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者:林培源 提问者:刘雅麒 时间:2016年12月18日 受访者简介: 林培源,1987年生于广东汕头,青年作家,曾获2007年、2008年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文学硕士,2015年考入清华大学中文系攻读博士学位。作品发表于《花城》、《山花》、《青年作家》、《香港文学》等刊物,已出版短篇小说集《钻石与灰烬》(2014)、《第三条河岸》(2013)等六部作品。短篇小说《濒死之夜》获得第四届《人民文学》“紫金·人民文学之星”短篇小说佳作奖。长篇小说《以父之名》于2016年12月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1祝贺你刚刚获得《人民文学》的一个文学奖,关于什么的? 是个短篇叫《濒死之夜》,讲的是一个和祖父相依为命的年轻人,在乡间当小偷,后来到珠三角打工,谈了个女朋友又失恋了,回到家乡,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他父亲吸毒,母亲离家,父亲最后也不知下落。他怀疑人生的价值,去乡间问神婆,神婆道出了他的命运,给他造成精神上的打击,最后他残忍地杀害了神婆。小说是从他杀了人之后开始写的,其中最重要的意象是“水猴”(潮汕乡间对水鬼的俗称)。小说的结尾是这个年轻人投水了,小说围绕的就是他自杀前的一系列回忆和想象展开。 (问:感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讲年轻人的犯罪,很有想象力的一个作品。他们的评价是?) 我现在还没看到“紫金·人民文学之星”评委们对这个小说的评价,不敢妄加揣度。我先说一下个人对这个小说的看法,这篇小说2015年曾被改编成实验话剧,在深圳蛇口影剧院试演了一场,虽然没有后续的商业演出,但当时坐在台下看演员们把我小说里一些很晦涩同时又具有思辨性的东西表演出来,我觉得非常有意思。 2最近你出版了新的长篇《以父之名》。它的创作灵感来源于? 两三年前,我写过一个叫《奥黛》的短篇小说,发在《山花》(2014年3月刊),讲的是一个潮汕男人娶了越南新娘,后来越南新娘跑了,留下孤独的中年男人独自面对生活的故事。这个作品和《第三条河岸》、《钻石与灰烬》两部小说集收录的中短篇有了些“异质”的元素。我试着借一个外来者(小说里是指越南新娘)的目光来打量我生活的潮汕小镇,但我并没有正面去写这个越南女人的心理。写完这个小说,我有些“不过瘾”。2015年4月考完博之后,我琢磨着,动手写了三万多字的一个中篇(后来成了小说的第一部分,发在《青年文学》上)。写成长篇时我又重新虚构,从一个年轻人离家之后开始写起的,而他“父亲”和母亲的故事,则放在了最后一部分来写,是一个不顺从线性叙事的作品。 3你对故乡的情结是怎样的? 我老家在广东汕头下面一个小镇,以前没有写小说,并不知道小镇有那么强的吸附力,它像磁铁一样把我紧紧吸住。“故乡”就像一个幽灵,你时不时会被这个幽灵所缠绕,故乡会不断提醒你你的根在哪里。我总会写到它,有时不想去面对它,但又不得不去面对。我在老家那边生活了十九年,读大学才离开了家乡。 其实我对老家还是很留恋的,但我留恋的是我童年记忆中的故乡。现在回去之后,发现故乡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故乡了,四邻八里的人都不怎么串门,小孩子都宅在家里玩电脑呀,不像之前有种很融洽的感觉。现在我家乡的很多小孩子都不会游泳,要到游泳池去学游泳,我们那时候哪需要特意学游泳呀。现在乡下的环境也特别差,垃圾遍地,污染也很重。 我现在回去跟家乡的长辈们聊天,也会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有些长辈并不理解我为什么念完研究生还要念博士,他们总会问,你读博士,每个月有多少工资啊?所以每次回老家我都会胆战心惊的。 我从深圳、广州一路到北京求学,对老家的感觉很复杂,自己好像是一边离开一边回归。当然,回归指的是在小说里。我写得较满意的作品,没有一部是和家乡脱离关系的。我在小说里经常会处理父子之间的关系,借此来表达自己对故乡的那种复杂的情结。