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文选》正文前之注释简论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5:11:25 中国社会科学网 李翔翥 参加讨论
摘要:《文选》是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编纂的一部大型诗文总集,也是我国现存的编选最早的一部文学总集。唐代崇尚文学,以诗赋取士,《文选》更是成为士人举子们必读之书。李善精于《文选》,他“勉十年之劳,寄三余之暇,弋钓书部,愿言注缉,合成六十卷”,成为《文选注》的集大成者。本文拟以李善在《文选》正文之前之注释作为鹄的,加以初步的探研,作出概论,以冀明了李善在注释时所独持的注释内容,注释体例以及注释方法。 关键词:《文选》 注释 内容 体例 方法 《文选》是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编纂的一部大型诗文总集,也是我国现存的编选最早的一部文学总集,共收录了周代至六朝七八百年间、一百三十位知名作者和少数佚名作者的作品七百余首,各种文体的主要代表作大致具备。这部基本上囊括当时文章精华的作品编纂以后,对于当时及后世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且还形成了一门专学:“《文选》学”。 现代学术界关于“《文选》学”的研究,可谓炙手可热。其研究的内容涉及《文选》的方方面面,如《文选》的注释、校勘、评论、索引、版本、文献、编纂等。随着研究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文选》学”已经成为一门国际性学问了。但纵观上述的研究还主要集中在《文选》的编者、选录的标准和分类,《文选》的版本以及《文选》所选作家作品的研究方面。而对于李善注本的研究则关注不多,忽视这个问题显然是对于“《文选》学”的片面理解,认为“《文选》学”主要就是研究《文选》的。其实,真正的“《文选》学”主要应由“萧选”和“善注”这两个方面组成,忽视其中一个方面的所谓“《文选》学”研究都是不完全的。本文拟以李善在《文选》正文之前之注释作为鹄的,加以初步的探研,作出概论,以冀明了李善在注释时所独持的注释内容,注释体例以及注释方法。 我们从李善注释《文选》的位置来看,统而言之,可分为两个部分,即正文前之注释和正文之注释。这里先论说正文前之注释。 一、文体卷次之注 昭明太子萧统在《文选·序》中说:“远自周室,迄于圣代,都为三十卷。名曰《文选》云耳。”也就是《文选》原本共三十卷,李善在注释时,将原本三十卷的《文选》,析为六十卷;每卷之下统摄一种或几种文体;每种文体之下选录有若干篇。其中诗﹑赋两种文体又分若干子类。如《文选》第一卷至第一十九卷为赋体,在卷数之下,按赋甲、赋乙直至赋癸的次序编排篇目。 对于这样的按体分卷,分体之次第,李善仅在第一卷“赋甲”下有注云:“赋甲者,旧题甲乙,所以纪卷先后。今卷既改,故甲乙并出,存其首题,以明旧式。”这里李善注释的目的是“以明旧式”,使我们看到《文选》在李氏注释之前的编集纪卷之先后,分体次第之原貌。李善之注,洵属变乱旧式之举,故在首题保留旧有分卷之字样。当然,我们也可见李善注释态度之审慎。至于以下的体裁,如诗分甲、乙、丙、丁、戊、己、庚,共七部分;骚、七、表、序、史论、诔、哀、碑文各分上﹑下两部分;书分上、中、下三部分;记分一、二、三、四、五,共五部分,李氏均不再注释。 另外,这个“赋甲”之下的李善之注,似乎可以看作是李善对于萧统选文标准用意的真切体会与把握。古人通常论文之体都是诗居赋前,如三国曹魏曹丕《典论·论文》云:“诗赋欲丽”,西晋陆机《文赋》云“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等。而萧统选文却把赋放在诗的前面,并在《文选·序》云:“尝试论之曰:《诗序》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至于今之作者,异乎古昔,古诗之体,今则全取赋名。荀宋表之于前,贾马继之于末。自兹以降,源流寔繁。”故此,李善“赋甲”之注虽有“以明旧式”之原貌,亦有突出赋体,“存其首题”之用意。 二、文体之注 文体之注释,不妨叫解体。《文选》选文七百余首,萧统将其所选之文,按体裁分成三十七类。按次分别为赋、诗、骚、七、诏、册、令、教、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论、辞、序、颂、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也有人认为“书”下应有“移”类,“檄”下应有“难”类,因此《文选》所收体裁实为三十九类的。 李善对于上述这三十七类文体进行注释的仅有五种,现迻录如下: “册”:《说文》曰:“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象其礼,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也。” “教”:蔡邕《独断》曰:“诸侯言曰教。” “表”:表者,明也,标也,如物之标表。言标著事序,使之明白,以晓主上,得尽其忠曰表。三王已前谓之敷奏。故《尚书》云:“敷奏以言”是也。至秦幷天下,改为表。总有四品:一曰章,谢恩曰章;二曰表,陈事曰表;三曰奏,劾验政事曰奏;四曰驳,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驳。六国及秦、汉兼谓之上书,行此五事。至汉、魏已来,都曰表。进之天子称表,进诸侯称上疏。魏已前,天子亦得上疏。 “连珠”:傅玄《叙连珠》曰:“所谓连珠者,兴于汉章之世,班固、贾逵、傅毅三子,受诏作之。其文体,辞丽而言约,不指说事情,必假喻以达其旨,而览者微悟,合于古诗讽兴之义。欲使历历如贯珠,易看而可悦,故谓之连珠。” “墓志”:吴均《齐春秋》:“王俭曰:‘石志不出礼典,起宋元嘉,颜延之为王琳石志。’” 其中对“册”、“教”、“墓志”三种文体注释极为简省,分别引许慎《说文》、蔡邕《独断》、吴均《齐春秋》中的话一笔代过,这不免失之过简,给人以遗珠之憾。而对于“表”、“连珠”这两种文体注释较为详细。如“连珠”之注,李注征引文献,简明扼要地指明“连珠”体兴起的时间,代表作家,产生的缘由,以及该文体的语言特征,表达方式,写作方法,写作要求,文体功用。这样使读者对于这种文体有个清晰简明地了解,然后在阅读这种文体的范文时就可不至于茫然而不知所措。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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