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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王》序言:“我诅咒所有的白人狩猎者”(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2 中国教育新闻网—读书频 余中先 参加讨论


    而那位身体并不在场,精神却无处不在的莉丝·达尔布瓦,则是隐藏在母亲茜贝尔背后的欧洲文明的真正代表。
    小说故事的叙述者“我”正是因为莉丝的某种关系,才跟这对夫妇来往的:莉丝是当年茜贝尔在瑞士寄宿学校时的好友。“我”带了莉丝写给茜贝尔的介绍信,来到皇家野生动物园小住,这才认识了帕特里夏。也正是因为叙述者“我”是从莉丝那里来的,因此在一开始也被帕特里夏和茜贝尔当作是欧洲文明的代表(尽管母女俩看这问题的视角根本不同),其任务就是把帕特里夏带回到欧洲去。
    布里特的形象则比较复杂:这张蓬乱头发下野兽般的面孔——是武力、强悍、野蛮的代表,也是权力、秩序、责任的象征。这位约翰·布里特曾有过惊人的往昔:他名声在外:“偷猎象牙和犀牛角的公牛布里特,枪不离守的职业猎人公牛布里特,全区大个头猎物的终结者公牛布里特”。他当初为什么要杀动物?布里特的解释是:“要想准确地杀死野兽,就要先了解它们。要了解它们就要喜欢它们。而越喜欢它们就越想杀死它们。现实比我描述的还要糟糕。正是因为人们喜欢这些野兽,才更想要杀死它们,体会以此带来的快感。无所谓是否饥饿,无所谓代价多少,无所谓有没有许可,无所谓是否在禁猎区,无所谓野兽有多危险,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它是漂亮的、高贵的、可爱的,只要它用它的力量或优雅打动了您,那么您就杀死它。”后来,他当上了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作为当局的责任人,履行着保护动物,维护自然秩序的任务。他放任、鼓励、帮助女儿跟动物沟通,因为他生性喜爱野兽和自然,但为保护她的安全,以防万一,他不得不派老猎手基霍洛暗中跟着她……
    对莉丝(甚至在一开始还包括因莉丝的关系而来野生动物园的“我”)布里特心存戒意,他曾这样抱怨那位远在瑞士的女士:“真不敢相信,像莉丝这样自负空虚,只爱打扮的女人竟能在一万公里以外给我们制造这么多麻烦。”
    最后,当他见到狮子死死地压住了马萨依人奥里乌嘎,就要把那勇士撕成碎片时,他毅然决然地开了枪,一弹命中“国王”的心脏。这个早年外号叫公牛的布里特,终于在关键时刻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要保护动物,除非动物威胁到人类的生命”。
    作者约瑟夫·凯塞尔认识一个叫塔贝雷少校(major Taberer)的朋友,他就在非洲的一个野生动物园当主管,行使保护动物的使命,而且这部《狮王》就是作者在他的家中小住时构思的。不过,凯塞尔强调说,布里特、茜贝尔和帕特里夏形象都是虚构的。但他同时又强调说,塔贝雷少校在保护野生动物事业中体现出的经验和责任,对他这部小说的写作,无疑有着很大的影响和启迪。
    而那个曾经被狮子撕得遍体鳞伤的独眼猎人基霍洛,还有从小习惯了喝牛血的马萨依人奥里乌嘎,从某种程度来说,应该也是亲近自然的种族的代表。他们在小说中几乎没有言语,只有动作、行为。这一点,多多少少说明,他们在作者眼中,只是一些配角,不过,他们的举止行为,还是不无惊人之处,至少不缺强悍、野性、英武、忠勇之气。例如那位奥里乌嘎,他生性就喜搏斗,从来就不怕狮子一类的猛兽。为了赢得帕特里夏的爱情,他好几次准备伏击“国王”。最后一次,他本来已经投出长矛,刺伤了“国王”,但“国王”在帕特里夏鼓励下一跃而起,扑向那头戴狮鬃的彪悍的马萨依人。于是,读者们见到了两种“狮子”的交锋:
    我有些认不出这个身影了。他像是从蒙昧时代走出来的人。手中巨大的盾牌遮住了身子。闪着黏土和古铜光辉的头发上面飘动着光环般的狮鬃……
    狮子以异常的轻巧站起身,鬃毛挺立,嚎叫着一下子扑到奥里乌嘎身上。两种鬃毛,一活一死交织缠绕在一起。
    他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对待自然的做法,在一些欧洲人眼中,似乎有些荒唐,至少是不好理解。但毫无疑问,他们与自然、与动物的关系,要比文明人更简单,也更和谐。
    任何一个热爱自然的人都会被它所感动和振奋
    其实,小说中,还有一个十分美妙的形象,可那不是某一个人,而是非洲草原的一片景色。不过,我们确实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大写的“人物”,因为它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充满生命活力的自然,请看:
