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文学的写作,要把对环境与人关系的深刻揭示作为根本的写作立场,要上升到生命伦理层面。要有一种自觉的人文意识,即: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类自己;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当下,对自然文学写作的提倡已渐成风气:作家发奋,刊物助阵,已有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并引起在诸多层面的思考,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象。这很好。因为“自然文学”其实并不是什么新概念,是世界文学中早有的传统;在中国文学中,也早就有“草木小品”。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仿效苏俄和日本文学,更是注重风景描写,《白杨礼赞》《长江三日》《天山景物记》等篇什,化石一般,依旧存在于各种教科书中。只不过,新世纪以降,现代风习作用下,物质主义、商业原则,排挤了自然之真、之美,欲望风尚的追逐遮蔽了对天地奥秘和“人情物理”的探求,人类生活,普遍趋于冷漠、枯槁,甚至无趣,人们便本能地反省、反思、反拨,呼唤有自然性情、纯洁精神、灵魂质地的文学登场,以浸润、教化、涵养人们的生活,自然文学也就应运顺势地“回归”。 为了让自然文学有写作上的自信、自觉与自适、自强,也更有力、更有效、更有益地滋养现代人的生活,便有必要,对自然文学的本质特征、价值取向、文学意义做学理上的探究,做到“明理而求”—— 自然文学的写作意义之一,系呈现天地间的“古老价值” 就我个人的阅读经历和阅读经验来说,国内自然文学写作者,早些时候,总体地以爱默生《论自然》、梭罗的《瓦尔登湖》、利奥波德的《沙郡年记》和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为圭臬。近年来,“美国自然文学经典”传到中国,包括约翰·巴勒斯的《醒来的森林》、亨利·贝斯顿的《遥远的房屋》、特丽·T·维廉斯的《心灵的慰藉》和西格德·F·奥尔森的《低吟的荒野》等纷纷译介而进,又极大地丰富了写作者的视野。 我读到的,是程虹女士的译本。她每部书前的译序都写得很用心,准确地提炼出原作者的用意。对自然文学的本质有透辟的认识。她总结道,所谓自然文学,就是通过对大自然的观察与描写,呈现出天地间的“古老价值”。这些古老价值,是生命的基因,是人类最起码的行为准则、道德尺度,不会因时光的流逝而流失,需要现代人去守卫。 她认为,在自然文学作品中,我们看到了爱的循环:自然文学将人类对自然的热爱和人类之间的亲情融为一体,将土地伦理延伸为社会伦理,将对大地的责任延伸为对社会的责任。自然文学所称道的,是大爱无疆,是爱的往复循环。 我非常认同她的说法,因为我多年来所致力的乡土写作,特别是大地散文写作,就是立足于为世界(人类)大地道德的书写贡献中国经验。大地道德与土地伦理其实是一个概念,都是着眼于自然万物发育与生长的内在规律、内在逻辑和内在秩序,也就是大自然为什么有如此存在的道理。大地道德(土地伦理)对人有教化和借鉴意义,使人懂得敬畏,懂得“顺生”,而不是妄自尊大、一意孤行、乱性而为。而且土地有“净化”作用,它被自然文学阐释之后,完全可以引发现代人类在社会中的净化,从而涵养出纯粹的人性,给现代人、特别是钢筋水泥下的城市生活,洒下文明的阳光,并注入人性的温度。 自然文学的写作意义之二,系表现节气的变换对人类情感的作用 事实上,新世纪以来,新生代散文家在自然文学写作上还是多有实践的,并在客观上也推出了一大批创作成果。梳理他们的文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即:自然的四季,与人生的四季,在生命层面,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是互相牵动、互相作用的关系。换言之,节令的四季,不是置之身外的纯客观的季节,而是人类生命的四季。 不可否认,现代文学很少有自然风景的着意描画,倒是声、光、电、色在作品中是一种至高无尚的风景。一旦“想想清楚”,我们便认识到,这其实是人类生命力萎顿的征兆:因为,自然的风景是一种根性的东西,树木、花草有根须,山峦河流有根底,鸟兽虫鱼亦有可供栖止的凭依。有根性,便有不息的生长,便有蓬勃的生机。而声光电色,倏生倏灭,形同虚幻;在虚幻中沉醉不醒的人,是感觉钝似血性变凉的一群,生命退化的那一重阴影,自然会或重或淡地罩在心上。 所以现在人迫切需要与自然的季节作生命的亲和,与土地建立一种既诗意又质朴的根性关系。 自然文学的写作意义之三,系揭示环境与人的关系 记得是2000年9月,我去了一次湘西,到了沈从文和黄永玉的老家凤凰。那里人情淳朴、风景优美,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首先是那里的环境有殊异的样相。那里的山,峭拔而苍翠,常有雾岚缠绕;因为有雾的游移,山似乎有了呼吸。那里的水,清澈而平缓,久也见不到流动的样子,显得矜持而含蓄,似有深刻的用心存焉。所以当时我想,凤凰这么一个弹丸小城,之所以出了沈从文和黄永玉那样的杰出人才,盖与它的山水景色有关。峭拔之境必有大品,深蕴之境必出奇才是也。 在凤凰行走,感受到了凤凰人的两个境界:一是对环境的珍爱,二是对文化的尊重。他们认为,美好的自然环境是造化之赐,我们不能不珍惜;好山好水自然能产生出优质的文化,那么,对文化的尊重,就是对自然之赐的人性回报。 