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徐志摩,他的传记作者韩石山曾说过一句深有体会的话:再没有比研究徐志摩更容易的了,因为他把什么都写了下来;也再没有比研究徐志摩更难的了,因为他把什么都写出来了,你再写什么?说什么?的确,徐志摩的创作就是他生活的审美化,艺术化,包括他的诗都是对他生活体验的记录和抒发,以“真”为特点的散文更是如此,更是他自己直接告白出个自己,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直接读到徐志摩的思想、信仰、精神气质、情感个性,而且可以由此摸到它们的因缘由来和证据,让我们能够更深更实的把握徐志摩。 徐志摩的意外谢世,虽然使朋友们对他的哀悼和称颂一时洛阳洛阳纸贵,但大家似乎太集中于赞美诗人浪漫真诚的生活态度和他的好人缘,多少遮蔽了徐志摩的思想光芒。而另一个圈子左翼文坛虽然还看重徐志摩,茅盾为他写了专论,却是从阶级论的观点出发,认为他“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是彻头彻尾的一个进步的资产阶级作家”。 另外来自正统的审美趣味,则认为徐志摩轻、浮、空,浅薄无聊、华而不实。鲁迅死看不上他,说他是一只“唧唧啾啾地叫,轻飘飘地跳”的小雀儿(《“音乐”?》),讨厌他那种顽童式洋洋得意的自我炫耀。周作人则说徐志摩“是天生的诗人眼,飘来飘去到处只看见红的花,圆的月,树林中夜叫的发痴的鸟”(《闲话的闲话之闲话》)。 今天的电视剧《人间四月天》则更是把徐志摩定位在“浪漫文人”兼“大众情人”上了。 我觉得,徐志摩这个人和他的文已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的风采和际遇,他的爱和他的死,经过他自己的书写和朋友们的建构,已经使他的名字成为隐喻,使他成为一个文化人物,他不但在文学史上留下了自己的作品,也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独特的精神形象。他的散文是他对自己这一形象最直接的建构,也是我们认识徐志摩最直接的路径。 1 徐志摩的散文创作不能算丰厚,他给我们留下了六部散文集:《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志摩日记》、《爱眉小札》,另有一些集外散文、译文,大约近100万字。这些散文贯穿着一种强烈的精神,就是对理想的追求。 徐志摩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更确切地说,是对于生命本体的理想主义,这首先表现在他对于人生的一种单纯的信念和态度。 他的散文《海滩上种花》从朋友为他画的一个贺年卡说起,有个小孩子在海边沙滩上赤着脚,一只手拿着一朵花,正在使劲往沙滩里栽,另一只手里提着一把浇花的水壶,壶里的水一滴滴地往下掉着,远景是大海翻动着的波澜。这幅画是朋友对他的比喻,也是他的自况。他说在海滩上种花,对于小孩来说,这一番的热心肯定是白费了;对于花来说,落在海滩上也是一种绝望的境地。这是此幅画的一层意思;另外还有深层的意蕴是,在我们看来海滩上种花是傻气,但在那小孩自己却不觉得。他的思想是单纯的,信仰也是单纯的。他只知道花是可爱的,可爱的东西应得帮助它生长;他平常看见花草都是从土地里长出来,为什么海滩上不能长花他没有想到,也不必想到。他知道的只是拿花来栽,拿水去浇,只要那花在地上站直了他就喜欢,他就乐,他就会唱他的歌来赞美这美丽的生命,以后花的命运怎样,他全管不着。他能把花暂时栽了起来便是他的成功,此外以后怎么样不是他的事情了。这里有一种单纯和洁净。他认为,这是个象征,这个象征不仅美,而且有力量;单纯的信仰和天真是灵性,是精力和勇敢,是一切的泉源。我们要不怕做傻瓜,尽量在这人道的海滩边种你的鲜花,花也许会消灭,但这种花的精神是不烂的! 徐志摩尽他短短生命的全部努力就是要把理想之花种在我们民族文化的沙滩上,因为他认为我们民族文化是一个喘着气的半死的文化,我们的诗人不是自怜自己身世,就是计算他未来的白发。于是他问,为什么如此颓唐?他觉得,恐怕不仅是诗文呻吟病传染的结果,怕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症候。在我们国家任何形式的理想主义即使能够出现,也不仅不能被接受,而且必然遭到误解、嘲笑和挖苦。(《艺术与人生》)从此可以看出,徐志摩不是傻子,不是那个孩子,也不肤浅。他很清楚他所高举的理想主义旗帜在中国的命运,他所必然会遭到的轻视,但他就是要在海滩上种花,而且认为只要暂时栽了起来就是他的成功。面对人们对他的不屑,徐志摩在《就使打破了头,也还要保持我们灵魂的自由》中坚决地喊出“无理想的民族必亡”这一悲愤的真言。 2 说徐志摩是一个对于生命本体的理想主义者,还表现在他对理想人格的追求,特别推崇个性的价值和意义。他在《话》中说: 我们的一生不成材不碍事:材是有用的意思;不成器也不碍事,器也是有用的意思。生活却不可不成品,不成格,品格就是个性的外现,是对于生命本体,不是对于其余的标准,例如社会家庭——直接担负的责任。 所以他说自己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他把生命本体和大自然看作是我们的“两位大教授”,说“自然最大的教训”就在“凡物各尽其性”的现象,玫瑰是玫瑰,海棠是海棠,鱼是鱼,鸟是鸟,各有各的特性,各有各的效用,各有各的意义。花的责任就在集中它春来所吸收的阳光雨露的精神,开成色香两绝的好花,精力完了便自落地成泥,圆满功德,明年再来过。