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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晁:不要好奇地走下那条河

http://www.newdu.com 2022-08-28 文艺报 走走 参加讨论

    关键词:《雾中河》
    李晁的《雾中河》关于死亡。河与雾的结合,是一种很好的平衡,悲痛像大雾弥漫于整部作品,河这样的自然必须得到承认。两个如今死去的年轻人在情感上反射出20年前那个死去的孩子。哀悼的父亲在梦中听到吩咐,力量衰弱的老人面对骄傲的年轻,最终,或许,挽救了一条生命。那梦中降临的女声,“不断冲老五喊,快点走,莫回来,千万莫回来”,“莫停哟,快走快走”,更像是一种修辞手段:循环往复的人与河,转身和重返,别人的儿子、身上的父亲,父亲身上的自己的儿子,生中之死,死中之生。
    小说里,大雾和雾水这个地名被赋予了一种神秘莫测,它们罩住悲伤,但似乎也罩住了另一些东西,那么是什么,不想被清楚看见呢?如果说,雾气是受到阳光威胁的,那么对主人公老五来说,“没有表情的”河水就是他需要提防的,那让他看到过去,“有些飘散”的记忆,也是他不想被唤醒的。“老五的家在江北盘山街顶上,就是码头后的山巅”,老五从前开饭馆,“自己做厨师”,没有人见老五在河里游过泳……以前老五住山上时,羡慕住河边的,因为年老体弱,改行守了一阵子船后,又想回山上了。
    老五能从山上下来,走向河边,是有过迎接面前新事物的打算的,他要克服的显然不是对水的畏惧。20年前,河水收走了属于他的一个人,他似乎相信,河水理应还给他一个人。然而他所伸手“挽救”的女人,空有一张好看的脸,并没有从意义上智慧地认出,他是那个救命者。“女人说,我想走就走,不要以为我会感谢你——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英雄?”小说中的老五,内心其实是放弃了。老五对他铁了心阻止下河的女人说:“我只晓得你怕了,怕了好。”他当然知道“这河每年都收人”,收得还不止一个两个。他内心其实是怕了,怕捞鱼的趸船出事,怕潜水队再出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怕,其实是一种非常真实的、本能的反应,想完全逃离开那个环境。和陆地相比,河水是不给人安全感的,是动荡不安的,以致老五走在路上也走得“歪歪扭扭,身子抑制不住地想要晃一晃,用自家的晃来抵消河水的”。这种内心的直觉变成噩梦里的提醒、警告。但我也在想,为什么不能有一个趸船里的守望者?既然我们不能逃开各自的场域、命运,这样的“怕”就必须加以控制、克服,就必须和河“有仇”,既警惕又谨慎,一次一次拦下那些想去耍河、“欺水”的人。
    可惜,主人公并未突破这既微小又辽阔的困境,我们来看看,最终,迷雾散去后的、清晰起来的空间,是如何缩小的。
    “这河其实叫江,但雾水居民都管它叫河……说到底,它是汇入长江的”,这种称呼的错位恰恰代表了这种境界的缩小。这也将一条完整的江截出了一个截面,这个截面因此有了头尾:“构皮滩是座新建水电站,才开始蓄水,从这里过去是唯一水路,没有支流,人不会跑到其他地方去。”死去的小孩正是冲到了构皮滩去。河是江的一面,死是生的一面。这个截面上,同时存在两个有意思的空间:一个是不会水的老五守卫的趸船、一个是三人潜水队捞鱼挣钱的大坝基坑。这两个空间都是既开放又关闭的,河流连接起这两个空间,创造出一种秩序,“这河不是让人耍的,哪个耍哪个要出事,你信不信?”生命就在这秩序里,既没有此岸也没有彼岸。
    如果写作是为了放大而不是收缩我们的世界,那么老五或许可以选择继续守在趸船上,河水,最终将还给他的,是他意想不到的江的自由。
    这小说让我想起2006年公映的纪录片《蒙古草原,天气晴》,一样是死,每个人的死法都是不一样的。在死亡面前,微笑、哀哭或者沉默着承受,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但在小说里,它似乎成了两种价值观。老五是活在儿子死亡阴影之下的,因此他诧异别人的不受影响:“这个人才死了徒弟,还不收手,积极性竟比从前还高,老五就有些看不懂了”。这“看不懂”,其实也暴露了作者对死亡的态度,借老五之口,直白地说出:“人死,是大事。”这个“大”字,是作者的脆弱与敬畏,是对河所代表的无情的理解与不解。说理解,是在小说文本层面;说不解,是在价值观层面。何以如此解读?小说结尾,“就听说老戚戚邦德被一杆标枪射中了眼睛,在河里”。贪钱贪色的老戚落得如此结局,呈现出一种因果,这因果,完满了小说的故事性,却也暗示出,作者对那高处的、客观的、未知且不可知的自然的处置,其实并不甘心顺受。他为其打上了来自写作者的伦理的坐标。然而现实往往荒凉无人性,在天空里大地上是找不到公正或不公正的,河流既不提供启示也不提供顿悟。对小说而言,宿命意味的公正才是虚构。
    小说一开始有着中立的调性,但自从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出现,就被荷尔蒙随机地、无意义地搅动,更苛刻一点说,是骚动。骚动带来死亡。让将死之人死前有点故事,这是小说家的善良。但我也会想起丹尼斯·约翰逊的《火车梦》,读者来到每一次情节转弯之处,都有点猝不及防的吃惊。小说是否需要保护自己的人物?又是否需要抵挡现实向蝼蚁之人不断宣告的“不”?归根结底,小说家对人类的爱是否有意义?小说里有这样一段:“去年还见过一个来这里寻短见的,直接从观景平台上跳进河里,七八米的高度,没有一丝犹豫,笔直栽下来,……是吴大一个猛子扎下去把人捞起来的,捞起来了,女人也面无表情,没有道谢,更没有哭,好像只是下河洗了个澡一样稀松平常,甚至没留下一句话就往码头上去了,第二天才听说女人从公路桥上跳了下去,当场就砸死了。”如果他者对他人命运的修正是苍白的,小说家又何来的自信呢?
    我们总说,文学需要时代的印记。曾经,文学走过对死亡平静的年代,春秋战国时期,文学中的人们甚至高兴于死亡时刻获得的内心宁静和视野扩大;戏剧性的英雄行为证明人类热情洋溢地在场;再之后,文学里的死亡变成一件主观性的事情,想象出来的感伤泛滥;二战之后的文学里,温顺的人们挤成一团,却无法逃脱不公正的处境……那么今天,当下,此地,文学是否一定要站在生命这一边呢?天地之不仁,是否应该恢复其更高的权威性?我们何以相信,在时间之河漫游的人类,就有资格生生不息?
    我喜欢李晁这样温和善良的写作者。但有时,我也期待,能出现那些任江河湖海卷走自己笔下人物的作者,把他们悬挂在无所依靠里,送他们去更远的,超出读者预期,也超出作者设计要去的那样一个地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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