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蒙冤的汽修工,一位顺手牵羊的古惑仔,一位夜总会领班身份的杀手,这三个小人物置身边陲小城,共同上演了《追凶者也》这部戏。 片方的宣传定位是“黑色幽默悬疑片”。将“黑色幽默”与“悬疑”拆开,前者稳操胜券,而后者原本也并不勉强,但那“黑色幽默”够“黑”够“幽默”,“悬疑”就会被瓦解,失去了扣人心弦的效力。观众大可不必追究整部影片的完整度,只管在一个又一个碎片化的噱头里满足观影的乐趣。 相较于同期上映的《七月与安生》,这部片子显然“更接地气”。而这一切,导演曹保平依旧靠着他那惯常的风格化的夸张来完成。问题就在于,这真的是“地气”吗?莫非,我们的现实,本来便具有夸张的本质? 夸张是这部影片的基本面貌。故事离奇到并不值得推敲,表演“过度”到几乎无度。但这种离奇与过度,综合考量下来,却能够拿到一个不错的分数。因为,所有这一切,都关乎导演那“风格化”的企图。一部影片,如果对“风格”有了鲜明的企图,它基本上就已经接近了艺术的创作。所以,当我回复朋友对这两部影片的推荐时,并不是非常恰当地做出了如下的评价:《七月与安生》是精致的秀,《追凶者也》是粗糙的艺术品,那么好了,不论秀与粗糙,就为精致和艺术品鼓掌吧。 我们也许能够容忍粗糙的艺术品,但无论如何,大约是无法接受粗糙的秀吧。在这个意义上,这部影片胜出同档期的其他作品,完全是因为它还多少葆有对于艺术的追求。生硬方言给人带来的不适感,冷酷血腥的自然主义式的杀人呈现,接近低级趣味的幽默桥段,这些单独拎出来都会遭人抨击的元素,综合在艺术的企图里,便成为可被原谅的风格。在这个原则之下,这部影片获得了部分的胜利。 除去影片的形式,我们可以不计较它的“中心思想”吗?尽管绝大多数的观影者可能并无这样的诉求,他们有权利只在将近两个小时的黑暗里为影片的“风格”开怀大笑,而不去追究“内容”。但导演曹保平对此心有不甘。他赋予了这几个底层小人物某种不大经得住推敲的“道德优势”:汽修工的颟顸,古惑仔“打死也不说”的江湖义气,杀手为现实所迫的犯罪动机,都统摄在一种导演想象中的“可贵的规矩”里,他们在这种规矩里杀人越货,真杀真越,对应的,则是那个现实之中无所不在的“假”——假楼盘,假金店,背信弃义与利令智昏。这当然有些牵强,却也的确令人惆怅。无论是批判的同情还是同情的批判,导演都压根没有着力,他放弃了批判,旗帜鲜明地同情着影片中的角色。对于这个“中心思想”,曹保平脑袋里占位甚少,他仅仅只是给出了一个草率的立场,他志不在此,他所倾心的,可能更多的还是在于让黑暗中的观影者傻乐起来,有个不错的票房:这些,在形式上有一个风格化的强调就足够了。 这部影片或许可以算作黑色幽默风格的胜利,它压倒了悬疑,压倒了并不过分的对于精致的要求。然而,对于一部影片来讲,只有风格方面的追求,显然还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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