人也是如此,所有生命只是个性的表现,只要在有生的期间内,将天赋可能的个性尽量实现,就是造化旨意的完成。每一朵花实现它可能的色香,各个人实现它可能的色香。 徐志摩的讲个性,不是特性,性格行为上的怪僻、新奇,他认为:“这是变性,不是个性,真纯的个性是心灵的权力能够统制与调和身体、理智、情感、精神,种种造成人格的机能以后自然流露的状态。”(《话》)使天赋我们灵肉两部的努力,尽性的发展,趋向最后的平衡与和谐,无论是过于发展灵或肉都不是理想的生命状态。 尽管徐志摩深受19世纪英国浪漫派的影响,卞之琳说“徐志摩在身体上、思想上、感情上,好动不好静,海内外奔波‘云游’,但是一落到英国,英国的十九世纪浪漫派诗境,他的思想感情发而为诗,就从没有能超出这个笼子。……他的诗思、诗艺几乎没有越出过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雷池一步。”(《徐志摩诗重读志感》)徐志摩对浪漫派有他自己独特的理解,他说,“在文学上,最极端的浪漫派作家往往暗合古典派的模型”。(《守旧与‘玩’旧》)这是他在浪漫派中看到的别人没有看到的东西。所以,这也并不奇怪,徐志摩的人格理想楷模不是偏重感情的浪漫派,而是在灵与肉的对立发展中达到了平衡与和谐状态的歌德。他在《列宁忌日——谈革命》中说歌德“几近了那一个最后的境界:认识、实现、圆满。此外都差远了,但这少数人曾经走到或是走近那境界的事实,已经足够建设一个人类努力永久的灵感,在这流动的生动的现象里悬着一个不变更不晦色的目标。”他竭力鼓动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人生树立起一个理想,他认为:“理想就是我们的信仰,努力的标准,我们用想象力为我们自己悬凝一个理想的人格,同时运用理智的机能,认定了目标努力去实现那理想。” 所以,徐志摩将自我形象定位于“朝山人”。他写过一首诗《无题》,赵景深回忆说,徐志摩曾谈过自己最喜欢这首诗。该诗写的就是一个朝山人,如何在荒天旷野中,在狼嗥、狐鸣、鹰啸,蝮蛇缠绕的黑夜里,面对“冥盲的前程”,战胜荆刺的伤痛,冲破一切的恐怖、迟疑、畏缩、苦痛,终于如愿以偿:“你那最想望的高峰,亦已涌现在当前,莲苞似的玲珑,在蓝天里,在月华中,浓艳,崇高,——朝山人,这异象便是你跋涉的酬劳!”徐志摩的人生态度都浓缩在这首诗,这个朝山人的形象中。就像《过客》是鲁迅形象的象征一样,他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和态度。鲁迅根本不相信未来会有黄金的世界,光明的前途,认定人生的终点不过是坟,但他还要走下去,决不回头。徐志摩是相信只要你朝着你“最想望的高峰”,不怕舍命,决心勇敢地前冲,就一定会得到“灵感的赞许,最恩宠的赠与”,作为你“跋涉的酬劳”。类似的诗思还出现在《婴儿》中,那个产妇能够忍受“绞痛的惨酷”,因为她知道,“这苦痛是婴儿要求出世的征候”,“这忍耐是有结果的”,所以她“在一个完全,美丽的婴儿出世的盼望中,最锐利,最沉酣的痛感逼成了最锐利最沉酣的快感”。 徐志摩的短短的一生,正是朝着自己“最想望的高峰”前冲的一生,他就像朝山人一样,不断地顶礼膜拜可称为人生“止境”的高峰,尤其是利用一切机会拜见西欧文豪,而且每见必写成热情洋溢的文字,如泰戈尔、曼殊菲儿(曼舒非尔德)、哈代、罗素等,以至为人所诟病,创造社讽刺他“拜祖宗”,曼殊菲儿去世,徐志摩到巴黎她的坟上哭吊,以诗为祭文,鲁迅不屑地说只有大文豪才有资格哭洋女坟。徐志摩不仅对此不予理睬,还在《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中声称“我不讳我的‘英雄崇拜’”。“山是有高的,人是有不凡的!我见曼殊斐儿,不过二十分钟的模样的谈话,但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奇的启示中的全生震荡?”“自此我益发坚持我英雄崇拜的势利,在我有力量能爬的时候,总不教放过一个‘登高’的机会”。徐志摩的拜谒名人,就是像他所说的要给自己“悬凝一个理想的人格”,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为自己制造一个神话。赵毅衡曾积极评价这种精神,认为“为自己制造神话并非对自己说谎,神话一旦站住脚,就能创造现实。这就是理想在人生中的能动力量。正像徐志摩所说的:“人类是靠理想活着的”(《关于苏俄仇友问题讨论前言》)。 徐志摩对人生抱积极理想的态度,不是出于无知,浅薄(在不少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悲观才有缘与深刻相通),而是对于现代潮流的一种自觉的抵制和抗争。他认为我们都是“过分文明的文明人”,“人生从没有受过现代这样普遍的咒诅,从不曾经过现代这样荒凉的恐怖,从不曾尝味过现代这样恶毒的痛苦,从不曾发现过现代这样的厌世与怀疑。这是一个重候。”(《青年运动》)在现代的精神界“悲观是现代的时髦;怀疑是知识阶级的护照,我们宁可把人类看作是一堆自私的肉欲,把人道贬入兽道,把宇宙看作一团的黑气,把天良与德性认作作伪与梦,把高尚的精神析成心理分析的动机”。他坦言,“我也是不很敢相信牧师与塾师与主张精神生活的哲学家的劝世谈的一个……但我却也相信这愁云与惨雾并不是永没有散开的日子,温暖的阳光也不是永远辞别了人间。”“除了血红色的一堆自私的肉欲,人们并不是没有更高尚的元素了!”(《一条金色的光痕•序》)所以他谆谆告诫,“人格是一个不可错误的实在,荒歉是一件大事”,他激愤地说:“但我们是饿惯了的,只认鸠形与鹄面是人生本来的面目,永远忘却了真健康的颜色与彩泽。