我写过一个短篇叫《一个青年小说家的肖像》,写的是在外求学的青年回乡之后发生的故事,通过父子之间的冲突与对话来具体呈现他与故乡的关系。 当然,或许我对老家的人和事,依然会存在偏见和误解。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会试着去理解,去靠近它。新长篇《以父之名》其实处理的也是同样的问题,文学并不是要居高临下去做道德批判,而是要抵达某种理解的同情。我对我的故乡潮汕其实是越来越陌生了,但我会在作品中不断去书写,试着去发现一个我从未发现过的、被忽略掉了的故乡。 4你先后到深圳、广州、北京求学,潮汕人的哪些讲究是你一直没有丢掉的? 潮汕人喜欢喝功夫茶,我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一套茶具。平时在宿舍时我也会喝茶。我们那边喝茶有个讲究:要用三个杯子。三个杯子像个“品”字,有品茶即人品之意。潮汕还有一句俗语“茶三酒四踢跎二”,“踢跎”是潮汕方言,“游玩”的意思。也就是说喝茶三个人最合适,饮酒四个人最合适,游玩两个人最合适。所以我喝茶,就算是一个人也要摆三个杯子。 5当年新概念作文大赛,你觉得自己胜出的原因是什么?获奖对你的影响? 我记得当时第十届新概念的文集中,有一位厦门大学的教授对我做了点评,她说从我的文章中看到了鲁迅的影子。这个评价还蛮高的。我那篇《打马而过的旧时光》写了家乡,写我奶奶,写自己家庭的一小段故事。之所以会这样写,是因为我高一时,我们学校文学社的老师建议我可以多写自己家乡,我就尝试去写了,写了故乡的人和事,并把潮汕的方言用在文章里。我想也许这就是胜出的一个原因吧。 第一次参加新概念我才高三,那时完全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第二次参赛我已经大一了,那时的确是想再次确证自己有没有这方面的才能。但才能往往是不可靠的,支撑写作者走下去的动力不止才华那么简单。拿了两个新概念一等奖,放到当下来看,最大的影响就是这个经历改变我的人生轨迹,它给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可以说,我现在所走的路是那时奠定的,我所付出的代价,也是那时就预埋了种子的。 6在清华读博阶段,导师格非对你的启发和影响?你印象中的格非? 格非老师是一个睿智而真诚的人。每次向他请教做学问的困惑或是创作方面的问题,他总是能用三言两语就把问题讲清楚。我们上课做报告时,他会在后排听着,认真做笔记,作总结时可以一针见血地抓住要害。 老师虽然人在学院里,但对现实社会依然有强烈的关怀。最近上课,他讲到乡村生活凋败的问题时,谈及自己回乡后发现曾经生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记忆中的样子了。他自己说《望春风》并不是一部纯粹写乡村题材的作品,但这部作品与他的乡村社会经验是密切相关的。他把自己比较成熟的思考融在作品里面,不轻易“打发”现实,而是把问题想得很深,用一种恰到好处的方式去呈现。普通的读者可能读到的只是一个故事。但那些经受过一定文学训练的、对小说有成熟的理解的人,或许会在他的小说中看到更多的东西。 老师的很多观点更新了我对文学的理解。以前我对“何为小说”只停留在相对感性的认识,但现在有了学理上的疏通,很多想不明白的问题会看得更清晰。在小说方面,格非老师认为文学是对读者的一种召唤。不管是流行文学,还是通俗文学、经典作品都在召唤一部分的读者。比如说,经典作品可能召唤的是面向未来的读者,流行文学的读者可能是某个特定范围群体。通俗文学和流行文学是区分开的(流行的东西总会过时,但通俗文学不一定,比方说金庸的小说)。 格非老师既是我的博导,也是我一直在阅读并且不断重读的作家,特别是他的新作《望春风》,让我看到了很多写作的秘密和诀窍,我暑假读完特别激动,写了评论,后来9月又给他做了长篇访谈(《文学没有固定的对象》),这个过程算是在“偷师”吧。访谈中格非老师说的一段话让我深受启发:“读者通常认为文学存在一个固定反对的对象,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文学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的反对和加以批判的对象。文学永远是从外部来反对内部的社会公众意识的某种东西。