绰号的社会语用分析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1:11:39 语言教学与研究 侯广旭 参加讨论
绰号的社会语用分析
侯广旭 (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 [摘要] 基于对大量有案可稽的英汉语世界各式真实人等的绰号及其产生背景的调查,本文讨论了绰号的语用功能,绰号的流行、通用性、跨文化交际中的绰号等社会语用现象,以及绰号对社会的发展变化、文明程度与人们的生活背景与精神面貌的折射。 [关键词] 绰号;社会语用;分析 A Societal Pragmatic Analysis of Personal Nicknames Abstract: This study has examined a vast amount of actual personal nicknames and their origins in the English- and the Chinese-speaking worlds. Their pragmatic functions and prevalence in different social stratums are described. Also addressed are their generality and their usage in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s. Finally, their reflection of the social physiognomy and the personal background and mental outlook are considered. Key words: nickname; societal pragmatic analysis 1. 引言 在国内不断生温的文化热研究中绰号(nickname)并未象姓氏那样得到重视。现有研究多以汉语文学作品人物绰号为对象,讨论一般集中在修辞方法和文艺效果上。本文主要对英汉语世界里的真人绰号的一些社会语用现象做一点调查与分析。 2.绰号的语用功能 2.1 品评、表情功能 在交际中,人们不满足于“指名道姓”,有时需用绰号对名主称说、素描、品评。Honore de Balzac(1799-1850)在他的小说A Distinguished Provincial at Paris①中说,人物最好的画像有时莫过于他的绰号。作家喜用绰号描写人物。 2.2 标明身份功能 澳大利亚港市阿得雷德附近的土著居民有一旧俗:给所有的小孩起同样的名字,然后按数字排序。结果,只好靠绰号来分清谁是谁。美国印第安人基奥瓦人的小孩出生几年后,父母才给他们起名。小孩有了名后,也不用,而只用绰号。威尔士人重名的特多,故绰号盛行,并有用职业缀于姓后以区别身份的习俗。如同姓Jones的,就有Jones the Post(琼斯信差),Jones the Garage(琼斯车库)等绰号(Freestone,1990:vii)。非洲博奴斯人没有正式姓名,只有绰号[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 Manners]。 绰号常用来区别同名人。有两位英国作家都叫Samuel Butler,一位写了17世纪讽刺诗Hudibras,另一位作了19世纪乌托邦游记小说Erewhon。学界称前者为Hudibras Butler②,后者为Erewhon Butler。 有些西方学者认为,许多古今姓名原来都是绰号,如取自动物名的姓原来都可能是描述相貌或性格的绰号(如Lamb指“温顺”;Bull指“倔强”)(Freestone, 1990:vii)。中世纪时,为避免重名,富人们常在教名后加个绰号。其中一些慢慢变成了姓氏。如,John the Long变成了John Long。英国画家Sir Peter Lely(1618-80),因其房子上有百合花(lily)标志,与其父亲共得绰号Lely③。后来,Peter索性改姓Lely。 绰号的标明身份功能与其地域、职业性使其成为我国基层派出所治安民警对管内重点和边缘人口要达到的“四知”(知姓名、知绰号、知住址、知体貌特征)的内容之一。 绰号毕竟不是受民法姓名权保护的称呼,稳定性与特异性差,多名性(一人多号)明显,不能充分代表人格与身份。