这些朴实的认知,正道出了环境与人的内在关系。所以那里的人虽然并没有走过太多的地方,也没受过太多的人为的文化教化,但谈吐里却有很深的文化味道,显示出人性的儒雅与温暖。于是,那样的环境自然会诞生了那样的人,这是天地间的道理。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友人的一篇名为《树诔》的散文。他写到故乡村口的一棵老绒花树被人砍了,从此他感到故乡再也不是记忆中的故乡了;因为这棵老树不只是一棵树,而是故乡的标识,是故乡的象征,他甚至感慨道:这棵老树是我的一个亲人,是亲情的一部分;这样一个连着我根脉的亲人已失去了,故乡的梦也就残损了,甚至故乡也就不成其为故乡了。可以看出,环境可以直接构成人的精神谱系和心灵世界。 自然环境问题,不是一个纯客观问题;也是属于人的主观世界的一个人性的话题。自然环境涵养了人的生活习性、思维习惯和人性深度,是人的情感之依、精神之本和人性之母。“人是环境的产物”,便不是一个意识形态化了的哲学概念,而是一个朴实的生活道理。 所以,自然文学的写作,要把对环境与人关系的深刻揭示作为根本的写作立场,要上升到生命伦理层面。要有一种自觉的人文意识,即: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类自己;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自然文学的写作意义之四,系引领人们“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屠格涅夫说,在草木中散散步,读读果戈理,真是件幸福的事。 他此时所读,是《钦差大臣》、《狂人日记》和《死魂灵》之外的文字,是《乡间通信》、《狄康卡近乡夜话》这些来自小俄罗斯(乌克兰的旧称)乡村的东西。果戈理描绘乡间风情、乡间人物和乡间草木,活色生香,摇曳生姿,令人迷醉,堪称圣手。 令写作《猎人笔记》的屠格涅夫沉醉的,自然是土地上的物象、气候、风俗和与之相呼应的心灵信息。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作家,很痴情于风景描写,下笔泱泱,不遗余力,其俄罗斯文学(苏联文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但那时的有关风景的经典描写,现在看来,颇觉得繁冗、沉闷、隔膜、无趣,不堪卒读。究其原因,或有二: 其一、匍匐于风景。认为风景如画,浑然天成,有玄妙莫名之美,乃神力与天地造化,便采取仰视的视角,醉倒之,描摹之,痴迷到目盲,只见风景而不见人。 其二、功利于风景。这是对前者的反动,仅把风景描写当作营造环境、塑造人物、图解观念、表达悲欢的手段,人为地呼风唤雨,而漠视风景自身的韵致,便只听人声而不闻景语。 两种态度,均把风景外化于人,非俯即仰,俯仰之间,是游离的状态。让人感到,中国作家对自然的描写,没有建立在“端正的态度之上”,先是失据,后是失真,就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便导致在当代作家的作品里,很少看到描绘风景的笔墨了。 有感于此,海子深情地呼喊道: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海子的这句诗,每个读到的人,都说感动,都感到有一种热流在内心里涌动。这其实正说明了人对于自然之美,有着本能的渴望,乃人性的状态,是永恒不变的。 “万物生长,诗人死亡。”这是终其一生,都钟情于书写“大地上的事情”,因而被称之为“土地之子”的苇岸的一句话。出自他对海子的一篇周年祭。现在吟味,顿生感触:这与其说是对海子的凭吊,不如说是对中国文学山水精神缺失的痛惜。是挽歌,是呼唤。因而他呼吁,中国作家应该用心地读读日本的“自然文学”。 读到德富芦花的《自然与人生》,让人痴迷,不忍释卷之下,内心会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日本文学的山水精神涵泳得纯粹啊! 以为德富芦花乃专工风景散文的写家,不足为凭,便又读谷崎润一郎的《荫翳礼赞》,芥川龙之介的《侏儒的话》,川端康成《我在美丽的日本》,永井荷风《断肠亭记》,松尾芭蕉《奥州小道》,直至清少纳言的《枕草子》。 掩卷回味,确认到,日本文学得自然精奥,且贡献了足可凭依的描写经典。 东瀛美文,特别钟情于对自然的描写,几乎到了无词不景的地步。概因为,日本作家珍重万物,认为草木也有人格,而人,也不过是行走的草木——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不分灵愚,休戚与共,情感是相通的。 德富芦花对自己说:“要有个家,最好是草屋,更希望有一小块地,能自由耕种。”便毅然从都市逃亡,真的住在了乡下。“屋子虽简陋,尚能容膝;院子虽小,亦能仰望碧空,足可以信步遐想。”在他那里,大自然不仅是环境,也是精神,一如《圣经》所说,人不惧苦,苦的是找不到生之“喜乐”。何言喜乐?乃心灵的安妥、生命的自足。所以,走进大自然,不仅是“诗意的栖止”,更是“喜乐”的境地矣。 德富芦花把在大自然里的行走,不说是旅游,而是冶游。一个“冶”字,道尽了人与自然的万般风致。冶情,冶性,均与人性的涵养有关,其着眼处,不是人定胜天的迂阔与傲慢,而是对物语与天启的倾听,是对自然万物的欣赏与敬重。 儒家曰,物候不调,人心浮躁。 诗也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民谚说,蟋蟀鸣,懒妇惊。 其实在中国,对自然,对自然与人,早就有殊胜的思想与态度,好的风景文字也宏富地放在那里。但却被今人忘却了。 (责任编辑:admin) |