    此处是一个宽阔平滑,波光粼粼的圆形河滩,过去曾是一汪湖水。月光反射在水面银波闪耀。在这片延伸到乞力马扎罗山的月光幻影之中,我们看到受到自由空间,清新空气和皎洁月色吸引的动物正在嬉戏。体型庞大或力量凶猛的牛羚,长颈鹿还有野牛正在迷人的马戏场中安静地散步。斑马、格兰特瞪羚、黑斑羚在干涸的湖中间混杂在一起,形成一个无边的圆圈,既无重力又无物质。这些被镀上了银月和水墨颜色的,超脱了肉体的身影,在天幕中轻巧、迅速、自由、优雅地摇摆,站立。它们的动作比白天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高贵和迷人。这正是受月光浸润,引导而完成的疯狂,神圣的舞蹈。
    任何一个热爱自然的人,面对它,都会被它雄伟、壮丽、博大、广袤所感动和振奋。
    然而,欧洲的某些文明人与非洲的自然是那么格格不入。读者可以从布里特的口中得知:有那么一位在乞力马扎罗山下也不忘戴齐珠宝首饰的女士,“可惜某天早餐时,她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一群猴子夺走”。还有一些游客,则因为临时住的茅屋里没有冰箱而牢骚满腹。
    作为旅游者的“我”,尽管也来自欧洲,但毕竟对大自然,对野性的动物,对非洲的原始生活充满敬意,也能理解和欣赏帕特里夏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当然,相比于“野兽们的女巫” 帕特里夏,他就差得远了。
    帕特里夏对野生动物的理解和热爱,应该远远地胜过一些同样也热爱并且想保护动物的成人。有这样一段话,颇能说明问题:
    “这些野兽不需要您,”帕特里夏终于开口了,“和您在一起,它们就不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安静、自由地玩耍了,像它们平常习惯的那样。”
    “可是,我喜欢它们,这你也知道。”
    “那也不行,”帕特里夏反驳道:“野兽和您合不来。必须得懂它们,但您不懂……而且您也不会懂。”
    小说设计了一个悲剧结尾:“国王”死后,最终,帕特里夏还是在欧洲文明的进逼下失败了,屈服了。
    我们看到,她含泪告别了大自然,告别了充满了温情和自由的动物世界,要去内罗毕,要去她以前曾经去过的寄宿学校。这是一次真正的告别。告别自然,走向文明。但是她心有不甘,她得发泄,她得爆发:
    帕特里夏抖得越来越厉害,越来越快。她主动抓住我的手,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紧紧把它攥住。
    “就剩它一个人了。”她呻吟着,“就剩下它一个,永远的。”
    发出第一声啜泣是艰难的,就像嘶哑的喘息,随后的抽泣则轻松起来。
    帕特里夏哭了出来,就像任何一个小女孩那样,就像任何一个人类的孩子那样大哭起来。
    而野兽们则仍在跳舞。
    小说人物帕特里夏的故事,使我不仅想起另外一个法国小女孩,那位在真实生活中长期与野生动物为友的小姑娘蒂皮。
    蒂皮的父亲是摄影师阿兰·德格雷,长期在非洲的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等地工作,拍摄那里的沙漠、草原、动物。她从小跟着父母在非洲长大,在野生动物中间无忧无虑地生活。有一本书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记述了小蒂皮对大自然和野生动物的赞美,以及对她与动物相伴的童年生活的回忆。那本书上生动活泼的文字,尤其是那些色彩斑斓的照片,记录了蒂皮与大象、豹子、鸵鸟、斑马、狒狒、蜥蜴等动物亲密无间的友谊关系,还有她对它们的深刻理解与认识。
    后来,到了上学年龄,蒂皮不得不回到法国,跟同龄人一起在巴黎上学,比他们稍晚几年开始接受欧洲文明的熏陶。她遇到了困难……尽管我们不知道她后来是如何生活的,因为法国社会要保护小明星(她因为童年时代与动物为友的“历险”生活……成了法国家喻户晓的生态大使级别的明星),不让媒体采访她。我们从媒体那里再也没有得到关于她的最新报道,但通过他父母的讲述,我们还是得知了她的一些近况。例如,她的父母离婚了,她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很复杂的家庭问题,更何况这还是许多从生下来就接受西方文明的孩子所无法面对,无法解决的难题。
    我在想,颇有些担心地想,真实生活中的蒂皮·德格雷的状态,大抵就是小说中帕特里夏将要面临的明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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