标准的低降是一种可耻的堕落。”(《泰戈尔》) 3 综观徐志摩短短的一生,他对自己生命本体理想主义的追求,主要表现在艺术与爱这两大人生的场域。在他看来,他要追求和实现的是最理想最聪明的生命形态:生活即艺术,艺术即生活。 徐志摩从英国剑桥回国不久,第一次在知识界亮相是在清华高等科礼堂,被梁实秋代表清华文学社请来做讲演。据说,他是以牛津的方式,用英语照本宣科。尽管听众都是慕名而来,但他们还是无能接受,纷纷溜走,讲演是失败了。后来这次讲演的稿子仍以英文的形式发表于创造季刊(1923年5月2卷1期)。虽然这篇文章被梁实秋说成是普及性的,没有多少学术的意味,实在没有必要采取“牛津的方式”,但实际上对于认识徐志摩的人生信仰却是非常重要。徐志摩一再表白的康桥让他“通窍”,睁开眼睛,获得自我意识的那点思想,就集中在他所宣读的这篇文章里,徐志摩本人是非常看重的。该文阐发的基本上是唯美主义者佩特的著名文章《文艺复兴·结论》中的精神。1925年《京报副刊》刊出征求“青年必读书”的启事,徐志摩受孙伏园之约开了10部让他生平受益的书单,其中没有和他关系最密切的泰戈尔、罗素,但是有佩特的《文艺复兴》,其他则是庄子、史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哈代《无名的裘德》、尼采《悲剧的诞生》、柏拉图《理想国》、卢梭《忏悔录》、歌德《浮士德》、刘易斯《歌德评传》,可见他开书单并非应景,均是他“最想望的高峰”。 徐志摩在《艺术与人生》中,把佩特在《文艺复兴·结论》中的观点奉为生活的原则,衡量自己一生的尺度。佩特认为我们不仅生活在“事物的世界”中,更生活在“由印象组成的世界”中,每一个印象实际上存在的只是一瞬间,我们生命中真实的东西就是经过精练,对那些逝去的无数瞬间而保留下来的印象。生命的成功就是要使无数的瞬间产生强烈的热情、见解或激动,能保持这种心醉神迷的状态,使这种强烈的、宝石般的火焰一直燃烧着。我们都是被判了死刑的罪人,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不定的缓刑期,我们有一个短暂的期间,然后我们所呆的这块地方就不再有我们了。有的人把这段时间没精打采地花费掉,有的人把它花费在热烈的情感中;最聪明的人,是把它花费在艺术和诗歌上。使你的知觉加快和增多,这种智慧最多是存在于诗的热情中,美的追求中,以及对艺术本身的爱好中。因为,它们给予你的瞬间以最高的质量。佩特的为艺术而艺术实际上是为生活而艺术,把生活本身看作是一件艺术品,从事艺术是一种最聪明的生活。 徐志摩说,我们凡俗的身体、头脑和心脏都像是艺术家绘画或雕塑的主题和场景。我们的一刀一笔,可能把原材料转变成美的杰作,也可能把它糟蹋了。在他心目中像歌德这样伟大的一生,完全可以被视为一件成功的艺术品,一件杰作。也正为此徐志摩断言:“人生丰富艺术必繁荣”,“人生的贫乏必然导致艺术的贫乏”,“丰满美好的人生自发地会绽放出实体的美,就像一棵充满活力的树必将丰盛多产,表现在思想上的硕果那就是艺术,表现在行动上的结晶就是值得记忆的行为。他认为,中国人从小就开始接受视觉和意识上的训练,以便应付适应实用的平淡的生活,合乎礼节,这种训练不为人们开拓伟大生活的神秘迷人的前景,而是无休止地造就着杰出的庸才,这是中国教育最大的失败,也招致了真正人格的死亡。因而中国文明是没有灵魂的文明,至少是没有意识到灵魂的存在,既不懂宗教,也不懂爱,更不会进行任何精神的探险。正如佩特所说,没有精神上对人生本身的真正赏识,对崇高的人类特性就无所认识;我们没有艺术,因为我们没有生活,我们没有生活,也就没有艺术。艺术与人生是一致的。因而徐志摩认为,我们中国人虽然是一个有善德有品行的民族,但是我们却从来没有完全认识自己,表达自己,所以他鼓动大家,“要丰富、扩大、繁衍、激化你们的生活,最主要的要赋予它精神上的意义,这样艺术就会随之而来了。”(《艺术与人生》) 徐志摩本人的生活和艺术正是这样的一个统一体。他把自己的生活是当作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问题来对待,同时也通过赋予自己的生活以精神上的意义来成就自己的艺术。徐志摩最精彩的创作都是他最精彩的生活和感情的记录和表达。徐志摩曾说过“对表达的追求总会带来自我揭示和理解,常常会使自己也感到吃惊。”(《艺术与人生》)没有他与林徽因和陆小曼的恋情,也就没有诗人徐志摩。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徐志摩为什么最终背叛父亲的期望,也改变了自己的初衷而选择了文学的道路,因为按佩特看来,最聪明的人应该在艺术和歌声中度过一生。它能够给生活带来最高的品质。 4 徐志摩曾经说自己“我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可以说,爱就是徐志摩的生命,是他认为的自己生命的最高成就与光彩。爱是他的天性,也是他的信念,一种自觉追求的生命艺术,这与生命即艺术,艺术即生命来源于同一思想,他追求的生活艺术化,包括诗,也包括恋爱。 徐志摩与林徽因、陆小曼的恋爱故事大家都已耳熟能详,我想谈的是诗人用自己的一生和书写所构建成的一种可以名之为“绝对的恋爱”,这是他能够作为一种象征存在的独特意义和价值。 梁实秋曾经说过:“我们客观地看,无所文饰,亦无所顾忌,志摩的理想实际即等于是与他所爱的一个美貌女子自由的结合。和一个心爱的美貌女子自由的结合,乃是一个最平凡的希望,随便哪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想头……,但是如果像志摩那样把这种追求和结合视为‘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那样的夸张,可就不平凡了。