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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逐视野下的骊姬之乱及其文化意义(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江汉论坛》2013年7期 尚永亮 参加讨论

    四、重耳出亡在弃逐文化史上的意义
    与申生的“恭”而非“孝”相比,同遭骊姬之谗的重耳出亡异国十九年,历经磨难,最后重返晋国,成就了一代霸业,倒是更近于孔子所谓“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之事父事君的忠孝之道。故唐人李翱认为:“晋献公信骊姬之谗,将立奚齐,太子申生不去,终被恶名,雉经而死,且陷其父于恶。公子重耳奔翟逃祸,卒有晋国,霸天下。故重耳为孝,而申生为恭。”(23)
    重耳为献公之妾大戎狐姬所生,庶出的身份,使其不具备成为太子的条件,同时,也使他不必像申生那样,承担来自骊姬的正面攻击,从而一定程度地躲避了风口浪尖的危险。然而,骊姬并没有完全放过他。献公十二年,骊姬生奚齐后即向献公进谗,遂导致申生、重耳、夷吾诸公子分赴曲沃、蒲、屈三地,以此降低献公对他们的信赖和倚重。献公二十一年毒酒案发,骊姬又一次将攻击的矛头指向重耳。史载:“骊姬既杀太子申生,又谮二公子曰:‘重耳、夷吾与知共君之事。’”对骊姬来说,申生是其废嫡立庶、以幼代长的最大障碍。申生一死,重耳、夷吾两兄弟的重要性便凸显出来。因为重耳、夷吾虽为庶出之子,但年长于奚齐,对立奚齐为太子仍构成不小的威胁,故继续向献公进谗,构陷重耳、夷吾参与了申生之谋,将他们拖下浑水,一齐杀掉,以解除最后的隐忧,便是骊姬的当务之急了。
    在骊姬的进逼下,重耳表现出与申生截然不同的心性。早在申生蒙冤未死之际,重耳即曾向他进言:“子盍言子之志于公乎?”当申生以不可伤献公心为由拒绝后,重耳又劝道:“然则盍行乎!”这则见载于《礼记·檀弓》篇的史料,为我们展示了重耳与申生迥然有别的思考方式:面对谗言和陷害,申生是依违隐忍,重耳则欲辩白申说;申生是以死明志,决不逃避,重耳则主张出亡他国,暂避风头。这样两种思维方式,反映了二人不同的性格特点,展示了二人对待君父的不同态度,从而也就决定了二人不同的行为取向。所以,当献公在骊姬蛊惑下派人伐蒲、伐屈,再次对两个亲子痛下杀手时,重耳逾墙而逃,出奔狄,夷吾出奔梁,两位庶出之子以逃亡回答了来自庶母昏君的迫害。由于“尽逐群公子”,故奚齐水到渠成地被立为太子;然而,其结果却也触目惊心——“国无公族焉”。
    重耳亡狄的时间是献公二十二年(前655),其年龄各书所载有异。据《史记·晋世家》:“重耳遂奔狄,狄,其母国也。是时重耳年四十三。”而据《国语·晋语四》所载僖负羁言,则谓“晋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左传》虽未明确记载出亡时的年龄,却于《昭公十三年》载叔向语曰:“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而有士五人……亡十九年,守志弥笃。”由上下语境推论,则此“生十七年”当为重耳出亡年龄。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综合这些史料及前人相关辨证,认为重耳出亡年龄当为十七岁,司马迁之说不足信:
    晋文以僖五年出奔,在狄十二年,二十四年方入晋,以夏正数之,则整十九年。《晋语四》云:“晋公子生十七而亡”,昭十三年《传》亦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云云,则晋文出亡,时年十七;亡十九而返国,时年三十六;城濮之役,即位已四年,则年四十,死时才四十四。《晋世家》谓重耳出奔年四十三,凡十九岁而得入,时年六十二。阎若璩《四书释地三续》谓史迁之说不若《左传》、《国语》足信,其说是也。乃洪亮吉《诂》信《史记》不信《左传》,其考据实误。若如《史记》之说,重耳奔蒲,年四十三,而其年献公灭虢,执井伯以媵秦穆姬,秦穆姬为申生之姊,长于重耳者至少数年,岂五十岁左右始嫁耶?(24)
    这段辨析有理有据,应是可信的。另据《史记·秦本纪》,秦穆公四年,“迎妇于晋,晋太子申生姊也”(25)。穆公四年即晋献公二十一年,这就是说,穆姬亦即申生姊出嫁秦国与申生死在同一年。联系到前述献公烝齐姜生申生当在献公继位前后的一二年内,则献公二十一年申生死时当为二十岁左右,其姊亦不过二十出头。重耳为申生之弟,其出亡时年龄为十七岁,亦即小于申生三四岁,正与事件相合。重耳以十七岁之少年即被逼出亡,出亡十九年而重返晋国,无论在其个人成长史上,还是在弃逐文化史上,便都具有了更为丰富的意义。