因此,常与人名打交道的政法、金融、保险、医疗等部门的工作者,对绰号不可小视。英国有一先生在保险单上签了个“名”Digger Smith。1975年此人逝世时,保险公司在查实保险单上的人与死亡证明书上的亡人是否为同一人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原因是Digger Smith(挖掘者史密斯)是绰号。 2.3 隐匿身份功能 既然绰号的标明身份功能是有限的,它就可有隐匿身份的功能。用于这种目的的绰号叫turf nickname(“草皮”绰号)。 在一些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中许多人怕敌人知道其首领真名后消灭其灵魂,故宁用首领们因武功等而得的绰号,而不用其真名。世界上许多民族,出于驱邪祛病的求生欲望,有不露真名,而给小孩起个“不会引起巫婆术士注意”的绰号[如Filth(脏物)]的习惯(Freestone, 1990: ix等)。 黑社会成员私立黑道同盟,见面不问底细,只称外号,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一般作案分子也常用绰号“隐身”。1946年美国得克萨斯州有个专趁满月夜作案的色情狂杀手。警方动用大量警力撒大网搜捕,但还是莫测其踪迹,只知道其绰号叫The Moonlight Murderer(月光下的杀手)。 这种功能即可对社会有害,也可对社会有利。如警方用绰号来隐匿当事人的身份,以便于案件侦察与审理或保护当事人的安全或隐私权。印度喀什米尔邦王公Bahadur(1895-1961)曾涉嫌一起贪污案。法庭审理该案时,用Mr A这一绰号来掩饰其真实身份。我国媒体报道一些案件的侦破过程时,除常用当事人的化名外,也用其绰号。近年我国媒体也报道过举报人先用“绰号”举报,日后再向有关部门公布身份的情况。 2.4 商业功能 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里,一切东西都可能派上商业用场。前英格兰橄榄球队队长Michael Harrison (1956- )有绰号叫Burglar Bill(窃贼比尔,Dickson小说Oliver Twist中人物名)。后来,Harrison家乡一家啤酒厂就用该绰号作了品牌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种以品牌、公司名命名的促销、形象小姐的雅号应运而生(如促销康克令金笔的“康克令小姐”)。伴随艺员大红大紫的雅号、艺名,常是艺员、老板、经纪人等苦心包装之作,并与促其发达、又得益其形象的公司解下不解之缘。因此,其所有权常不属于个人。在日本,一般的艺员契约中有这样的规定,艺员未经事务所许可,不得擅自将自己的雅号、艺名等提供给第三者使用。 3.绰号的社会语用现象 3.1 绰号的流行 古今中外,帝王将相、社会名流、村妇野老、医卜百业,各式人等,皆可有绰号。Charles Dickens(1812-70)在其小说A Child's History of England中说,“almost every famous person had a nickname in those rough days”。作家赵树理说,“农民差不多都有绰号”(《三里湾》)。 George Borrow(1803-81)小说The Romany Rye中说,英国人自古以来视人家优点于不见,专挑对他人不利的特征,给人起外号。明知你抛石头准,他不会叫你The Matchless Hurler(超群的投手),而偏叫你Scrub(小矮子)。当年北大教授Issac Taylor Headland (1859-1942)在他的The Chinese Boy and Girl一书中有点夸张地说:中国人性格中有给每个人起外号的倾向。无论是宫廷中的皇帝,还是街上的乞丐,只要有特殊身体标记或怪癖都会给绰号以“可乘之机”,如Humpbacked Liu(刘罗锅)、Cross-eyed Wang(王斜眼)、Club-footed Zhang(张歪脚),甚至外国人也难幸免这一“national habit”的影响。 英语里的childhood nickname(儿时绰号)、family nickname(家庭绰号)、school nickname(学校绰号)、parliamentary nickname(议会绰号)、political nickname(政治绰号)等说法都标示着绰号在社会各阶层无所不在。 