志摩的单纯的信仰,换个说法,即是‘浪漫的爱’。”(《谈徐志摩》)梁实秋点破了徐志摩理想的平凡性,也点出了徐志摩的不平凡性,即他具有为最平凡的愿望赋予精神上的意义的能力。徐志摩为爱赋予的精神的意义,同样可以从英国浪漫诗人及其流变佩特的思想中找到源头,或者说他们是同属一个精神的谱系。 在这个精神谱系中,徐志摩还对意大利作家丹农雪乌(邓南遮)非常感兴趣,他曾为他写过6篇相当系统的评论文字:《意大利与丹农雪乌》、《丹农雪乌的青年时期》、《丹农雪乌的作品》、《丹农雪乌的小说》、《丹农雪乌的戏剧》等,从中可以看出,他是把丹农雪乌作为了佩特思想的实现者,或者说是示例。他评价丹农雪乌的一生说:“恋爱的热情永远是他的职业,他的科学,他的宇宙;不仅肉体的恋爱,也不仅是由肉体所发现精神的爱情,最是迷蛊他的,他最不能解决的,他最以为神奇的,是一种我们可以姑且称为绝对的恋爱,是一种超肉体超精神的要求,几乎是一个玄学的构想。”(<丹农雪乌的作品>)这段话完全可以原封不动地挪用到徐志摩的身上。 从徐志摩对邓南遮、勃郎宁夫人以及他自己的直接书写,大概可以概括出徐志摩“绝对的恋爱”的内涵。 一是把爱的价值提高到至高无上的位置。在这方面毋庸多论,徐志摩创作了相当多的名言,至今仍在广泛流传。如:“恋爱是生命的中心与精华,恋爱的成功就是生命的成功,恋爱的失败是生命的失败。”(《爱眉小札》1925年8月14日)爱是实现生命之唯一途径。“爱虽然最不严肃,但却是万事中最最意义深刻的。”“爱就像宗教一样,是超越,是纯化,由于被那种神秘的力量所纯化,人凡俗的眼睛就能看见属于精神领域的图景,这种图景是实际眼光通常无法看到的。”(《艺术与人生》)所以他和陆小曼的恋爱虽然违背了道德和法律,但徐志摩却理直气壮,认为“真爱不是罪”,甚至一再鼓动陆小曼“在必要时我们得以身殉,与烈士们爱国,宗教家殉道,同是一个意思。”只有相互献出“绝对的全部”,“那才当得起一个爱字。”(《爱眉小札》1925年8月19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徐志摩认为“爱比其他任何感情更深地扎根于土地上,因此它的头像圣树那样高高耸入天堂。”(《艺术与人生》) 再是强调爱与生命与艺术的统一。徐志摩曾评价邓南遮说,在他生命即是恋爱,恋爱即是艺术,他展览给我们看的是肉欲的止境,恋爱的止境,几于艺术自身的止境。这是因为生活即是感觉的活动,没有敏锐的感觉,生活便是空白。伟大的激情能给我们带来苏醒的生活感,佩特所说的让生命充满像炽烈的火焰燃烧的“刹那”与邓南遮的“永远沉醉在热情里”的训条是一个意思。只有恋爱的经验能给我们最锋利的刺激的刹那间,爱是最有生气最有潜力的创造源泉。 徐志摩高度评价美貌在恋爱中的意义。这也是他从以佩特为代表的唯美主义思潮中获得的力量。因为美貌在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涵义中都有一种致命的危险性,如:倾国倾城、美女蛇、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们民族文化是不赋予美以正面的价值意义的。但西方文化传统,特别是唯美主义观念,都认为从女性的神秘中能够领略最纯粹的美的实在,因为女性是天生的艺术的材料,是艺术家应该集中地观察的对象。徐志摩就在《艺术与人生》中,以佩特的观点为美做翻案文章。他说,如果我们能在西方历史中学点什么的话,我们必须认真注意希腊文化和复兴精神。在他看来,希腊文化最光辉的成就,不是政治,更不是科学和玄学,而是发现了人身体的尊严和美。没有任何民族象希腊人那样珍重美,美象天才或高贵的地位一样,成为一种荣誉。对美的普遍尊重如此强烈,致使斯巴达的妇女们在她们的卧室里放上一张传说中的美男子像,希望她们生下的孩子也美貌无比。崇拜美是一种健全的智慧,美的敏感比强烈的理智或道德的品性对人生的意义更重要,更富有成效。我们的审美直觉比起我们含糊其词难以捉摸的道德善感来,是一个安全得多,可靠得多的最终标准。达到善的最好方法就是通过美。美对于实现好的生活的贡献大于理智和道德的品性,因为它能够极其和谐地将心灵各成分融合一体。希腊文上等人的意思是“美丽的善”,这点意味深长。所以,徐志摩不仅毫不掩饰自己对美丽女人的追求,而且作为他绝对的恋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这也就是梁实秋所说,徐志摩与一个美貌的女子自由结合的梦想之玄学建构。 徐志摩所谓“绝对的恋爱”要求的是爱的完全性、绝对性和不可变性。他在1925年8月19日《爱眉小札》里直白地向陆小曼吁求:“我要的是你的绝对的全部——因为我献给你的也是绝对的全部,那才当得起一个爱字。”“在两情的交流中,给与受再没有分界;……因为恋情不是像金子似的硬性,它是水流与水流的交抱”。认为“爱是人生最伟大的一件事实,如何少得了一个完全,一定得整个换整个,整个化入整个,像糖化在水里,才是理想的事业,有了那一天,这一生也就有交代了。” 徐志摩的生活充满了他对“绝对的恋爱”的追求。他为自己树立的人间爱的榜样,就像他为自己树立人格的榜样歌德一样,是勃郎宁夫妇。他翻译过白朗宁夫人的情诗,也曾专门写文章详细评介《白朗宁夫人的情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是把白朗宁夫妇的恋爱和结婚作为自己,也是人类社会“一个永久的榜样与灵感”的。他说,他们的结合“是人类一个永久的纪念”“一次不可磨灭的光明的记录”。