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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书写消费的意义生成(3)


    三、意义生成的话语策略
    生活是现象的、表面的,意义和价值都内隐、暗含于其中。艺术对生活的提高和升华,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澄明、昭示意义和价值,使原本“无意义”、“无价值”的生活享拥了意义、获具了价值。艺术创作中生活的意义化、价值化是创作主体使用艺术语言对生活进行艺术加工和处理得以实现的。文学书写的艺术语言是语言文字。消费,不仅是最普遍、最广泛和最基础、最根本的人类生活,而且是有着巨大意义能量的人类生活,因此,被文学书写大量接纳。就话语策略而言,为了生成并传达消费的意义、价值,作家主体一般要从两个层次对消费展开处理和运作。第一,将承载、寄寓着与文本意义、话语价值相顺应、契合的符号意义、象征价值的消费事实编排为文本组织、结构为话语元素。第二,观照、打量话语化、文本化了的消费,掘取、把捉足以配合、服务话语动机的符号意义、象征价值。消费,首先是一种物质性、生理性、身体性的行为、活动,所以在存在形态上是外在的、现象的,具有事件性、情节性。这使得消费一般作为书写对象、题材内容存在于叙事性文学文本。因而,可以侧重于从叙事学角度分析、考察文学消费书写及其意义生成的话语策略。
    “因为任何意义的创造或选择都是虚构生活,所以一切小说都需要一种进行矫饰的精制修辞。”[12]文学文本中的生活,不可能是本真的生活、原生的生活,而只能是重构的生活、再造的生活。原因在于:文学书写生活,追求的是艺术真实而不是生活真实,也就是本质的真实、概念的真实而不是现象的真实、感性的真实。对于具体的文学文本而言,艺术真实反映为思想主题、内涵意蕴等文本意义、话语价值的真实、真理性。为了实现艺术真实,作家主体就需要在主题意义、内涵价值的统摄、规定下对作为题材对象的生活进行重构和再造。现实生活中,消费无处不在、随处可见,然而却是零碎的、杂乱的;同时,消费内隐、暗含的意义、价值也是发散的、多维的。文学消费书写中,对于现实消费,作家主体至少经过了三种处理才将其“安装”、“配置”进文本框架。第一,对现实消费进行打量、甄别,选择、调遣那些承载、寄寓着与思想主题、内涵意蕴相顺应、一致的符号意义、象征价值的消费片段、局部与环节。第二,集中、整合和浓缩、提炼现实消费,使文本消费成为具有典型意义、代表意义的消费。第三,改编、变形现实消费甚至虚构、设计消费事实,从而制造精准对应、高度契合思想主题、内涵意蕴等文本意义、话语价值的文本消费。
    就叙事学来说,文学对于消费生活的叙述,必然会关乎到叙述视角、叙述时间、叙述距离等叙事学策略。文学书写中的叙述视角也称叙述聚焦,指的是观看并呈现事物的角度、层面,反映为“谁看”以及相应的“看到了什么”。人类消费由多环节、多局部组构而成,具有综合、立体的外在表征和多重、混融的内在意义。按照结构主义的观点,意义存在于结构关系之中。因而,对于消费,当聚焦主体选取不同角度切入、扫描于不同层面,就会观照到不同的消费环节、局部,而不同视角下观照到的相应层面的消费环节、局部所组合成的关系结构,就会聚合出特定的价值、意义。聚焦都是有着明显聚焦意图、动机的主体性行为,所以,面对消费,聚焦主体总是置意图、动机为视角,并将视线投注给那些能够实现动机、达成意图的消费内容。显然,在文学消费书写中,聚焦主体选择什么样的聚焦视角(意图和动机)以及在这一视角下聚焦到什么,甚至由谁来聚焦(聚焦主体的厘定),都取决于作家主体的安排、操作,或者说都是作家主体为生成、传递文本意义、话语价值这一根本动机、意图而聚焦的产物。叙述时间指的是文学书写中叙述故事内容的时间,它是印象式、作为“换喻意义上的、向它本身的阅读借用的”[13]时间。如何处理叙述时间,主要需要考虑的是叙述对象的重要性程度,也就是与思想主题、内涵意蕴、人物形象、美学品质等文本意义、话语价值的关系。叙述时间涉及时长、频率等。文学书写在把消费引进入文本时,时长处理方式主要有:消费体验感受、消费对象状貌的书写和消费环境、动作、神情的书写用“停顿”;消费情形、场面的书写和争取、占有消费对象的书写用“场景”;消费条件、水平的书写和对于消费原因、后果的书写则用“概括”。书写对象在文本中出现的反复、次数即叙事学的频率。在文学消费书写中,有的消费场景、情形和消费欲求、体验等,虽然时常发生但形态、性质都一模一样;有的虽然只发生过一次,但能够充分、高效刻画人物、突显主题,常常便可以通过回忆、转述或置于不同聚焦下、借用不同的叙述声音重复显示。“讲述”和“展示”是热拉尔·热奈特用以分析叙述距离的术语,所指涉的是故事被叙述进文本的程度和容量。文学书写中的讲述性消费话语,侧重于叙述人物的消费能力、水平和消费条件、处境,即“在消费什么”的叙述。展示性消费话语主要表现为:扫描、还原式叙述消费发生的场景、情形以及消费的举止、行为,即对“在怎样消费”的叙述;“直接引语”式传达人物的消费言语、心理(思想);细致描绘消费对象的状貌、特征。
    叙述声音的合理、到位运用,是文学消费书写中生成并传达意义的重要途径。文学文本中作为题材对象的生活,都是主观化了的生活。因为它们都是着眼于书写意图和动机的实现而意义化、价值化了的生活。“所谓感情的零度,也并非是毫无感情倾向,只不过其感情倾向表现得更为隐蔽而已。”[14]只要不使文学书写沦落为真正“无价值”、“无意义”的行为,所谓“冷漠叙事”、“零度叙事”都只是相对而言的,而不可能具有绝对性。经由叙述视角、叙述时长的恰当运用,有着意义指涉和价值含量的消费内容,得以安身于文学文本。陈述、阐释、评价是消费书写中行使“叙述干预”的三种方式。就陈述而言,叙述者带着自身的价值取向、情感态度去描绘、状写原本客观化的消费事实,从而实行主观化的叙述干预。叙述语调、口气和语词、句式或褒或贬的情感色彩,是陈述中的叙述声音的体现方式。阐释比陈述的干预色彩更加明显、充分。由于阐释发掘、揭示了消费的价值、内蕴,因而有着明确的引导性、意向性。在消费书写的三种叙述声音中,评价对消费事实的干预最有力、强烈,它直接展显了叙述者对于消费的姿态立场和价值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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