绰号常比名主的真名更为人熟悉,传播得也更快(“Nothing except scandal spreads so fast as an apt nickname.”-Hervey Allen)。大家都知道首批入选美国棒球荣誉厅的五人(1936)之一是绰号Babe(大个儿)的人,而很少有人晓得他的真名是George Herman Ruth(1894-1948)。 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94)在其小说In the South Seas中说,在中太平洋群岛波利尼西亚,绰号盛行,人们写信也常用绰号落款。结果,绰号常清除人们对本名的记忆。生活中确实有象Alexandre Dumas(1802-70)小说Twenty Years After中De Winter那样的人,习惯叫别人绰号,结果忘掉名主本名。 由于社会制度、价值观念、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差别,中西在绰号的可接受性、使用场合与流行范围上尚存在很大差异。西方人显得无所忌讳。二战期间,深入部队为英军战士演唱的英国歌手Dame Vera Lynn(1917-?)被誉为The Forces' Sweetheart(部队的心上人) ,Lynn若在我国只能得到“军中百灵”之类的美称。20世纪初中华民国外交官吴廷芳(1842-1922)在他的America Through the Spectacles of an Oriental Diplomat一文中说,“在美国,即便名人也不讨厌绰号”。今日西方,除蓝白百业的从业者外,政界要人,常以在我们看来很不严肃的绰号登上媒体。有的政客在正式场合对自己的绰号“津津乐道”。媒体也给这些人物“乱起外号”并大肆传播。前英国首相Margaret Hilda Thatcher (1925- )有十几个绰号曾见诸媒体。其中的The Iron Lady(铁娘子)是由前苏联国防部机关报Red Star(《红星报》)根据名主的强硬外交路线而首称的。80年代,西方媒体每言英首相几乎必称The Iron Lady。 3.2 绰号的“重名”、通用与呼应现象 绰号的设喻用典、格式套路都有鲜明的民族习惯性。再加上人们之间有相似的特点。这就出现了绰号的“重名”与通用现象。美国第16任总统Abraham Lincoln(1809-65)和第20任总统James Abram Garfield (1831-81)均因遇刺殉职而称The Martyr President(烈士总统)。英语姓氏常能“顾名思义”,故姓氏上的绰号极多。姓Cannon(大炮)的常有绰号Bang-bang(砰砰),姓Steele(钢)的常有绰号Stainless[不锈的,来自stainless steel(不锈钢)]。汉语里的“x夫子”、“四大金刚”等称历代甚多。电影《秋菊打官司》上映后,“秋菊”成了勇敢地走上告状之路、讨说法的普通妇女的共同绰号(common nickname)。形貌绰号常常通用,且英汉常相似,如Four-eyes,“四眼”(戴眼镜的);Barrel,“大桶”(胖子);Lamppost(灯杆),“电线杆”(高个子)。 绰号有时互相呼应,如港台歌手自封的雅号:林心如为“乐坛小豆芽”,张柏芝为“乐坛甜CC”。美国影星Charles Buddy Rogers (1904- )与号称The America's Sweetheart(美国的情人)的好莱坞第一代影星Mary Pickford结婚后,声名大振,因称The America's Boy Friend(美国的男友)。 3.3 跨文化交际中的绰号 (1)绰号的辨别身份功能在跨文化交际中显得更为突出。有的民族有不暴露真实姓名的习惯,如利比里亚和象牙海岸的克鲁人从来不露真名。18、19世纪,他们在英国船上打工时,英国水手给他们起外号[如The Flying Fish(飞鱼)]来进行交际(Freestone, 1990:ix)。在交际双方有语言障碍时,绰号有时只在说话者交际圈内起到辨别身份的作用,名主全然不知。前一两年,在上海从事卖淫活动的“俄姐”(俄罗斯卖淫女)们,因为有语言障碍,无法叫出嫖客的名字,于是便根据嫖客的特征,自取绰号:“光头”、“口袋”、“麦铁”、“吐那”等等。这些绰号后来在警方抓捕嫖客的行动中帮了大忙。 (2)民族通用绰号较多。