他们的婚姻和他们的恋爱一样“为蹒跚的人类立下了一个健全的榜样”,白朗宁在这段情史中所表现的品格是男性的高尚与华贵,白夫人是女性的坚贞与优美与灵感。他们完全实现了配偶的理想,完全实现了“这地面上可能的幸福”,“在人类进化史上划高一道水平线”。如果说,邓南遮用创作显示了恋爱的止境,艺术的止境,白朗宁夫妇就是人间恋爱的止境,“绝对的恋爱”的实例,他们的情诗与情书也是艺术的止境。 徐志摩就是把白朗宁夫妇的恋爱与结婚的生活作为了自己爱的榜样,并要以自己的恋爱与结婚的行为实现这样的理想,“绝对的恋爱”。在《爱眉小札》中,他一再提醒陆小曼,让她意识到“你我从今起对爱的生活负有做到他十全的义务”,他鼓励小曼“世上并不是没有爱,但大多是不纯粹的,有漏洞的,那就不值钱,平常,浅薄,我们是有志气的决不能放松一屑屑。我们得来一个真纯的榜样。”“做到一般人做不到的事,实现一般人梦想的境界”。徐志摩在与陆小曼的恋爱中投入了宝石般燃烧的火热激情,当有夫之妇的陆小曼最终接受了徐的爱,他写道: 我感谢上苍,因为你已经接受了我;这来我的灵性有了永久的寄托,我的生命有了最光荣的起点,我这一辈子再不能想望关于我自身更大的事情发现;我一天有你的爱,我的命就有根,我就是精神上的大富翁。 ——1925年8月14日 眉,我是太痴了,自顶至踵全是爱,你得明白我……,得永远用你的柔情包住我这一团的热情,决不可有一丝的漏缝,因为那时就有爆裂的危险。 ——1925年8月16日 我想,他的内心一定还梦想像白朗宁夫妇那样把这理想的爱记录下来,成就一部爱情的杰作。因而他一再督促小曼写日记,他自己更声明在这册《爱眉小札》里,“除了登记因爱而流出的思想外,我也决不愿夹杂一些不值得的成分”。《爱眉小札》是他用全部的情感和才华而成就的“绝对的恋爱”的宣言,其文字流利美艳,是他别的散文所不能比的。 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像徐志摩这样别恋不应该是什么新鲜事。如鲁迅、郭沫若、郁达夫、吴宓……都有类似的经历,但没有谁像徐志摩这样唱爱的高调,大书特书。他的确是把爱作为了人生的最高事业,也以他的爱和对爱的书写,为爱赋予了最高的绝对的意义。 但徐志摩最终的婚姻显然彻底消解了他所建构的“绝对的恋爱”的理念,反而成为“绝对的恋爱”之不可能的一个证据。本来经过种种的磨难结婚以后,徐志摩是要续写他的爱眉小札,做成“结婚的爱”的。在徐志摩的想象中,结婚的爱应该天天都是蜜月中的蜜性的日子。当他把小曼带离北京,和她一起坐在车上,“回身看看,挨着你坐着的是你这一辈子的成绩,归宿”,不由得洋洋得意,口出狂言。他说,《爱眉小札》那是他“在苦闷的齿牙间过日子”的记录,“是一整本呕心血的日记”,“现在情景不同,不仅脸上笑容多,心花也常常开着的。我们平常太容易诉愁诉苦了,难得快活时,倒反不留痕迹。我正因为珍视我这几世修来的幸运,从苦恼的人生中挣出了头,比做一品官,发百万财,乃至身后上天堂,都来得宝贵,我如何能噤默。人说诗文穷而后工……,我却老大的不信,我要做个样儿给他们看看——快活人也尽有有出息的。”(《眉轩琐语》1926年8月) 这就是徐志摩写作《眉轩琐语》的初衷。但很快现实生活就对这个恋爱的理想主义者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只有一年多点他就体会到:“爱是建设在相互的忍耐与牺牲上面的”,很快开始在这部本想记录“蜜性生活”的日记中叹气:“曼的身体最叫我愁。一天二十四小时,她没有小半天完全舒服,我没有小半天完全定心。给我勇气,给我力量,天!”(《眉轩琐语》1927年1月1日,据徐志摩全集注释,应为1928年1月23日)几天后又语出惊人:“爱的出发点不定是身体,但爱到了身体就到了顶点。厌恶的出发点也不一定是身体,但厌恶到了身体也就到了顶点。”(《眉轩琐语》1月6日,应为1月28日) 小曼的母亲曾经说过,“志摩害了小曼,小曼也害了志摩”,这句话,应该是限定在结婚后,结婚前应该说是徐志摩成全了陆小曼,陆小曼也成全了徐志摩。他们追求爱的理想尽管最终不如人意,但我相信,徐志摩不会因为自己婚姻的失败而不再相信“绝对的恋爱”,对于徐志摩来说,只要人间有勃郎宁夫妇的理想之爱存在,就会像他所说,“这少数人曾经走到或是走近那境界的事实,已经足够建设一个人类努力永久的灵感,悬凝一个‘绝对的恋爱’的目标。” 在这个意义上徐志摩是成功的,他为我们民族文化悬凝起“绝对的恋爱”的精神,像他在《海滩上种花》中所说,“他能把花暂时栽了起来便是他的成功”。徐志摩与陆小曼的恋爱及他们为爱所丰富、所繁衍、所激扬的文字,他们对爱所赋予的精神意义和最高价值,在我们民族现代文化史和精神史上标举了一种理想精神,留下了自己独特的精神形象,树立起永远让后人瞻仰和称羡的一种理想而健全的爱的境界。反过来说,徐志摩的创作也表明了他对生活和爱的觉悟,他的生活和艺术的确是他所追求的统一体。 总的来说,徐志摩对于生命本体的理想主义信念,胡适曾总结说,就是爱、自由与美。我还要加上一种就是艺术。爱和艺术是支撑徐志摩人生理想实现的两大领域,自由与美是爱和艺术的灵魂与境界,就像诗人在《清风吹断春朝梦》中所讴歌的那样,“诗心,恋魂,理想的彩昙”。徐志摩也正是在这生命的两大领域去追求,去实验一个人类理想的神圣境界,使自己的生命迸发出耀眼的光芒,成就了中国人生命史上的一次“光明的记录”。 5 徐志摩并不仅仅是一个只会谈恋爱和艺术的象牙塔中人,他一生虽然没有投入实际的政治活动,但对政治有着相当浓厚的兴趣。他在相当一个时期受到左翼文坛批判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对政治有着太多的发言。如茅盾所说,“他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政治意识非常浓烈。”