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也称媒体,原是指一种使双方发生关系的中介物。按美国著名传播学家施拉姆(Wilbur Schramm)的定义,“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但是,如果将媒介的意义局限在工具性上,就大大低估了媒介对文学的巨大影响。一个熟悉的观点是文学是人学。那么,必须使用媒介进行传播的文学可以说是人学和人的延伸。这样,文学是人所创造的文化形态之一,它必然服务于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当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变化了,文学自然也会发生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最外在、最物质化的变化是文学的传播媒介发生了重大变化。 历史地看,媒介的每一次革新,都极大地推动了文学艺术的新变。只有借助特定的媒介传输,文艺才能被传达给读者。因此王一川教授指出“媒介优先”于语言,没有媒介就不存在文学。按照人类历史文化发展的几个大的阶段,一般将文字发明之前的人类文明史称为口头媒介时代;文字的发明标志着人类进入了书写媒介时代。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诞生的电子信息技术使人类的信息记载和传播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电子信息技术的发达与成熟标志着人类开始进入了数字媒介时代。千百年来,文字媒介的精英书写,印刷技术的物质承载,书面赋型的线性阅读,在技艺表达的层面上把文学的“语言审美”推向巅峰,却又在表征生命形态的感性生存审美及其意义模式上造成艺术遮蔽,并从媒介的话语局限走向载体的传播阻隔。 数字媒介正在改变这种现象。数字媒介能够把口头媒介、书写媒介包含在自己之中,从而完全改变了整个文化的面貌,并在改变整个文化面貌的同时,也改变了文学的面貌。欧阳友权教授将这种改变归纳为:首先,数字媒介的巨大整合性与包容性消除了书写印刷文学的表征阈限和传播壁垒,从技术本体上用“无纸传播”实现了“文本撒播”。其次,网络多媒体的表征优势还可以淋漓尽致地实现文学审美的立体表达,使作品融图像、声音、文字于一体,在数字化媒介本体上生长出信息时代的特有文学美学。第三,网络载体的自由、共享和参与的特性,从本体上打破了旧体制下权力话语对文学话语权的垄断模式,用更为开放的媒介范式解放了原有的文学话语体制和消费方式,从而引起了文学深层观念的变化。 人们感触最深的可能是,数字媒介时代,能够产生巨大文化效应的文学形式变成了电影和电视剧。同样,最为重要的文化性活动和文化性事件,不再是印刷性的报纸书刊唱主角,而是新媒介的电影电视作主角。电影和电视塑造了一批明星,这些属于公共人物的明星形象主要不是看其文字性的东西写得好不好,而是看其在电视上表演(包括形象、讲话,也包括其他身体语言)得好不好。这些“金光闪闪”的明星们以大众偶像的社会地位甚至引起了经济模式的巨变——这就是与其紧密相关的“文化产业”。文学研究者“触电”也是新媒介时代的一道特殊风景,“触电”成功的学者尽管其学术水平也许受到严肃学者的质疑与批评,但“触电”为他们带来了传统严肃学者难以想象的物质财富与精神光环,并且将“学术”以传统媒介无法比拟的优势传播给受众,从而部分遮蔽了严肃文学研究的影响力。人们开始听文学、看文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