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 潘凯雄 在我的理解中,更愿意将阅读的本质视为一种私人化的、个体性的选择与行为,无论是读还是不读、读这还是读那?莫不如是。至少我个人的阅读史就是“我的阅读我做主”,当然也会有出于好奇出于被要求而从众的时刻,但最终的决定权终究还是我自己。 社会之于阅读终究只是一种外力,她尽可以打造一种环境、营造一种氛围、形成一种推动,却终不能决定个人阅读的行为与选择。 无论社会发生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促使个人阅读的三种驱动力总是挥之不去的:一是消遣,说不上具体的目的,就是用阅读来打发时光;二是实用,为获取某种知识或信息而读;三则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了,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丰满精神。三种驱动力的持续,阅读将润物无声地演化成个人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这就是阅读的最高境界。一旦抵达这样的仙境,有关阅读的噪音无论如何剌耳,皆尽可以“任凭风浪起,稳座钓鱼船”了。 读什么?归根结底是由个人需求和趣味喜好所决定。社会可以引导,专家可以荐书,媒体可以炒作,但这一切只是外力,影响力所达之时空有限、能量有限。一时“洛阳纸贵”固然可成为一段段佳话,但空间无限、时光流动、个体差异的法则更是永恒。 关于“阅读立法”之举有争议,有的地方已在争议声中开始启动相关程序与试点。这肯定是善意善举,但我想说的还是社会之于阅读所能发挥的作用终究只能是外力,因此,倘要就阅读立法,重点恐应着眼于社会要为阅读配置些什么硬件,比如图书馆的数量、规模、层级、布局与公益性,比如书店在整个商业中的配比量及相关政策优惠,出版企业出版行为的品质保障,荐书者的节操等等。若硬性规定公民一年的阅读量不得少于某某本,你又如何监督?即使你能监督,达不到这个量你又能治他个什么“罪”给他个什么“罚”? 有读者率先发出抱怨:自己在这一年中买了若干“最后悔买的书”,于是有跟随者纷纷晒出自己“最后悔买的书”之书单。这个现象无非说明了两点:一是在我们现在年出版40万种以上的出版物中,一定有不少“李鬼”“烂竽”之类混迹其中,“买书需谨慎”并非危言耸听;二是面对年出版40万种以上的出版物,这本书也许只是你“最后悔的”而非他人的“最后悔”,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年有那么一两次“最后悔”也不算啥大事。若要自己的这种“后悔”少一点,就回到本文开门见山的那句话:“阅读的本质是一种私人化的、个体性的选择与行为”,换言之也可以说阅读的本质就是一种独立的选择与行为。如果我们的“独立”多一点,相应的“后悔”也应该少一点吧。 有网站评出了“最读不下去”的十种书,包括《红楼梦》《尤利西斯》这样的大牌经典,一时间舆论哗然。其实,类似这种“最读不下去”的书单还可以接着往下开,传统者如托翁的《战争与和平》要读下去也是需要耐心的,现代者如《追忆逝水流年》读下去说有天书感也大抵不为过。说白了,就个体而言,某些书“读不下去”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但倘将个体的这种“读不下去”简单地转化或暗讽为对那些书的价值判断可就要谨慎了,此时露光者一定不是那些书而是你的“无知与无畏”。 专业的独立书评本是有助于读者阅读的工具之一,但“红包书评”的泛滥坏了它的名声,于是,有人寄望于新媒体书评,那毕竟是公众的自由参与,似乎比花些碎银两拿下几个“伪专家”要困难得多。殊不知现在新媒体上也不那么纯静也,君不见有“水军”“书托”之类新行当在上面摇拽不止,同样搞笑者还有对书这种本是高度个性化的精神载体竟然也采用类似宾馆、菜肴那种制式化的星级评价来荐书评书。如此这般书评又岂可信之?靠得住者惟有自己的独立判断,更何况阅读本来就应该是独立的选择与行为。 我曾经说过一个称职的出版人首先应该是一个读书人,这话还可以放大一点,只要是与书相关的从业人员特别是担负一定管理责任者首先都应该是一个读书人,至于专家、学者、书评人则更应该是专业的、职业的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多余,但其实就是有感而发,在书业中有多少从业者在自己的一年中又读过几本书?又有多少人自己压根就没看过几种书居然还敢就书业在那里说三道四?只有自己认认真真地读书,你才有资格有能力管好书、出好书、荐好书。 读不读?读什么?选择的权力就在你自己手中。独立的阅读,独立的选择,独立的评说,这才是阅读之本。你以外的种种有关阅读的人与事总会在社会上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定具有正负两种可能,作何取舍的权力还是在你,在你的独立。 (作者系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