当这个社会的公众和社会意识形成一个巨大的力量和惯性的时候,文学会从外部对它进行质疑,跟它对话,并建立起新的对话关系。” 格非老师在我们清华很受学生欢迎,他是个学识渊博思维缜密的人,说话语速很快,且自带幽默细胞,上他的课,听他引经据典,再不时地针砭社会时事,真是一种享受。 (问:格非给你上的第一堂课是?你从他那儿学到的最有价值的东西是?) 格非老师给我上的第一堂课是《小说叙事学》,谈了小说叙事学的一些基本的理论和实践方法。给我最大的启发是有关小说为何物,他打开了我的思考和视野。他知道我拿奖了很高兴,但我还不敢拿我的作品给他看,我战战兢兢的,特别没自信。 7你拥有写作上的自信吗? 写作的自信,可能从初中高中就有了,但时常写着写着就陷入悲观中。比如你拿自己的作品跟你特别喜欢的一些文学大师相比,就会怀疑自己,质疑自己写的东西到底有没有意义。有时发现自己想写的已经有人写出来了,这种感觉会特别沮丧,会觉得在文学这条路上,特别卑微。 8你希望自己的读者群是?你在文学上的野心和抱负是? 我希望自己的读者群不仅限于年轻人。文学上的野心和抱负我肯定是有的,比如说向大师致敬,希望自己的作品经得起时间的打磨,但这些东西只能靠努力去写,而不是像喊宣言和口号一样说出来。 9你比较欣赏的同行? “70后作家”里我很喜欢张楚、张忌、葛亮。我非常喜欢张忌的《出家》,这部小说不长,大概两百多页、十万字左右,但读起来特别厚重,而且笔法很简单,从中可以看到沈从文、汪曾祺这一类作家的文脉。小说写了一位三个孩子的爸爸,为了赚钱养家,把当假和尚作为谋生手段,写出了底层人物的生存挣扎。后来主人公发现自己跟宗教、信仰这些东西越来越靠近,思考自己要不要出家,开始面临精神层面的挣扎。小说中有很多留白的地方,张忌并没有填得很满,读到最后,有种四两拨千斤的感觉。我读了两遍,这是今年我读到的除了《望春风》以外,我觉得最好的一部小说。 葛亮是1978年的,比我大九岁。他学识渊博,写作上很有耐心,颇有大师气度。他的每部小说会花六七年的时间来写,他的“中国三部曲”,第一部是《朱雀》,关于南京的,第二部是刚刚出版的《北鸢》,关于民国的。民国这样的题材可不是一般人能写的。我特别敬佩他。 另外,我尤其欣赏的还有张楚兄。他的《野象小姐》刚拿到了郁达夫短篇小说奖,他早些年就拿鲁迅文学奖了,是特别厉害的一个小说家,写县城,写底层人物的世俗生活,写得非常细腻。当然文学奖只是另一个评判标准而已,更重要的是,他的作品行内行外人都很喜欢。 10哪些作家作品对你影响深远? 首先当然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了,初中的时候读得似懂非懂,但后来我写的短篇《他杀死了鲤鱼》,有读者和我说读出了马尔克斯的味道,我说不清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至于为什么会喜欢马尔克斯,恐怕理由和其他人差不多,再者,我老家在广东潮汕,读《礼拜二午睡时刻》,溽热的小镇,午睡的人群,总让我恍惚,马尔克斯写的就是我老家那个小镇。 11读者的反馈和评价会影响你的进一步创作吗?你与读者比较难忘的交流? 以前博客还火的时候,很多读者会给我留言,也给我写邮件,把信寄到我学校,本科在深大,直到硕士阶段,我不知道收了多少读者给我写的信。当然现在微博很方便,读者读你的作品,会第一时间给你反馈,但反馈归反馈,总体来说,他们的反馈不会影响我的创作的,我比读者更了解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 有次一个老家来的读者,到清华,买了面包放在我们学院的收发室,然后微博私信通知我去拿……谈不上很难忘,但叫我觉得温暖。还有无数人,他们潜水,但会默默关注我的作品,这种交流相对隐秘些,也算是写作者的一种幸福吧。 12印象深刻的童年经历? 我读小学之前挺野的,邻居的几个大哥哥喜欢带我玩,那时夏天,到郊外钓鱼,捉知了,挖蚯蚓,拿水到地里灌蟋蟀,把蟋蟀逼出来……很多乡下孩子喜欢玩的东西我都玩过。难忘的童年经历,可能更多的是这些,我庆幸自己有一个和大自然很亲密的童年,也并不像谁说的,作家都有一个悲惨的童年,我觉得这说法有问题,起码在我这里是不成立的。后来我上了小学,就一直当班长,当到高中毕业,也是挺神奇的。好像读了书,心就收回来了,一点也不野了。我特别庆幸自己从小在乡村长大,现在很多90后的小孩好像都没有乡村生活了,不像我们那时还经常到河里游泳、捕知了、钓鱼,有很多亲近大自然的机会。 