需要说明的是,徐志摩的所谓政治与一般的理解并不相同,也属于生命的范畴。他在《政治生活与王家三阿嫂》中引用亚里斯多德的话:“人是一个政治的动物,好比麻雀会得做窝,蚂蚁会得造桥,人会得造社会,建设政治,这是一个有名的‘人的定义’”。他称颂英国人的政治不但与日常生活有极切极显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政治便是他们的生活。在徐志摩看来政治不像一种信仰,一种集团的活动那么严重,它就是人之本性的一种习性,是他们的生活,是他们共同的职业,是他们闲谈的资料,是他们有趣的训练。他理想的政治是“像从前的雅典,或是现在的英国一样”。 徐志摩在英国虽然弃政治从文学,但实际上他也从英国获得了自己的政治意识、政治理想和现实政治的生活与操练,成为英式民主的热烈拥护者。他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特别需要一提,他是剑桥大学邪学会的积极分子。其主要活动就是每周演讲、讨论或辩论。内容基本上是属于反叛社会和传统的“洪水猛兽”,“异端邪说”,这也是该团体命名的由来。所以徐志摩回国以后,到处演讲、组织新月社,能把《晨报副刊》办得那么有声有色,在政治社会问题上左右开弓,锐不可当,都来自于他从邪学会获得的“不承认已成的一切,不承认现实,不承认现有的社会、政治、法律、家庭、宗教、娱乐、教育,我们要一切都重新来过”的精神(《青年活动》),得益于他在英国的操练,也可以说是他留学生活的一种延续。 徐志摩开展政治活动最具影响的,是他任晨报主编后所主持的关于“苏俄仇友问题”的讨论。1925年10月6日晨报《社会周刊》第一期刊出了陈启修文:《帝国主义有白色与赤色之别吗?》。据说此人是共产党的同路人,该文针对着当时中国知识界有人说苏联是帝国主义这一论点,起而为苏联辩护。文章认为以苏联的工业、资本而论,决无力量用资本或商品侵略他国的可能,指责赤色的苏联为赤色的帝国主义牛头不对马嘴。陈启修的文章引起多人的反响,首先是志摩的朋友,清华政治学教授张悉若的文章,题为《苏俄究竟是不是我们的朋友》,接踵而来的是各方作者的大量稿件,拥共联俄和反共排俄的两样都有。共产主义和苏俄问题当时是个热门话题,所以《晨报》一时热闹非凡。作为主编,徐志摩不便强调自己的观点,但在他的选稿和所下的按语中,还是可以感觉到他的反共立场。现在看来,徐志摩的政治嗅觉相当敏感,他在张奚若文章前附加了一大段“前言——记者的声明”说:“这回的问题,说狭一点,是中俄外交问题;说大一点是中国将来国运问题,包括国民生活全部可能的变态。”在当时无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没有取得统治全国的政权,苏联也还没有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时候,徐志摩的这段话不能不说是一种大胆的预见。 1925年发生的关于仇友问题的公开讨论,决不是偶然的。孙中山在他革命生涯的各个不同时期几乎向所有先进国家恳求过援助,十月革命后,他就致力于与列宁党的结盟,希望他们能从军事上帮助他成为北京的总统。特别是1922年他被陈炯明击败以后,对苏联寄予了更大的希望。 在苏联世界革命战略中,为了与强大的资本主义世界相抗衡,列宁组建了第三国际,或称共产国际,把莫斯科作为了世界革命的总参谋部,他的一个重要策略就是要离间资本主义大国与它们的殖民地,从而削弱前者的基础。他认为,共产国际、宗主国及其殖民地的共产党,应将这一解放斗争当作革命的准备阶段,支持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最终为下一阶段打倒资产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做准备。共产国际精心制定了这一基本方针,并在能够插足的每个殖民地派代表,进行传播。中国虽不是殖民地,仍被纳入这个方案。这样,苏联的使者在中国担负着双重的使命:既要帮助开创共产主义运动,同时又要积极发现值得苏联和共产国际支持的民族革命组织。他们经过若干年的考察,直到1923年孙中山所资助的军队收复广州不久,才做出了明确的决定,要在资金上支援孙中山和国民党。 由于孙中山不同意国民党和共产党结盟,共产国际代表便劝说共产党委曲求全,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同时也针对国民党内部反对共产党的倾向表明苏联的援助要以共产党人继续留在国民党内为前提。但两党之间始终存在着激烈的矛盾和斗争,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特别是五卅惨案,省港大罢工和大封锁,上海与广州的工人受到了锻炼,配有武装纠察队并由共产党组织起来的罢工工人成为革命的重要力量,这使国民党对共产党的提防和恐惧前所未有地高涨。国民党内部两极分化愈加严重,1925年8月20日反革命分子暗杀了“联俄”政策的热情支持者廖仲恺。1925年11月,一群国民党元老在北京召开西山会议,决定把共产党人开除国民党,并宣称国民革命与阶级斗争是不可能携手共进的。这一决议虽然遭到广州国民党领导人的痛斥,根本不具有任何的约束力,但造成了国民党内部左右派的大破裂。 由此可见,《晨报副刊》关于苏俄仇友赤白的大争论不是偶然的,正是在国共两党的矛盾即将爆发前的危机关头,国民党内部尖锐的对立在党外和知识界的表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情绪和观点。