临的情况相似,但因范伯群等一批学人的努力,得以进入现代文学史的书写,这在逻辑上证明了旧体诗词入史的合理性。然而,在既有现代文学史著中,通俗文学往往被列在新文学章节之后,游离于史家总体编纂观念外,并未与新文学互动共生。这一现象反映了当下现代文学研究的根本困境:面对研究领域的拓展和价值选择的多元,现代文学学科要如何调整学科边界,重设价值尺度?近来,学界对此讨论热烈,如严家炎从“文学生态”的角度倡导多元共生平等对待的文学史模式,杨义则提出“重绘文学地图”,以大文学史观统摄古代文学与现代文学。这些观点不乏价值,但问题还远未解决。温儒敏认为:“‘通俗文学’等‘非新文学’能否纳入现代文学史版图,已经没有多大争论,关键是如何操作”,旧体诗词究竟如何入史,“‘难’就‘难’在……要建立新的文学史观以及相应的新的价值评价体系”。融通新旧雅俗的新的文学史观和价值体系的建立,绝非一日之功。在这种情况下,旧体诗词即便入史,也有可能成为现代文学史著中即而离、离而即的“附骥式”存在。 就旧体诗词研究的现状看,旧体诗词也应暂缓入史。近年来,旧体诗词应否入史是个热门话题。相关讨论提升了旧体诗词研究的受关注度,却也暴露了其研究基础的薄弱,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理论建构不成熟。大部分学者把“现代性”作为旧体诗词入史之“合法性”或“非法性”的根本依据,但对“现代性”的界定存在很大问题,或直接照搬西方术语,或出于实用的需要,凸显一点,遮蔽其余。这就导致很多争论看似同在“现代性”的视野下,实则各说各话。“现代性”当然作为理论支点,范伯群等学者便是用 “现代性”为现代通俗文学研究打下了“理论依据之桩”,但它与旧体诗词的实际情况毕竟有隔膜。如果无视外来术语与文学事实的距离,任何结论都不可能站住脚。发现隔膜,阐释距离,这应成为旧体诗词研究完善理论建构的前提。第二,研究成果欠扎实。学界争论旧体诗词的“合法性”和存在价值等问题,但在代表性作家作品的个案研究以及现代旧体诗词与古典诗词、新诗及新民歌等主体的互动关系研究等更为切实的专题上成果有限。如果没有后者做前导,旧体诗词的“合法性”和价值问题将无从谈起。此外,现代旧体诗词的文献整理成果也不尽如人意。“现代性”为旧体诗词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有如人的血肉,丰富的文献则为旧体诗词研究提供坚实的历史根据,仿佛人的骨骼,是基础的基础。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的:理论建构不成熟,导致具体研究不知从何入手;具体研究不扎实,对旧体诗词的独特价值则缺乏认识,对“现代性”也就无力作出独到的阐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