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了惩治票房造假的相关条例,有关部门也开始强力打击票房造假,我是非常支持的。票房造假内幕我不清楚,但我知道,“票房”这个概念,曾一度是电影评论的关键词。 记得多年前,我写了一点文章,建议电影评论慎用“票房”这个词。实在要用,也要做一些限制。不要动不动就说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追求票房效益之类的话,也不要做电影作品要达到主旋律与票房“完美统一”的引导。并非那时我就知道有票房造假,而是想到这个词的真实含义。说专业一点,高雅一点叫“票房”,说俗一点就是“收益”“利润”,就是金钱。一部电影作品高票房,能赢利,是好事。不过,那是老板们、投资人、营销商的事情,不是文艺评论的事情。评论一部作品的好坏优劣探讨的是思想艺术规律,而“票房”则讲的是经济规律,二者属于完全不同的话语体系。文艺评论没有必要把二者揉在一起,更不需要谋求完美统一。 文艺评论和投资人都会关注观众。但文艺评论关注重心的是观众的审美,而投资人更关注的就是收益,也就是票房。现在看来,票房侧出大问题了。一部好的电影,票房可以造假;一部坏的电影,票房也可以造假。不仅违规,而且违法。而观众的审美有水平高底之分,却不会造假。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喜欢便喜欢,不喜欢便不喜欢。可见,文艺评论只对观众负责,不必对票房负责。 其实,评论也是可以造假的,并经常造假。不过,评论造假一定是为了票房,不是为了文艺,更不是为了观众。如果老板们在逐利的同时,还设立了“完美统一”的目标,算有良知有责任。可文艺评论要老盯住票房,不仅对不起读者观众,还有想要“替人数钱”之嫌。这些年来,不光电影评论,美术评论、文学评论“替人数钱”的并不鲜见。 我曾就这个问题请教一个大评论家。他一语中的,说这是把基本关系搞乱了。在文艺思想中,基本关系通常指的是作品与时代、与生活、与人民的关系。这也是文艺评论要把握的基本关系和基本思想底线。把基本关系搞乱了,就容易击穿思想底线,文艺评论就会出风险。搞乱基本关系,通常从一些概念词汇开始。别小看“票房”这个词,内涵就是资本。它一旦进入具体操作层面,资本的力量就会像一个楔子一样,打入评论的概念体系,撕开一个口子,并很快扩大战果,让正常的概念都染上金钱的病毒。当“票房”成了一个关键词,就引导着评论朝着迎合市场的方向走,从而消解了评论的功能,改变评论的品质。这样的评论,后果当然可想而知。当前文艺包括文艺思想文艺评论出了好多问题,根子就在基本关系上出现了困惑迷惘,出现了混乱颠倒。 诚然,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作品都被开发了商品的功能,进入文化市场流通,很多批量化消费性的作品是由市场来调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艺作品的确会面临市场的考验,常常会陷入价值观、道德观、思想观、审美观的困局。这个时候,特别需要文艺评论勇敢站出来,突破文艺的困局,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引导读者观众不断提高读者观众正确认识生活,认识世界的能力,不断提高读者观众的思想水平,审美能力。通过正确的评论,支持广大作家艺术家自觉创作优秀的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文艺评论的作用和价值就体现在这里。 应该说,文化产业越是发展,文化市场越是活跃,就越需要文艺评论,越需要文艺评论有作为。如果文艺评论屈从于资本金钱,把自己的基本关系搞乱了,把思想搞乱了,不仅文艺作品会成为市场金钱的奴隶,文艺评论也会成为市场金钱的奴隶。所以,面对复杂的文艺现象,文艺评论应该特别清醒。 现在,对文艺评论的功能性质作用价值说法很多,说什么的都有。其实,文艺评论说到底,就是把作品作家社会读者的紧紧联系在一起。有了这种坚定紧密的联系,文艺评论才不会误入歧途。说得再多,加再多概念,引入再多理念,都不要丢了这个“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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