徐志摩虽然当时没有参加论战,但他对这个问题也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于这场论辩前后,发表了不少反共言论。 徐志摩对共产党的态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美国时期,他因为看了一部小说,讲芝加哥的一个肉厂,用小孩看机器,结果一个幼童不小心把自己的小手臂绞了进去,做了肉馅。据讲那一个星期,至少有几万人分尝了小孩的臂膀。这让徐志摩仇恨资本家,而同情社会主义。他说,早期社会主义中的人道主义、慈善主义以及乌托邦主义很合我的胃口,所以下决心研究社会主义,甚至有一段时间就被人称作布尔什维克。到了英国,他对劳工的同情更加分明,直到回国他都自称是个激烈派,一个社会主义者。很可能导致徐志摩的态度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与罗素相似。1923年徐志摩因为与陆小曼的恋爱闹得满城风雨,“不得已决定去欧洲旅行,避避风头”,途中趁便游览了莫斯科。他似乎也正应了罗素的那句话:余信共产主义而赴俄,但既见俄而不复信共产主义也。虽然徐志摩曾自称,他的胆子早几年大得多,罗素批评苏维埃,他就反批罗素,但实际上,徐志摩对社会主义本谈不上信仰,他的变化也反复无常。早在英国时期,他就曾为罗素游俄后写的《布尔什维克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一书写过书评,他后来的反共言论基本上发挥的是罗素这本书中的观点。比如罗素说,他抗拒布尔什维克主义有两个主要原因: 其一,采布尔什维克法以登共产主义,人类须付之代价过巨; 其二,就使付价矣,而谓布尔什维克所昌言能得之结果可一蹴而几,吾不信也。(参阅《罗素游俄记书后》) 徐志摩后来写的《列宁忌日——谈革命》、《欧游漫录》等文章所持的反共观点与罗素同出一辙。他同样抨击苏联的残酷与不人道,他说“这里没有人道的喜色,有的是伟大的恐怖与黑暗,惨酷,虚无的暗示。”“执行大劫的使者,不是安琪儿,也不是魔鬼,还是人类自己。莫斯科就仿佛负有那样的使命。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欲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欧游漫录•血》 他也同样抨击共产主义理论的乌托邦性质,他说:“俄国革命不是马克思学说所推定的革命,……共产革命是盲从一种根据不完全靠得住的学理,……在幻想中想望一个永远不可能的境界,这是迂执。……青年人不要轻易讴歌俄国革命,要知道俄国革命是人类史上最惨刻苦痛的一件事实,有俄国人的英雄性才能忍耐到今天这日子的。”(《列宁忌日——谈革命》) 1926年7月胡适到欧洲游历,也途经苏联,在莫斯科做了三天的实地考察,后来给张慰慈写了3封长信报道他在苏俄的见闻及自己的思考。他与徐志摩的感想截然相反,作为一个实验主义者,胡适认为,实验必须有一个假定的计划(理想)做方针,还要想出种种方法来使这个计划可以见于实施,在这个意义上,苏俄的理想也许是他们这些爱自由的人不能完全赞同,但对于苏俄大规模的政治实验,不能不十分顶礼佩服,他的所见已足以使他“心悦诚服地承认这是一个有理想,有计划,有方法的大政治试验”,至少应该承认苏俄有作这种政治实验的权利。“在世界政治史上,从不曾有过这样大规模的‘乌托邦’计划居然有实地实验的机会。”特别是苏联所公布的教育统计数字让胡适惊叹,认为“苏俄虽是狄克推多(专制),但他们却真是用力办新教育,努力造成一个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依此趋势认真做去,将来可以由狄克推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民治制度。”胡适的信函虽然刊登在徐志摩主持的《晨报副刊》上,但发表时徐加了一个比胡适文长得多的按语进行批驳,毫不顾及胡适的威望和他们之间的友谊。针对胡适对苏俄政治实验的肯定,徐志摩提出,我们应得研究苏俄所悬的那个“乌托邦理想”,在学理上有无充分根据,在事实上有无实现的可能;其次,认清了他们的目标,进一步研究,他们的方法对不对,这过程中所包含的牺牲的值得与否;再次,每种政治实验都有它的特殊背景,苏俄是否有普遍适应性?更不留情地批评胡适根据教育统计数字得出“美国式的乐观”的结论,徐志摩挖苦说,“数目是不说瞎话的,但说瞎话的人可以造数字”。认为苏俄教育几乎完全是所谓“主义教育”,“党化教育”。(参阅1926年9月11日《晨报副刊》) 徐志摩的反对党化教育又引起了张象鼎的反对,他认为,“党化教育”便是最新的教育,这不是限于教育范围内的问题,实是政治的问题,如果你赞成“政党制度”,赞成凡一政党,都应该确信本党的政策为好政策,而努力其实现,那你便不能不赞成“党化教育”。同样,徐志摩也加了很长的编者按,阐明自己的观点:苏俄是中世纪政治的一个反响。它的新政治是一种新宗教,如中世纪有异端这个巧妙的观念,现代的苏俄也发明一个不相让的名儿;‘反革命’;它有几个前提不容你疑问的,如上帝与圣母,共产主义的阶级说;你没有选择的权利,你只能依,不能异。我个人怀疑共产主义,怀疑党化教育,就为顾恋一点点的私人自由。无怪张象鼎把徐志摩称作是“‘反赤化’的军队的总指挥”,“勇敢地站在‘反赤化’的战线上”。(参阅1926年9月20日《晨报副刊》) 徐志摩打着“自由”的旗号攻击苏联,这是不奇怪的,因为自由主义是根据个人主义关于人与社会的理论而来的,它不但和社会主义理论,而且也与严谨的社会理论有基本冲突。