如在新加坡的大学校园里,老师常亲切地称中国大陆留学生为PRC,年纪大的叫Big PRC,小的叫Little PRC(笔者在新见闻)。名主在异域环境中得到的诸如Old French,Old Spanish等绰号都属此类。这类绰号常取材于名主国家的代表性物产。如在美国的德国人就常有Sauerkraut(酸菜),Sausage(香肠)等绰号。 (3)人们常立足于本族文化品议外域名主。在美国被誉为“现代恐怖大师”的Stephen King,在香港等华人社区被誉为“美国的金庸”。我国30年代著名女影星胡蝶在国外被称为Eastern Garbo(东方的嘉宝)。 (4)绰号常与语言间的“亲疏”有关。因西语间的相似性,在英美生活、活动的非英语民族西方人也容易得与其姓氏谐音的英语绰号。如意大利裔影星Sylvester Stallone(1946- ),在美国有绰号The Italian Stallion(意大利种马)。而有的民族的姓名,外族人觉得很别扭[Henry David Thoreau(1813-62)Walking],常被讹读而成绰号,如英国陆军少将Sir Garnet Joseph Wolseley(1833-1913)在西非黄金海岸有一绰号叫“Sagrenti”,来自非洲人对“Sir Garnet”的发音。 (5)英语本族人之间交际中或英语作品中,来自印欧语系的外来人名、绰号,常用原文拼读,我们常区分不开。也会出现Alexandre Dumas(1802-1870)小说The Count of Monte Cristo中的“不知道外号的意思,只是鹦鹉学舌”的情况。 4.绰号与社会 英国漂亮女演员Fiona Fullerton (1956- )的绰号The Million Dollar Face(百万美元的脸)印证着金钱社会里一切都打上了金钱的烙印。美国警察的绰号Beatlasher(打手)令人不寒而栗。绰号反映着社会的状况与人们的精神面貌。 4.1 绰号素描人物风貌与生活背景。 (1)绰号有地域性:反映名主生活地区的风物、习俗。“空心菜”是湘西一带最寻常的蔬菜。在那里,好多缺少心机的人有绰号“空心菜”。北方人称嘴不饶人的女人为“小辣椒”。在蒙汉杂居地区,人们仍互相起与喝茶有关的绰号。Joseph Chamberlain(1836-1914)的绰号Brummagem Joe(伯明翰的乔)是在他任伯明翰市市长时得到的,Brummagem是Birmingham的当地发音。 (2)反映名主的社会阶层、群体、职业:如“刘一刀”(屠宰个体户)、“李糖饼”(卖烧饼的)、“张百万”(私营企业家),“老花镜”(老年人)、“小棋子儿”(儿童);Cloudy(多云,气象官员),Toy Man(玩具人,玩具制造商),The Shooting Machine(射门机器,足球球员),Golden Mouth(金嘴,节目主持人)等。 (3)反映名主的道德、思想面貌、生活方式:在号称有近百万律师之众的美国,好多人不喜欢律师,听听众人给律师起的外号The Vampire(吸血鬼)、The Shark(鲨鱼)等就明白了。在我国,一些作家思想僵化,愈来愈脱离生活,写不出作品。人们给这些“作家”送了个绰号,叫“坐家”。 绰号修辞中反用、反语、别解较多,故不可随意判断名主情况。如英国演员John Pritt Harley (1786-1858) 身材矮小,但有戏称Fat Jack(胖杰克)。同叫The Emperor(皇帝)的,有的是某个“圈”里的“大腕”,有的只是长得象某个皇帝,如酷似拿破仑的一位英国出版商William Stebbing (?-1869)。 绰号也反映绰号作者的面貌。一般来说,知识分子多从性气、才具、品节入手。文化层次低一点的,则多注意外表。青年人喜用流行词。1964年美国总统大选候选人Barry Goldwater的绰号AuH2O,把名主的姓译成了金的元素符号加水的化学式,一定不是出自凡人之手。 4.2 绰号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它们的兴衰折射了历史的变迁。 翻阅英美绰号辞典,可以发现,18、19世纪,英国“名人”有海外绰号的情况比较多,一战以后逐渐减少。而在同一时期,美国“名人”的这类绰号逐渐增多。这不能不说是一战以后英国殖民体系土崩瓦解、霸权地位逐渐被美国所取代这一历史变化在绰号里的回声。 