    考察重耳历时十九年的出亡史,盖有三个方面最值得注意:
    其一,历经磨难,忍辱负重,由少不更事而日趋成熟。在重耳出亡的十九年中,其足迹所及,达狄、卫、齐、曹、宋、郑、楚、秦诸国,其间虽也受到若干礼遇,但遭受更多的却是冷遇和轻慢。在卫,向农夫乞食,农夫与之块;经曹,受到曹共公薄观裸浴的侮辱;过郑,郑文公亦不加礼;及楚,与楚子激辩而子玉请杀之,险遭不测。这些经历,固然增加了流亡生活的艰辛,但同时也磨炼了流亡者的意志,使重耳由昔日养尊处优、不更世事的贵公子,逐渐成长为一位坚韧不拔、腹有韬略的政治家。孟子所谓天降大任、苦其心志之说,在重耳身上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
    其二,得贤士五人,尽心辅佐,通过群体的自我拯救,实现对困境的克服和超越。从弃逐文化的角度看,重耳是一个不得于父、君的弃子和逐臣,但与一般弃子逐臣有所不同的是,他不是只身出奔,在他的周围,聚集着以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五人为代表的一批贤能之士,由此构成一个被国君驱逐而辗转奔徙的政治流亡集团。此一集团之得以形成,固然有赖于重耳的政治地位、“自少好士”的心性和“好学而不贰”的人格魅力,但此一集团形成并流亡之后,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凝聚成了一种目标相同、利益攸关、虽非血缘却胜似血缘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为重耳克服十九年流亡生涯之困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细读相关文献可知,此一集团对困境的克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若干具体事情上对重耳加以劝导和协助,如当卫之农夫与之块、重耳怒而“欲鞭之”时,狐偃及时劝阻,使其拜而受之,巧妙地化解了一场可能激起的纠纷;至齐,因与桓公之女成婚而安于享乐时,“从者以为不可”,并设谋“醉而遣之”(26);另一方面,则是在出亡路线之制定、重大事件之决断上,为重耳出谋划策,避免失误。早在逃亡之初,当重耳欲出奔齐、楚二国时,狐偃即以其政治谋略指出:“夫齐、楚道远而望大,不可以困往。……夫狄近晋而不通,愚陋而多怨,走之易达,不通可以窜恶,多怨可与共忧。今若休忧于狄,以观晋国,且以监诸侯之为,其无不成。”(27)至晋献公二十六年,晋国祸乱频仍:九月,献公亡;奚齐继立为君;十月,里克杀奚齐于丧次,卓子继立;十一月,里克又弑卓子于朝。当此三君迭亡、政治动荡之秋,里克欲迎身在狄国的重耳为君,秦穆公亦欲助重耳返国以获利,重耳欲往,狐偃先以“坚树以始,始不固本,终必槁落”为喻,力劝重耳不可入晋;接着,又以“父死在堂而求利,人孰仁我?人实有之,我以侥幸,人孰信我?不仁不信,将何以长利”(28)的说辞,劝说重耳拒绝秦使。狐偃的这些意见,老谋深算,眼光长远,具有很高的政治智慧;而重耳不固执己见,从善如流,也展示出宽广的政治家的胸怀。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样一种智慧和胸怀,是导致此一流亡集团在风云变幻之政治形势中不迷失方向的关键,也是他们在人生困境、政治困境中一步步走出低谷的保证。相比之下,夷吾经不起诱惑,厚赂秦人,虽得入以为君,却背信弃义,与秦为敌,导致战乱不断,险象环生。则其在政治远见和为人之品格上,不如重耳远矣。
    其三,广交诸侯,获取外援,在他者救助下重返晋国。十九年的流亡生涯,使重耳在历经磨难的同时,也开阔了视野,深入了解了各国间的复杂关系,为其获取外部援助打开了一条通道。狄是重耳的母国,“近晋而不通”,虽小却可以安身,虽僻却便于观察周边动静,所以重耳居狄长达十二年,以休养生息,积蓄力量。齐是强国,齐桓公因齐姜之子申生被废被害,自然对晋献公有怨在心,而对同遭骊姬之乱的诸公子怜爱有加,故重耳前往投奔,桓公即以女妻之,赠马二十乘。但是时桓公年事已高,助重耳返国有心无力,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重耳只得暗自踏上继续求援的路途。由齐而曹,由曹而宋,由宋而郑,重耳受到的待遇虽冷暖有别,但对于其复国大计而言,这些小国都发挥不了多少实际的作用,所以他来到楚国。楚为南方的大国,其时东征西讨,势头正盛,楚成王也有助重耳返国之心,但他的要求却是“何以报我”。面对成王的一再逼问,重耳慨然作答:“若以君之灵,得返晋国,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29)这强硬的答词,导致重耳差点被子玉杀掉,但由此也反映了重耳虽身在危难之中,却不肯低声下气、不愿用国土做交易的刚直心性和霸主气魄。失势而不失志,流亡而不忘复国,大概正是这一点,使他赢得了楚成王的敬重,被礼送入秦。
