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不能消解道德(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7:11:19 《人民日报》2014年01月2 张江 高建平 刘跃 参加讨论
文学与道德密不可分 张江:文学要想表达对人性的理解,需要有强大的道德伦理构建力,文学与道德密不可分。企图在文学中消解道德,是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背离,也在根本上瓦解了文学。对于一个民族而言,文学这门艺术的文化选择,审美或审丑,与民族的道德伦理取向是一致的。消解道德,就消解了美,消解了文学自身。 刘跃进:从宏观层面,必须承认,一切文学创作都和道德相关,都在道德建构上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作家在创作过程中,总是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进行题材选择、情节设置、形象塑造,通过故事结构、场景描写、人物命运,让人们或感受温暖、友情、善良,或看到冷酷、暴力、恶毒。道德伦理取向不同,最终对读者和社会造成的影响也不同。前者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引人向善,成为推动社会和人类进步的积极力量;后者腐蚀灵魂,败坏人心,甚至将人推向罪恶的深渊。在现实生活中,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举不胜举。有些人因为一部优秀文学作品的鼓舞坚定意志,走向人生的成功;也有一些人,尤其是青少年,在有害读物的侵蚀下失足成恨。 这说明,文学在道德体系建构中,承担着重要职能。文学从来不是个人的私事。表面看来,文学创作是一种个体行为,与公共道德建设无关。但是,个人的创作成果一旦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发表出来,甚至并未发表,只是在亲朋好友间传阅,它就进入了公共空间,具备了公共属性,就必须承担道德建设的义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是人生的教科书。 所以,道德并不是文学的附加,道德与文学密不可分。几千年的中国文学对此作了最好的诠释和实践。“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道德担当和文学实践,在中国文化中,俨然融为一体,不可剥离。古代优秀文人在创作中对善恶美丑有着极为苛刻的选择标准,大善者大美,善与美始终是中国文学的主流。 社会在不断发展,人们在不断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文学记录精神的跋涉,焕发人性的光辉,引导道德的风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美好的、正面的、积极的力量,而不应是使人类从文明前行的轨道脱轨的消极的、负面的、堕落的力量。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明清文学中的徽州图景
- 下一篇:当代诗歌的断裂与成长:从“诵读”到“视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