13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交朋友? 我的朋友蛮多的,写作的,做生意的,搞学术的……当然我更喜欢和志同道合的人交朋友,喜欢性情中人,性格温和些的我更聊得来。 14现在每天写作、学习、工作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今年4月写完长篇,我这七八个月来就没有写过小说了,时间都投入到课业上了,不上课的话,一般早上八九点到图书馆自习,十二点左右吃午饭,中午是雷打不动的午睡,下午两点半左右到五点半六点继续在图书馆泡着(不得不说,我太喜欢清华的图书馆了),确保在精力最充沛的时段看书、写论文、做笔记……晚上的话处理一些其他的琐碎事,周末也基本一个人待着,现在不怎么出去找朋友聚了。生活很枯燥的,但我习惯了。 15最想送女朋友什么礼物? 我是个俗人,我会送钻戒,我想选这种比较有仪式感的东西。要是送自己写的书或其他的一些小礼物,就太没意思了,反正以后大把机会送。 16你做过最浪漫的事? 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去香港开会,和女朋友在香港碰面,开完会的间隙带着她一起在香港玩,坐天星小轮啊、逛街吃饭什么的。因为我们两个是异地,会特别珍惜两个人腻在一起的短暂时光。 17比较难忘的梦境? 我经常会梦见自己的双脚被人绑住或是背负了很沉的东西,腿感到又软又沉,难以站起来,完全走不动路。这几年都会做这样的梦。 18你最自豪的能力? 我有强悍的自我规训和管理时间的能力,这是我最津津乐道的。 (问:这是怎么形成的?) 这跟我在深圳大学的求学经历有关。深圳是一个讲求效率的城市,所谓“深圳速度”嘛。我在深圳上学时,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很充实。当时在一个朋友的影响下,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拿小本子记录一下每天都要做什么事情,坚持了两三年,写了三个本子。后来手机更方便了,就把要做的事备忘在手机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当然负面效应是,我因此变得非常焦虑…… 19对前段时间在地铁上丢书的看法? 我觉得丢书是特别愚蠢的一个行为。据说有些书丢在地铁,没有人去拿,没有人去捡,后来这些书就被扫地的大妈清理走了。我觉得推动国民阅读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种方式可能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中国人平均阅读量低,并不是喊喊口号、在地铁里丢几本书就能改变的。 20你偏爱哪种颜色/音乐类型?为什么? 白色/民谣。它们让我觉着舒服。 21你喜欢的电影?(三至五部) 《超脱》,没什么特别的原因,这部片子拍得很忧郁,把我看哭了;伯格曼的《野草莓》,我喜欢电影里溢出来的超现实,虚虚实实的东西;杨德昌的《一一》、侯孝贤的《风柜来的人》我也喜欢,我喜欢有些“陈旧”的片子,而好莱坞的大片,真的就是消遣而已。 22现在的研究方向?完成博士学业后有什么打算? 我初中时就读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高中时读卡夫卡。后来对外国文学感兴趣,研究生选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这个专业,我现在的研究方向是现代文学。国外的很多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是归入比较文学专业的,所以我转去做现代文学并不奇怪,毕竟现代文学天然带有比较文学的基因,它是在中西交汇中产生的,而且现在越做越觉得有意思。 博士毕业后想进高校当老师,希望可以一边教书,一边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对我来说这是比较理想的生活状态。 文并供图/刘雅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