从历史上看,自由主义是在中产阶级社会所发展出的最高形式的思想,并且与资本主义息息相关。但徐志摩接受自由的思想,并不接受资本主义社会,所以他所信奉的自由,也不是一种政治立场,从根本上说,是以生命为一切出发点的立场。对于徐志摩来说,不管信奉什么主义,走什么道路,“不论是谁,不论是什么力量,只要他能替我们移去压在我们灵性的一块昏沉,能给我们一种新的自我意识,能启发我们潜伏的天才与力量,来做真的创造的工作,建设真的人的生活与活的文化——不论是谁,我们都拜倒。列宁、基督、甘地、耶稣教、共产党、三民主义。”(《列宁忌日——谈革命》) 徐志摩所真正服膺的是罗素以“生命的乐趣”为条件的“好社会”,他写了《罗素与中国》、《罗素又来说话了》、《罗素与幼稚教育》,并翻译了罗素的《教育里的自由》竭力鼓吹罗素的思想主张。他阐发说,只要具有四种条件,人生便是光明的,社会就是好社会。 1、 生命的乐趣。所谓生命的乐趣就是天然的,单纯生活的幸福,本能的快乐,身体的健康是生命的乐趣的第一个条件。 2、 友谊的情感。 3、 爱美与欣赏艺术的能力。 4、 爱纯粹的学问与知识。纯粹的知识是指纯粹的科学,而不是科学的应用。美国纯粹的科学最不发达,应用科学最发达的所在是美国。 徐志摩认为,这四个条件只要能推及平民,天下就会太平,人生就有颜色。也正是从生命的原则出发,他不仅反对苏联,也反对美国所代表的工业主义的资本主义社会。他说,工业主义的大目标是“成功”,本质是竞争,竞争所要求的是“捷效”。成功,竞争,捷效所合成的心理或人生观,便是造成工业主义,日趋自杀的现象,使人道日趋机械化的原因。我们要回复生命的自然与乐趣,只有一个方法,就在打破经济社会竞争的基础,消灭成功与捷效的迷信。他认为自由的战争(为自由而战)不是单靠经济制度的变迁就可以取胜的,不能让机械主义侵入使生命值得一活的范围,即艺术与思想,友谊与情爱,单纯的享乐,这些保存生活价值的元素。人生最可珍的事物,都是有藉于一种自尊,一种自决。(参阅《教育里的自由》)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徐志摩在他起草的《新月》发刊词中,为什么提出了“不妨碍健康”,“不折辱尊严”的两大原则,他的真正涵义是什么。这两大原则正是从生命出发而强调的“人生的尊严与健康”。徐志摩说它是“我们不曾发见更简赅的信仰的象征”,他说,“我们要充分的发挥这一双伟大的原则——尊严与健康。尊严,它的声音可以唤回在歧路上彷徨的人生。健康,它的力量可以消灭一切侵蚀思想与生活的病菌。”(《<新月>的态度》) 徐志摩从生命出发,不仅为个体,也为社会高悬了一个如天般高的理想,所以,徐志摩总是想飞,他也写了不少想飞的散文和诗歌。他在散文《想飞》中写道: 人类最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理想的极度,想象的止境,从人到神!诗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 他想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认为“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徐志摩也总是把自己的归宿想象成飞到天上去。他在《爱的灵感》这首长诗中让女主人公在弥留之际喃喃地说道: 现在我 真真可以死了,我要你 这样抱着我直到我去, 直到我的眼睛再在不睁开, 直到我飞,飞,飞去太空, 散成沙,散成光,散成风, 阿苦痛,但苦痛是短的, 是暂时的,快乐是长的, 爱是不死的: 我,我要睡。 徐志摩的这种想凌空飞翔的欲望及其命运,被李欧梵阐释为古希腊神话中伊卡洛斯式综合征“高升”性格的例子,伊卡洛斯是希腊神话中发明家代达罗斯的儿子,因插上蜡制的翅膀飞得太高,被太阳的热度烤化坠落而死。徐志摩的命运也的确相似,这是不是又一次证明了理想主义者的悲剧?徐志摩对于伊卡洛斯的命运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在《想飞》这篇散文的结尾,神差鬼使地描写了一段类似谶言的话,想不到竟然应验。 天上那一点子黑的已经迫近在我头顶,形成了一架鸟形的机器,忽的机沿一侧,一球光直往下注,硼的一声炸响——炸碎了我在飞行中的幻想,青天里平添了几堆破碎的浮云。 这也许是徐志摩对自己对理想主义者命运的预言,他本人深知伊卡洛斯注定的悲剧命运,但他并不绝望,并给予高度的评价。他把伊卡洛斯推举为“人类飞行史里第一个英雄,第一次牺牲。”他在人类的进化史中看到了伊卡洛斯“不死的灵魂,回来投生又投生”。徐志摩说自己决不是那童騃性的乐观主义者,他说:“我是曾经遭受失望的打击,我的头是流着血,但我的脖子还是硬的;我不能让绝望的重量压住我的呼吸,不能让悲观的慢性病侵蚀我的精神,更不能让厌世的恶质染黑我的血液。”因为“我是一个生命的信徒,起初是的,今天还是的,将来我敢说也是的。”他表白“我绝不来指着黑影说这是阳光,指着云雾说这是青天,指着分明的恶说这是善;我并不否认黑影,云雾与恶,我只是不怀疑阳光与青天与善的实在。”因而他相信“真的理想主义者是受得住眼看他往常保持着的理想煨成灰,碎成断片,在这灰这断片这泥的底里,他再来发现它更伟大更光明的理想。我就是这样的一个。”(《“迎上前去”》)如果我们都能够像徐志摩那样保持我们心中的理想,那就是他的,也是人类理想主义的不死的灵魂,回来投生又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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