    秦国是重耳流亡的最后驿站,也是最重要的求援对象。十九年来,重耳一行由北而东,由东而南,又由南而西,为结交盟友、赢得救援跑遍了大半个中国,最后来到了与晋毗邻的秦地。倘若秦国再不施援手,他真的就无路可走了,因此,能否得到秦穆公的支持,便成为其复国大业成败的关键。当然,对获得秦国的支持,重耳等人是有信心的:信心之一,缘于晋与秦乃姻亲之国,申生之姐为秦穆公夫人,其子罃为秦国的太子,亦即后来的康公,与重耳为甥舅关系;信心之二,是当年晋献公、奚齐、卓子相继死后,秦穆公曾派人游说重耳,欲立其为晋君;因遭到重耳拒绝,遂立重耳之弟夷吾,是为惠公,但惠公背信弃义,导致秦、晋交恶,而其质于秦的儿子圉又逃归晋,使得两国关系更趋紧张。当此之际,秦穆公自然会将希望寄予他当年即以为仁且“不役于利”的重耳,支持他复国,以结强援。事实证明,重耳选择秦为最后驿站是正确的。他甫一至秦,秦穆公即以礼相待,“纳女五人,怀赢与焉”。怀赢者,穆公之女、圉之妻也;而圉为夷吾之子、重耳之侄,圉逃回晋,其妻留秦,而今又被穆公嫁给重耳。这样一种错乱的伦理关系,确实令重耳有些尴尬,故有“奉沃盥,既而挥之”的厌恶举动。然而,当怀赢恼怒地说出“秦晋匹也,何以卑我”的话后,重耳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遂“降服而囚”,以获得怀赢的谅解。表面看来,这是一件小事,但实质上却关联颇大。就秦穆公而言,嫁女与重耳,自然想借此姻亲关系强化与晋的政治联盟,但以侄媳为伯妻,又未尝不包含对重耳之器量和诚信度的考验。就重耳而言,娶侄媳为妻,固然不快,但考虑到怀赢毕竟是穆公之女,现在有求于人,若因一时不忿而开罪于穆公,则复国大业便可能毁于一旦。故权衡利弊,遂舍小忿而求大益,以“降服而囚”的行动化解事端。由于重耳妥善地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使得穆公“大欢,饮重耳酒”。在酒宴上,深于《诗》的赵衰歌《黍苗》,以“芃芃黍苗,阴雨膏之”的诗句既赞颂穆公,又表达希求援助之意。当穆公继之赋《六月》后,赵衰即命重耳拜赐,并引申诗意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30)这里展示的,不只是诸侯交往中的必要礼仪,而且是将诗意引向政治的一种机智,是进一步求援的暗示。在经过对重耳及其流亡集团的多番接触和考察之后,秦穆公终于认定,这是一个可以信赖、可以支持的群体,于是,在秦穆公二十四年亦即周襄王十六年(前636)春,派兵护送重耳入晋。重耳杀晋怀公而立,是为晋文公。由此,正式结束了长达十九年的流亡生涯,开创了晋国长达百年的霸业。
    这是一段为人津津乐道的政治流亡史,也是一位弃子逐臣通过自我拯救和他者救助,历尽艰辛终于复国的典型案例。宋人苏辙有言:“晋文公辟骊姬之难,处狄十有二年,奚齐、卓子相继戮死,秦、晋之人归心焉。文公深信舅犯,靖而待之,若将终焉者。至于惠公起而赴之,如恐不及。于是秦人责报于外,而里、丕要功于内,不能相忍,继以败灭,内外绝望,属于文公。然后文公徐起而收之,无尺土之赂,一金之费,而晋人戴之,遂霸诸侯。彼其处利害之计诚审哉!”(31)这段话,从重耳在流亡中审时度势、谋定而后动,终于赢得秦、晋归心的角度,指出了重耳得成霸业的原因,无疑是正确的。但深一层看,重耳之得成霸业,在根结处却缘于他的被弃被逐,缘于他在弃逐过程中历经的劫难和磨炼,缘于他不甘命运摆布而进行的自我拯救和获取他者救助的双重努力。如果说,“重耳之霸心生于曹”(32),还只是看到了所受屈辱给予他的刺激;“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33),也只是说明了困境和历练给予他的收获,那么,“重耳以亡公子流落于四方,其心固未尝一日忘晋也”(34),则揭示了重耳从被逐之日起即开始的对复国目标的坚持,对回归父母之邦的渴望。某种意义上,正是这种坚持和渴望,给了他复国、回归的信心和动力,给了他迎接苦难、经受苦难并最终超越苦难的勇气和力量。同时,从弃逐文化的角度看,重耳也以其十九年的流亡经历,再现了“弃逐——救助——回归”这一基本母题。(3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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