在美国,20世纪40年代的Bobbysoxers(波比短袜派女追星族),50年代的Beatniks(跨掉的一代一员),60年代颓废的Hippies(嘻皮士),70年代雅皮士的先驱Preppies(预科生),80年代寻欢作乐的Valley Girls(山谷女)等(“美国人对绰号的偏爱”,《读者》总第58期)--这些称谓一开始都是通用或合称绰号,它们记录了一些美国青年的观念、信仰、生活方式的躁动轨迹。 在“文革”那动乱年代里,有人戏称自己是“车轮战士”,因为人人批斗,人人被斗,到处是车轮大战。六、七十年代人们把肤色黑的人戏称为“小刚果”、“坦桑尼亚”、“煤店掌柜”。这些绰号使人想起中刚、中坦自1964年建交后的头十几年中高层互访频繁,想起中坦赞铁路合作项目,想起当时城镇居民用煤炭烧饭、取暖的生活。 七十年代末,拨乱反正后的中国,“文艺复兴”。取材电影人物名的绰号比较流行。人们称善于钻营的人为“钱广”(《青松岭》中人物),谑称或昵称“呆”或“不呆”的人为“横路进二”(日本电影《追捕》中一个呆子的名字)。 到了90年代及世纪之交,绰号使我们感受到市场经济惊滔拍岸的时代波澜。新的通称绰号里积淀着深沉的社会文化意识。当年山东诸城市委书记陈光,在1993到1994年间,对210家企业实施了“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在海内外新闻报道中,陈光广泛享有“陈卖光”的戏称。城市里彩民已成气候,于是就有靠彩票起家的“大腕”叫“X大彩”。近年来上网普及,人们甚至在网上找对象,在“电脑红娘”那里找不到满意对象的人会被人戏称为“电脑光棍”。改革开放,国门打开,一批又一批的城市人挥别恋人、丈夫、妻儿,踏上异国陌生的土地。在上海,送走妻子的“留守男士”于是共享绰号“太空人”(家里太太空缺的丈夫)。 在1998年那场举世瞩目的抗洪大战中,在家园被冲走的情况下,许多灾区的政府领导,时刻与灾民在一起,现场办公,他们有的自嘲自己是“流亡政府”。 4.3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外交流的增多,时尚的变化,影响到了绰号。 (1)大量洋绰号格式被引进,语码夹杂、套用外域文化事物名称等现象增多。如,“张Sir”,Mr. No(“不”先生),“一本正经子”(模仿日本人名)。 (2)流行语、品牌名、公司名等与绰号互相渗透。近年来重庆人将一切不合格品统称为“Y货”。结果人们也把一些“不合格”的“作家”称为“Y作家”(莫怀戚《陪都就事》)。Guppy是英国拥有许多联号鞋店的公司名,在英国也用作铺张浪费的人的绰号。“巨无霸”,考《汉书》文意,是某人身巨之绰号。现已成为所有超大型商品、建筑物等的“绰号”。 (3)好多绰号格式过时,一些老绰号的色彩改变。如,中国一向是以黑发为美的。赤发被视为妖魔,《水浒》中的好汉刘唐,就得了个“赤发鬼”的绰号。现在,都市里出现了“洋头”一族。“红”男“黄”女,争金斗赤。于是原来常见的绰号“红毛”、“黄毛”失去了许多昔日的贬义。 5.结语 各类绰号辞典及本文所例举的绰号皆为各书刊所公之于众之号。而实际生活中更多的是无数更为生动、有趣、独特的绰号(Sharp,1972,题献)。这些绰号的研究更有社会、文化学意义。小小绰号是语言文化研究的富矿,极有开采价值。 附注: ① 本文只随文标注而未列入“主要参考文献”的作品(多为文学名著)均为英特网上电子版资料,直接引文时也难于标注页码。 ② 本文中绰号及产生的背景,除两三处来自文学作品之外,皆为真实的、且有案可稽。英文的根据绰号辞典。汉语的多来自国内报刊的新闻报道。来源甚多,难于标注。 ③ 晋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中的五柳先生,其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与Lely的情况有异曲同工之妙。 主要参考文献: [1] Freestone, Basil. Harrap's Book of Nicknames and Their Origins [M]. Harrap Books Limited: London. 1990. [2] Sharp, Harold S. Handbook of Pseudonyms and Personal Nicknames [M]. The Scarecrow Press. Inc. 1972 原载:《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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